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面临的发展困境及对策探究
2022-12-28潘周平
潘周平
(福建省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福建 漳州 363300)
数字普惠金融是指通过数字金融服务推动普惠金融的发展,具有较强的共享性与便捷性,且服务门槛、成本较低,可以促进普惠金融服务普及率的提升。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地区具有广阔的发展空间,主要原因在于随着乡村振兴等战略的深入实施,农村居民产生了旺盛的金融需求,而传统普惠金融模式难以全面满足农户的多元化需求。近年来,虽然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迅速,但也出现了一系列的问题。因此,相关部门及人员要深化研究工作,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进一步发展。
一、数字普惠金融在农村快速发展的原因分析
1.传统金融服务的弊端与劣势
第一,业务成本较高。农村地区的居民分布较为广泛,商业银行难以对目标客户群体进行精准确定与营销,导致商业银行的营销成本、获客成本等大幅度提高。第二,经营模式与金融需求存在矛盾。农村金融机构往往将批发式金融服务提供给优质农村客户,如大型农场、种养大户等,不能充分关注普通农户的贷款需求。同时,为了降低经营风险,提高利润水平,农村金融机构将揽储作为工作重点,贷款审核标准较高,这样容易发生抽水机效应,加剧了城乡间金融资源的不均衡。
2.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优势
第一,农村金融供需总量矛盾得到缓解。通过融合传统金融与现代金融科技,普惠金融的服务半径、覆盖范围等可以得到拓宽,不仅能扩大农村地区金融供给总量,农户需求也可以得到充分的满足。数字普惠金融应用数字化交易方式,使柜台式交易程序简化,金融机构运营效率显著提高。同时,新增客户的边际成本、总体运营成本降低,能够将农村金融供给主体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进一步完善农村普惠金融供给体系[1]。第二,农村金融供需结构矛盾得以减少。金融机构通过应用现代数字技术,能够对用户日常交易数据进行全面收集,深入分析这些数据即可将用户金融需求画像构建起来,以便对农村金融需求变化趋势进行准确把握,促使信息不对称问题得到解决。结合农村金融需求画像设计出对应的产品与服务,可精准满足农户的个性化金融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的发展。
二、农村数字普惠金融面临的发展困境
1.农户缺乏较高的金融素养
很多农村地区尚未形成数字支付环境,影响了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受年龄、认知等因素的影响,一些农民不了解数字化支付概念,认为数字化支付的安全性不如现金交易,对推进数字化支付工具造成了阻碍作用。同时,大部分农户缺乏较高的金融素养,网络操作能力与数字化金融服务获取能力较低,且难以深入了解理财、保险等金融产品。此外,金融机构没有结合农户需求针对性创新数字化金融产品,使农户实际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也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造成了阻碍。
2.基础设施不够完善
基础设施的建设情况,直接关系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速度与质量。近年来,农村信用社等金融主体积极拓展农村地区的数字金融业务,但由于缺乏完善的基础设施,难以顺利开展业务,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造成了阻碍[2]。
3.数字化人才较为缺乏
为了适应数字经济的发展需求,需要培养一大批数字化专业人才。近年来,金融机构深入推进数字化转型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在具体实施中,也面临诸多的挑战。特别是部分中小银行,缺乏充足的数字化人才,影响其转型发展目标的实现。农村信用社的大部分员工不具备先进思想观念和较高能力水平,科技人才只占据较小的比例,导致数字金融业务的发展受到严重的限制。
4.数字风险控制难度较大
农信社等农村金融机构的主要业务为支农、支微,受服务对象实际特征的影响,面临着较高的风险。在数字化转型发展过程中,数字化风险又随之出现。由于农村金融机构不具备较高的发展水平,缺乏充足的人才、资金等资源,难以有效地构建数字化风险防控体系,因此,在推进过程中容易发生风险问题。
5.惠普金融法律体系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农村普惠金融的发展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例如:农民、农村小微企业融资较为困难,普惠金融在金融机构的服务不够全面,政府的保障体制欠缺,农民等弱势群体的金融权利得不到充分保护等。其中,主要的原因在于法律保障系统不够完善。农村金融的基础在于农村普惠金融,是普惠金融较为重要的难点,属于一项系统性的工程。尽管我国在农村普惠金融发展过程中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条例,但是,有些法律条例并未从农村普惠金融实际状况出发。例如,《商业银行法》等对农村普惠金融的主权以及义务等并没有做出充分的规定,只是由各省市地区自行发布通知确定,既不统一,也不完整,具有临时性特点。一个健全法律体系的欠缺必将出现执法不力和机构之间对责任的互相推脱以及普惠金融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等问题,使其致使农村普惠金融在农村区域的覆盖率降低,也极大地妨碍了普惠金融在农村的发展。
6.惠普金融产品供给不足,适用性不强
我国当前惠普金融的产品较少,在农村地区由于收入低贫困户等群体的金融服务产品供给较为有限。根据有关报告显示,我国“三农”的金融缺口约3.05万亿元,农村普惠金融是具有亿万级别的市场。另外,由于我国农村群体对信贷的需求基本属于子女教育及医疗方面等,其特点为资金需求量小且期限短,不符合当前的信贷产品额度高期限较长的特点,因此,这导致当前的普惠金融产品的适用性不强。
三、促进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对策
1.提升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
只有持续提升农村居民的金融素养,才能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在具体实施中,可以将线上与线下形式综合利用起来。第一,组织线上活动。依托信息技术的支持,向农村居民经常性推送金融知识,帮助农村居民深入了解数字金融知识,提高农民居民的整体认知水平。例如,可以引导农村居民关注官方微信账号,以图片、视频、音频等多元化形式详细讲解数字金融方面的知识,创新宣传形式,有效吸引农村居民的注意力。第二,组织线下活动。营业网点的工作人员要在做好服务工作的基础上,同步开展推广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资料、自助设备等向农村居民分享数字金融方面的知识[3]。结合地区实际情况,也可以定期开展知识下乡等活动,采用驻村金融助理讲座培训、知识竞赛等形式普及推广数字金融知识,逐步提高农村居民对数字金融的认知水平、金融产品真伪辨别能力以及增强金融风险防控意识等。通过结合应用线上与线下推广渠道,构建立体化的宣传平台,有助于提升农村居民金融素养,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奠定良好的基础。
2.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基础设施是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关键,针对现阶段农村设施不足的问题,要进一步增加资金资源投入,大力建设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第一,积极建设宽带乡村。要与其他主体联合起来,加大投资力度,深入改造升级农村的信息基础设施,逐步普及互联网技术,推行移动支付“户户通”,便民服务点“村村通”,培养农村居民的网络技术操作能力。第二,改造现有基础设施。制定完善的管理制度,定期维护乡村网络设备。在线路优化的基础上,需对技术、服务等进行更新,促使农村网络传输效率得到提高。第三,积极布局5G基站。5G技术的优势众多,要加快建设农村地区的5G基站,促使城乡范围内5G网络的纵深覆盖率得到提高,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打下基础。此外,要引导农村企业深度应用现代数字化、信息化等技术,加快数字农业农村的发展步伐。
3.构建数字化人才队伍
数字化专业人才是推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核心要素,因此,农村金融机构要逐步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化水平的数字化人才队伍。第一,内部培养。结合机构实际情况,可定期组织技术骨干等人员外出学习,于高校、先进公司等学习吸收先进经验与高新技术,尝试性应用于数字金融业务发展中,促使人才队伍的金融科技应用能力得到逐步提高。第二,外部吸引。外部引进方式具有较高的效率,可以在短时间内提升人才队伍的数字化水平。因此,在做好内部人才培养的基础上,可以联合金融科技公司、高校等相关社会主体,共同开展数字化人才培养工作[4]。同时,合理地调整岗位薪酬水平,完善福利激励体系,将更多的专业数字化人才吸引过来,促使人才队伍的数字化能力、综合金融素养得到提高。要严格把关人才招聘环节,明确制定招聘标准与考核内容,保证招收进来的人才能够适应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要求。
4.完善风险治理体系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过程中,会产生诸多的风险,如果不进行有效的防控,不仅数字普惠金融的持续发展得不到保证,还会损害到民众的实际利益。因此,要逐步将数字化风险治理体系完整构建起来。第一,加强监管能力建设。金融监管部门要积极联合其他相关部门,如工信、发改等,健全监管指标体系,持续提升监管能力。在监管实践中,可深度、广泛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先进技术,也可构建监管沙盒机制,更加精准地开展金融风险预警、监控等工作。第二,加强机构风控能力建设。农村金融机构在实施数字普惠金融业务时,并不单单是在线上开展金融业务,其具有较强的系统性,涉及战略、组织、流程等多个方面的内容,随之增多了风险类型。金融机构要同步优化风险管控体系,全面排查、梳理数字普惠金融的潜在风险隐患,将监测识别、处置应急等机制构建起来,提高风险防控水平[5]。
5.完善相关法律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有人曾经说过,正义的实现有赖于法律制度的保障,法律制度的规范与引导,能够让人在追求自身私利的同时不能侵犯别人的平等权利。当前的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普惠金融的理念更需要法律制度的支持。现如今,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精准扶贫战略的影响下,普惠金融体系建设的重点在于农村普惠金融法制的发展,完善法律体系的重点在于探索以最低的成本来保证农村群众获得金融服务。惠普金融主要体现公平、包容、扶贫、灵活等理念和原则,这也是普惠金融法律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针对当前存在的法律问题,应以政府为主,以农村普惠金融理念为辅,建立相关法律体系,保障农村群体的权益,以促进农村普惠金融的规范发展。
6.创新普惠金融产品
针对我国现阶段普惠金融产品的适用性较低以及供不应求的问题,金融机构应该提高产品的研发以及优化设计,研发出较为丰富性、多元化以及个性化的金融产品,以此来满足不同需求的信贷额度、期限和利息等方面,研发出的产品要符合农村群体的小额贷款产品,从而提升农村用户的参与度与满意度。创新农村普惠金融产品能够有利于金融机构扩大在贫困地区的信贷覆盖率。将普惠金融的内容充分丰富,使其更好地促进金融精准扶贫,使普惠金融真正落实到农村用户。另外,银行以及信贷企业也要发展有机构特征的普惠金融产品,以此来获取农村群众的支持,同时也要完善农村保险体制,拓展保险机构与农村保险服务,提供具有适用性的保险产品,保证农村普惠金融的有效发展。
四、结语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能够满足农村居民个性化信贷需求,推动农村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针对现阶段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在发展中遇到的问题,相关部门及主体要从推广宣传、人才建设、加强监管等多方面着手,优化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环境,夯实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基础,切实地提高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