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水生态建设成效及“十四五”规划思考
2023-01-03葛子辉
葛子辉
一、引言
在“十三五”期间,安徽省长丰县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一系列战略和决策部署,坚决打赢打好碧水保卫战,扎实推进水生态建设工作,全县水生态质量显著改善,水质实现历史性突破,全县水生态绿水青山画卷更加壮美。2020年,全县水质目标达标率为100%,全县河流总体水质状况良好,全面实现“十三五”规划目标,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2020年,长丰县实现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和环境问题整治全覆盖,黑臭水体治理目标全面实现。全面整治工业聚集区水污染,水环境污染治理扎实推进。实现中心村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扎实推进水生态保护工程。全面强化河湖应急防控,全面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建立水资源“三条红线”和“双控”指标体系。制定河湖水量分配实施计划,大力推进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水环境风险防控更加有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监管能力不断提升。
二、存在问题
(一)水生态保护与修复任务仍然繁重
长丰县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在瓦埠湖、高塘湖大规模围垦种植农作物,天然湿地面积萎缩、功能退化明显,两湖湿地面积锐减。湖岸缓冲带生态屏障功能薄弱,城镇建设和农业过度开发挤占大量生态空间,湖岸生态空间减少、空间格局破碎。湖泊生态系统退化严重,水生生物群落结构趋于单一化,水生植被覆盖率低。
(二)水资源供需矛盾依然尖锐
长丰县水资源短缺,时空分布不均特征明显。全县城乡供水从淠史杭瓦东干渠调引境外补充龙门寺水库占30%,70%的水量主要依赖从瓦埠湖提水补充至龙门寺水库。水资源刚性需求增长与用水总量“红线”约束并存,单一依靠大别山水库补水水源已不能保障经济社会建设快速发展需求,水源性缺水与水质型缺水问题长期并存。
(三)水环境问题和风险防范压力仍然突出
长丰县瓦埠湖水质趋于好转,部分河流现状水质与水功能区目标仍有差距。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较为薄弱,仍有少量农药化肥、畜禽养殖污染存在。仍有部分城镇存在雨污合流现象,排污管网破损、错接、混接、漏接等问题时有发生。乡镇污水系统收集与处理运行效能较低,污水管网、入户支管网有待完善。工业园区污染成分复杂,存在水环境风险隐患。瓦埠湖和高塘湖的湖区底泥仍有氮磷污染以及镉、汞等重金属,生态风险系数高,累积性水环境风险不容忽视。瓦埠湖现状水质为Ⅳ类,且存在富营养化风险和供水安全隐患。重点区域水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建设滞后,应急处置能力有待提高。
(四)水环境治理体系和现代化水平仍需提升
全县“三水统筹”流域水生态保护修复刚起步,县级水生态环境保护法规政策体系仍需进一步完善,流域水生态环境管控体系需进一步健全,流域横向生态补偿机制尚未建立,覆盖全流域的水生态监测网络还未建成。
三、对策与建议
(一)强化水生态保护组织领导,加强部门协调沟通配合
全县各级人民政府是规划实施的责任主体,应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明确落实规划的责任清单,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坚决扛起辖区水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将规划指标及主要任务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以及相关领域、行业规划。全面落实水生态环境部门的统一监管责任、相关职能部门的牵头监督责任、企业治污的主体责任,稳步推进规划全面实施。
(二)强化水生态资金保障,优化配套机制
重点建设污水处理、污泥处理处置、饮用水水源保护、水生态修复等项目,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投入。全县试点工程建设资金实行县级统筹,通过专项资金池、争取中央专项资金等方式,保障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积极争取国家涉水专项资金,强化专项资金项目库储备。逐步完善政府引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多元投入机制,建立河湖治理发展基金。优化政府财政和货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和社会资金投资水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积极推进环境保护税征收,将环保税费收入作为开展环境治理和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资金来源。
(三)完善水环境保护政策机制,建立水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完善流域内瓦埠湖和高塘湖跨市断面考核和赔偿补偿机制,积极推进流域横向水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协调推进流域各级政府开展横向生态补偿。鼓励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的试点示范工作。探索建立农村环境保护政策机制,研究解决农村水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运行模式、资金投入等问题,加大“以奖促治”实施力度。加强县、乡水生态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及时发布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输水沿线水质、主要河流湖库的水质状况与功能区达标情况,以及水污染整治工作进展、规划执行情况。重点污染源应向社会公开其排放口,主要水污染物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达标排放情况,以及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加强水生态宣传与教育,宣传报道污染防治的重大决策部署和工作成效,及时反映社会各界呼声和群众期盼,曝光典型水生态违法案例,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四)加强水生态监督考核,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
建立水生态规划定期评估制度。建立规划实施进度协调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及成效,及时研究解决规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中期评估和终期考核。健全水生态考核制度。加强水生态保护工作监督检查、绩效评价和监督考核工作,制定规划实施考核办法,将规划指标、重点任务、重点项目完成情况等纳入考核范围,全面考核各乡镇贯彻落实情况。流域上下游各级政府、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调、定期会商,探索跨界水生态保护合作框架,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和协作应急处置机制,实施联合监测、联合执法、应急联动、信息共享,加强应急处理能力建设,形成治污合力。
四、结语
长丰县河湖综合治理、水资源节约和水环境保护任务较为艰巨,水生态存在风险隐患、水生态极易受损、生态环境保护较为繁重、水生态体制机制尚待健全,水生态环境提升仍有很大空间。因此长丰县在制定“十四五”水生态建设发展规划时应着重从强化水生态保护组织领导,加强部门沟通协调配合;强化水生态资金保障,优化配套机制;完善流域水环境保护政策机制,建立水环境信息共享与公开制度;加强水生态监督考核,健全流域联防联控机制等方面综合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