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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高师音乐专业学生歌唱积极性与审美能力的提升

2022-12-25

轻音乐 2022年11期
关键词:歌唱声乐积极性

黄 河

多年以来,因文化课达不到高考预期效果从而转为艺术生的这种“曲线救国”的现象其实依然存在,只是随着时间推移有所缩减。这样也就导致了综合类大学中依然有声乐水平不符合预期的师范生存在。众多高校教师通过自身教学实践不难发现,很多声乐水平不高的师范生,大都存在缺少专业学习动力、缺乏学习积极性的问题。尽管高校近几年来增加了琴房的配比,但仍有部分学生存在琴房练习时长较少、缺乏歌唱训练的持续性、声乐曲目数量匮乏、缺乏学习主动性等诸多问题。面对学生的学习现状,高校声乐教师应该有针对性地采取一定的教学策略,激发学生的歌唱积极性,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且做到学生的歌唱积极性与审美能力的有效互补。

一、激发学生的歌唱积极性

良好的声乐教学效果的达成取决于学生学习的动机。音乐专业学生要想提升自身的歌唱能力,自身必须要有强烈的演唱热情。学生要有演绎作品的欲望,才能积极主动地提升歌唱能力。实践证明,最难以进步的学生,其问题往往不是学不会,真正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学生的学习动机不足。而保持学习积极性的重要途径,就是创建学习目标,通过短期目标的不断达成与长期目标的有效促进,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进而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一)动机产生意愿,意愿决定效果

人的任何一种有目的的行为,都必然有着内在的心理驱动力,简单地说,这种内在的心理驱动力就是动机。动机是指“能引起、维持一个人的活动,并将该活动导向某一目标,以满足个体某种需要的念头、愿望、理想等。”[1]人首先要有需要,然后产生动机,最后产生行为。如果学生学习声乐演唱的动机不强烈,学生的学习行为就只能靠老师的督促、靠老师给学生增加压力来维系。教育的双方,只有老师对学习效果有足够的期待,这样被动的学习方式从长期来看无法获得良好的学习效果。“从良好持久行为的心理学角度上来看,一个目标的需要者和执行者如果不是同一人,就必然不会产生有效的动机。”[2]因此,高校教师要注重教学策略的设计,着重培养学生的学习动机,并引导学生在声乐学习过程中保持学习的积极性。

学生无法理解声乐之美,产生学习欲望的内在审美需求没有建立起来,是他们缺少学习动机的重要原因。完整的声乐学习过程应该是从好奇到接触,从喜欢某首歌曲、某个艺术家歌唱家开始,然后由浅入深,尝试欣赏和演唱不同的歌曲,找到最符合自己欣赏习惯、符合现有理解能力和心智特征的一系列作品,体会这些作品带来的良好感受,逐渐提高难度,培养理解能力和审美高度。有的学生,在高考前的声乐学习过程中,把所有的学习重心都放在了通过声乐专业加试这个短期的目标上,存在演唱作品过少的现象,尤其是“艺考机构”只训练学生演唱两三首所谓“能拿分”的大曲目,希望能够“蒙混过关”。在大学声乐专业加试中,评委老师们会对考生的演唱水平进行综合的考量,但是参加专业加试的老师都很疲惫,可能会把注意放在嗓音条件和某首歌曲的基本完成上,没有分辨出考生的学习过程是否规范。“单纯的看自然生理条件理解能力,乐感条件是不够的,动机状态也是学生能否有发展前途的决定因素。”[3]现在确实有一些孩子,只会一两首作品,就能够凭借着自己的嗓音条件,就这样进入了大学,开启了师范类高等音乐教育的学习之旅。这些孩子没有从长期的音乐熏陶当中完成对美声艺术审美认知的构建,面对自己听不懂、自己的审美能力无法匹配的曲子,学习缺少积极性,对他们而言,大学声乐学习活动的推进成了比较困难的事情。

在声乐学习当中,学生有以下三种基本需求:审美需求、交往需要和自我提高需要。交往需要,通过声乐专业能力的提升,得到身边老师和家长的认可和同学们的羡慕以及关注;自我提高的需要,通过完成新作品,通过考试成绩的提升、演唱的获奖、观众认同等取得了成就感,通过体会自己的艺术修养、毅力水平、学习能力等素质的进步,而产生对于自我价值的认同。审美需求,学习声乐的过程最好是能给学生带来美的享受,让学生体会到经典艺术作品的迷人魅力,得到审美的享受,给学生带来享受和驾驭艺术作品的快乐,让学生获得审美提升的成就感和自豪感等多方面的心理满足。虽然三种需求都能促使学生产生学习的动力,但是只有内在的审美需求才是学生最稳定最持久的声乐学习积极性。

(二)确立学习的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

声乐学习的长期目标是享受歌唱给生活带来的幸福感,享受音乐的美好,提高生命质量,走向幸福与成功,让音乐学习成为一生的习惯,在工作岗位上感染学生喜爱音乐,传播音乐文化。但是,如果学生长时间得不到目标达成的价值感,可能会感觉自己的努力付出虚无缥缈,难以得到反馈,也会影响学生的学习动力。所以,就需要短期目标的确立。声乐学习的短期目标则是一次考试、一次音乐会、一次实践活动或者一次比赛,一次展示。短期目标的达成,将给学生带来外界环境的收益,对学生会产生吸引力。在一次专业实践展示过程中,完成好某首作品会给学生带来自豪感和荣誉感,学生能够获得同伴的羡慕、听众的认可、老师的关注和家长的赞誉等,这些体验都对学生具有很好的吸引力,而这种吸引力是可以通过声乐学习活动来获得的。因此学生会正向地将进行声乐学习当作达到自己短期人生目标的重要途径,这种良好的完成目标的感受也会成为声乐学习比较稳定和持久的“助推器”。

人们常常认为通过克服困难而取得成功才最让人快乐。实际上问题并非如此简单,一些对于同学而言难以理解的大曲目,会使学生产生苦累疲惫的心理体验,这种心理体验是人本能排斥的。如果作品的难度相对于学生目前的声乐水平来说太大,学生必须通过极大的努力才能够学唱下来的情况,演唱效果也难以让学生满意。以培养学生的兴趣激发学习动机为出发点,要求过高,长期通不过反复唱,会增加学生的挫败感,不利于培养学习动机。而更多地演唱不同类型的作品,更多地接触和感受,能够有助于学生找到自己的兴趣点。所以,对学生而言,不断有短期的小目标小任务,不断完成实践活动,从而一步步达成长期目标,是提升学习动力、获得审美体验的绝佳途径。

二、提升学生的音乐审美能力

高校教师在培养学生歌唱积极性的同时,不能忽略了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歌唱积极性与审美能力二者相辅相成、相互促进。歌唱积极性的培养有助于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同时,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会进一步激发学生的歌唱积极性,从而形成声乐学习的良性循环。高师音乐专业学生审美能力的提升路径主要是因材施教的选曲原则、引导学生广泛欣赏和理解声乐作品和其他各个门类的严肃音乐作品。

音乐审美能力的提升,需要学习者能够第一时间掌握并理解作品内在情感,并将其进行内化,为我所用。而做到这一点,需要学习者“遍览群书”,正所谓“书读百遍,其义自见”,通过鉴赏大量的音乐作品,找寻其中的艺术美,进而提升学习者的审美能力。在鉴赏过程中,不能单一地学习一种曲目,而是需要融合不同时期、风格、背景、流派的音乐作品。“一方面,需要全面了解声乐作品基础知识,另一方面,也需要加入乐器方面的知识,进而拓展相关知识。更好地把握其中的细节,汲取精华,最终在纷杂的声乐作品中找到美的本质。”[4]

老师要选择适合不同学生欣赏层次的作品开展教学活动。学生学习不同作品时的学习效果差异,一方面证明了审美需求的重要性,同时也为教师培养学生的审美需求提供了思路。高校老师比较熟悉一个现象,即学生演唱自己喜欢的、自己认为好听、难易适度的曲子时,对比演唱学生自认为不好听的,或者是太生疏的曲子,学习的速度会快很多。而且在演唱方法等方面也更容易得到收获,作品更容易唱得有乐感,作品的完成度也往往比较高。这种现象的成因就在于前者是学生喜爱的作品,能够给学生带来愉悦与享受,在前者的学习中比后者多了一个能够实现学生审美需要的属性。对美的需求是人的本能,符合学生当下审美需求的作品能够直接给学生带来美的享受,带来愉悦感,这是声乐学习的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所有人都喜欢美妙的音色,优美动人的旋律,这些“美”的享受可以带给人愉悦。学习成绩好的同学们,他们在演唱时,是作品音乐美和演唱者声音美的享受者,是这些美的创造者和诠释者,在这个过程中这些学生充分体验到了自我价值的实现,他们所获得的美好体验是多方面的。审美需求,是声乐学习中的动力源泉。

在给学生留作品的时候,一方面要考虑学生自身的审美需求,考虑到作品能否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和学生的审美需求,一方面也要注意不能大量选择简单的作品,我们还要让学生从作品完成的过程中获得“不断在提升”的体验,过于容易缺少挑战性的曲目,达成后也不会产生成功的喜悦。在不让作品的难度成为学生负担的同时,当我们了解了什么样的音乐适合学生之后,可以给学生提供一些难度略超过他当下欣赏水平的音乐。如果我们的教学曲目总能走在学生的前面,学生的音乐审美水平也就提升了。

三、有效提升学生的整体音乐素养

传统的声乐教学方式是一对一教学,教师可以针对学生个性特点因材施教,但仅仅依靠课堂教学方式提升学生的歌唱积极性与审美能力是远远不够的。学生演绎作品的成就感与满足感容易因空间而受到极大的限制。声乐艺术是一门集歌唱和表演于一身的综合艺术形式,需要到舞台上完成作品演唱,学生们才能充分体会到声乐作品的艺术魅力。

(一)鼓励学生广泛参与舞台实践,逐步提升个人音乐素养

良好的舞台实践能够充分激发学生内心潜在的表演欲望和热情,更是检验学生专业素养的试金石。在舞台实践的过程中,学生一方面可以通过观摩他人的舞台演绎对自身的舞台实践得到一定启发;另一方面学生通过亲临体验舞台实践,反思自身存在的问题并持续改进。同时,舞台实践过程中,心理调控能力占据了较大比重,学生可通过反复的舞台实践克服内心的怯场因素,从而在舞台上的演绎愈加自如,这样容易获得更大的成就感和满足感,更大限度地激发了学生的学习热情,帮助学生树立自信心和更远大的目标,对声乐学习的动机和目标更加明晰。

教学中除了要求演唱技能和声音的表现力外,还要求学生会用肢体动作、表情、手势等方式来表现音乐作品,恰当的动作能够使歌曲的艺术效果更为强烈,对学生适应舞台是一个很好的过渡。其次,授课地点由琴房变为真实的舞台,授课形式由个别授课变为集体授课,“让学生能够直接置身在舞台实践的环境中,适应舞台和观众,在表演时可以最大程度的将艺术感受和技能技巧表现出来。因此,舞台表演能力的提高对于声乐教学来说是至关重要的一部分。”[5]

(二)教师适当“减压”,保持学生的学习动力

举行实践活动对于老师而言是有一定压力的,实践活动等于是教学成果的展示,很多时候老师会由于感到学生的演唱能力还有不足,不能达到老师的期望,还不能充分代表老师的教学水平,而可能减少实践次数。老师们无法避免的会将心中理想的演唱作为对学生实践演唱的要求标准。老师们往往有非常高的审美要求,对于很多的音乐教育专业的学生来说,达到这种要求是非常困难的。老师要衡量学生达到什么样的程度就可以登台,就可以继续后面的学习了,要防止由于一首作品长期达不到舞台表演的水平,使学生产生一种持续的失败体验,破坏已经建立起来的声乐学习需要,影响学生的声乐学习积极性。

学习声乐的过程是十分漫长的,很多问题可以随着学生年龄的增长而相应地得到解决,有的时候过高的要求,会使学生觉得自己永远存在缺点。技术是声乐演唱的前提,声乐演唱是具有高度复杂的技术要求的学科,技术的训练在声乐学习中占有着最为重要的地位。人们很多时候会把一个学生声乐技术训练的正规程度,看作是教师教学水平与专业能力的体现。在声乐课堂上老师以技术教学为核心,但是声乐演唱技术水平的进步是非常缓慢的,一旦有了问题,调整和改正的周期可能很长。对于学生来说技术训练是一个相当大的难点,技术问题也最容易招来学生的疑惑。声乐教师在面对声乐实践的问题上,可以适当降低技术难度要求,在实践活动当中有一些遗憾并不意味着教师不负责任,教学质量低,而是一种老师“不得已”的权衡和选择,这是优秀老师是在“丢卒保车”的全局观念下做出的正确决策。

教师在声乐学习动机的培养中处于一个支配性的地位,老师的合理安排使学生能够逐渐地提高自己的声乐学习积极性,虽然具体的情况变化莫测,每个学生的个体状况也比较复杂,但是如果能够以给学生获得审美需要为基本出发点,以不断尝试不断实践为主要策略,相信会使学生走上一条一生追求声乐美好体验的幸福道路。

大学四年的培养工作,高校声乐教师应帮助学生树立积极的歌唱理念,让学生热爱声乐并积极投入到声乐教学工作中去,而不是对声乐产生一定的厌烦或抵触情绪。教师应通过各种合理的手段,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让学生从内心热爱声乐、热爱音乐进而才能热爱日后自己从事的工作。更好地将学习的积极性传递给自己的学生,从而形成教育系统的良性循环。

注释:

[1]朱智贤.心理学大词典[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9:119.

[2]周海宏.家有琴童——音乐教育问题与对策[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12.

[3]周海宏.家有琴童——音乐教育问题与对策[M].北京:中央音乐学院出版社,2010:6.

[4]于冬梅.声乐教学中情感与音乐审美能力的培养[J].北方音乐,2020(02):137—138.

[5]张艺伦.重唱在声乐实践教学中的重要性[J].北方音乐,2018(03):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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