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生成逻辑、运行机制及实践要求
2022-12-26蒋晶
蒋 晶
(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 科学社会主义教研部,北京 100091)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最鲜明的品格,也是中国共产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着眼于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跳出治乱兴衰的历史周期率,在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中,创造性地提出了党的自我革命这一重大命题,深刻精准地回答了推进自我革命中的一系列问题,将保持和增强马克思主义革命性贯穿到新时代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实践中,推动自我革命走实走深。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党的自我革命永远在路上,决不能有松劲歇脚、疲劳厌战的情绪。在新时代背景下,要准确认识中国共产党自我革命的生成逻辑、运行机制和实践要求,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一、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生成逻辑
(一)理论逻辑:马克思主义政党的内在要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形成了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丰富思想成果。”[1]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政党始终坚持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为自我革命提供了理论支撑。辩证法的魅力就在于“对现存事物的肯定的理解中同时包含对现存事物的否定的理解,即对现存事物的必然灭亡的理解”[2],其本质是批判的、革命的。自我革命理论创造性发展了马克思主义辩证法思想,实现了革命主体与革命客体之间的相互转化,要求革命者不仅要善于对旧世界进行批判和扬弃,也善于在历史进程中不断对自身进行革命。这就要求在党的建设过程中要善于实现“扬弃”和“超越”,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消除阻碍自身发展思想和体制机制上存在的问题。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使命型政党,承载着大国统一、现代化建设、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的历史使命,具有强烈的主体意识和舍我其谁的责任担当[3],与西方政党在意识形态、组织原则、目标纲领、运行机制上都有着较大差异。当今世界正处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党面临的挑战和风险前所未有,为了更好承担新阶段的历史使命,更需要在自我革命淬炼中保持政党的先进性和生机活力,提升改造客观世界的能力,进而引领伟大事业的前进和发展。
(二)历史逻辑:对中国共产党管党治党历史经验的科学总结
一部党的百年奋斗史,既是波澜壮阔的社会革命史,更是激浊扬清的自我革命史。中国共产党的伟大不在于不犯错误,而是能够及时依靠自身的力量纠正错误。在延安时期,党开创了用整风的形式解决党内存在的思想、组织、作风方面的问题,丰富了自我革命的新形态。新中国成立后,通过开展“三反”“五反”运动,及时清除了党内的腐化变质分子,净化了党风政风,党与人民群众的联系更加密切。改革开放初期,通过开展真理标准问题大讨论,纠正了党内长期存在的错误思想,逐渐走出了一条“不靠运动,而依靠制度建设的方式”自我革命新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勇气和定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解决了许多长期没有解决的顽瘴痼疾,清除了党、国家、军队内部存在的严重隐患,以管党治党的实践将自我革命提升到了一个新的高度。
(三)实践逻辑:历史周期率的必然选择
1945年,面对黄炎培提出的“窑洞之问”,毛泽东同志给出了第一个答案“人民监督政府”。经过党的百年奋斗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实践,习近平总书记又给出了第二个答案,那就是“自我革命”。推进自我革命的过程,就是党不断进行革命性锻造,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持续强化党的执政能力的过程。自我净化,主要强调刮骨疗毒,清除党内腐败变质分子,在组织上实现吐故纳新,自觉对党内存在的各种问题开展专项治理。自我完善,要求健全党领导国家治理的各项体制机制,不断查找短板,补齐弱项,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制。自我革新,重在冲破利益固化的藩篱,确保党在思想理论上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自我提高,侧重不断增强领导干部政治能力和专业素养,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通过自我革命的一系列过程,形成了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推动创新,实现执政能力整体性、系统性提升的良性循环,进而保证党始终坚定正确的方向,与时俱进发展理论,赢得人民群众的广泛支持,清除损害党的肌体健康的毒瘤,不断增强党的自身免疫力,探索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成功道路[4]。
二、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运行机制
(一)根本方向: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
历史反复证明,党的坚定有力领导是战胜各种风险挑战的“定海神针”,也是推进自我革命的方向指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讲政治,是我们党补钙壮骨、强身健体的根本保证,是我们党培养自我革命勇气、增强自我净化能力、提高排毒杀菌政治免疫力的根本途径。”[5]党的政治建设在推进自我革命中发挥引领作用,是思想建设的“指南针”,是组织建设的“控制阀”,作风建设的“营养剂”,纪律建设的“压舱石”,是制度建设的“主心骨”,是夺取反腐败斗争胜利的“定盘星”。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之所以成效卓著,关键在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从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请示报告制度等方面不断强化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从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到净化党内政治生态、防范化解重大政治风险,从根本上扭转了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的局面。
(二)思想武器: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和党性修养
对党员的行为塑造有两个重要维度,一是思想维度,另一个是制度维度。现代政党的源起、发展都与意识形态特别是政治信仰有着密切关系。虽然近年来一些西方政党强调意识形态的“中间化”,但没有哪一个政党会主动放弃自己的政治信仰。与西方政党建立的逻辑不同,马克思主义政党不仅要求要有铁一般的纪律来保持党的团结统一,更强调铁的纪律要建立在“全体党员共同信仰和认同”的基础上。理想信念既是激励中国共产党不断前行的内在动力,也是开展自我革命的锐利思想武器。近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说到底是信仰迷失、精神迷失”[6]。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思想建设在推进自我革命中的基础性地位,先后开展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将集中性教育活动与常态化监督活动结合起来,旗帜鲜明对意识形态领域的错误思潮进行反击,通过夯实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提升党性修养来打牢自我革命的思想根基。
(三)路径方法:丰富监督执纪形态
党的自我革命不仅要有科学的目标指引和牢固的思想根基,更要有切实可行的路径和方法。中国共产党在解决自身问题的过程中,形成了一套深化自我革命的内生机制,依靠这套机制又培育出一系列促进自我革命的方式方法[7]。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探索为自我革命提供了许多富有鲜明时代特征的新路径、新方法。党的自我革命就是以作风建设破题,以纪律建设、作风建设的新成效开辟自我革命的新路。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互为表里,“四风”成为滋生腐败的温床,党中央从整体上把握“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的内在规律,将作风建设的重点集中到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问题,坚持标本兼治,对于表面现象注重查找深层次原因,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去抑制不正之风,探索出作风建设常态化机制,以作风的重塑巩固了党的执政根基。在纪律建设上,提出把纪律挺在前面,探索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给纪律的尺子打上了4个刻度,在“违纪”向“违法”发展的轨迹中设置了关卡,对那些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及时提醒教育,丰富了政党治理的新路径。
(四)生动实践: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古今中外的历史实践反复证明,腐败是危害党的健康肌体、损害党的生命力和战斗力的最大毒瘤,对执政基础的破坏力最大。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就把惩治腐败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摆在突出位置,客观分析不同阶段腐败形势变化,正确处理治标和治本、惩治和预防的关系,制定科学的反腐败斗争方略,健全反腐败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斗争不断向纵深发展。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打虎拍蝇猎狐,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持续打好自我革命攻坚战、持久战,“截至2021年10月,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共立案407.8万件、437.9万人,其中立案审查调查中管干部484人,共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99.8万人”[8],以实际行动谱写了世界历史上反腐败斗争的波澜壮阔史诗。
(五)组织支撑:强化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凝聚力
马克思主义政党力量不是个体成员的简单相加,而是由全体党员按照一定的规律形成的有机整体,其力量的凝聚与运用,取决于科学的组织形态。作为一个拥有9600万党员、460万个基层组织的百年大党,只有形成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严密组织体系,党的领导才能“如身使臂、如臂使指”。政党的组织体系、干部队伍,是自我革命开展的有效运行载体,政党建设的有效运转离不开各级组织的共同发力,党的全部工作都要依靠党的组织和党员去实现。相反,如果组织建设出现了断裂或者组织功能无法得到正常发挥,势必要导致肌体运转不畅。当前组织建设中存在的弱项,如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发挥不够,选人用人存在唯“分”、唯“票”的现象,都需要以自我革命精神检视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对党的中央组织、地方组织、基层组织、党组等机构设置、职责权限、运行机制以法规制度的形式作出规范,确立了新时期好干部标准,坚决纠正干部选拔中的“四唯”现象,强化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党的自我革命在组织净化中更加坚强。
(六)制度保障:构建长效管用的制度规范体系
衡量政党自我革命能力强弱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政党制度化水平,政党制度化通过加强组织运行的程序化、强调制度规则不可随意更改,更是全党上下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进而更好地确保政党治理的稳定性[9]。一方面,党中央从全局和战略高度加强监督体系顶层设计,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发挥巡视利剑和派驻“探头”作用,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体制机制,形成了科学完备、运行有序、合理有效的监督体系,为实现自我革命提供有力支撑。另一方面,党中央推进坚持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形成了健全党内法规体系,将推动自我革命进程中的有效做法和经验以制度的形式予以规范。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定力度之大、出台数量之多、制度权威之高、执行力度之强都前所未有,从制度层面夯实了推进伟大自我革命的“四梁八柱”,使伟大自我革命不断走向深入。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纵观各国政党,真正像中国共产党这样能够始终如一正视自身问题,能够形成一套自我约束的制度规范体系,能够严肃惩处党内一大批腐化变质分子的,可以说少之又少”[10]。
三、新时代将自我革命不断引向深入的实践要求
(一)把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作为推进自我革命向纵深的基础性工程
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党内政治生活对从政环境、干部作风、政治生态的极端重要性,党内政治生活已经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基础”“根本性工作”“全党的重大任务”。习近平总书记用“土壤”“动力”“源泉”“保障”“标志”等词汇凸显了党内政治生活在新时期推进自我革命中的地位。在历史上,党内正常健康的政治生活,使得党能够自我革新,不断纠正错误,更好实现自身目标。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一是抓好思想教育这个根本,建立常态化长效化机制,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政治自觉。党在百年奋斗中积累形成的建党精神是保持党的凝聚力的重要思想结晶,也是抵御各种错误思潮的强大思想武器,必须结合时代要求大力弘扬。二是抓好严明纪律这个关键,坚持纪严于法、执纪执法贯通,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严起来。三是抓好选人用人这个导向,贯彻落实新时代组织路线,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任人唯贤方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有效解决“带病提拔”和“任人唯亲”的难题。四是用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自我革命的锐利武器。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要创新方式方法,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提高组织生活质量和效果。
(二)保持反对和惩治腐败的强大力量常在,彰显自我革命的坚强决心
虽然反腐败斗争已经取得了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形势依然严峻复杂,从近年来查处的违纪违法案件来看,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用人腐败和用权腐败交织的现象依然存在,腐败手段隐形变异,有的用“期权变现”规避监督,有的打着“借贷”“投资”“委托理财”的幌子大肆敛财。一是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围绕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惩治腐败,更加有力遏制增量,更加有效清除存量。要深入研究腐败现象发展的新趋势,坚决打击以权力为依托的资本逐利行为,着力查处资本无序扩张、平台垄断等背后的腐败行为,对金融、粮食、交通等领域展开系统治理,对领导干部搞“一家两制”要予以打击。二是要坚持系统施治、标本兼治的理念治理腐败。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制,在查办案件的时候注重分析一个单位、一个地区在体制机制、管理方法上存在的漏洞,及时通过制度建设补齐短板。以落实党中央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为契机,通过加强理论武装、坚定信仰信念信心,抓住“不想腐”这个根本,引导党员干部提高拒腐防变的本领。三是要加强对年轻干部腐败问题的惩治。青年是全社会“最具活力、最有创造性”的群体,是实现自我革命的重要后备军。但近年来年轻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多发,必须高度重视。要加强年轻干部教育管理监督,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醒,对触犯党纪国法的坚决予以查处,结合典型案例进行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
(三)锲而不舍纠“四风”树新风,将自我革命的要求落地落细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保持定力,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一是要落实纠治“四风”的政治责任。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互为表里,要从政治上深刻认识不正之风的危害,层层压实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把作风建设纳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纳入绩效考核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握好“监督的再监督”这个定位,积极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推动财政、审计等部门发挥行业监管职能作用,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突出问题要严肃查处。二是紧盯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问题。这类作风问题对群众的直接利益损害最大,极易侵蚀党在基层的执政根基。要加大对扶贫、涉黑、教育医疗、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生态环保等重点领域的不正之风整治工作,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发挥人民群众监督作用,推动监督下沉,监督落地。三是坚持长效机制与专项治理相结合。既要运用好专项治理这个形式,紧盯“四风”隐形变异行为,加大查处问责力度,形成高压震慑。同时又要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从理想信念、工作程序、体制机制等方面下功夫抑制不正之风,通过查处典型案例推动有关部门在津贴补贴、公务接待、婚丧嫁娶等方面建立更为详细的“负面清单”,探究问题发生的一般性规律和动态趋势,建立健全作风建设长效化机制[11]。
(四)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为自我革命提供制度保障
一是完善政治监督制度,促进政治监督具体化、精准化、常态化,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地。从政治监督的内容看,要坚持分类施策,根据不同类型党组织承担职责使命不同,把握各自的监督重点。从层级看,中央和国家机关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最初一公里”,其核心职能是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转换为具体行动,要聚焦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的基本情况开展监督;对于基层党组织而言,要聚焦于党的脱贫攻坚政策、新农村建设政策、乡村振兴等政策在基层的落实情况、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不正之风的整治情况等方面开展监督。要坚持政治和业务相融合,通过监督一个单位日常履职状况,进而探究其在政治领导、政治根基、政治生态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在监督的方式方法上,通过建立主体责任清单管理制度、以及党委(党组)定期会商全面从严治党、线索联合排查、共同研判政治生态等形式,综合运用谈心谈话、列席民主生活会等形式开展有效监督。二是构建各类监督贯通协调机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内监督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是第一位的,但如果不同国家机关监督、人大监督等监督形式结合起来,就难以形成合力。要探索各类监督有效贯通的路径,通过构建相应的体制机制,把党执政体系中的各类权力监督主体整合起来,实现监督过程的良性运行,监督效果的联动集成。三是完善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格局,实现高质量全覆盖的任务。巡视作为党委(党组)履行全面监督职责的直接抓手,是综合监督的重要平台和载体,要创新巡视组织形态,灵活运用“机动式”“点穴式”巡视方式,在横向和纵向上打通信息壁垒,形成信息共享、力量配置的合力模式,进而实现巡视巡察上下联动。要探索在工作规划、任务部署、宣传工作、成果运用上建立联动机制,推动上下联动、贯通融合,将监督向基层延伸,有效破解基层社会“熟人监督”的难题[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