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林黛玉进贾府”浅谈未成年人权益保护
2022-12-26王木木
文/王木木
林黛玉是我国古典名著《红楼梦》中的人物之一,她容貌清丽,兼有诗才,书中描写她“闲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处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林黛玉在书中出场时尚且年幼,父母去世时,她还未成年。从今天的法律视角来看,林黛玉作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保障?本文将结合林黛玉进贾府前后的故事,从宪法和民法典视角对这一问题进行探讨。
林黛玉的受教育权
林黛玉的父亲是扬州巡盐御史林如海,母亲是荣国公府贾母的小女儿贾敏。林如海夫妇只有林黛玉一个孩子,对她爱如珍宝,见她聪明清秀,便想让她读书识字,于是请了贾雨村做家庭教师给她启蒙。
当时,林黛玉虽然无法进学堂读书,但父母专门给她找了老师,教她读书,可见林如海夫妇还是重视对子女的教育的,由此保障了女儿接受教育的权利。今天,受教育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夫妻双方平等享有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权利,共同承担对未成年子女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而且,我国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保证其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所谓“适龄”,一般是指年满六周岁,条件不具备的地区,可以推迟到七周岁。
贾母对林黛玉的义务与职责
林黛玉六岁的时候,母亲贾敏去世。贾母想到黛玉无人依傍抚养,便遣人来接黛玉。林黛玉到贾府后,贾母非常疼爱她,吃穿用度都由贾母找人打点。林黛玉九岁时,林如海重病,贾琏送林黛玉到扬州探亲。次年九月初三,林如海病逝,归葬苏州。十一月下旬,林黛玉、贾琏回京,从此她长住贾府。
贾敏去世后,贾母将林黛玉接进贾府,是出于对小女儿的疼爱以及对外孙女的怜惜。贾母是基于亲情才抚养照料林黛玉的,但她在法律上没有抚养林黛玉的义务,然而,林如海去世这一事实的发生,使得双方的权利义务发生了变化。《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林如海去世后,林黛玉成了孤女,需要有人抚养照料。根据书中描写,林如海去世时已经四五十岁,且他生前将林黛玉送往贾府时未提及黛玉的祖父母,因此可以推测林黛玉的祖父母可能早已过世。在林黛玉的父母、祖父母都已去世的情况下,贾母作为林黛玉的外祖母,经济条件又比较好,有负担能力,所以她对未成年的林黛玉有抚养义务。
为了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的权益,我国民法典设计了监护制度。一般情况下,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据此,林如海去世后,应由贾母担任林黛玉的监护人。监护人的职责是代理被监护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权利、财产权利以及其他合法权益等。作为监护人的贾母,如果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林黛玉合法权益的行为,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林黛玉的继承权
《红楼梦》中对林如海去世后的遗产及遗产处理未明确提及。考虑到林如海生前为官,属于有稳定工作的人,因此可以认定他应当有一定积蓄,并很可能有房屋、金钱、田产等财产。假如林如海留有遗产,应当如何根据《民法典》处理他的遗产呢?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如果林如海生前没有与他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也没有留遗嘱,那么在他去世后,对他的遗产继承应按照法定继承办理。在法定继承中,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林如海的妻子已经先于他去世,他的父母可能去世得更早,因此,林黛玉成了林如海唯一的法定继承人,有权继承林如海的全部遗产。贾母作为林黛玉的监护人,应当保护林黛玉的财产权利,除为维护林黛玉的利益外,不能处分林黛玉的财产。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虽然贾母在世时对林黛玉非常疼爱,保障了她的物质生活,但是在这个封建大家族盛极而衰、行将崩溃的背景下,她的命运也难逃悲剧收场,令人叹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