混改背景下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措施探讨
2022-12-28夏叶展
夏叶展
(绍兴市越城区财政局,浙江 绍兴 312000)
在经济新常态下,我国社会经济的发展进入了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阶段。针对国有企业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有效地改善企业董事会以及股权结构,实现经理层和监事会相互之间的监督,避免出现权利失衡的问题。通过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方式,也可以对国有企业中存在的家族化以及行政化的问题进行解决,切实提高国有企业的运行效率,树立起良好的企业形象。
一、混合所有制改革概述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于20世纪90年代提出的一种针对国企的改革措施,即允许民间资本以及外资参与到国有企业的改革重组中,其核心目的是通过引进民间资本的方式,实现生产力的快速发展。
从国有企业的角度来对混合所有制改革所体现出的意义进行分析,一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并不是面向企业组织架构的改革。对混合所有者的概念进行分析,可以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本身同时包含了公有制和私有制的相关内容,可以将其看作是公有制与私有制的混合,在经过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企业中可以真正实现多元投资,产权主体也可以交叉持股。二是混合所有制改革是我国后续改革工作中的顶层设计[1]。现阶段,混合所有制改革被认为是国有企业改革中的一项关键性举措,能够重新界定所有制结构,从全新的角度来认识私有制以及民营经济在国民经济结构中的地位以及作用。三是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实现不同资本的有机融合。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中明确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有着与公有制经济同等的地位,并强调应该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在推动国有企业改革的过程中,混合所有制经济所具备的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相互融合的形式,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体现。
二、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国有企业管理的特点
混合所有制改革是国企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能够帮助国企更好地适应市场经济环境的新要求,推动国有企业的稳定健康发展。而在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环境下,国有企业管理工作呈现出了三个非常显著的特征:
1.独立的法人资格
公司制是现代企业制度得以建立、完善和实施的前提,也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需要关注的核心内容[2]。在以往国企采用独资经营的下,改革工作主要是针对产权制度,实现了资本来源、资本结构和管理方式的重新组合。在不断的改革发展过程中,越来越多的国有企业开始形成了公司性质的独立法人,主要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以此为背景,企业管理人员也发生了很大变化,从以往政府身份的管理人员转变为了职业经理人,管理人员的聘用方式从以往的行政任命转化成了市场招聘。
2.多元化的股权制度
在新的发展环境下,政府部门鼓励国有企业上市,希望其能够通过这样的方式来进行融资,拓展融资渠道,筹集发展资金,也可以为个人资本以及非公有资本在国有企业中的融入提供有利条件,打破了以往国有资本独资的情况,在国有企业内部形成了多元化的股权制度,不过主体依然是国有股权、股东结构的多元化,使得国有企业在经营管理中能够将国际化的管理思想以及先进的技术手段融入进来,实现自身运营效率以及管理能力的提高[3]。
3.独立董事与监事会并存
国有企业在构建董事会管理制度框架的过程中,借鉴了英美日德等发达国家的经验,也充分考虑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实际情况,形成了董事会和监事会并存的管理体系。事实上,我国很大一部分国有企业以及所有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采用的都是英美企业的管理模式,通过建立独立董事以及外部监督的方式来对企业进行经营管理,而且在公司管理制度方面,则多是参照日德的模式,建立起了相应的监事会制度,针对企业管理人员和董事会进行管理。
三、混合所有制改革下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的措施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的经营管理出现了许多新的问题,如董事会与经理层的责任不够明晰、监事会和独立董事制度没有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国有股权份额过高等,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企业管理的效果,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国有企业的长远发展。基于此,国有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更好地适应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新要求,实现自身综合效益的提高[4]。
1.弱化行政管理
企业本身具有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特点,其本身的市场竞争力会直接决定企业的发展情况。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应该结合自身的业务特点和发展情况,确定好监事会和董事会的占比。例如,在国有控股公司中,具备行政职务的董事会和监事会占比可以达到50%,而在国有参股公司中,需要将相应的比例降低到40%以下。实际上,不管企业的形式如何,在针对国有企业进行管理的过程中,都应该尽可能地减少政府部门的行政干预,将职业经理人的管理能力充分发挥出来,确保国有企业的发展能够适应市场发展需求,营造出良好的市场竞争环境。
2.健全治理结构
一是应该对股权结构进行优化,适当降低国有股权的比例,对所有者身份进行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的核心就是股权结构优化,通过削弱国有股权占比的方式,推动不同所有制的交叉持股。不过,混合所有制改革使得国有企业的规模不断扩大,股权分散问题严重,企业经营管理工作也变得越发复杂[5],股东无法实现对经理人的直接监控。信息披露机制的实施,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对股东与经理人之间存在的信息不对称问题进行缓解,但是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基于此,国有企业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的过程中,需要推动股权结构的多元化,确保各方主体之间可以实现权力制衡,经理人需要依照股东要求的方式来行使自由裁量权。二是应该对委托代理的关系和层级进行明确。清晰明确的委托代理关系以及独立的董事会制度是混合所有制背景下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基础和前提,能够很好地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阶段,我国法律制度及资本市场不完善,股权集中度高,国有股东把持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大小股东之间的冲突严重,而混合所有制改革能够将股东间的冲突转化为经理人和股东间的冲突,使得问题的解决变得更加简单[6]。
3.完善相关机制
一是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国有企业内部控制可以看作是董事与经理人在信息层面的博弈,信息共享机制包含了内部董事、外部董事和经理人间的信息共享。经理人拥有企业的经营权,董事则享有知识及经验,不过这些都必须是在深刻了解国有企业运营情况和市场发展情况的基础上,才能转化为决策。董事会会议的设置,可以为董事与经理人的沟通提供良好渠道,而在实施信息沟通的过程中,董事需要在保持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与经理人做好信息的沟通与传递。二是优化决策机制。国有企业公司治理的核心目标,是对经理人的权力进行控制,而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非单纯地将权力从一方面转移到另一方面,国企在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后,会形成分散的股权结构和多元化的投资主体,组织形式变得越发复杂化,决策程序中不再采用统一的决策经营和决策控制机制,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采用“治理型公司”模式,董事会可以对决策进行相应的优化改善[7],经理人则负责决策经营。三是完善权力制衡机制。在混合所有制改革后,国有企业董事会需要打造出有效的权力制衡机制,对董事和经理人的权力进行制约,同时也需要将其各自的优势充分发挥出来,推动企业的长久健康发展。应该打造出规模巨大的董事会,增加外部董事的占比,分散董事权力,实现董事权力的制衡;可以采用联席董事长制度,确保董事与经理人的独立性,董事长的职务由外部董事担任,要求董事和经理人职务分离,实现决策权和执行权的分权制衡;应该赋予董事会选拔、考核经理人的权力,外部董事需要推动企业信息披露机制的可靠运行,确保内部董事不会出现滥用自身权力的情况。
4.优化资产监管
我国发展混合所有制的主要目的,是帮助企业确立相应的市场地位,提高企业经营的效率,优化资源配置。从政府部门的角度,需要在国有经济进行严格把控的情况下,构建科学完善规范的运作机制以及现代企业制度,对国有企业的运营效率进行优化[8],支持民营资本的发展,同时将公有制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充分体现出来。如果政府部门过度地干预混合所有制企业,则会对企业的运营管理产生负面影响,因为混合所有制企业对比单纯的国有企业或者民营企业,在主体地位、所有者性质等方面都存在很大的区别,在对企业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需要做出适当的改变。可以以完善的企业治理结构为支撑,引导混合所有制企业借助市场化手段,对自身运营和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确保其能够更加积极地参与到市场竞争中,实现稳定高效运营。
5.引导职工参与
在公司中,职工是最为关键的利益相关者,如果职工可以参与到公司治理中,发挥出自身的能动性,公司的治理水平可以得到显著提升。在我国现行的《公司法》中明确提出,公司职工可以借助各种各样的方式和渠道[9],参与到公司决策以及监督管理中。就目前而言,职工参与公司治理的方式多种多样,常见的有经营参与、监督参与、持股参与等,持股参与的直接体现是股权激励,能够很好地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应该明确,员工是公司运营的核心参与者,在持股参与的情况下同样是公司的股东,想要将持股员工的能动性充分发挥出来,公司可以引入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帮助员工持股,通过会议的方式来形成决策,委派职工代表或者第三方参与到相应的表决中。借助这样的方式,职工在进行投票的过程中,不会受到上级领导的干扰,也可以实现分散股权的集中化管理,对基层职工在企业监督管理方面的作用进行强化。
6.突出司法规制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过程中,争议必然存在,需要突出相应的司法规制,改变国企改革过分依靠政府主导的模式,借助司法手段来对争议进行解决。在实际操作环节,如果混合所有制改革实施的过程中出现了争议,且公司内部无法对其进行有效解决,股东可以将争议提交给司法部门,由司法部门依照相应的司法规定,采取专业的手段来解决争议[10]。
四、结语
在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背景下,公司治理的效果会直接影响改革的成效。必须明确,混合所有制改革并非简单地将社会资本引入国有企业中,而是要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和改善治理制度。面对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大背景,国有企业应该及时更新观念认识,分析公司治理方面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的措施和方法,提升公司治理的整体效果,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的实施提供良好支撑,以此来实现企业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