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服务助推德宏乡村振兴路径探析
2022-12-28中共盈江县委党校邵焕保
中共盈江县委党校 邵焕保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提出来的,乡村振兴战略主要聚焦农村的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未来要经过接续奋斗让农业变成有奔头的产业、让农民成为更有吸引力的职业、让农村变成美丽的家园。从2018年开始,每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重点研究和部署乡村振兴工作,而要想全面实现乡村振兴,加强对农村的金融服务就十分关键和重要。本文以德宏州金融服务助推振兴乡村建设工作为例,对德宏如何推进乡村振兴做一些初步探索。
一、德宏州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初步成效
(一)财政支持农村金融的主要措施
财政支持农村金融主要包括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和扶贫贷款风险补偿金,其中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又包含了扶贫贴息资金,即对扶贫贷款和小额担保贷款给予的贴息支持。为了推动财政与金融对小额贷款的良性互动,全面提高建档立卡贫困户的获贷率与收益度,德宏州专门设立了风险补偿金,专门用于相关银行向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小额贷款后发生的呆账核销。
(二)金融机构支农再贷款成效明显
支农再贷款是中国人民银行参与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的重要工具,通过向各类农村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提高其资金实力,使其更好地对脱贫人口提供信贷支持。目前云南省支农再贷款主要的发放对象是各地的农村信用社。截至2021年12月末,德宏州乡村振兴再贷款使用余额38,748万元,较年初新增93.74%,同比增加76.13%,体现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支持力度在不断加强,农村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也在不断扩大。
(三)农村小额信贷继续发挥作用
小额信贷主要是为重点助推经济发展缓慢地区和实施乡村振兴增收而设立的,可以为脱贫户提供5万元以下、3年以内、免担保免抵押、基准利率放贷、财政贴息、县级建立风险补偿金的信用贷款。截至2021年12月31日,德宏州年内发放小额信贷贷款5426户23246.53万元,贷款余额6.38亿元。
(四)金融服务网点布局实现全覆盖
为了实现金融机构在刚脱贫的乡镇和行政村“两个全面覆盖”目标,德宏州严格控制脱贫地区的金融服务网点撤并,加大在各乡镇布放金融自助服务终端力度。德宏州50个乡镇设有标准化金融机构网点79个,已实现无空白乡镇的目标,在已实现全州336个行政村基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全覆盖的基础上,积极推广在脱贫村新建普惠型金融服务站(点),存量达278个;全州50个乡镇保险机构服务站覆盖34个,利用保险服务点覆盖16个,脱贫乡镇和行政村有自动取款机等各类金融服务机具1158台,已构建了“物理网点+自助银行+助农取款服务点+互联网”的多元化服务体系,全面打通了基础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最后一公里,使得德宏州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水平得到进一步提质增效。
(五)金融服务乡村振兴贷款实现全面增长
金融服务于乡村振兴贷款余额直接反映了各金融机构参与金融服务于乡村振兴的推进程度。2021年,德宏州累计发放脱贫县贷款211.19亿元、贷款余额360.61亿元,当年累计发放农户贷款70.65亿元、贷款余额98.99亿元,当年为28003户脱贫户累计发放贷款5.21亿元、贷款余额11.08亿元,巩固易地扶贫搬迁贷款余额21.34亿元,农村危房改造贷款余额1.53亿元,巩固教育贷款余额0.15亿元。
(六)政策性农业保险得到有效推进
已脱贫人口主要从事农业生产,而农业面临市场与自然双重风险,返贫风险高,因此,保险公司开展的政策性农业保险有助于农户分散风险,有利于推进乡村振兴。德宏州各保险机构聚焦农村地区,推进保险服务乡村振兴,重点提高农村地区疾病、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等风险的保险保障水平,围绕产业发展开办地方特色的水稻、玉米、甘蔗、橡胶、烟叶等农产品保险,推出“橡胶+期货”价格新型险种,2021年给1500吨的配额,收入保险正在推进中,加大了三农保险支持力度,不断提升了特色保险扶持项目服务水平。截至12月31日,德宏全州政策性农房火灾保险达到235067户141.04万元,农户意外事故保险24354户186.5万元,脱贫户意外事故保险37106户371.06万元;人寿德宏分公司针对人口较少民族承保了34.6万人意外险,保费346万元,每人保险保障金额12.5万元。政策性农业保险参保农户数339008户、保险金额581845.47万元,其中水稻、玉米、甘蔗、橡胶、烟叶、林木等种植业保险金额571170.73万元,奶牛、能繁母猪、育肥猪等养殖业保险金额10674.74万元。完成农业保险理赔5532件、受益农户64989户次、理赔金额5482.77万元,其中政策性农业保险理赔5450件、受益农户53303户次、理赔金额4310.17万元。
二、德宏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农民缺乏金融资本意识
由于云南省德宏州地处中缅边境,而且大多民族地区是“直过区”,很多农民受教育程度低,缺乏金融资本意识,对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本、资本变资金、资金可融通的感知和认识严重缺乏。农村产业发展活力不足,发展过程严重受到自然、土地、户籍、社会保障等制度制约依然十分明显,小农经济特点浓厚,金融服务需求不足,农户的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房屋改造、婚丧娶嫁、子女教育、疾病医疗等方面,产业发展融资需求欲望乏力,涉及面较窄。
(二)地方政府服务保障能力不足
地方政府对乡村金融的扶持能力有限,办法和措施不多,很大程度上主要依靠中央和省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推动工作。由于地方经济总量小、税源单一,导致财政收入水平低,保就业、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等基本支出的压力越来越大。
(三)金融机构支持乡村振兴动力不足
金融机构本身具有逐利性和盈利性特点,在农村贫困地区搞金融业务,不但成本高,而且风险难以控制,大多数农民没有金融机构要求的可抵押和质押资产,在实行贷款终身责任制的信贷管理制度要求下,金融部门的信贷员一般不轻易放贷。
(四)农村金融市场要素不健全
首先区位优势不明显,德宏州虽然与缅甸山水相连,边境线长达503.8公里,具有一定的边境开放优势,但缅甸属于世界上十分落后的国家,国家内民族众多、矛盾复杂、战乱频发,缺乏安定的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给德宏对外发展金融战略带来困难。其次是德宏州属于云南省边疆民族贫困地区,生产力发展落后,金融市场不发达,目前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从源头上就制约了金融服务的供给短板。再次是德宏州的乡村生产要素资本化程度低,农村的土地承包权、经营权和使用权流转困难,房屋产权办证困难,资产评估低,短期内还不具备作为金融部门的贷款抵押物。
三、推动金融服务德宏乡村振兴的建议
(一)强化农民资本意识,向农民普及金融常识。从资本的凑集、运作与作用等方面开展点对点、面对面的服务,主要对象首先应考虑农村致富带头人,以典型人物的示范作用让大家关注资本,了解资本的重要作用,进而提高资本意识,然后去学习如何通过“杠杆”获得自己所需发展的资金。通过各种渠道与途径,为农民普及基础的金融常识与操作技能。一是拓宽宣传口径,可通过电视、网络、黑板报和宣传栏等,在乡镇街道、村委会和人口众多的自然村等地方开展金融常识宣传,把国家金融政策灌输到人民群众的心坎上,让人们的金融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和提升。二是针对农民可以适当应用朋友圈、抖音、微视频等多种宣传方式,主要内容涉及小额信贷、人民币、信用卡、反假币、个人权益保障、征信、存款保险等种类,在民族地区可以进行“双语”宣传,帮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现代金融市场。
(二)加大政府服务保障力度,完善农村金融市场监管制度。一是由政府安排专业机构对农村资源、有效资产进行梳理,规范农村“三权”的确权登记,以此找准政策性项目的落脚点,使项目具有经济和社会双重效益。二是扎实推进扶贫政策的有效落实,让贫困群众得到更多的实惠和帮助。政府、财政、金融、发改、民宗等职能部门要共享扶贫数据,做到有效沟通对接,保证扶贫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杜绝挪为他用的现象发生,实行较为普遍的农村贷款增量奖励办法,鼓励金融部门拓宽农村小额信贷渠道,加大扶贫贷款贴息、扶贫贷款风险补偿基金及再贷款等政策措施的落实力度。三是建立健全融资担保体系,让金融机构放心进入农村市场。不断完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让金融机构、市场资金与社会资金真正快速进入农村。政府要牵头成立政策性融资担保公司,扩大发展现有担保公司规模,鼓励保险机构将业务延伸至最基层,探索保险资金支农融资模式, 协调组织各类金融机构共同进军农村,逐步实现政策性金融、商业性金融、合作性金融与民间金融等在农村的“百花齐放”局面。四是加大财政资金助推金融服务力度。按照资金的“乘数原理”,财政资金可先期进入农村的相关领域,以此带动其他市场资金的到来,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乘数作用”。五是加强农村金融市场监管。重点是规范金融市场主体和融资主体的行为,确保金融市场主体运行有序、融资主体奖惩有据,使农村金融市场得到良性发展。
(三)提高金融机构精准服务能力,开发多元化金融产品。农业发展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对农村的金融服务要做到“有的放矢”,要重点了解农村市场,细分农村市场,达到精准服务、产品多元化目标,以促进乡村发展。一是服务要精准。重点是结合农村信息化程度不高、群众文化素质普遍偏低、基层资本市场确权、评估等人才缺乏的客观实际,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合理布局“一县一业、一村一品”发展格局,做到因县、因乡、因村、因企、因户、因人施策,提供精准服务。二是重心要下沉。金融机构切实要把主要精力花在村级的企业、种养殖合作社身上,同时要关注返乡创业农民工、先进创业青年和妇女、返乡创业乡贤能人群体,通过基层金融服务网点开设、服务端口前置、服务力量下沉,切切实实提升基层金融服务能力。三是规模要扩大。重点是要结合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发展目标,合理确定放贷规模和投放领域,有分年度、分领域服务计划,投入规模要与乡村振兴推进相匹配。金融机构要在保证乡镇标准化网点稳定的基础上,继续扩大普惠金融的广度与深度。农村信用社、农村商业银行和农业发展银行等金融机构要适当下放贫困地区农村的信贷审批权限,不能搞与城市“一刀切”的模式,优化授信审批流程,不断提高贷款审批率。四是方式要灵活。要提高小额信贷额度与延长小额信贷使用期限,立足于部分种养殖周期较长的实际,适当延长小额信贷期限,让农民的生产经营正常开展。五是领域要拓展。要创新对农村的“零售业务”,增加“零售商品品种”,可考虑将村支书村主任等熟悉了解本村情况的人员纳入协贷员队伍,以满足“贷得放心”的要求;依据农村种植、养殖等可开展“烟草贷”“甘蔗贷”“咖啡贷”“坚果贷”“养猪贷”“养羊贷”等新零售商品。六是加强基础建设。充分发挥村两委、合作社与驻村工作队作用,以多元化、多样化、宽领域的金融服务,真正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和便捷的服务;快速推进农村各种产权登记和流转工作,在重点乡镇和人员集聚的地方实行流转和抵押登记,全面搞活农村资产,使金融资源能够持续流入农村。七是要加大对农业产业的支持力度。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兴旺,农村产业上去了,其他方面就会得到相应改善和提高,而且改善也是顺理成章的事,物质是基础,物质靠产业,产业发展了,金融业就活跃了,银行贷款收回就会不成问题。
(四)确保金融市场规范良性运行,保持农村金融可持续性发展。一是发挥好各金融机构优势。金融监管机构与政府相应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和监督作用,重点做好分领域、分类别、分层次的金融机构服务乡村振兴分工,既要避免垄断服务,也要避免过度恶性竞争,使得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得到兼顾。二是注重构建基层诚信评价体系。依靠村民理事会、党员、致富带头人、群众代表、产业协会和合作社等生产经营主体的基层基础信用评价制约力量,做好基本信用评价和研判及惩戒;加强征信体系建设,与村两委建立协作机制,全面掌握农户信贷情况,建立信用档案,并与司法、工商与税务等部门共享,加强对“信用乡镇”“信用村委会”“信用村民小组”的动态管理力度,定期开展评比活动,实行奖优罚劣,构建良好的农村金融生态。三是加强整体统筹和监管。金融办、银监会、保监会、证监会等要发挥职能作用,督促金融服务于乡村振兴过程中的法规制度和政策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若干防范市场与执行走偏的预案,并及时制止不利于农村金融发展的倾向性和颠覆性问题。
四、结语
总之,要全面促进德宏州的乡村振兴工作,就要着力发展德宏州的农村金融服务工作,各级政府、金融机构、金融市场等部门应该从多角度、多元化、便捷式等方面考虑,结合乡村实际开展工作与业务。乡村振兴的关键在于产业兴旺,政府与市场主体应紧盯农村产业金融扶持环节,从多角度以多元化举措去开展此项工作,这样乡村振兴才有会获得更多真金白银支持、乡村才能有更大的发展前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