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
2022-03-24贾德忠
文/贾德忠
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历史进程中,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切实提升青少年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意义重大,任务艰巨。青少年法治教育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重要目标,努力培养能够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实施法治教育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一)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
《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习近平指出:“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了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马克思主义思想体系博大精深,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和思想蕴含着丰富的法治理论和法治教育理论。马克思、恩格斯以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深入法现象内部和法实践,深刻揭示了法的本质、特征及发展规律,阐释了民主、自由、平等等法治基本构成要素,创立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马克思、恩格斯认为,法治教育是历史唯物的,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要与具体的经济社会条件相适应;同时认为以公民为主体的法治才是真正的法治,所以法治教育要重视公民的主体地位。
20世纪以来,马克思主义在中国得到广泛传播,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具体实际相结合,相继创立了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都包含深刻的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第一次、第二次历史性飞跃。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体系完整、内涵丰富、论述深刻,以“十一个坚持”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创新发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从而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第三次历史性飞跃。
(二)习近平法治思想蕴含丰富的法治教育理论
习近平法治思想对法治教育多有论述,“十一个坚持”中有两个“坚持”是直接包含或指向法治教育的。同时,由于其逻辑严密、系统完备、紧密相连的特征,使法治教育理论贯穿于习近平法治思想整体之中。
两个直接涉及法治教育的“坚持”,第一个是“坚持全面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推进全民守法”是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之一。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推进全民守法,包括三项重要内涵:一是信仰法治才能自觉守法;二是全体人民遵守法律,建立牢固的法治群众基础;三是加强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第二个“坚持”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习近平提出领导干部要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一是要做尊法的模范,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二是做学法的模范,带头了解法律、掌握法律;三是做守法的模范,带头遵纪守法、捍卫法治;四是做用法的模范,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
除了以上两个“坚持”,习近平法治思想处处皆体现出法治教育的精神和内涵。例如:“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揭示了法治教育的本质是坚持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统筹推进国内法治和涉外法治”体现了对法治教育内容上的要求,即要求公民同时掌握国内和国外的法治知识,参与建设法治中国,并在走出去的过程中更加自觉地遵守当地法律法规和风俗习惯,运用法治和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重大的政治、理论和实践意义,是新时代实施法治教育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二、实施法治教育要以提升青少年法治素养为重要目标
(一)提升法治素养是法治教育的重要目标
早在2015年,习近平就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指出:“对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从其踏入干部队伍的那一天起就要开始抓……一方面,要加强教育、培养自觉,促使领导干部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养成法治习惯。另一方面,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设置领导干部法治素养‘门槛’……”法治素养被认为是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是领导干部的关键素养。
2017年,习近平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提高全民族法治素养和道德素质”。对法治素养的要求不再局限于领导干部,而是包含了更广阔的群体。在建设法治中国的进程中,提升全民族的法治素养成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只有广大人民群众的法治素养提升了,依法治国方略才能真正得到认同和实施。
2020年,中国共产党历史上首次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明确为全面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习近平提出“普法工作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特别是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不断提升全体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在时代的演变和实践的需求中,“提升法治素养”面向了更广泛的人群,承载着更深刻的内涵和要求,是法治教育追求的重要目标。
(二)青少年是提升法治素养的重点对象
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指出:“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培养新时代的青少年,教育要担负起责任,培养具备新时代品格、新时代精神、新时代能力的青少年。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习近平又特别指出要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并且强调青少年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具有重要地位,他们应当是实施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
青少年是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关于这一点,其实早在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的通知,开启“一五”普法规划时就已得到明确。1986年6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上发表题为《在全体人民中树立法制观念》的讲话,他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法制教育要从娃娃开始,小学、中学都要进行这个教育,社会上也要进行这个教育。”
如今时间过去三十余载,在“五年普法规划”逐步制度化、常态化和普法内涵、时代需求不断改变的过程中,“法制教育”演变为“法治教育”,体现出对法治素养更明确的要求,法治教育的内容和形式也根据时代的具体要求进行了相应调整和完善。但在这一发展演变进程中,始终不变的是“青少年是法治教育的重点对象”原则。习近平与邓小平的法治教育理论一脉相承,并在新时代得到新的发展。
三、实施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为核心,注重针对性和实效性
(一)宪法教育是法治教育的核心
习近平指出:“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宪法的重要地位决定了它是法治教育的核心内容。在2018年第五个宪法日,习近平作出重要指示:“要在全党全社会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宣传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只有对宪法有清晰的认识、尊崇的意识、实践的感知,社会主义法治才能真正建立并切实得到维护。
2016年6月28日,教育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大纲》指出:“以宪法教育为核心,以权利义务教育为本位。法治教育要以宪法教育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教育为重点,覆盖各教育阶段,形成层次递进、结构合理、螺旋上升的法治教育体系。要将宪法教育贯穿始终,培养和增强青少年的国家观念和公民意识。”《大纲》不仅确定了宪法教育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核心位置,而且针对义务教育、高中教育和高等教育阶段,对宪法教育的内容分别作了详细的规定,是把宪法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指南。
(二)法治教育要在针对性和实效性上下功夫
实施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需将法治教育和人民群众的实际活动特点相结合,而面向青少年的法治教育,需将法治教育与青少年的学习特点和实践需求相结合。对于不同学习阶段的学生,在制定不同教育内容的基础上还要采用不同的教学方式。比如: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阶段可主要以教师讲解为主,而高等教育阶段,要更多地以学生为主体,通过思辨、研讨、课外实践、走进社区和单位、参观法治历史馆和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方式,创造机会让学生亲身体验法治事务,感受法治尊严,锻炼法治思维。法治教育的实施要符合心理学、教育学和社会学的原则,因材施教,有的放矢,不可一概而论。
考查法治教育的实效性,要看不同的法治教育内容是否纳入了不同阶段学生学业的评价范畴中。例如:在中考、高考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的考查内容,将法治素养成为学生综合素质的重要组成部分。考查法治教育的实效性,还可以将法治培训和法治课堂创新成果作为教师考核的重要内容,将学校法治教育实施情况作为认定依法治校成绩的重要标准,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平安校园”创建工作纳入学校综合(平安建设)工作考评等。法治教育评价机制也是检验法治教育成效的重要内容。这个机制要面向学生、教师、学校和监管部门,由教育部门牵头,司法部门、共青团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共同参与,还要有师资配备、课程实施、经费支持、制度机制等方面的有效保障。只有这样,才能为青少年法治教育提供一把科学的量尺,促进其针对性、实效性切实得到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