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的原则、现状障碍与改进路径
2022-12-31刘兵勇程子润
刘兵勇 沈 芳 程子润
(上海财经大学 商学院,上海 200433)
在2016年的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教育教学全过程,实现全程育人、全方位育人”,这是对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的精准引领。在协同育人的大背景下,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的协同也是关键一环。然而,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的协同现状并不理想,较多高校这两支队伍协同工作存在问题。本文在研究两支队伍的协同原则、现状的基础上,从思想、模式、制度三个支点出发,进一步探索队伍协同的改进路径。
1 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的原则
1.1 服从服务于立德树人的大格局原则
习近平在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指出:“思想政治理论课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关键课程,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思政课教师的首要岗位职责是讲好思政课,其具体任务是“引导学生立德成人、立志成才,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坚定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信念,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厚植爱国主义情怀,把爱国情、强国志、报国行自觉融入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奋斗之中,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毫无疑问,立德树人是思政课教师的根本任务。“辅导员是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高等学校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工作的组织者、实施者、指导者。辅导员应当努力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人生导师和健康生活的知心朋友”。可见,辅导员的根本任务是立德树人,根本职责是进行大学生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管理服务工作。
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的目标任务和一切工作都是立德树人,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的必要性、可行性、协同所遵循的规律都是在立德树人这个大前提下进行的,二者协同的目标、任务、方向和协同形式始终围绕立德树人这个中心环节。检验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协同的水平和效果,关键要看立德树人的效果。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对待协同的思想理念的差异、态度及动力差异、方法路径的差异,协同中遇到的体制机制矛盾、问题困境等,在立德树人这个大格局下,都能得到妥善的应对、解决和改善。如果离开了立德树人这个大局或者偏离了立德树人的正确方向,二者的协同就失去了其内在价值,甚至是有害的。因此,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的协同,必须符合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要求,服从服务于立德树人的大格局。
1.2 二者在协同中的平等原则
虽然身份不同,但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都是高校教师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教育主体是平等的。首先是在人格上平等。人格平等决定了协同的平等地位。他们彼此相互亲近,相互理解,相互信任和相互尊重;在协同中拥有平等权利,彼此平等沟通、平等商讨、平等工作。这是协同育人的基础。其次是育人的作用地位平等。在育人的过程中,辅导员有实践优势、综合性优势和熟悉学生优势,思政课教师有理论优势、专业性优势和系统性优势,而理论与实践、专业性和综合性,在育人中同等重要;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的协同,使两者紧密结合,明显提升育人效应。这个过程中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育人贡献是平等的,没有主次之分,也没有高低大小之分。正是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的差异性和优势互补,以及育人作用地位的平等性,才使得二者协同成为必要、可能并富有持久动能;为两支队伍的融合发展、双向流动提供了必要条件。再次是发展机会的平等。在人才培养中,教师与学生共同成长;在协同育人过程中,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互帮互助,一起发展,共同成长。若发展机会多寡悬殊,长期非均衡,势必影响二者协同意愿、协同效果。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在教学科研、项目平台机会,职级提升、职务聘任,教育培训、实践锻炼,激励计划和考核机制中,物质待遇提高和政治地位提升等方面,机会都是平等的。值得指出的是,协同中的思想观念平等、制度规范平等、发展机会平等是协同平等原则非常重要的体现。
1.3 系统性整体性原则
思想政治教育是个系统工程。从主体上,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主体,是思想政治工作体系的重要部分,思政课教师是上好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关键,辅导员是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他们在思想政治教育中缺一不可,二者的协同是三全育人不可缺少的环节。把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作为一个整体来培养建设、分工协作,第一第二课堂的衔接、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学生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的融合培养就更加具有实效性和系统性。从场域上看,二者的协同既是全方位的,也是分层次的。辅导员主要负责第二课堂,思政课教师负责第一课堂,第一第二课堂相互渗透、相互补充、相互延展,二者相向兼任、不可割断,是一个整体;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及实践活动的协同,构成一个相对完整的育人过程,校内活动与校外活动的协同、线下思政与线上思政的协同都应构成相对完整的范畴。从协同的内容、方式与工作机制看,无论是思想理念的协同、目标任务的协同、工作内容与工作方式的协同还是协同的环境、协同的工作机制和保障机制,其本身就是一个完整系统。从教育规律和学生认识规律上,学生的知情意行具有非线性特点,需要反复认知和实践,知情意行在迂回曲折中发展,逐步递进,最终达成知情意行的统一,达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效果;学生认识是一个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的过程,最终达到感性认识和理性认识的统一,达到知行合一。这就需要辅导员和思政课教师分工和协同,要作为一个整体来设计安排,以巩固、提升、拓展思想政治教育效果。从两支队伍的发展看,要实行统筹管理、整体考量、融合发展。
2 辅导员与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队伍现状
2.1 辅导员队伍工作现状
目前,我国高校辅导员队伍结构主要由核心化的专职辅导员、阶段化的全职辅导员、多样化的兼职辅导员构成(李和新、范伟,2019)。大多数高校在选聘专职和全职辅导员时,在学历、政治面貌、年龄等基础性条件上都进行了明确的要求。招聘辅导员时学历要求基本都是硕士研究生及以上,近些年来部分高校开始要求研究生学历并获得博士学位。政治面貌基本都是中共党员。年龄要求上分为应届毕业生或是具有高校学生工作经历者,对于后者则有一定的年龄要求,基本集中在35周岁以下。大部分学校不对应聘者的专业进行限制,部分学校会限制大类或一级学科。而在兼职辅导员的招聘时,对学历、政治面貌以及年龄的要求则较为宽松,主要由校内在职的行政管理人员、专业课教师担任,或面向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招募。在晋升发展及流动性上,辅导员具有干部和教师的“双重身份”。2017年,教育部对《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进行了修订。在此次修订版本中,进一步明确和强调了辅导员在职业晋升发展上可选择职级和职称两个序列。从理论上讲,双线晋升应该能为辅导员的职业晋升和个人发展提供更多机会,辅导员队伍的流动性也会更大。但根据调查和研究,目前而言,辅导员在高校中无论选择哪个序列都处于劣势(陈向明、王富伟,2021)。在管理岗等职级晋升方面,目前高校内管理岗等行政岗位数量整体有限,且竞争较为激烈。辅导员选择管理岗路线,晋升和发展除自身工作实绩表现之外,也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外部因素。例如,辅导员是否与上级或部门建立了较为良好的关系,工作业绩是否有机会得到展示,校内是否有管理岗位的空缺等。在职称评定方面,尽管晋升的评审程序相较于职级晋升更加透明公开,但与思政课教师相比,多数辅导员的硕士研究生学历也对职称晋升造成了一定的阻碍和限制,辅导员的整体学术竞争力相较于思政教师也较低。
2.2 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工作现状
目前高校在招聘和选拔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时,主力军是专业对口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和思想政治教育相关专业博士研究生。在年龄分布上,既有年轻的博士毕业生,也有具有一定职称和学术成果的中青年教师,也有资深教师和成熟的学科带头人。在职称上,目前高校思政课教师主要分为教授、副教授、讲师以及助教四类。2020年1月,教育部出台了《新时代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规定》,在此版文件中,对于高校思政课教师的职责与要求、配备与选聘、培养与培训、考核与评价、保障与管理等均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其中明确说明“将至少一年兼任辅导员、班主任等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作为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必要条件”,并提出“高等学校应探索胜任思政课教学的党政管理干部转岗为专职思政课教师,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辅导员参与思政课教学”。这一文件的发布,有利于推动高校主动探索和推动辅导员队伍和思想政治课理论教师的沟通合作和协同育人。
3 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现状及其障碍
思想政治教育工作队伍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组织保证。当前,思政课教师的思想政治理论教育工作和辅导员的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存在衔接不够、各自为政、各行其是、单兵作战的局面(朱立峰,2012)。思政课教师主要在理论课教学过程中进行育人,而辅导员则主抓学生的日常管理,在这一过程中进行价值引领和思政教育。二者在协同育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主要表现为以下四点。
3.1 缺乏协同育人的动力
目前高校教师在课程的准备和讲授过程中较为独立,开展协同教学的较少。课程的考核与评价也主要以传统的考试为主,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共同对学生成绩进行评定的情况较少。部分思政课教师甚至存在抵触与辅导员共同开展教育教学的情绪。而辅导员一方面由于学生的日常管理和其他各类事务工作的繁忙,另一方面一些辅导员的学历背景不是马克思主义理论类相关的专业,缺乏理论基础知识导致授课信心不足,且对于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不是很熟悉,导致辅导员在一定程度上缺乏教学热情(代玉启,2018)。由此,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协同育人的动力不足。
3.2 缺乏协同育人的意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强调“做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要因事而化、因时而进、因势而新;使各类课程与思政课同向而行,形成协同效应”(2016)。然而,现阶段高校一些思政课教师和辅导员还停留在仅仅做好自己本职工作的认识上,思政课教师主要聚焦在做好自身课程的讲授,辅导员主要负责学生的日常管理,两支队伍缺乏协同育人的意识。
3.3 缺乏协同育人的运行机制
当前,高校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大布局,“大思政”体系仍处于建设中(代玉启,2018)。就现阶段来看,思政课教师与辅导员在高校中所属的管理部门不同。思政课教师一般由马克思主义学院进行管理;辅导员则一般由各高校的党委学生(研究生)工作部、学生处进行整体的队伍建设,所在学院进行日常的具体管理。我国高校现阶段普遍采用的是垂直的分层管理模式,两支队伍所属的管理部门也基本由不同的校领导进行分管,在日常工作开展过程中缺乏协同育人的平台和运行机制,很难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甚至交流不畅、互动不足。
3.4 缺乏协同育人的考核机制
辅导员队伍具有教师和干部的双重身份,而思想政治课教师属于单一教师身份。二者在岗位职责和身份上的差异带来的工作绩效评定、评奖评优机制、职称评定标准、福利待遇发放等方面存在着不同。与此同时,二者在工作中所取得成果的呈现形式也有较大的区别。思政课教师多以个人教学成果、科研成果等形式呈现,而辅导员的工作成果则以所负责学生取得的成绩奖项、个人所获得荣誉等方式呈现。二者的考核评价标准难以进行统一和一致。目前,我国的高校也鲜有专门对两支队伍协同育人状况和效果的考核机制。
4 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的改进路径
根据以上两支队伍协同现状分析,本文认为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协同可以从思想、模式、制度三个支点出发,从思想源头上抓起,从工作模式上厘清,从制度保障上落实,从而将两支队伍在具体工作中拧成一股绳,融汇为育人共同体。
4.1 思想协同:培养育人队伍协同的主动意识
首先,想要改善目前两支队伍协同力不足的现状,改变主体意识是关键。首先,两支队伍的分管部门需要提高协同的意识,分管部门在制定育人大方针、设置人员、制定政策、设置队伍激励时,需要将两支队伍协同纳入考量原则之一,有意识地将协同原则纳入总的立德树人大方案。相关部门应有意识地配置两支队伍的规模与结构,做到人员年龄有梯队、专兼有结合的总体布局,有意识地制定相关的保障激励措施,并保持协同效果监管持续“在线”。
其次,激发两支队伍自身的意识是协同效果提升的原动力。两支队伍需要明确认识到自身工作的优势和短板,靠单打独斗是不能完成系统的育人工作的。思想政治课教学与日常思想政治教育的协同,是三全育人的必然要求。双方应明确自身立德树人的育人使命,明确育人工作的整体性、系统性、全面性特征,将自身工作纳入三全育人的环节中去。辅导员要认识到思政课老师对理论掌握的专业优势,学习相关理论有助于相关场景的思政认知教育;思政课教师要明确辅导员的实践经验优势,与其协同有助于更加感性、立体地进行学情分析、教育对象分析。
4.2 模式协同:探索两支队伍协同的工作合作模式
探索两支队伍分层协同模式。按照经验、职称、年龄层次的不同,将辅导员与思想政治课教师划分为三个阶梯层次。辅导员可分为有五年以下工作经验的青年辅导员、具有一定的思政课教学能力的中青年辅导员、工作经验丰富且具有较强科研能力的辅导员;思想政治课教师可以分为工作五年以内的青年教师、具有一定职称的中青年教师、资深教师。不同层次的教师可以承担特定的任务,完成特定的身份转换,与对方不同层次的教师有不同的互动协同内容。在中青年、资深教师中成立专家库,担任对方队伍中青年力量的专业导师,承担指导帮助青年教师队伍任务。青年辅导员可以担任思政课教师助教,青年思政课教师可以担任兼职班主任,双方青年队伍通过助教见习进行专业积累,也能深入体验对方工作,为后期深入协同做好准备。
探索双方多样化协同方法,搭建多样协同平台。首先,鼓励双方以项目合作为基础,落实协同工作,例如思想政治工作实践项目、科研项目、思政课教学研究项目、学生骨干培训项目等。其次,在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和思想政治课场域中,挖掘不同工作中的协同支点以深化协同。在党建工作、学生社团建设、团日活动、思政课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网络思政、科学研究等具体工作中,给予两支队伍不同的角色定位和工作分工,找到协同结合点,在日常育人工作中实现队伍融合。最后,采用灵活的协同方式。工作联席例会、座谈会、研讨会、结队帮扶、指导小组、联合党支部、线上联动组,都可以根据不同的育人场域进行灵活使用。
4.3 制度协同:建立完善的队伍协同的保障制度
建立两支队伍协同培训制度。形成系统成熟的协同育人培训方案,进行岗前培训、岗中强化的全过程培训。首先,需要支持鼓励辅导员,特别是非“科班出身”的辅导员,进行相关专业学习,如马克思主义理论、高等教育学、思想政治教育等专业学习,制定相关选送深造的倾斜政策。其次,制定两支队伍深入对方工作场域学习体验的培训方式,观摩学习、兼职任职等方式都能为深入协同做出感性与理性的准备。再者,拓宽双方协同培训的路径和平台,开辟新的协同培训基地,也要充分利用两支队伍原有的培训资源和渠道,如相关思政理论课研修班、辅导员系列培训等,交叉深入了解对方工作的理论与实操,提升协同的广度与深度。
建立两支队伍协同考核制度。考核制度的建立旨在更好地激励两支队伍协同的积极性。一方面,研究两支队伍协同的工作内容后,制定详细的考核指标、考核方式等。在考核指标上,设置合理的量化指标,如合理分布长期、短期指标以评估显性与隐性的教育效果;在考核方式上,让双方参与到对方的考核中去,这是协同效果考核的重要方式,也要发挥双方直属部门的监管考核功能,以保证考核的客观性。另一方面,需要协调两支队伍其他工作的考核标准,平衡每支队伍的总考核量。不能只做加法,而是需要切合工作实际。如增加了辅导员专业学习的指标量后,需要适当放宽辅导员工作中行政管理事务相关考核指标;将思政课教师深入学生日常思政教育场域的工作纳入科研工作量换算中去,不增加原有的科研压力。
建立保障两支队伍协同的人力与管理制度。国务院、教育部等部门先后出台了相关文件,明确规定了辅导员、思想政治教育课教师的配置比例。2006年教育部第24号令《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队伍建设规定》中规定“需按师生比不低于1∶200的比例设置本、专科生一线专职辅导员岗位”。2008年中共中央宣传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中规定“本专科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要总体上按不低于1∶350~400的比例配备”。高校需要严格落实相关比例配置,这是协同育人的人力基础。
捋顺辅导员与思政课教师管理部门的协同方式,是两支队伍协同的工作机制保障。鼓励由同一位校领导分管学工部(研工部)与马克思主义学院,有利于基层工作的部署和实施;鼓励辅导员管理部门(学工部或学生处等)与思政课教师管理部门(马克思主义学院)通过联席会议制度、研讨交流制度、部长院长定期交流制度、副院长交叉兼任制度等基础工作机制,来实现队伍管理协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