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既要“联系”,也要“转化”
2022-12-26黄宇菲
青少年法治教育:在第六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中有没有出现令您印象深刻的演讲内容?另外,再请您谈一谈对本届比赛的感受。
黄宇菲:这一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中,我参加的是全国总决赛小学组演讲比赛的评审工作。由于疫情影响,这届比赛首次采用网络视频方式举行。与以往在北京会场集中进行比赛不同,参赛的选手们要在各自的分会场参赛,相当于“背靠背”进行比赛。起初,我以为这一变化会让很多选手不适应,结果选手们因为少了镜头前的紧张感,基本没有出现忘词落句的现象,他们的表现不但更加放松,演讲呈现也更加完整。得益于良好的技术保障,各省区市的分会场与北京主会场之间的比赛与评审工作衔接得很好,比赛最终得以顺利、高效地完成。
从演讲内容看,有许多选手选择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这一主题,说明孩子们学会了从实际的社会生活中去感悟相对抽象的、“高大上”的宪法条文,这有助于他们更加生动地、深切地理解宪法精神和宪法规定的相关制度。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名香港地区的小学生,在学校图书馆里,她用稚嫩的声音讲述了自己养殖一种本土蟹并将其放生的经历。最后,她还表达了自己对生物多样性、生态环境保护的理解,正好契合《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五次缔约方大会领导人峰会的这一时事热点。她真诚的演讲、平实的语言,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宪法和基本法共同构成特别行政区的宪制基础,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孩子们了解国家宪法,既要学习“一国两制”、国家统一、国家安全等方面的知识,也要对社会、文化、生态文明等方面的内容有所了解,这样有助于他们对国家宪法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进而提升对祖国的认知、认同和热爱。
青少年法治教育:您认为青少年学习宪法的意义在哪里?
黄宇菲:教育担负着立德树人的任务,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对国家和社会来说,帮助青少年学习宪法,加强青少年宪法教育,是全社会提升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的重要环节,是筑牢法治之基、积聚法治之势的重要举措。
对青少年自身而言,学习宪法,一是有利于他们牢固树立正确的国家观、历史观,从宪法制度层面深化对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的理解和认识,增强对伟大祖国的荣誉感、自豪感;二是有助于他们从思想上形成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认同,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三是有利于他们强化包括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统一在内的国家意识和国家认同,特别是对于来自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的青少年学生来说,更有实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身份认同、实现“人心回归”的重要作用;四是有利于培育他们的现代公民意识,促进其全面发展,让其从小树立起权利意识和观念,从而具备一定的运用宪法、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青少年法治教育:在建设法治国家的大背景下,您认为青少年法治素养包含哪些内容?应该如何培养青少年的法治素养?在之后的工作中应当怎样提高青少年法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黄宇菲: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国家和人民对法治的认识是不断深化的。早在1978年,邓小平同志就提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1999年宪法修正案将依法治国写入宪法。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人民民主必须坚持依法治国、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中央专门成立了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党和国家已经把全面依法治国放在了全局性、战略性、基础性、保障性的位置。
少年强则国强,奉法者强则国强。青少年时期是人一生中的黄金时期,增强青少年法治意识,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是我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中的重要任务和关键环节。我认为,提高青少年法治素养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知晓法律内容、认知法律作用、运用法律能力、树立法治观念、信仰法治力量。这几个方面不是孤立的、脱节的,而是一个递进的、上升的、彼此联系的整体,并随着青少年年龄的增长以及阅历的增加,不断注入新的内容。通过一轮又一轮的法治素养教育,可使广大青少年学生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学会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懂得依照法律履行自身义务,通过法律途径参与国家和社会生活,真正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从青少年抓起,在中小学设立法治知识课程。”从我了解的一些情况看,当前中小学都设立了“道德与法治”课程,法治教育在课程和时间安排上有了保障。但法治教育内容的针对性还可以进一步提高,法治教育的教学方式还可以更为多元,改变以课堂教学、书本宣讲为主,生动性、互动参与感不足的现状,引入案例教学法,注重学生法治思维能力的培养。
在利用校外师资资源上,许多学校建立了自己的“法治副校长”制度,在“法治副校长”人选上,以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为主,进行聘用。其实,“法治”的内涵极为丰富,除了公检法机关工作人员,也可以综合考虑立法机关(各级人大代表和人大机关工作人员)、行政执法机关、律所、调解机构等法治战线上的其他工作人员担任学校法治副校长一职。
在教育实践上,学校可以与当地政府机关、律所等联合建立集实践性、参与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综合性校外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青少年法治教育:在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引领下对青少年进行宪法法治教育具有重大意义。您认为我国的法治教育工作者应如何更好地对青少年进行宪法法治教育?
黄宇菲:关于青少年宪法法治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从青少年抓起,把宪法法律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引导青少年从小掌握宪法法律知识、树立宪法法律意识、养成遵法守法习惯。”青少年时期是人心智成长的重要时期,也是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面向青少年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是一项需要费苦心、下气力做的基础性工作。在开展宪法宣传工作的过程中,我看到很多中小学生知道宪法的重要性,却不太明白宪法的具体内容,以及它应该怎么用。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重大制度和重大事项,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起到总括性、原则性、纲领性、方向性的作用。开展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要针对青少年的年龄心智特点、生活阅历和认知水平,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和手段、鲜活生动的语言和案例,组织其学习。具体涉及“联系”和“转化”两方面的工作。
“联系”,就是将具体的法律行为与抽象的宪法规定相联系,用具体事例阐述宪法在生活中的具体运用;“转化”,针对的是高年级学生,即在相关课程中教授他们用宪法解释社会现象和政治现象的方式方法。在开展这两方面工作时,可通过正反两个方向开展宣传教育,做到严谨而不刻板、准确而不枯燥,不求面面俱到,但求重点突出,使青少年真正认识到宪法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是维护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是国家正常有序运转的前提和保障。这项工作需要绵绵用力、久久为功,不只在国家宪法日、宪法宣传周做,还要在平日里持续开展,使宪法真正走入青少年的日常生活、走入他们的内心,抓早、抓细、抓常,激发出宪法法安天下、德润人心的力量。
青少年法治教育: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常设机关,有哪些工作是和青少年密切相关的?在向青少年普及宪法法律知识的过程中都做了哪些工作?您能简单介绍一下吗?
黄宇菲: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监督等工作中,十分重视青少年教育和保护工作。
一是加强保障青少年健康成长、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立法工作。《教育法》作为教育领域的基本法律,于1995年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通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涉及青少年保护领域的立法工作,修改《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修订《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制定《家庭教育促进法》。此外,我们国家在《劳动法》《反家庭暴力法》《英雄烈士保护法》等法律中也有专门针对青少年保护和教育的条款。
二是通过行使监督权,推动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司法机关等做好青少年工作。比如全国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就下设有工青妇室,专门从事青少年相关工作。
2018年,全国人大设立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其中一项职责就是要“配合宪法宣传”;同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设立了宪法室,其职责中也有“配合宪法宣传”一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宪法室注重把配合青少年宪法法律教育作为宪法宣传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支持教育部、全国普法办等各有关方面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普及宪法知识活动。比如积极支持和参与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等。另外,宪法室还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青少年宪法宣传教育活动。比如2019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在人民大会堂开展宪法志愿讲解活动,现场播放宣传片并向群众发放宪法文本,介绍我国宪法的性质和内容等;2020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期间,举办宪法历史文献资料展览,并邀请来京参加第五届全国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全国总决赛的师生代表参加开幕式并参观展览;2021年的“12·4”国家宪法日期间,到北京市丰台一小讲授宪法课……
今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将继续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适合青少年特点的宪法法治宣传教育活动,让学习宪法,尊崇宪法的种子在学生心中生根发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