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印太经济框架”看美国小多边主义的滥觞与因应
2023-01-02苏可桢
苏可桢 沈 伟
一、引 言
美国总统拜登于2022年5月宣布启动“印太经济框架”(以下简称“IPEF”)。IPEF被美国官方称作在该地区最重要的、旨在恢复美国影响力的国际经济接触,其乃以价值观为纽带的俱乐部式经贸体系(沈伟和胡耀辉,2022)。去全球化力量的不断蓄积成为国际秩序主旋律,并形成以国家保护主义、资源要素流动壁垒和供应链安全为特征的去全球化冲击(Wang,2018)。同时美国仍在更新国际秩序,其与盟友将重整内在能力与内部合作,促进内部全球化(Paul,2021)。绕开不利于自身的现有多边机制,基于“价值观同盟”形成俱乐部排他式的、灵活的、非对等的国际经贸体系,以实现自身政策目标与利益诉求、确保掌握规则制定权、就特定议题寻求协调与解决、贯彻和推进“本国优先”理念的精英主义对外策略,就是美国所采取的小多边主义(minilateralism)策略(Attinà,2008;Eckersley,2012;沈伟和胡耀辉,2022;Wang,2018)。IPEF 是美国的小多边经贸安排,目的是让众成员组成对抗中国的战线(沈伟等,2022)。从IPEF 切入来梳理分析美国小多边主义的滥觞,对认知国际经贸体系的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结构如下:第二部分介绍IPEF滥觞的背景和形式,勾勒去全球化和小多边主义概念的基本轮廓,以时间为线索对美国“重返亚太”以来的小多边主义运动进行梳理;第三部分分析美国推行以IPEF为代表之小多边主义制度的具体动因;第四部分基于前述,推演中国在这一潮流中面临的挑战与可能的因应;第五部分是结语。
二、以IPEF为代表小多边主义的滥觞
(一)理论基础:去全球化进程与小多边主义的崛起
IPEF有其相应的时代背景和制度类型,前者主要表现为去全球化力量的增长,后者则在小多边主义下的国际经贸新秩序中体现。全球化与去全球化的起伏和多边主义与小多边主义的迭代,构成了IPEF推行的理论图景。全球化与去全球化的起伏是IPEF诞生的时代背景。尽管去全球化概念模糊,但其自始带着重商主义的底色以及“各国为己”的逻辑(马科斯·特罗约和王爱松,2017;Kornprobst和Paul,2021)。全球化与去全球化的发展具有周期性、螺旋性:15世纪时反全球重商主义限制始现并存续至19世纪初,而后的全球化世纪持续到了1913 年;一战后全球化蛰伏,但其又随二战结束重启,直至晚近的又一次退潮发生(Kornprobst 和Paul,2021)。当前,贸易保护主义出现新的形态和逻辑,各国也更多采取基于“本地含量理论”的政策,为国家安全泛化和供应链安全提供依据(马科斯·特罗约和王爱松,2017);最为典型的去全球化事例包括特朗普当选美国总统并退出TPP、英国脱欧和中美贸易摩擦,以及“去全球化风向标”贸易保护主义措施激增(张宇燕,2017);IPEF则是去全球化的又一佐证。全球化危机深重,全球化下的社会两极分化、发展速度放缓和一体化效应减弱,与其固有的兴衰周期性共同决定了去全球化的兴起(李丹,2017)。
多边主义与小多边主义的区分是考察IPEF的立足点。西方国家正与特定成员实行内部全球化的小多边主义进程(Kornprobst和Paul,2021),其实质是反全球化的新全球化策略,也是国际规则重构的范式。美国已将其付诸实践,其历届政府推动了包括《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跨大西洋贸易与投资伙伴协议》(TTIP)在内的小多边谈判计划。小多边主义被认为在布雷顿森林体系形成时便已存在,形式为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的特别多数表决机制(Kahler,1992)。要理解小多边主义的内涵,需要着眼于其与多边主义的比较。在20世纪中叶开启的全球化进程中,美国主张国际贸易应为多边的原则,将大萧条后与他国签订的双边贸易协定通过《关贸总协定》(GATT)多边化。小多边主义与多边主义的区别在于“边数”,即小多边主义的实质是一种“少数”的多边主义(Kahler,1992),但多边主义并不以大量参与者作为界定标准,而是强调“共同利益”;换言之,多边主义是国家间在规则体系下,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平等互惠地追求更多目标的长期性机制,典型者如WTO。对比之下,小多边主义特征明显:除却参与者数量,小多边主义还具有制度临时性、议题特定性、主体特定与对外歧视性(Attinà,2008;Eckersley,2012),比如IPEF。小多边主义还常被经济学家用来研究区域主义等经贸合作形式(Attinà,2008)。小多边主义及其排他性对多边体系造成了冲击(Brummer,2014),其推行意味着另起炉灶,因此小多边主义被认为是美国作为霸权国家产生了不安全感后试图削弱全球治理体系的产物,是多边主义发展周期的反映(王明国,2020)。
综上,本文所指的小多边主义是以美国为中心的、作为现有国际经贸秩序替代机制的、国际经贸中的小多边主义;这种制度安排会带来程序不公,其所具有的排他性与现有多边主义的包容性形成了对比,二者间的差异为国际经贸条约谈判带来矛盾与张力(Eckersley,2012)。而IPEF契合全球化进程的危机性与周期性,以精英主义态势实践着小多边主义。
(二)实例分析:美国在印太地区的小多边主义尝试
由于经济制裁“武器化”等国际政治趋势,美国对国家安全威胁的认知变化带动了结盟方式调整,其酝酿竞争导向的对华战略,塑造“对华统一阵线”,典型者如“亚太再平衡”战略及TPP都展现出美国的阵营化策略。美国在印太的小多边主义尝试具有典型性。
1.IPEF之源起:印太战略的提出与落地
作为IPEF的受力点,印太是美国对华战略竞争的核心区域,也是其落实盟伴体系和复合阵营策略的重要空间。美国相关地区战略通常围绕东亚或亚太制定,直至2007 年“印太”作为新的战略构想兴起。除却TPP,奥巴马政府还想把印度洋地区纳入其亚太战略;2017 年特朗普政府退出TPP,但仍沿用“印太”概念并捆绑自由、开放的价值,使之成为重塑美国在相关地区政经格局的构想。美国认为消解其与印太地区的盟伴关系是中国的目标,后者还会利用其后的(权力)真空和机遇。特朗普政府在《美国国家安全战略》中提出“印太战略”(Indo-Pacific Strategy),并使之正式落地。该小多边主义战略首先划定印太地区的具体地理范围;其次点明了牵涉的各方势力,包括作为威胁的中国和朝鲜,以及作为其盟友的日本、印度等国家及联合体;最后,强调了在政治、经济、国防等领域中美国将采取的措施,包括价值观同盟建立、区域化合作和双边贸易条约推进以及盟友间防卫网络建设①。特朗普政府的国家安全事务顾问奥布莱恩认为中国正越来越多地向印太国家施压,要求他们服从于“命运共同体”,同时提出美国“寻求确保我们的盟友和伙伴……都能够维护和保护他们的主权”,“该框架旨在加强我们广泛而多样的盟友和伙伴网络,其长期以来一直是印太地区稳定与和平的基础”②。可见印太战略所涉内容多而广,其根本目的是为强化盟伴关系,以在地区战略的基础上从东西两线进行对中国的威慑,延续美国的世界霸权。
2.IPEF之可行:印太战略的升级与实施
拜登政府为了更有效地与中国竞争以维护美国霸权地位,承继并升级了印太战略,使其权重与日俱增(赵菩和李巍,2022)。2021年9月,拜登主持了美日澳印参与的“四方安全对话”(QUAD)首次线下首脑峰会,这被认为美国希望将外交政策的重心从战争以及传统盟友移开,转向印太、应对中国;作为印太战略的核心机制,四国对话平台的增多及升级彰显了印太战略正经历推进,QUAD 从宏观安全层面构建盟友体系以对中国施压(赵明昊,2022)。尽管不曾明言,中国实乃对话的“麦高芬”③:美国担心中国崛起将冲击其霸权基业;澳大利亚担心中国在南太平洋的显性存在冲击自身地位;日本希望依托美日同盟作为美国的东亚“看门人”,不愿中国弱化自身于美国的地缘政治价值;印度则希望捍卫在南亚的安全提供者角色,担心中国威胁其区域主导者身份。
印太战略的升级体现在三个方面(赵菩和李巍,2022):第一,在印太全面实施小多边主义,通过制度的升级、创建与回归重构美国主导的区域制度体系以“规锁”中国(张宇燕,2019);第二,以经济外交削弱中国在基建、产业等领域中的优势并彰显美国技术、数字贸易方面的优势,为印太战略提供经济合作方面的动能④;第三,逆转前届政府价值观,重视盟友以打造美国在印太的战略支点,从而实现在地缘经济和政治上制衡中国,打造内容功能多元的“印太战略轮”。澳英美联盟(AUKUS)、QUAD等安排都是小多边制度,它们具有可行性并相互加强,以应对中国的挑战。但升级后的印太战略仍存在经贸方面的不足,而IPEF可弥补短板并将其构筑成集政治、经济、军事、社会、科技于一体的战略(王文,2022)。
3.IPEF之定位:印太战略的经贸拓展
在经贸领域拓展印太战略,弱化、切断中国与邻国的相关联系以弱化世界对中国发展的预期,是美国对中国竞争的关键部分(赵明昊,2022)。民主价值观是美国构建同盟的基础,政治渗透是其维护联盟的工具(斯蒂芬·沃尔特,2007),而这也是IPEF 与原有经贸安排的最大不同,即所谓“共同民主原则与普世价值”下的技术开发、使用和推广。成员国在框架内以不同议题邀请不同国家参与谈判,但他们都需同意IPEF的基本价值:一个美国主导的经贸新框架(王文,2022)。这个框架包含四个部分:一为贸易,聚焦数字贸易并涉及贸易自由与公平、技术政策和可持续发展等;二为供应链,旨在打造弹性的完整供应链,使其兼顾透明性、多样性、安全性和可持续性;三为清洁经济与基础设施,注重发展清洁能源、低碳经济等方面的技术;四为税收与反腐败,以此推动经济领域公平竞争⑤。
IPEF 下,美国在构建盟友体系与阵营的努力可归纳为三个方面(赵明昊,2022):第一,高端产业领域的供应链重构,主要通过“盟岸”(ally-shoring)实现;相关安排可见于QUAD、美日“竞争力与韧性伙伴关系”等地缘政治安排。第二,数字经济与贸易。这是印太战略在经贸维度的焦点:在无法加入CPTPP、RCEP等多边经贸机制的情况下,美国模块化缔结数字贸易方面协议,再以“灵活”制度安排扩大适用范围,IPEF正是美国迂回构建数字贸易权威性的尝试。第三,IPEF强调了对基础设施领域的关注,认为民间力量也可为美国对华竞争助力。美国与盟友试图建立由民间力量构成的政策协调网络,打造基础设施认证体系,借民间资本优势与中国展开经济竞争。
如前所述,制度临时性、议题特定性、主体特定性与歧视性是小多边主义的特征,这些特征都体现在IPEF 中。制度持续性方面,IPEF 并未设立固定制度,而是采用模块化形式,包含了一系列可选择性签署的“灵活”协议;议题和内容上,IPEF 聚焦数字贸易规则、地区供应链、绿色技术等方面。参与IPEF 的主体还具有特定性,14 个创始国试图以IPEF 的订立对中国形成包围圈,制度的对外歧视性一览无余。综上,IPEF就是美国在经贸领域的最新小多边实践,是其削弱、“规锁”中国并推行美国价值观的工具。IPEF 可能会干扰中国加入《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的进程。数字经济方面,部分IPEF成员也是DEPA 的成员,而IPEF可能会对DEPA 的谈判产生影响,这也正是美国期望的以IPEF争夺地区经贸主导权、增加对华竞争筹码的路径。然而,IPEF实效几何仍存疑。首先,先前签署的CPTPP和RCEP不同程度地覆盖了印太经济体,IPEF生存空间存疑;其次,IPEF既缺乏开放、共赢的实质性条款,又缺少市场准入标准,施行时间和步骤也有待确定,框架政策目标设置更在限制中国的方式上南辕北辙⑥,落实情况存在疑问;再次,IPEF仍然是小多边主义下对特朗普政府政治遗产的继承,所谓“灵活化”安排让美国借多边化之名行美国单边主义之实,竞争底色又使其蒙上了对抗属性的阴影,其在本质上就是拜登政府版本印太战略的经贸补充,服务于美国的对中国竞争战略(王文,2022)。总而言之,IPEF 是美国小多边主义的又一尝试,可以被称作国际经贸中小多边主义对全球化进程的逆行。可以明确的是,美国在经贸领域已坚定了以小多边主义与中国竞争的路线,其成因值得深究。
三、美国推行IPEF的动因分析
(一)以WTO为中心的多边经贸体系的困境
理论层面,早先已有许多针对现有体系的负面声音。现实主义者认为,由于在双边谈判中大国更好的议价能力且不用接受他国监督,多边主义因其平行推动力不符合国际体系的垂直权力格局而注定失败,大国不会倾向于在可能被多数人控制的机构中合作。新自由主义者则强调多边主义吸纳更多国家参与的动力,即倾向于全球的而非区域等更加受到局限的合作(Kahler,1992)。二战后大多数多边主义组织的成员量少于50,而到1990年前这个数字达到了100以上,对其持怀疑态度的新自由主义者强调在有大量成员的组织中合作的障碍,指出任何多边主义优势在低效、笨拙的治理系统面前都显得苍白。另外,多边主义机构通常以正式协定建立,相比逐步形成的习惯法,协定加重了合作的困难。
现实层面,现有多边经贸体系尤其是WTO 体系内部的因素也反映了多边主义的困境,因而美国欲以IPEF 等小多边主义制度安排为其解困。首先,WTO 框架下的谈判早已陷入僵局,面临被架空压力。随着WTO 成员数量的增长,其多样性和差异性也逐渐增大,达成共识、实现共利的难度显著上升,谈判愈发艰难。因此,小多边主义被认为更具合理性,多边主义的繁荣被认为是由“伪装的”小多边主义支持的,即成功的多边主义体制中都有小多边主义因素来平衡多数所生的弊端(Kahler,1992)。“协商一致原则”因其过于简单化和理想化已不能满足当今贸易协商的高效性、实效性需要,因而部分国家选择转向区域性经贸制度。其次,由于谈判职能的失灵,WTO在经贸体系中的地位持续衰弱,无法调停平衡发达国家和新兴市场的利益冲突并导致其加剧。在争端解决方面,WTO上诉机构经常违背程序时限超期审理;美国还对上诉机构成员的遴选百般阻挠,后者的停摆危机仍未解决……WTO 争端解决机制已陷入瘫痪状态(沈伟和徐驰,2020)。在无法通过多边主义框架处理争议时,各国不得不诉诸能够在更小范围内达成共识的小多边主义体制,例如《美墨加协议》(USMCA)就为不同成员间的纠纷设置不同的解决机制。再次,除却本身缺陷,WTO 规则中的众多“例外”也成了小多边主义的雏形,例如“诸边协定”就将只适用于签字成员的规则纳入WTO 体系。而随着全球贸易新范式的出现,各国在全球价值链中从产品贸易转向任务贸易,由跨国公司将任务环节布局到成本最低、效率最高的国家,形成全球性的生产和贸易体系,这就要求WTO 扩大贸易谈判范围或丰富其形式(程大为,2014)。作为最惠国原则例外的区域自贸协定谈判、双边贸易谈判近年来也纷纷展开,成为开展贸易的优先方式。这些例外在多边主义的框架下具备了小多边主义“小团体”的特点,为后者的发展提供了土壤。
(二)现有多边体系与发达国家利益的冲突
首先,大国自身利益未获满足。2008年金融危机后,虽然美国采取了手段对经济进行干预,但其经济仍因去杠杆化的未完成而步履维艰,贫富悬殊、失业增多等现象日趋严重,财政赤字等问题也十分棘手,社会两极分化严重(李丹,2017)。与之类似的,欧盟在经济危机前的“有毒资产”比美国更多,困境更加严重,这些国家扩大贸易和投资、促进经济增长的需求客观存在。经济萎靡催生的国际贸易需求与WTO 的停摆相矛盾,促使这些国家欲另寻出路。如前所述,美国在国际金融危机后就格外重视如今演变成小多边主义的区域经贸体系,在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下大国纷纷参与美国主导的小多边主义浪潮,而其最新成果便是IPEF。其次,“东升西降”是全球格局的重要趋势,新兴经济体丰富了世界体系。美国在“绝对霸权”存续时能够平息各国的利益冲突,让多边主义共识达成;如今美国的地位为新兴市场所冲击,加上自身问题,霸权的极大动摇使多边体系的集体行动难题愈显。基于美元霸权,美国选择了默许自身巨大贸易逆差,但又借此声称自身在WTO 中的获利减少,以表明其对于发展中国家特殊差别待遇的不满,以及对最惠国待遇导致的扶贫、竞次(race to the bottom,或称逐底)的不接受。在特殊差别待遇规则下,发展中国家在贸易谈判中于WTO规则外保持着额外优势。在美国看来,中国拥有极大贸易体量,既可以利用“豁免规则”规避WTO 义务,又可以阻挠利好发达国家的贸易协定。美国愈发不能接受这些新兴经济体以贸易优惠搭便车(Kahler,1992),故希望调整相关规则限制后者的发展。然而,现行经贸制度具有民主基础,例如WTO 理事会中每个成员都具有规则话语权,因为他们同时也是纠纷解决机构(DSB)和贸易政策审查机构(TPRB)成员,因此美国转而在更小范围内实践小多边主义,在现有体系外建立不受发展中国家影响的经贸新秩序。根据“前景理论”,国家在面对潜在收获时一般会谨慎,但试图避免损失则会让国家更容易采取冒险行动(Reus-Smit和Snidal,2008)。发展中国家因预期获益而谨慎遵循,而美国因预期受损而甘冒风险、改弦易辙,这也体现了小多边主义围绕美国产生并由其与盟国实践的必然性。
除此之外,发达国家内部的保护主义也为经济困境所激化。美国等国家开始把民众的不满归因至发展中国家的“非市场经济行为”,如对中国国有企业性质的谴责等,称这些新兴经济体作为全球化得利者应为本国的问题承担责任。因此,避开发展中国家、促进发达国家获利的小多边主义贸易体系便应运而生。
(三)经由小多边主义的发达国家利益的实现
首先,由于小多边主义的利益导向性,美国有动力推行相关协定并在其中加入利己条款。如前所述,IPEF的大部分内容具有进步性,美国也能借由该小多边主义制度取得相关领域规则的制定权。以美韩FTA为例,美国为提升对韩出口以“废约”要挟,迫使韩国重新谈判并最终让步,与韩国达成了在汽车贸易领域极不对等的市场开放承诺(全小莲,2018),新约给美国带来的利好是显而易见的:美国车企在韩国的市场份额将会提升,其本土市场也得到极大的保护,此消彼长间贸易逆差迅速缩减。可见以不对等性为重要特征的小多边主义更符合美国利益。其次是争端解决。美国认为WTO 争端解决在透明度和可预期性方面存疑,裁判结果严损其国家利益。但在小多边主义体系下,美国可通过重置投资者-国家争端解决机制(ISDS)来维护自己的利益(廖凡,2019)。例如USMCA 集合了多个双边争端解决机制,成员之间所适用的规则各不相同。由于美加两国对于是否保留原争端解决机制存在分歧,后者退出ISDS;墨加同为CPTPP成员,可据此解决争端;美墨之间则沿用原ISDS。在三国内部,实践中大幅减少了投资者挑选条约或滥诉的现象,对ISDS 范围的限定保护了各国的司法主权(沈伟和徐驰,2020)。相较普遍性的最惠国待遇原则,不统一的法律规定更符合成员利益需求。最后,小多边主义有助于保证美国的全球经济主导权。小多边主义主导者以其经济优势地位迫使其他成员与其保持统一立场并搭建以其为核心的贸易圈,将自身制度在其中辐射。小多边协定的成员通常具有共性,比如IPEF成员的经济发展水平相对接近,对某些规则或者价值取向具有共识,这些特征都为IPEF所强调,并在IPEF的弹性经济、绿色经济和公平经济等内容中细化,共同的利益、诉求或主张是凝聚成员的主要动力。此外,IPEF成员还都具有贸易重要性,在世界贸易版图中权重较大。同时,美国意欲通过小多边主义条款设计限制发展中国家的贸易空间。如USMCA 的“毒丸条款”不仅阻止了一些国家通过与缔约方缔结自贸协定而分享协定红利(廖凡,2019),还预示着美国或不再打造全球供应链,而是尝试减少贸易逆差、维护本国利益。一些国家投资者无法通过USMCA 解决争端,就需要求助于新的争端解决机制或者WTO,然而WTO 已然瘫痪,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得不与美国谈判明确替代机制,这有助于扩充IPEF 等小多边主义体系,扩大美国在全球经济的话语权、主导权。
四、小多边主义体系的影响与中国的因应
(一)小多边主义对现有经贸体系的影响
不可否认,IPEF等小多边主义制度能解决现有多边体系的特定问题。首先,小多边主义安排将提高成员贸易体量。后疫情时代的刺激经济复苏是国际经贸的议题之一,小多边主义由于成员数量少且利益相对一致,更容易达成保障共同利益的协定,IPEF的灵活性、模块化就体现了这一优势,TTIP也通过取消关税大幅促进商品流通,其实施将使欧盟和美国分别增加1190 亿欧元和950 亿美元的收益与0.5%和0.4%的GDP 增长⑦。CPTPP 的实施也被认为将推动主要成员GDP 增长,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的实际GDP 分别增加0.032%、0.027%和0.020%,同时推动各主要成员消费者福利水平,进出口贸易数量和金额也都普遍出现增加(杨立强和余稳策,2018)。加入新的区域性经贸协定也可能有利于中国获得更多贸易利益,进一步发展经济。其次,小多边主义可能有助于国际经贸新问题的规范化。当今国际经贸中的诸多议题亟待规范,小多边主义可推动相关尝试,例如IPEF 已表明将在互联经济、弹性经济、清洁经济等领域建立高标准。USMCA 就新增了对生物制品的数据保护期,以加强对商标、品牌、工业设计,尤其是商业秘密的知识产权保护。在数字贸易方面,USMCA 包含了相关最新标准,禁止、减少针对数字产品和数据处理的歧视性、限制性措施,限制政府对源代码和算法的披露要求;在金融服务方面,USMCA 禁止数据本地化要求,更新市场准入义务(张小波和李成。2019),确保数字金融领域的开放。此外,小多边主义还可能对经贸纠纷解决具有积极意义,以多个争端解决机制的结合灵活高效解决争端,例如前述USMCA 的相关规定,以及《中美经贸协议》中的建立新争端解决机制之条款。
但小多边主义无疑会对现有全球化秩序造成冲击,首先便是影响多边贸易体系的稳定。例如,小多边主义协定与规则的繁杂众多会使得原WTO 的最惠国待遇与原产地规则遭遇实践阻碍;相关协定在促进成员贸易投资便利化的同时,也使地区经贸安排交叉重叠,这种“意大利面碗效应”正使亚太地区经贸环境日趋复杂,相同商品适用关税税率的不同和出口企业利用协定的难度徒增,都催生了贸易创造或转移,妨碍了自由贸易效率(陈浩伟,2016)。小多边主义下的贸易保护和歧视同样不容小觑。由于小多边主义的设计均带有“美国优先”倾向,其将为协定成员带来巨大的经济利益,一如前述TTIP 的实施效果,但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必然面临巨大挑战。
小多边主义的竞争性和发达国家主导的规则外溢同样是影响国际经贸的重要因素。小多边主义亦有竞争性,且随着越来越多的国家加入或建立相关协定,竞争性会愈加强烈。于主导国而言,竞争性只会使小多边主义制度运行不畅并产生负外部性,降低国际经贸效率。但对发展中国家而言,更大的挑战来自规则标准的提高与发展中国家规则话语权的丧失。美国可借由小多边主义推广其主导的规则体系,如USMCA 已经对日本、欧盟等产生了示范效应,“毒丸条款”可能会逐渐推广至其他类似协定中并构建全新的小多边主义经贸体系(张小波和李成,2019),而中国等发展中国家则面临被边缘化的风险。
(二)针对小多边主义的中国因应
小多边主义本身具有单边化和排他性倾向,部分发展中国家必然遭受负面影响。国际经贸体系来到了小多边主义与真正多边主义的岔路口,该抉择关乎经贸体系的改革方向和大国利益的博弈。在明确小多边主义之两面性、国际经贸体系之困境、世界格局之变化及美国以小多边主义为牟利工具之事实后,应当思考的是中国在以IPEF 等小多边主义制度不断发展的趋势中应扮演的角色。中国是以WTO 为核心的现行经贸体制的受益者,也是多边经贸规则的奉行者和维护者。通过开放自由的多边主义体系,中国等新兴市场经济体快速崛起。推进现行多边经贸体制改革,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于中国而言重点在于维持在该体系下的既得利益,同时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提升国际经贸地位。
以WTO 改革为例,《中国关于世贸组织改革的立场文件》中明确指出,世贸组织改革应维护多边主义的价值核心与多边贸易体制的主渠道地位。但WTO 改革本身也将面临来自美国的阻力,其或以小多边主义协定迫使参与者认同美国所主导的新贸易规则,排挤原WTO 规则,尤其是在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国内补贴、国有企业、减少贸易壁垒等方面推进符合其利益的贸易谈判核心议题,WTO改革的“中国方案”势必面临重重阻碍。同时,随着发达国家将精力转向小多边主义,WTO 或将在一定程度上衰落。面对小多边主义的兴起,中国需要认识到其单边化本质,警惕其在国际经贸中对中国的排挤。一方面,中国应当坚持自身立场,直面美国重建国际经贸体系的制度性挑战。面对“毒丸条款”,中国应当在法律层面进行回应,例如援引WTO 相关规则来质疑和约束“毒丸条款”;面对小多边主义带来的经贸冲击,中国在维护多边体制的同时还需推动国内经济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以经贸法治和营商环境应对和突破小多边主义的围困(廖凡,2019)。另一方面,中国虽坚持多边主义,但应当正视多边主义正逐渐退潮的现实,客观认识小多边主义优势,同发展中国家适时建构自己的小多边主义体系。现行的IPEF等小多边主义体系虽然是以美国为主导,但是中国可以利用小多边主义本身的利益一致性及团体性特点,借力打力,加入或是建立符合发展中国家利益的小多边主义体系以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领导推动新议题的规范化以适应新需要,从而在WTO 前行日渐困难中推动国际经贸新秩序的形成。
五、结语
西方国家的重整内部能力、推进内部合作、实现内部全球化(Paul,2021),系小多边主义借全球化之名行反全球化之实的排他性、歧视性安排,IPEF作为其中的晚近代表甚至具有单边主义、孤立主义色彩。中美未来的竞争必然是一场内外政策制定、落实与收效的赛跑(王文,2022)。小多边主义来势汹汹,具有浓厚的权力体系色彩(沈伟,2022),在冲击现有经贸体系后,势必会以规则外溢等方式影响中国等发展中国家的利益。中国始终认为在世界和平与发展面临重大挑战时应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⑧。作为负责任大国,中国应当既坚持真正的多边主义和自身在国际经贸制度中的地位,主动建构与完善国际规则、努力扩大话语权,又应当在面对高标准规则的推广时,认清美国重建国际经贸体系的意图并积极应对,还需要基于中国利益以及外部经济环境的变化,谨慎调整国际经贸战略,探索适合中国的国际经贸合作新机制。
注释:
①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y of the United State of America[EB/OL]. https://trumpwhitehouse.archives.gov/wp-content/uploads/2021/01/IPS-Final-Declass.pdf,2017-12。
②弗林. 解析特朗普政府《美国印太战略框架》文件[EB/OL]. https://www.rfi.fr/tw/%E6%94%BF%E6%B2%BB/20210414-%E8 %A7%A3%E6%9E%90%E7%89%B9%E6%9C%97%E6%99%AE%E6%94%BF%E5%BA%9C-%E7%BE%8E%E5%9C%8B%E5%8D%B0%E5%A4%AA%E6%88%B0%E7%95%A5%E6%A1%86%E6%9E%B6-%E6%96%87%E4%BB%B6,2021-4-14。
③麦高芬(MacGuffin)是一个电影用语,指在电影中可以推展剧情的物件、人物或目标,而关于这个物件、人物或目标的详细说明不一定重要。
④The White House, Interim national security strategic guidance[EB/OL].https://www.whitehouse.gov/wp-content/uploads/2021/03/NSC-1v2.pdf,2021-3。
⑤Statement on Indo-Pacific Economic Framework for prosperity[EB/OL]. https://www.whitehouse.gov/briefing-room/statements-releases/2022/05/23/statement-on-indo-pacific-economic-framework-for-prosperity/,2022-5-23。
⑥指美国贸易代表、商务部长主导的“独立于中国的安排”与美国国家安全委员会印太协调人主张的以制度规制中国的路线之争。
⑦European commission, Independent study outlines benefits of EU-US trade agreement [EB/OL].http://europa.eu/rapid/pressrelease_MEMO-13-211_en.htm,2013-3-12。
⑧王毅.坚持践行真正的多边主义[EB/OL].https://www.fmprc.gov.cn/wjbzhd/202207/t20220708_10717693.shtml,2022-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