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解析及应用
2022-12-26李立军
李立军
(中信信之旅互联网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北京 100004)
估值工作作为互联网企业重要组成部分,除了能够让工作人员及时认清互联网企业经济价值,也要根据估值结果,及时创新与优化发展方式,以此来促进互联网企业全方面发展。但受到了多个因素的影响,导致以往的估值方法不能顺应互联网企业基本需求。因此,不需要构建相对应的优化方法,保证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的规范性以及科学性,从根本上充分发挥出其实质性内涵。
一、互联网企业的特点
为了保障估值工作可以促进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需要高度重视估值工作,并结合互联网企业特点有针对性地优化与完善现有的估值方法,这样不仅可以确保估值方法具有一定的规范性以及合理性,还能保障互联网企业自身的发展水平的提高。站在互联网企业角度而言,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多个方面。
(一)互联网企业主要涉及的工作基本上都是网络信息化业务,有形资产与无形资产进行对比,后者要比前者所占比例要大。同时,无形资产突显出一定不确定性,互联网企业在开展会计核算工作过程中,就可以把互联网企业拥有的无形资产突显出来,从而造成互联网企业估值工作无法进行有效的落实。
(二)大部分互联网企业过于注重付费客户服务工作,针对普通的不付费客户重视程度有所下降。如果无法解决这个问题,就会从根本上阻碍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大大影响我国经济的快速提升。
(三)互联网还拥有较强的外部性特征,为了进一步确保互联网企业稳定发展,是不能离开大量资金的支持。所以,互联网企业时常发生入不敷出的情况,从根本上限制了互联网企业估值工作有序进行。
二、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现状
首先,站在互联网角度来说,互联网企业经营具有较高风险,当所采用的估值方法与其背道而驰时,不但无法实现预期的估值效果,而且势必对企业的经济效益造成巨大损失,更为严重的是无法保证互联网企业经济效益的提升。
其次,对于互联网企业所产生的无形资产项目来说,如果不能将无形资产在会计核算过程得以充分展现,那么会计核算报表上数据一定会与互联网企业现实发展中的情况存在巨大出入。而传统的估值方法是无法进行处理这个问题的,不仅影响了互联网企业实际资源储量,还造成了互联网企业市净率严重缺乏。
最后,伴随互联网企业的高速发展,无形资产就是其衍生产物,并且与其自身的经济效益密切相关。是以,必须加大关于其市销率的重视力度和关系程度,这样才能有效降低其估值问题发生的概率,不仅会造成企业成本率的低下,还会导致企业销售成本率出现不合理的现象,甚至造成无法符合互联网企业估值工作中的各种指标要求。当互联网企业对成本的投入量与企业在现实发展中的情况出入较大时,不仅仅会阻碍互联网企业可持续发展,还将造成严重的互联网企业估值不准,导致工作失误不规范。
三、互联网企业估值分析及应用
(一)用户流量估值方法
用户流量估值方法主要是结合企业用户流量数据信息,对企业之中每股市价的资产价值进行评估,目的是在保障互联网企业得到相对应利润的同时,尝试增加互联网企业用户的数量。站在互联网企业角度而言,在开展估值工作前期,就应该及时地掌握企业用户资源,之后,再进行更加深入探究与分析,同时结合互联网企业实际发展情况有针对性地挖掘现阶段用户资源。因为互联网企业的估值和用户资源及企业现金流量是有着直接关系的,因此,想要准确的评估出互联网企业用户资源和数量,是需要针对用户流量进行估值模型,通过互联网企业用户数量的统计之后,还需要全面地落实好与互联网企业用户核算工作,这样才能为互联网企业市值估值工作的开展,提供相对应的参考依据与数据支持。具体来说,用户流量估值方法的运用上,可以结合相对应的公式,对网络用户的资源以及具体现金流量加以评估,这样管理者可以更多地掌握用户流量数据,为互联网企业市值评估工作有序地进行提供充足的保障。
(二)DEVA模型方法
DEVA模型方法主要的内容就是互联网企业已经存在的盈利模式与传统的盈利模式进行对比,具有一定的多元性以及间接性的特点,从根本上实现了巨大的创新。在互联网企业各个时期,用户资源具有一定的驱动作用,进而也充分说明了用户资源才是互联网企业重要来源。因此,站在互联网企业估值工作角度而言,相关部门应该结合相对应规章制度对互联网企业估值工作开展进行详细划分,引导工作人员根据互联网企业发展情况,构建完善估值工作模型,为互联网企业价值估值工作全面开展提供数据上的支持。但是,在开展互联网价值估值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应该利用科学有效地改善措施加以应对。通过运用DEVA模型,还能把互联网企业各个阶段的变化情况全部呈现出来,并将互联网企业不同的发展阶段资金流量进行科学的分配,在提升互联网企业资金分配效果的同时,还能确保互联网企业用户都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互联网真实的价值。然而需要注意的是,此种方法与用户流量估值方法相对比,通过运用DEVA模型,是可以帮助互联网企业估值,可能会出现数据偏差的问题,这时就应该针对这个情况进行全方位的分析,来规避出现偏差的问题。在DEVA模型的运用下,可以找到互联网企业市值估值工作出现误差的原因,在运用科学且有效的策略进行针对性地解决。在保证互联网企业估值准确性的基础上,也要确保互联网企业管理层可以对企业不同阶段发生的变化及未来的发展变化,为互联网企业快速稳定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非财务指标法
非财务指标法,即在开展估值工作过程中,里面包含了大量的经济项目,非财务指标法主要涉及金融项目,可以对各种非财务指标进行有效的分析,在结合互联网企业自身实际的发展情况,以此来确定互联网企业不同阶段金融项目数值,为了能有效地开展互联网企业估值中各项工作提供有效的数据支持。在互联网企业进行估值工作时,势必会涉及众多的非财务指标,而这些非财务指标和估值工作有效地开展是具有极强的关联性。所以,需要将非财务指标融入其中,这样就可以清晰地将互联网企业每天每时的用户访问量和企业的创新能力的数据一一呈现出来,而评估人员为了更好地判断出互联网企业品牌和对社会贡献及发展的影响力。这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互联网企业估值工作的强度与压力,工作者需要将每一项的非财务指标相结合,以此来构建规范性的综合性指标,其主要目的就是总结企业的财务和非财务等诸多因素之间的关联性,结合每一个因素重要价值有针对性地进行分析,将其获得的结果运用到估值工作中,更好的明确变量信息,为互联网企业全面开展估值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四)绝对值估值法
绝对值估值法主要的内容就是通过对企业资本及资产的定价模型,来确定企业所适用的折现率,在通过科学的方式来预测到企业今后通过自主经营所产生的现金流,再结合互联网企业的折现率进行折现,最终获得互联网企业的估值。绝对值估值法自身拥有的框架呈现严谨的现象,考虑得更加详细,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将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反映出来。然而操作过程过于复杂,需要使用大量的信息作为支撑,同时也要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借助绝对值估值法,有效地运用到互联网企业中,这部分企业属于发展成熟期以及衰退期。这些经营规模较大的互联网企业主营项目涉及多个领域,工作人员就会根据每一个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判断,最后就会形成互联网企业当前及未来一段时间的财务数据趋势判断,再通过运用DCF方法落实估值工作。由于互联网企业发展具有一定不稳定性,大部分企业都会存在着相对应的风险。所以在以往的DCF方法会繁衍出很多的实物期限法,通过运用期权定价模式,能将不确定的因素加以量化。
(五)相对值估值法
相对值估值法在互联网企业估值中的应用主要是起到挖掘企业各项基础数据,主要的应用面就是那些各项基础比较扎实,但在市场价值时估值相对比较低的互联网企业,在整个互联网企业估值中较为常用的一种方法。这种方法包括三个步骤:1.选择出可比的公司;2.科学合理地计算出可比公司估值的倍数;3.计算出目标公司的估值。优点是操作比较简单,非常容易被了解;可以间接呈现市场实际情况,还能查看到资本市场投资人对公司的任何想法。缺点就是可比公司在选择过程中,不能快速地选择出来,与目标公司具有很大的不同。另外,相对值估值法在互联网企业得到了有效地运用,除了应用市场率、市值收入等财务指标,还需要运用到一定的用户流量指导。究其原因就是互联网企业相关的利润值都呈现了负数的现象,收入也没有明显提升,所以传统的企业估值指标已经无法符合现阶段互联网企业实际要求。如果企业用户规模与估值企业差距较小时,就可以有效地使用用户线性的估值方法。但是受到规模效应的影响,导致出现用户规模差距偏大,就需要利用梅特卡夫定律,只有这样才能确保企业的价值与用户的规模平方成正比。另外,在实施具体工作期间,也要确保用户的质量。大部分互联网企业不具备完善的用户定义标准,所以造成各个企业用户标准具有一定的差异性,同时也有较多的企业为了进行高估值,通过运用多种方法进行虚高流量。即使逐渐地出现提供数据监控服务的第三方企业,但站在客观定量的角度来说,企业之间的用户质量还是存在着部分问题。
(六)其他估值方法
如果一个互联网企业属于概念期,相关的用户规模较小,那么就没有任何一种估值方法进行有效的运用。投资人在实际工作中也表达了部分评价方法:第一,上限法。上限法经常运用在天使投资阶段,其中投资人为自己设置了估值上限,一旦这个企业估值超过了这个上限,就不准备进行投资,只有报价低于上限,再进行有效的选取。这种方法的优点就是清晰可见。第二,博克斯法。博克斯法可以有效地运用到互联网企业价值评估工作中。同时也可以对互联网企业骨骼维度加以专业性的价值判断,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各个指标都要设置相应的上限,便于之后的估值工作开展。这个方法的优点就是处于概念期的互联网企业价值与每一行业其他方法无法进行量化的经营情况构建关系。此种方法具有简单性的特点,即使没有经验的投资人来说,也可以在市场上进行科学合理的估值。第三,OH法,其内容就是希望得到企业控制权的投资人,通过相关协议,投资人可以加大资金的投入,而创业人员通过经营投入得到偏少的股份。由于投资人员占有的股份偏多,所以,不管是对公司的参与性,还是对公司的投入都表现得非常积极,可见,公司主要由投资人主导。需要注意一点就是,创业人员在初期阶段就失去了公司的控制权,进而成为有股份的管理人员,在工作过程中,也不具备一定的工作动力。
四、结束语
综上所述,现阶段,互联网企业还是属于不断更新的阶段,不确定性依然存在,同时也成了未来发展的主流。通过了解互联网企业与传统企业之间的关系来说,互联网企业要想进行可持续发展,就不能再运用传统的估值方法。这时就应该高度重视优化与创新传统的估值方法,防止互联网企业在开展估值工作过程中发生问题。通过优化与改进的互联网企业估值方法,可以保证互联网企业估值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