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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孝标在朝校书问题考辨

2022-12-29张玉荣

新乡学院学报 2022年10期
关键词:梁武帝藏书

张玉荣

(闽南师范大学文学院,福建 漳州 363000)

刘峻(463—521 年),字孝标,南北朝时期梁朝人。刘孝标在文献学以及文学方面均有很高的成就,他的代表性作品有 《世说新语注》《广绝交论》《辩命论》等。 研究者多针对刘孝标的作品进行研究,鲜有研究者针对他的行迹进行研究。总体来看,关于刘孝标的生平行迹, 研究者的争议主要集中于刘孝标在梁朝天监年间奉诏校书一事上。 《梁书》和《南史》均称,刘孝标在梁朝只有一次奉诏校书的经历,即于天监初年“入西省,与学士贺踪典校秘书”[1]702。 而梁阮孝绪《七录序》以及唐李善注本《文选》却称,刘孝标在梁朝有两次校书经历, 第一次是天监初年在文德殿校书,第二次是天监中期在石渠阁校书。由于刘孝标在朝校书的经历关涉其为《世说新语》作注、编纂《类苑》等重要事件,笔者拟结合相关史籍对刘孝标在朝校书一事进行考辨。

一、刘孝标入西省校书和在文德殿校书是否为同一事件

《梁书》对刘孝标在朝校书一事记载如下:“天监初,召入西省,与学士贺踪典校秘书。 ”[1]702阮孝绪《七录序》 对刘孝标在朝校书一事也有记载:“有梁之初,缺亡甚众,爰命秘书监任昉,躬加部集。 又于文德殿内别藏众书,使学士刘孝标等重加校进……”[2]虽然《梁书》和《七录序》有关刘孝标校书地点的记述存在差别, 但两部著作均提到刘孝标在梁朝初年曾经参与校书工作。 后世一些研究者据此提出, 刘孝标入西省校书和在文德殿校书是同一事件。 例如:余嘉锡在《世说新语笺疏》中称,刘孝标在文德殿校书和入西省校书二者相合[3]。 王玫在《刘孝标生平事迹三考》一文中,将西省学士与文德殿学士等同[4]。 在梁朝,西省和文德殿是两个不同的处所,西省又称中书省,设在禁中①,而文德殿是梁武帝召见文士、开展文学活动的场所。 不过,就功能而论,西省和文德殿的确存在相同之处, 那就是两处均藏有图书,并有文学侍臣从事书籍的典校、抄撰工作。 例如:《梁书·殷钧传》称,殷钧“受诏料检西省法书古迹”[1]407。 《梁书·任孝恭传》称,“帝闻其有才学,召入西省撰史”[1]726。《梁书·到沆传》称,“时文德殿置学士省,召高才硕学者待诏其中,使校定坟史”[1]686。 《梁书·张率传》称,张率“直文德待诏省,敕使抄乙部书”[1]475。由此可见,史籍所载刘孝标入西省典校秘书和校定文德殿藏书应为两项不同的工作, 不能将二者混为一谈。

至于刘孝标于何时在西省校书, 又于何时在文德殿校书,以下作进一步考索。

由于《梁书》和《南史》所保存的有关梁朝初年朝廷召集学士在文德殿校书的材料较为系统, 而有关西省校书的材料比较零乱, 故而先分析刘孝标于何时在文德殿校书。 《梁书·到沆传》云:“东宫建,以为太子洗马。时文德殿置学士省,召高才硕学者待诏其中,使校定坟史,诏沆通籍焉。 ”[1]686《梁书·到洽传》云:“(天监)二年,(洽)迁司徒主簿,直待诏省,敕使抄甲部书为十二卷。 ”[1]404由《梁书》的记载可知,天监二年(503 年)前后,文德殿置学士省,梁武帝令高才硕学之文士云集于此,校定古代典籍。当时待诏学士省的文士不在少数, 除了上文提到的沆、 到洽之外,还有张率、丘迟、王僧孺、庾於陵等人。 《梁书》对于上述诸人有如下记载:“(张率) 直文德待诏省,敕使抄乙部书,又使撰妇人事二十余条,勒成百卷。”[1]475“高祖践阼,(丘迟)拜散骑侍郎,俄迁中书侍郎,领吴兴邑中正,待诏文德殿。”[1]687“天监初,(王僧孺)除临川王后军记室参军,待诏文德省。 ”[1]470“天监初,(庾於陵)为建康狱平,迁尚书工部郎,待诏文德殿。 ”[1]689这些文士在文德殿所从事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 “校定坟史”。据《隋书·经籍志》记载,“齐末兵火,延烧秘阁,经籍遗散”[5]907。梁初的图书整理活动便与秘阁藏书被毁一事有关, 为了整理残存藏书, 梁武帝下令“于文德殿内列藏众书,华林园中总集释典”[5]907。 据此推断, 天监二年文德殿置学士省与刘孝标天监初年入文德殿典校藏书存在着因果关系。 南朝目录学家阮孝绪的《古今书最》存有《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应当就是此次文德殿校书活动的成果。目前,研究者对于《古今书最》所载《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与《隋书·经籍志》所载刘孝标《梁文德殿四部目录》之间的关系看法不尽相同。其中,姚振宗、余嘉锡、王重民等人认为《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 和 《梁文德殿四部目录》 的内容是完全相同的, 而孙振田则认为刘孝标《梁文德殿四部目录》只有四部,并不包含祖暅撰写的《术数书目录》,《梁天监四年文德正御四部及术数书目录》则包含了《梁文德殿四部目录》和《术数书目录》。由此可见,无论是持哪种看法的人,均对刘孝标至迟在天监四年(505 年)完成《梁文德殿四部书目录》编撰工作一事没有异议,那么,刘孝标应当是在从天监二年到天监三年(504 年)的这段时间在文德殿从事校书工作的。 刘孝标在天监四年之后的活动已不可考,据史籍记载,刘孝标于天监七年(508 年)或稍晚的时候任职于安成王萧秀府中, 则其在文德殿至迟待到天监七年。

以下分析刘孝标于何时在西省校书。 李德辉提出,西省原是“草拟中书制诏的专职官署”,梁朝初年,西省扩大了事权,“署置学士,司文义,管修撰,向着文史机构的方向转变”[6]。 结合《隋书·经籍志》中“齐末兵火,延烧秘阁,经籍遗散”的记述来看,西省“置学士,司文义,管修撰”似与梁初秘阁藏书整理活动有关。 整理秘阁藏书是一项繁复的工作,因此,西省在梁初很可能也参与了秘阁藏书整理工作。 梁朝初年对秘阁藏书存放地点的调整也可以间接证明西省参与了此次藏书整理工作。梁朝初年,朝廷为了避免重蹈前代将藏书放置于一处而导致大量书籍在战乱中损毁的覆辙,曾将秘阁图书分藏各处,并组织文士对这些图书进行校定。《隋书·经籍志》提到的藏书地点有文德殿、华林园,不过,从史传的零星记载来看,藏书地点还应该包括西省、寿光殿以及东宫,但西省究竟于何时开展校书活动已不可考。 《梁书·王泰传》称,天监元年,秘书丞王泰“表校定缮写”秘阁藏书,“高祖从之”。 这说明,梁武帝在天监元年已下诏校定秘书。如前所述,刘孝标入文德殿校书的时间是天监二年前后,那么,刘孝标入西省校书的时间当为天监元年(502 年)。 不过,刘孝标在西省的时间并不长。 《梁书》称,“天监初,(刘峻)召入西省,与学士贺踪典校秘书。 峻兄孝庆,时为青州刺史,峻请假省之,坐私载禁物,为有司所奏,免官”[1]702。《梁书》的这段记载使用了“时”字,表明刘孝标入西省校书、请假省兄、遭弹劾免官这三件事发生的时间相近。曹道衡与刘跃进合著的《南北朝文学编年史》称,刘孝标入西省、被免官均发生在天监元年。 考之《梁书》,当时官员为有司所奏免官但不久又被起用的事例不在少数。 兹列举二例:“(谢几卿)以在省署,夜著犊鼻裈,与门生登阁道饮酒酣呼,为有司纠奏,坐免官。 寻起为国子博士……”[1]709“(贺琛)家产既丰,买主第为宅,为有司所奏,坐免官。俄复为尚书左丞,迁给事黄门侍郎,兼国子博士……”[1]543由此可见,刘孝标在离开西省后不久又入文德殿校书不是没有可能的。

综上,《梁书》 所记载的刘孝标在西省校书和阮孝绪《七录序》所记载的刘孝标在文德殿校书并非同一事件。 刘孝标于天监元年在西省校书,后被免官,于天监二年重新被起用,入文德殿校书,并至迟在天监七年离开文德殿。 或许是这两次校书活动在时间上接近的缘故,《梁书》 并未提及刘孝标入文德殿校书一事。

二、刘孝标“东掌石渠阁”是在天监初年还是在天监中期

李善在为 《重答刘秣陵沼书》 作注时引刘孝标《自序》云:“梁天监中,诏峻东掌石渠阁,以病乞骸骨。 ”[7]石渠阁为西汉藏秘书的处所,刘孝标用石渠阁指代梁朝皇家藏书的处所。 如果刘孝标《自序》的说法属实,则刘孝标在天监中期曾被梁武帝召用,主掌秘阁图书典校等工作。然而,据《梁书》和《南史》记载, 刘孝标于天监七年或稍晚的时候在萧秀处任户曹参军,后辞官归隐,不复入仕。 在《梁书》和《南史》中均未见有关刘孝标“东掌石渠阁”的记载。目前,学术界对于刘孝标“东掌石渠阁”之事争议较大。 曹道衡、沈玉成、徐传武等人认可李善的说法,认为刘孝标在天监中期似有被召用的经历。 例如:曹道衡、沈玉成在对《辩命论》的序言进行考察后提出,天监十一年萧秀自荆州调入建康,“峻亦随入, 或梁武又怜才而令其东掌石渠阁,因得闻有关管辂之议,乃作《辩命论》”[8]。 徐传武也提出, 刘孝标从萧秀户曹参军的位置上离开后,“又被梁武帝以文学之士召用”[9]。 然而,目前研究者对于《辩命论》的创作时间看法不一②,《辩命论》形成于天监中期的说法乃一家之言, 且刘孝标不一定非要在建康才能听闻梁武帝的管辂之议,因此,曹道衡、沈玉成的说法可信度不高。另外,《梁书》和《南史》所称梁武帝招文学之士一事当发生在刘孝标入荆州之前,所以,称刘孝标在离开荆州后又被梁武帝召为文学之士似有不通之处。由此看来, 刘孝标在天监中期被召用的说法的确值得商榷。 那么刘孝标《自序》所提到的“东掌石渠阁”又作何解释呢? 王玫、卫云亮等人提出,刘孝标所称“东掌石渠阁”当指他于天监初年从事校书活动。 王玫称,“李善注未提孝标入西省之事, 亦即无论史传或李善注, 言及刘孝标参与典校或主持工作实际上都仅一次”[4]。 王玫认为,刘孝标于天监初年入西省校书同其“东掌石渠阁”一事相合。卫云亮则称,刘孝标所称 “东掌石渠阁” 应指其在文德殿编撰藏书目录,而非在西省典校藏书[10]。 据《梁书》记载,刘孝标入西省后不久即被免官,这与李善所说的刘孝标“东掌石渠阁,以病乞骸骨”存在矛盾。 且“东掌”有“掌管”“主持”之意,单纯从事藏书典校工作并不能被称为“东掌”。 阮孝绪《七录序》在谈到梁初朝廷使学士重加校进文德殿藏书一事时唯独提到了刘孝标的名字,《隋书·经籍志》中《梁文德殿四部书目录》也署名刘孝标,由此可见,刘孝标应是文德殿藏书典校以及藏书目录编撰工作的领导者。据此可以推断,刘孝标《自序》中所称“东掌石渠阁”一事应当就是他奉梁武帝之命在文德殿主持藏书典校以及藏书目录编撰工作。 刘孝标至迟在天监二年进入文德殿,刘孝标“东掌石渠阁”一事应发生在天监初年,而非天监中期。综上, 刘孝标在天监中期并没有被梁武帝召用的经历,刘孝标《自序》所称“东掌石渠阁”,指的是他在文德殿从事藏书典校以及藏书目录编撰工作。

刘孝标言在“东掌石渠阁”时曾“以病乞骸骨”,由此看来,刘孝标离开文德殿是主动请辞。以下对刘孝标请辞的原因进行考察。 《梁书》和《南史》均称刘孝标在萧秀处编撰《类苑》时身患疾病,“未及成,复以疾去”。 以此为依据,或许可以得出刘孝标有病在身的结论。 不过,《南史》所记载的“策锦被”一事,又为我们研究刘孝标 “以病乞骸骨” 提供了另一个视角。 《南史》称:“初,梁武帝招文学之士,有高才者多被引进,擢以不次。峻率性而动,不能随众沉浮。武帝每集文士策经史事,时范云、沈约之徒皆引短推长,帝乃悦,加其赏赉。会策锦被事,咸言已罄,帝试呼问峻,峻时贫悴冗散,忽请纸笔,疏十余事,坐客皆惊,帝不觉失色。 自是恶之,不复引见……”[11]依《南史》所述,刘孝标常常率性而为,即便是在梁武帝面前也未能如范云、沈约等人那样引短推长、曲意逢迎,导致梁武帝“恶之”。 据《梁书》记载,天监二年“五月丁巳,尚书右仆射范云卒”[1]39。 《南史》称范云也参与了“策锦被”一事,则“策锦被”一事当发生在天监二年五月之前。在“策锦被”一事发生时,刘孝标作为文士在梁武帝身旁陪侍, 说明他此时已进入西省或文德殿校书。 梁武帝因不喜刘孝标在“策锦被”一事中的表现,“不复引见”,这导致刘孝标此后仕途不顺。 从天监二年至天监四年, 文德殿待诏文人如到沆、张率、到洽等多有升迁。例如:天监三年,到沆被提拔为殿中曹侍郎,天监四年,他又改任太子中舍人。 天监四年之前,张率调任秘书丞,在玉衡殿受到梁武帝接见。天监五年,到洽调任尚书殿中郎。然而,史籍中却没有关于刘孝标在这一阶段迁转的记载。 刘孝标自称,“余逢命世英主,亦摈斥当年”,应是暗指“策锦被”一事让梁武帝对他心存芥蒂。 据《南史》记载,当刘孝标完成《类苑》之后,梁武帝竟“命诸学士撰《华林遍略》以高之”,梁武帝对刘孝标的嫌恶由此可见一斑。 这样看来,刘孝标请辞既有身体方面的原因,也有政治方面的原因,而后者显然是主要原因。刘孝标辞官的时间已无从考证,根据史籍推测,应不晚于天监七年。

三、结语

综上所述, 刘孝标在梁朝天监初年有两次奉诏校书的经历,第一次是天监元年在西省校书,第二次是天监二年入文德殿校书,李善所引刘孝标《自序》中“东掌石渠阁”之事应是刘孝标在文德殿典校藏书以及编撰藏书目录。由于性格耿直,刘孝标为梁武帝所不容,加之连年校书对他的身体造成伤害,刘孝标至迟在天监七年告病离开文德殿。据《隋书·经籍志》记载,刘孝标的著述主要有《世说新语注》《类苑》《汉书注》《陆机演连珠注》等。整理皇家藏书是刘孝标一段重要的人生经历。笔者根据史料推测,在刘孝标的著作中,除了《类苑》为其奉萧秀之命所编之外,应当有相当一部分为其在奉诏校书期间所作。考之史籍,从天监五年到天监七年,刘孝标的行迹存在空白。刘孝标至迟在天监四年完成了《梁文德殿四部目录》的编撰工作,由于“策锦被”一事令梁武帝不悦,刘孝标长期得不到升迁, 则其在从天监五年至天监七年的三年间极有可能仍留在文德殿校书。 余嘉锡等学者曾经提出,《世说新语注》 乃刘孝标在从天监六年至天监七年的这段时间里奉敕所作。 就《世说新语注》的内容来看,《世说新语注》引用史籍达四百种之多,刘孝标能够接触如此多的史籍, 极有可能身处文德殿中,因而笔者认为,余嘉锡等人的推测不无道理。

注释:

①李德辉在《论西省与东晋南朝文学》一文中称,齐梁时期之西省共有两处:一处即中书省,最初负责草令、制诏,梁武帝时置学士,管修撰,西省遂朝着文史机构的方向转变;另一处为安置武官的处所,为武官散职所居的宫省。 梁朝初年开展校书活动的西省当指前者。

②关于《辩命论》的创作时间,目前研究者的看法不尽相同。 罗国威提出,《辩命论》作于天监八年(509 年)或稍晚的时候。 何融在《〈文选〉编撰时期及编者考略》一文中提出,就创作时间而言,《辩命论》晚于《类苑》,即《辩命论》的创作不早于天监十五年(514 年)。 王枚的看法与何融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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