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足新发展阶段 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
2023-01-02承德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承德市河湖长制办公室
2021年,承德市河湖长制工作,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引领,坚决扛起“水源涵养、生态支撑”重大政治责任,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全力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在建设造福人民的幸福河湖上再创新佳绩。承德市在省委省政府年度考核中位列优秀等次第一名,河湖长办能力建设经验再次入选全国典型案例,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专题片被省重点工作大督查办公室作为先进典型在省委常委会上专题汇报播放,滦平县被列入首批省级典型示范县建设试点并在全省总河湖长会议上作典型发言,瀑河平泉市段、伊逊河围场县哈里哈乡段获评省第三届“秀美河湖”,河湖长制综合考核科被评为全省水利系统“争创人民满意的公务员集体”十佳集体。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全力抓落实促成效
市委市政府把全面落实河湖长制作为加强水环境管理保护、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作为必须履行好的重大政治之责、民生之责、发展之责,精心筹划,全面部署,狠抓落实。
1.1 精心筹划,高位推动
市委常委会、市委深改会、市政府常务会多次专题研究、精细部署。专题研究贯彻落实全省2021年度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精神意见,提出“1+1+7”贯彻举措。专题审议《承德市深化河湖长制落实强化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总河湖长令发布实施,开展河湖水生态修复等“五大行动”。市级总河湖长亲自组织审定贯彻落实省级总河湖长会议部署事项责任清单、工作要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等文件并开展专题调研,督导调度工作进展,协调解决重点问题,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地见效。
1.2 缜密组织,全面部署
制定印发年度工作要点、重点工作推进方案、贯彻落实省级总河湖长暨河湖治理工作会议部署事项责任清单、河湖保护治理专项行动方案、河湖长制督查方案以及人居环境洁净化工程、农村生活污水治理、优化自然生态等各类专项方案全面部署,明确任务、落实责任,统筹推进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和监管执法等工作落实、落细、落到位。
1.3 压茬推进,狠抓落实
制定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党政同责、一抓到底。市县总河湖长全程跟踪督办,及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带头推动责任落实;市县河(湖)长通过开展河湖巡查调研、召开专题调度会议等形式,督导调度河湖“五乱”清理、河湖生态治理、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市县河湖长办加强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建立了请示报告“直通车”、交办督办“一揽子”工作机制,落实部门联席会议和信息共享制度推进部门协作、形成合力,确保了年度任务有序有效开展。
2.突出重点,攻坚克难,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年度任务
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突出以河湖“五乱”清理、采砂管控、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水污染防治等工作为重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工作举措,强化目标管控,确保了年度目标任务高标准高质量完成。
2.1 深入开展河湖清理整治
采取“自下而上组织、乡村河湖长排查、职能部门核查、县级河湖长审查”的方式,逐级建立工作台账,落实整改责任、目标和时限。按照“市级跟踪督导、县级牵头组织、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严格各级河湖长责任推动问题整改,全年共排查整治河湖“五乱”问题161个。集中开展了伊逊河、兴洲河、横河等3条生态补水河道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级河长牵头组织,逐条逐部位对河道进行清理整治,共清理非法取水井、取水井房、厂房3处,施工堆料、砂石料堆1563m3,有效保障了补水期间补水河道清洁畅通。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开展了汛期河道树木影响行洪专项整治行动,共排查清理河道内树木94处计549.62亩,确保了河道行洪安全。
2.2 依法强化采砂管理和岸线管控
坚持抓源头、强管控、用实招,全力维护河湖安全水环境。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对有采砂需求的围场、丰宁、隆化、兴隆、宽城和承德县等6个县,编制完成19条河流《河道治理与采砂管控规划》。建立健全“横向到边、纵向贯通”责任机制,层层落实河道采砂管理“四个责任人”,有力地维护了正常的河道秩序。组织开展了流域面积50km2以上河流229条河道管理范围划定及复核工作,划定成果全部通过水利部复核,并与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然保护区划定等相衔接,依法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内容。
2.3 持续推进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
强化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坚持治、建、管相结合,坚决打造全省最优水环境质量。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治理,持续推进八百里滦河水质保护、滦潮河“双河共治”、中小河流治理、山洪沟治理等重点工程,完成河道综合治理134km、水土流失治理647.3km2,进一步提升了河道防洪能力和河湖水环境质量。实施潮河山水林田湖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北店子段河道湿地生态修复工程和中央财政湿地补助项目等3个重点项目,种植岸坡花草5761m2,清淤整治主河道垃圾和修复恢复湿地1km,土方开挖6.79万m3,土方回填筑1.15万m3,埋设界碑界桩360根。实施“两河、两路、四区”造林绿化工程,全年完成营造林面积142.13万亩。推进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市县联动,密切合作,全年关停取水井166眼。推进全民节水活动,全面开展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提升水资源利用效率,全市公共机构用水总量640.55万m3,人均用水量 9.39m3/人,比2015年下降29.41%。开展节水农业行动,综合运用生物、工程、农艺、管理等节水技术和措施,大力推广抗旱节水品种、配套节水技术、节水种植模式和节水灌溉方式,旱作节水农业技术推广面积达到340万亩。
2.4 强力推进水污染防治
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水污染治理“八个全覆盖”要求,按照“依法、科学、精准”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细化措施、压实责任、建管并举,全面提升河湖水源质量。全市23个地表水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率保持100%。其中I类断面6个,Ⅱ类断面10个,Ⅲ类断面7个,11个断面较考核目标均实现水质升类。编制和修订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规划、“两河共治”方案及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奖惩问责办法等5项制度规范,强化源头治理。实施“一断面一策”目标管理及季节性水质差异化管控,深入多部门联合会商、污水处理厂驻厂监管、重点断面预警监测、境域内外水库水电站蓄放水协调等机制,建立流域水量调度和快速反应系统,建成5座水质自动站,进一步提升了水质监测和监控能力。严格落实水源保护区“划、立、治”要求,推进主城区西区供水工程、8个乡镇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及二水厂水源保护区撤销,组织开展县级及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回头看”,实施双峰寺水库及西区供水工程水源地规范化建设,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持续保持在100%。逐项细化各乡镇、各行政村河长监管责任,全面排查黑臭水体,严格动态清“零”,经省多次联合抽查检查,全市不存在黑臭水体问题。建立健全“一口一策”档案,推进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和信息化建设,对依法设置的排污口,按规范要求设置了排污口标志、标识,建设自动监测设施,实行排污信息共享并定期通报,全市27个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全部完成。全面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无害化设施建设,全面开展农村积存生活垃圾清理和农村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回头看”专项行动。
3.求能求效,立足发展,持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创新
承德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责”字当头,重在求能求效,将河湖长制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列入市委重点改革事项来抓。2021年,承德市紧抓河湖长制体制机制先行试点和滦平县省级典型示范县试点建设有利契机,持续深化改革创新,护航河湖管理保护行稳致远。
3.1 强化党政同责,构建“四级”全覆盖责任体系
坚持党政同责总基调,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责任链。全面构建市县乡党政“一把手”担任双总河湖长、市县党委常委、乡级党委委员为主体和村“两委”成员担任流域干支流河湖长的四级组织体系,市县党委常委、乡级党委委员带头担责,联动管人、管河、管湖,发挥河湖长制最大效能。共有党委常委、党委委员1516名担任河湖长。市县两级分别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河(湖)长办主任、水行政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担任常务副主任的河(湖)长制办公室,并设立乡级“专职协调员”,做到职能统一、纵向贯通,形成了上下“一盘棋”、组织协调有力的新格局。共设立14个河(湖)长制办公室、223名乡级“专职协调员”。市河湖长办在设立两个行政科室基础上,又增设了河长制工作站,市委组织部从市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农业农村、林业草原、城管等6部门抽调8名专职“督查专员”进驻河湖长办集中办公,及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创新建立河湖警(队)长制,制定河湖警(队)长制实施意见,编制河湖管辖名录,14名河湖队长全部由市县环安支队长担任,390名公安派出所长担任本辖区内河湖警长,严格落实属地执法责任。
3.2 强化运行管控,全面推进河湖长制规范化建设
坚持将制度建设作为河湖长制立足之本,强化制度管控“红线”,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深入健康发展。在颁布实施《承德市水源涵养功能区保护条例》《承德市滦河潮河水环境保护条例》的基础上,2021年,市委全会决定将河湖长制、河湖警长制、河湖管理员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启动立法程序,全面推进河湖长制法制化建设,从源头上筑牢河湖管理保护法制底线。以滦平县省级河湖长制典型示范县建设试点为契机,建立河湖长制“正向”和“负向”激励、以组织部门集中培训为主的河湖长培训、问题发现事责清单管理和整改协作、责任追究会商、量责、容错等机制,确保履职尽责到位。全市5名河湖长制先进个人被重用,台账外问题同比下降95%。建立综合考评机制,将河湖长制落实情况纳入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建立差异化绩效考核、河湖长制政策落实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终身追究等机制,倒查责任,严肃追责问责。
3.3 强化监管执法,有效维护河湖生态安全
针对承德河网密度大、河流数量多、管护难度大的实际,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切实加强河湖管护。实施网格化巡查机制,通过绩效考核奖优罚劣,实现河湖网格化巡查和动态监控,确保责任到片、监管到点,有效解决河湖管理“最后一公里”问题,全年共巡查和整改问题282起。实施智能化监管机制,整合1364个视频探头,建立14个生态监管平台,全市5座湖泊、流域50km2以上229条河流重要区域实现了智能监控全覆盖,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全年累计下达督办函63件,发布河长令21次。实施联合执法机制,在生态环境部门组建综合执法队;坚持公检法共同参与,设立司法联络室,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线上线下联合执法紧密结合。2021年,全市23个国省考断面水质全部达标,入北京水质达到Ⅱ类以上,入天津水质达到Ⅲ类以上。
下一步,承德市将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承德时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严格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抓好全省水利工作会议精神的落实,通过贯彻实施“33755”工作思路,即:构建法制保障、运行管控、考核评价3个体系;开展妨碍河道行洪突出问题、幸福河湖试点综合治理、河湖“四乱”常态化清理整治三项行动;加强基层河湖长履职能力、河湖长办能力建设、河湖智能监管能力、河湖管理员职能发挥、健康评价成果运用、河湖长制督查督办、河湖管保联防联控七项基础;组织召开河湖长工作会议、河湖长履职能力培训、市级层面典型示范县建设、河湖长制先进典型评选、河湖长制宣传引导5项活动,加强组织领导、监管执法、资金投入、考评奖惩、执纪问责5项保障措施,持续推动河湖长制“有名有责”“有能有效”,确保河湖长制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