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山之石助推湖南省蚕种管理规范化
2023-01-03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410127李丽蓉颜新培何小玲
湖南省蚕桑科学研究所(410127) 李丽蓉 颜新培 何小玲
2022年7月,笔者有幸参加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和湖南省司法厅联合组建的调研工作组,赴浙江省进行现场考察调研,以期为《湖南省蚕种管理办法》的出台和推行提供借鉴,助力开展湖南省蚕种管理立法工作。调研组此行走访了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浙江省蚕种质量检验检疫站、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与茶叶研究所,通过座谈会和实地参观等形式收集了浙江省蚕种管理、质量检验检疫、生产经营、品种研究及成果转化等工作的一手资料,学习了经验,收获颇多。
一、浙江省蚕桑产业现状
随着农业产业结构的调整,浙江省的蚕桑产业由主导产业转变为特色产业,从2008年开始蚕种生产量和饲养量逐年下降,到2021年,全省桑园面积2.56万公顷,蚕种饲养量44.81万张、生产量40.65万张,蚕茧总产量为2.06万吨。但2021年嵊州市巴贝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龄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使浙江省蚕茧产量增产10.16%,一举扭转了其连续13年衰退的局面。
二、浙江省蚕种管理特点
1.管理归口统一、各级职能清晰浙江省的蚕种行政管理由浙江省农业农村厅种植业和种业管理处管理,具体事务实施由浙江省农业技术推广中心负责,下设蚕桑科、蚕种质量检验科,开展蚕桑农业技术推广和质量检验检疫等工作。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与茶叶研究所主要从事蚕桑科学研究,由浙江省农业科学院管理,市级、县(市、区)级农业科学院也设有蚕桑研究相关部门。浙江省蚕种管理形成了省、市、县(市、区)级的梯度管理:省级蚕种管理单位主要承担蚕种种质资源保护、新品种审定、蚕种储备、蚕种质量监督抽查、母蛾和成品检疫(免费)等工作职责;市级、县(市、区)蚕种管理单位根据辖区内蚕桑产业的体量相应执行以上工作职责,同时施行蚕种生产经营许可的审批。浙江省在全国率先全面放开蚕原种、一代杂交种生产经营权,相关许可审批权限下放至县(市、区),降低了各个经营主体加入蚕种行业的门槛,同时强化了管理要求。近年来,浙江省理顺了蚕种检验关系,明确蚕种质量责任方为企业本身,由其提供所生产蚕种的质量合格、检疫合格证明,行政监督部门只负责发放检疫报告,并只对样品检验结果负责。这些开放式管理变革是浙江省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工作的探索,使得其蚕种管理更加规范,蚕桑产业发展更有序且更有活力。据统计,截至2020年底,浙江省共核发一代杂交种生产单位16家,其中原种生产单位4家;共核发经营许可单位27家。
2.蚕种法治化管理起点早、制度完备2002年11月,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蚕种管理办法》,对蚕品种选育审定、推广、蚕种生产、蚕种经营、蚕种质量和违法处罚等方面进行了明文规定,是全国第三个对蚕种管理进行立法的省份(直辖市)。随着蚕桑产业发展和蚕种法治化管理实践经验的积累,浙江省随后又发布了一系列有关蚕种管理的法规和部门规章制度,几经修订,目前形成了一套结构完善、制度体系完备的蚕种法治化管理体系,包括《浙江省蚕种管理条例》《浙江省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浙江省蚕种储备管理办法》《浙江省蚕品种审定实施办法》等。浙江省积极践行蚕种管理立法精神,出台行之有效的法律规章,并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跟进修订,实现规范促进蚕桑产业发展的初衷。如2006年,浙江省将蚕种管理办法升格为蚕种管理条例时,取消了许可前置条件,将审批改为备案,相对放低了准入门槛,有利于各经营主体加入蚕桑产业,同时强化了基本管理要求;2014年蚕种管理条例修订时,将经营许可权下放县(市、区),减少企业进入该行业的困难;2007年首创蚕种储备制度,对保障该省蚕种供应,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稳定蚕桑产业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3.体现了为市场经济服务的理念2021年,根据人工饲料蚕品种育种规律的不同,浙江省专门修订省内蚕种审定办法,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将人工饲料蚕品种审定期限定为1年(常规品种一般要5~6年才能通过审定),使得工厂化人工饲料养蚕项目能更快落地实施。有了法律法规的保驾护航,浙江省蚕桑产业不断发展壮大,许多桑蚕茧丝绸企业已创立自主品牌,建设了高品质原料生产基地,推动了人工饲料蚕品种、雄蚕品种、有色茧品种等特色蚕种的产业升级。这也提醒了我们,蚕种繁育的方向不能仅着眼于近端蚕农好养的一些指标,更应注重远端茧丝绸企业的高品质生丝需求。
三、典型案例
绍兴市大禹蚕种制造有限责任公司,是调研组走访的浙江省内规模较大的蚕种场。该公司拥有46.33公顷土地,其中19.33公顷为桑园面积,另流转了4公顷土地进行桑树更新换代,有8公顷的果园,主要种植果桑、蓝莓、猕猴桃等果树。全公司共有29位员工,2021年生产原种3万张、一代杂交种5万张,蚕种颇具特色,涉及品类有人工饲料蚕种、雄蚕蚕种、彩色茧蚕种和常规化蚕种。该公司自2012年起与嵊州市巴贝集团有限公司合作,开展人工饲料工厂化养蚕技术合作,助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成为嵊州市巴贝集团有限公司专属的原种蚕种生产基地,一年中不间断地为其提供原种。该公司与浙江省农业科学院蚕桑与茶叶研究所、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开展家蚕雄蚕原种繁育合作,是浙江凯喜雅国际股份有限公司高品质生丝的蚕种生产基地。该公司与浙江大学、湖州市农业科学研究院、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组成育、繁、推联盟,形成一套彩色茧蚕种发育技术体系,并成为上海水星家用纺织品股份有限公司彩色茧蚕种的供应方。
四、对出台和推行《湖南省蚕种管理办法》的启示
首先,蚕种管理机构需要细化明确,确认相关工作职能归属,厘清政府监督和市场调节的对象。因机构改革,原从事蚕种生产具体管理工作的机构——湖南省蚕种工作站被撤销,根据目前湖南省农业管理行政职能规划,蚕种生产和蚕种质量检验应归省农业农村厅种业管理处管理,蚕种检疫应归省农业农村厅畜牧兽医处管理。相对浙江省的一头管理模式,湖南省的行政管理中有的处室从未涉足蚕桑行业管理,极有可能造成管理效率较低和出现管理疏漏的局面,因此需要在当下《湖南省蚕种管理办法》的出台过程中明确蚕种管理机构,建立相应的监管和实施制度,合理规划相关工作职能归属。
其次,建议立法条文中明确降低蚕种行业的门槛,强化生产经营的基本要求,细化监管对象,可以放由企业承担的不做约束限制,将立法管理的核心放在许可制度、质量监督要求和种质资源保护等工作上。当下,湖南蚕种管理面临工厂化养蚕变革,考虑到湖南雅士林茧丝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设施齐全,从母种到一代杂交种基本是自制自用,地方政府应做到不干预其正常生产经营,不增加太多限制法规去干预管理,将能由市场调控的环节交由市场调控。
最后,努力推进蚕种立法进程,尽快实现立法为产业发展服务的目的。蚕种是重要的种质资源之一,湖南省既是传统的蚕桑生产区,也是研究蚕种业较好的区域,需加强对蚕桑产业发展、相关专业技术工作和研究工作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巩固蚕桑优势,打造蚕桑种业高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