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现状及展望
2023-01-02庞雁东周政辉
庞雁东,周政辉
(河南省水文水资源局,河南 郑州 450000)
1 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现状
为贯彻落实2011 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文件精神,按照水利部的统一部署,2012—2021年,河南省先后开展了国控一期、二期和省控二期项目建设。初步建成了与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和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相适应的重要取用水户取用水监控、重要水功能区和水源地水质监控三大监控体系,开发了集信息服务、业务应用、调配决策、运维管理等功能综合的水资源管理系统,实现了国控监测点监测数据与国家水资源管理系统的贯通,改善了河南省水资源管理信息化基础设施薄弱状况,提高了河南省水资源管理信息化水平,初步具备了对水资源宏观与微观信息的动态监管能力和主要水资源管理业务的信息化处理能力,为全省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提供了信息化手段和数据支撑。
一是取用水在线监测体系初具规模。二是重要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全覆盖。三是水功能区监控体系进一步加强。四是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初步搭建。完成了河南省水资源信息管理系统的软硬件环境搭建和业务系统开发,初步构建了水资源管理基础数据库、空间数据库和监测数据库,完善开发了各水资源管理业务模块,充分整合取用水、灌区、地下水等各类信息资源,建成了水资源预警系统,增强了水资源调配决策支持功能;开发了面向水资源管理部门和取用水户的水资源管理移动端应用APP,进一步提升了系统的实用性和便捷性。
2 亟须改进完善的方面
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的基础在监测点建设的质量,难点在信息管理平台的构建,关键在能为水资源管理工作提供有效的决策支撑。进入新发展阶段,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全面转型升级,水资源在国民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日益突显,水资源供需矛盾变得越来越突出,强化水资源节约保护工作越来越繁重,现有的水资源监控体系同建立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新的需要已不相匹配,亟须改进和完善。
2.1 在线监测手段需要进一步完善
目前主要采用新建在线监测计量设备的方式将水量监测数据接入水资源监测平台,建设方式单一,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体系扩展慢。对于已安装计量设施但监测数据未接入平台的取用水户,通过对已有监测设备进行在线传输改造的技术手段考虑不够。
2.2 监测覆盖面需要进一步扩展
一是办证取用水户尚未全覆盖。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中已建的水量监测站主要针对规模以上非农取用水户和大中型灌区。随着水资源精细化管理要求的不断提高,现有系统距离实现在线监测计量全覆盖还有较大差距。二是新增规模以上取用水户未纳入监控体系。随着河南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的深入开展,新增了一定数量的取用水户,大部分尚未纳入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三是部分取用水户未实现全量在线监测。个别多水源、多取水口、多取水管线的取用水户存在未全部在线监测情况。
2.3 监测要素需要进一步增加
现有水资源监控系统实现了取用水总量在线监测,实现了超许可进行预警。但对标“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水好资源”,现有的总量监测模式,不能满足水资源管理分水源管控、分水资源管理分区管控和用途管控的要求。
2.4 监测数据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
一是由于水量监测设备安装不规范,“户、证、站、点”基础信息错配等原因,水量监测数据失真。二是水质在线监测站单点固定取水样,不能反映整个水源地水质情况,数据代表性不强。三是水资源监控平台监测数据与取水许可电子证照、用水统计直报、水资源税征收、地下水监测等业务模块关联度不高,同一数据各系统分别填报录入,未能真正实现“一数一源”。四是省水资源监测数据平台与部平台、流域(海河、黄河、淮河、长江四大流域)平台、南水北调平台间数据未实现即时同步,部分数据还未实现共享。
2.5 对监管支撑作用需要进一步加强
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已经实现了取水总量的超许可预警,但尚未实现分水源超许可预警、超计划用水预警、用途管制预警以及取水许可证到期预警等功能。取用水户的取用水过程复杂,针对梯级取用水(一级证下有二级证、二级证下又有三级证)、取回灌用水、一户多证等情况,未构建起切合实际取用水情况的关联关系模型,对取水许可审批及事中事后监管、水资源税水量核定等工作支撑作用不明显。
2.6 建设及运管模式需要进一步改进
一是水资源监控涉及单位多、点位分散,由省统一运维管理,监测设备脱保运行、带病运行等问题频发,运维时效差、成本高、效益低。二是水资源管理系统各功能模块开由不同供应商独立开发,系统架构、数据库表结构、技术路线等各不相同,系统整合难度大。三是《水法》明确谁用水、谁计量,由水行政主管部门安装监测计量设备,取用水户对计量的准确性不负责任,建管用责权关系不对应。
3 加强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的措施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从严从细管好水资源、精打细算用好水资源”,为做好水资源管理工作指明了努力方向。为进一步强化水资源源头管理,2021年,水利部部署了强化取水口取水监测计量工作,明确提出到2023 年,基本建成较为系统、完善的取水监测计量体系,信息平台建设和数据共享得到有效提升,能够及时、准确、全面掌握地表水、地下水等水源取水以及各领域用水情况,有力支撑水资源监管工作。对标对表总书记要求和水利部工作部署,结合河南省“四水同治”工作,为进一步加强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提升水资源智慧应用水平,提出以下措施建议。
3.1 扩展新在线监测手段
河南省共有取水口约120多万个,规模以上取用水户5万多个,绝大多数取用水户的水量监测设备均是传统的机械水表,采用全部新建在线监测设备的方法提高在线监测率,资金投入大、建设周期长、运维负担重,建议开发技术成熟、经济低廉、安装简单、运维方便的远程视频抄表功能,只需对取用水户现有计量设备加装视频读取前端,就能实现水量在线监测,能较快提高监控覆盖率,有效解决监测数据质量不高、同一取水口“二表并存”等问题。
3.2 探索建管新模式
河南省水资源监控体系建设由省水行政主管部门统一投资建设、统一运维管理,发挥了框架一致、标准统一、集成度高、体系融合的优势,但同时也造成了取用水户参与度不高、其对监测数据质量不负责等问题。为压实取用水户依法安装符合要求的计量设备和保证计量设施正常运行的法律责任,建议改政府投资建设为取用水户自建、政府补助的方式,即:取用水户建设符合国家计量标准的在线监测设备,并接入省水资源监控平台,按照谁建设、谁运管的原则运维管理,政府按一定标准财政补贴,这样责权清晰、节约成本,且能较快扩大监测覆盖面,也能从源头上解决同一取水口“二表并存”、取用水户取水口漏监等问题。目前,国家取水口监测体系建设已经采用了这种模式。对于前期政府投资建设的在线监测设备,应尽快出台政策移交给取用水户,由取用水户负责运行维护。如直接移交取用水户的政策障碍难以克服,则应以县(区)为单位采取购买社会第三方服务或者直接委托取用水户运维的方式,切实减少跨地域运维,降低运维成本、提高运维效率。
3.3 增加完善水资源管理要素
一应增加水源类型要素。完善监测水量的水源类型要素,在区分地表水、地下水的基础上,地下水要细分到浅层地下水、深层承压水、岩溶水、地热水等,地表水要细分到非常规水、具体取水河流或水库、具体外调水源等,以实现对各类水源取水量的自动分析统计。二应增加取水用途要素,按照水资源公报的统计口径,分工业、农业、生活、生态环境等不同用途标注监测水量用途,实现分用途用水量自动分析统计。三应增加管理分区要素。规范完善水资源管理分区名录,区分清楚每个监测水量所在的水资源管理分区,在分清四大流域的基础上,还应进一步细化到二级乃至三级分区。标准特定管理分区,如:黄河流域供水区、南水北调受水区、浅层水超采区、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岩溶水超采区、黄河流域超载区等各种管理分区要素,实现任意管理分区的监测水量统计。
3.4 优化水资源监控系统
一应优化数据采集信息填报方式。二应加强对异常数据的过滤和预警。三应坚持“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四应构建不同取用水情况下监测水量关系模型。
3.5 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功能
一应构建“审批、监测、监管”深度融合、三位一体的水资源管理系统。二应扩展数据分析应用功能。三应区分不同用户的功能定位。四应改造升级移动服务功能。
4 结语
扩展新的在线监测手段、探索新的建管模式、增补水资源管理要素、优化水资源监控系统、完善水资源管理系统等对策和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