沅江市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策略分析
2023-01-04万献军
万献军
(沅江市自然资源局,湖南沅江 413000)
湖南省沅江市地处洞庭湖腹地,独特的地理环境形成了大量的耕地资源,有“洞庭粮仓”的美誉。近年来,沅江市存在挖塘养鱼、村民建房乱占耕地等现实问题,弃粮植树、种藕等“非粮化”现象普遍存在。本文在广泛调查研究的基础上,针对存在的具体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与建议,以期有助于推动沅江市耕地保护朝健康有序方向发展。
1 现状
1.1 耕地面积
根据《沅江市第三次国土调查主要数据公报》,沅江市现有耕地64 397.27 hm2。其中,水田58 105.81 hm2,占比90.23%;旱地6 291.46 hm2,占比9.77%。另外,还有809.18 hm2位于城镇村庄范围内尚未建设的土地,现状为耕地,其中水田240.70 hm2、旱地563.48 hm2[1]。
1.2 耕地分布
总体来看,沅江市耕地主要分布在草尾、南大、阳罗洲、黄茅洲、共华、泗湖山、茶盘洲等乡镇,占耕地总面积的80.54%。沅江市耕地整体位于国家划定的一年两熟制区域,均位于年降水量1 000 mm 以上地区。位于2°以下坡地(含2°)的耕地63 427.28 hm2,占比98.49%;位于2°~6°坡地(含6°)的耕地762.97 hm2,占比1.19%;位于6°~15°坡地(含15°)的耕地200.50 hm2,占比0.31%;位于15°~25°坡地(含25°)的耕地5.6 hm2,占比0.01%;位于25°以上坡地的耕地0.92 hm2。
2 存在的问题
2.1 违规占用耕地问题严重
2.1.1 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据调查,沅江市共有村民乱占耕地建房存量问题11 宗,占用耕地面积258 0 m2,已整改到位9 宗,其余2 宗问题需待上级存量问题分类处置政策出台后再行处置[2]。
2.1.2 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
据统计,沅江市共有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或将耕地转为园地问题9 宗,占用耕地面积2.39 hm2,有5 宗图斑经核查确认为2021 年前建设或实地未变化,其余4宗问题因季节性原因正在整改中。
2.1.3 坑塘水面占用耕地
根据湖南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3月14日下发的核查任务清单,21 宗问题图斑中有3 宗图斑经核查确认为2021 年前建设或实地未变化,剩余18 宗图斑为坑塘水面占耕地,面积16.79 hm2。
2.1.4 项目建设违规占用耕地
水利、交通、园林等部门因防洪安全平台、公路交通等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的现象一定程度上仍然存在,不同程度影响了沅江市的耕地保护与有序利用。
2.2 耕地“非粮化”趋势明显
由于农业生产投入成本高、经济效益低,农民种植粮食作物的积极性不高,以致利用耕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等“非粮化”现象十分普遍;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劳动能力缺失导致承包土地疏于管理,更倾向于流转给他人用于种植苗木、草皮等;镇村两级大力发展各种基础设施建设、农村村民刚性需求占用耕地建房等问题突出,以上原因导致耕地“非粮化”问题趋势明显。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工作中,国家下发图斑2 992 个,经实地核查,与2020 年相比,沅江市2021 年耕地流出299.9 hm2、流入249.9 hm2,耕地净减少50.0 hm2。耕地主要流向地类为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坑塘水面等,其中流向园地面积为121.40 hm2、流向林地面积为73.57 hm2、流向坑塘水面面积为68.50 hm2、流向建设用地为24.53 hm2。
2.3 耕地后备资源匮乏
湖南省权威技术部门于2021年开展的耕地后备资源调查数据显示,沅江市仅剩1 746.7 hm2耕地后备资源。其中,1 480 hm2滩涂地开发受生态红线和洞庭湖保护制约,实际可供开发整理的耕地后备资源面积不足266.7 hm2,且开发难度越来越大,储备可用的抵补指标不多,耕地占补平衡面临严峻挑战。
2.4 耕地质量等级差别大
根据国家级土地利用等级标准,沅江市主要是1等、2 等、3 等、4 等、5 等5 个等级,且主要集中在1~3 等,而土地开发项目新增耕地质量等别集中在6~10 等。耕地质量等级占与补存在很大差距,难以达到占补平衡的要求。
2.5 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不高
部分旱地、园地、林地、荒地、养殖坑塘划入了保护范围,但这些地块的承包人往往不太认可划定结果,给管护与执法带来了很多困难。如建房方面,村民出门即为基本农田,出行不便;农村道路无需审批部分已划为基本农田,无法落实占补平衡;农副产品价格偏低,农民对种植水稻、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不高,受经济利益的驱动,个别地方农民自主调整种植结构,利用耕地种植药材、名贵园林苗木、果树等,导致耕地流出。
2.6 耕地保护力量不足
由于人员、经费的限制和管理权限的下放,乡镇虽有管理的主体职责但执法监察缺少有效的技术手段、专业管理力度不够,永久基本农田难以得到有效管护。自然资源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和乡镇虽然都有耕地资源管理职责,但目前尚缺乏有效的协调机制,难以形成有效联动。
3 进一步做好耕地保护工作的策略
为切实做好沅江市耕地保护工作,要从坚持法制保障、加大耕地保护力度、加强耕地执法、加快耕地修复、充实后备耕地资源及宣传引导等方面着手,推进沅江市耕地保护工作。
3.1 坚持法制保障
加强沅江市现有耕地保护要依法管地并做到3 个坚持,严禁侵占、破坏、污染耕地。1)依法管地。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耕地保护的相关规定,严格实行用地申报与审批制度,严禁未批先建,杜绝违法乱建、乱占耕地现象。2)做到3 个坚持。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从严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坚持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杜绝因生态环境问题对耕地造成污染;坚持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引导建设项目选址积极选择空闲地、未利用地和劣等耕地,盘活城乡存量用地。3)加强开发园区管理,着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对于占用耕地甚至是优质耕地的,要严格项目审批,做到报批与用地的高度一致。农民建房要按照村庄规划要求进行,引导村民尽可能集中居住,节约土地资源[3]。
3.2 充实后备耕地资源
3.2.1 加强生态修复
按照“政府主导、政府投资、政府实施、政府监管”的原则对新增耕地开发、自然毁损耕地与退化耕地开展修复与整治,恢复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按照“谁损坏,谁修复”的原则对人为损坏的耕地进行修复。
3.2.2 充实后备资源
开展耕地后备资源专项调查,本着“应进尽进、能进尽进”的原则,充实沅江市后备耕地资源,并加强耕地后备资源的整理与管理工作;加快推进耕地后备资源“恢复属性”工作,有序恢复耕地;推进农村“空心房”整治,增加耕地后备资源储量。
3.2.3 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补充耕地的主要途径,切实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积极引导和规范社会投资补充耕地开发工作,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充实耕地占补指标储备,满足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4]。
3.2.4 严格落实耕地进出平衡
“出”的耕地需要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并负责从其他农用地中恢复同等数量和质量的耕地,确保耕地总量不减少;“进”的耕地应符合相关耕地认定标准,并完善验收确认流程,经上图入库等程序后实行统一管理。
3.3 加大耕地保护力度
3.3.1 确保“田长制”工作全面推进
在沅江市推行市-镇-村-组-网格员五级田长制度,各乡镇都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精准施策。1)进一步加大工作动员和田长培训力度,组织各级田长召开动员会议,尽快将“田长制”各项工作安排部署下去;2)加大“田长制”前期宣传、公示牌及后期实行天网监测的资金投入;3)“田长制”的实行需要在耕地质量等级标准上落实责任、明确责任清单、公示并严格监测监督;4)组织开发“田长制”APP 进行实时管理。
3.3.2 加大耕地保护执法力度
1)加强耕地保护执法队伍建设,稳定执法人员,完善执法职能,避免执法工作的衔接协调出现脱节、推诿扯皮现象;2)落实“早巡查、早发现、早预警、早制止、早整改”的“五早”执法工作机制,加强日常动态巡查,严厉打击违法用地行为,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执法必严”,坚决遏制违法违规行为;3)做好土地例行督察及问题整改工作的后续监督工作,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4)注重舆论引导,利用多种形式、多种渠道宣传农村建房“八不准”,提高村民合理用地、规范用地的意识。
3.3.3 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动态信息系统
加大耕地动态巡查和联合执法力度,建立完善市、镇(乡)、村耕地保护一体化日常监管机制,严格执行动态巡查制度和联合执法制度,层层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3.4 加大耕地保护投入
3.4.1 加大耕地保护科技投入
1)科技部门要加强提升耕地质量和耕地管理水平的研究,从质量上增产量,从管理上增效益;2)农业科技部门要在种植结构管控水平、提高单产、提升品质等方面发力,指导农民增产增收;3)相关部门要做好农业生产经营成本测算并科学稳定粮食价格,确保农民种粮能赚钱、多赚钱,充分调动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务农种粮与保护耕地、保护永久基本农田的积极性。
3.4.2 加大耕地保护资金投入
1)落实地力保护政策,及时足额兑现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稻谷补贴等各项补贴资金,保护种粮农民积极性;2)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投入;3)引导财政资金投入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农业适度经营规模比例,促进农民增收;4)增加农业技术推广资金投入,加大农业生产方面的先进实用技术的研发与推广应用力度。
3.5 强化耕地监测管理
3.5.1 加强日常巡查监测
开展日常巡查是耕地保护的基础性工作,各镇、街道办事处与中心的自然资源办公室要制订专门的巡查方案,全方位、无死角地开展巡查工作,实现“监测巡查全覆盖,违规问题全发现,整改任务全交办,问题处置全到位”的“四全”目标,从源头上杜绝违法违规占用或破坏耕地的行为发生。
3.5.2 着力构建“空天地网”一体化自然资源综合监测体系,常态化开展“1+N”卫星监测
利用月度优于2.0 m、季度优于1.0 m、年度优于0.5 m分辨率的卫星影像,按照“月发现、季小结、年总结”的工作模式开展卫星监测,及时发现各类土地利用变化情况,动态掌握各类耕地面积、范围、分布等变化情况,分类推送任务清单,督促整改落实,严格控制耕地“非农化”“非粮化”,筑牢粮食安全底线[5]。
3.5.3 大力推进铁塔视频监测
紧抓湖南省先行试点契机,在沅江市部署铁塔视频监测网络,目前已完成65个铁塔视频安装和数据接入,实现城镇周边、重要交通干线周边和集中连片耕地等重点区域覆盖率在70%以上。日后,应加快构建视频监测图像数据采集、分析、预警处置等全过程闭环管理制度,紧盯应用需求,加强技术攻关和成果集成,实现铁塔视频监测“看得清、快识别、能预警、全处理”。
3.6 深化耕地保护政策宣传
根据沅江市实际情况,结合世界地球日、全国土地日等节日,开展耕地保护政策宣传活动,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强社会公众耕地保护意识。
3.7 全面压实耕地保护责任
耕地保护的重要性不亚于生态环境保护,沅江市要着力推进耕地保护“一岗双责、党政同责、终身追责”的责任追究机制,进一步建立完善“政府负责、部门协同、公众参与、上下联动”的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明确专人保护耕地、监管耕地。同时,要牢固树立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一体的保护理念,严防死守耕地红线,切实加大现有耕地保护和修复力度,确保耕地保有量不减少、一般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不降低的长远目标,全面履行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对社会的庄严承诺。
4 结语
沅江市是湖南省粮食主产区之一,要紧紧围绕国家粮食安全,严防死守耕地保护红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确保“现有耕地不减少”;加强退化耕地、低效耕地、污染耕地的修复与整治;加大耕地保护、监测与宣传力度,不断提质增效增产能,形成保护、修复与提质增效的耕地保护新格局,为确保国家粮食安全贡献沅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