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探究
2022-12-24杨静
杨 静
一、前言
近几年来,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行业得到了快速的发展,行业规模日渐庞大,贸易往来持续上升,在我国外贸比重中占据的比例越来越多。国家关于跨境贸易电商零售进口模式所推出的各项政策直接指明了货物特性、适用费率、采购金额、货物适用范围、监管要求等重要的政策因素,旨在引领市场走向正常健康发展的“快车道”[1]。而之后,国家有关部门也对货物适用范围、监管要求等政策作出了调整和说明,并给出部分国家在一年内暂不验核通关单等具体方案。政策的密集发布和调整,既表明了我国政府对跨境贸易电商零售进口行业的高度重视,也表示了对该行业的监管理念仍待进一步梳理和明晰。本文从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入境模式出发,对跨境外贸电商零售进口方式进行研究,并以此提供相应意见。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一)跨境电商零售进口
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是指我国国内的消费者通过跨境电商平台或第三方购物平台购买网店中经营的境外商品,再采用“网购商品保税进口”模式或“直购商品进口”模式将消费者购买的商品运送入境的消费方式。
跨境电商及零售进口的发展趋势,不但影响消费者,还对行业提升以及国际收支都具有不能忽略的重要意义。
第一,带动国内居民消费提升,改善居民消费品质的同时将居民消费过程简单化、规范化;
第二,促进消费回流,增加国内消费者权益;
第三,促进制造业结构的调整优化,改善行业状况,推动行业健康发展和创新;
第四,助力企业实施供应侧改革,增加有效供应,均衡供需;
第五,跨境电商与零售进口的蓬勃发展,可以减轻因长期贸易顺差所造成的巨大压力,从而缓解了我国国际收支失调的状况。
第六,跨境电商与零售进口的快速发展,还为当地人民提供大量就业以及推动了中国电子商务市场国际生态格局的形成。
(二)跨境电商零售进口行业现状
近年来,中国的跨境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快速兴起。全球资源网、敦煌网、阿里巴巴等B2B 型的购物网站都是跨境电商平台中的成功案例,在国内外也都拥有了很大的声誉。而亚马逊购物平台、全球速卖通平台、丝路通商城等作为全新的B2C 型跨境电子商务平台也正在快速发展中,为跨国贸易的展开创造了一个稳定、安全的平台。
中国跨境电商产业的快速成长,推动了与之相配套其他产业的兴起。首先,与跨境电商有关的法律制度不断完善;其次,电子交易平台也如雨后春笋般增长;再次,物流配送、供应链、电子支付等信息技术的进一步重大突破,支持着贸易的其他延伸服务型行业的进一步发展,并推动了物流配送、海外仓等业务的协同发展。
根据国家商务部与信息化司共同发布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18)》,我国跨境电子商务行业对于人才的需求已经达到450 万,并且每年的人才缺口仍在持续扩大中。
但目前的中国跨境电商从业人群,大多是由传统国际贸易人员在摸索中过渡而来,同时由于高校缺乏相匹配的专业课程设置,使得中国跨境电商产业缺乏足够的人力资源储备。
据商务部统计,2021 年跨境电商进出口额大约为两万亿,同比上升约15%。疫情催生“宅经济”快速发展,而一系列有利于跨境电商发展政策的实施,更是让中国跨境电商实现了逆势增长。跨境电子商务作为电子商务发展的全新方向,促进了我国对外贸易经济的快速增长。
三、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
我国的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主要依靠于保税进口与直邮进口这两种模式[2]。
(一)保税进口模式,是指将海外的产品通过批量报关业务入区保税仓储,国内消费者选择直接在电商交易平台订货后,在海关总署和国检等国家监管部门的严格监管下通关,而后将产品在短时限内送达消费者手里的模式。
优势:1.物流运输时效缩短;2.物流成本更低廉;3.由于将物流存放在海关监管地点,所以可以做到快捷通关。
劣势:1.商品的可选范围较小;2.调整过慢。
(二)直邮进口模式,即是由符合条件的电商公司、网络平台和海关联网,用户在通过电商交易平台下单后,将电子订单、付款证明和电子运单等信息即时传递给海关,然后再从监管场所进出境,以个人邮寄物品缴纳税费的模式。
优势:1.产品类型更加丰富多样;2.通关的便利性更高。
劣势:1.配送成本一直居高;2.物流配送时效较长;3.对配送全链条的迅速整合能力要求较高。
(三)两种进口模式之间的区别:
1.保税进口模式通常是一个产品批量进口模式,而直购进口模式则一般无法做到将单个产品批量集中进货。
2.直购进口模式采取的是事前备案的进口模式,在事前备案的情况下,消费者购买的商品在运输至海关卸下后便可以径直报关入境了,这样就不会再有报关前期和报税储存的时期了,这点就是与保税进口模式的最大不同之处了。
3.保税进口模式通常是B2B2C 模式,而直购进口模式则是B2C 模式。
综上所述,这两种进口模式都各具特点,用户可以依据自身情况选用最合适自己的模式。
四、大数据下的跨境电商零售进口模式的发展建议
针对当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业务的实践现状和发展走向,以及进口监管渠道的分析与定位等,现对跨境电商的零售进口模式及其发展趋势,给出了如下建议:
(一)完善我国跨境电商零售进口监管体系建设
我国有关部委的专家与学者要仔细分析研究跨境电商等零售贸易模式的功能定位与实际价值,以形成各界一致接受的研究结果,并以此进行顶层设计,进一步推动更适合中国特色的零售贸易监管体制建立,同时也给各市场参与者一个更明晰的市场发展预期,以便做好更长期的发展布局,从而避免市场出现无序混乱情况。
(二)完善跨境电商进口政策
在跨境电商发展的当前阶段,需要对已颁布的跨境政策及相关措施进行适应性调整完善。一是目前正面清单规定并不明确,除纸尿裤、红酒、果品、服饰等能够进口的产品,还有发泡聚氯乙烯板、手用琢磨油石、已磨豆蔻年华等以快递形式邮运的小众产品,均在清单中有所记录。建议管理部门对其范围作出调整,把一般交易渠道难以进口却集中于邮快递途径的进口商品也应该纳入清单记录中。二是将单次销售额定为二千万元以下,把部分奢侈品、电子等商品拒之门外,即使按照真实的交易价格计税也增加了真实交易价格,这都使得跨境外贸电商对零售贸易模式的吸引效果大打折扣。国家应调整有关标准,以凸显现阶段该模式的优越性。三是针对部分试点国家在一年内暂不验核海关单的监管方法,建议有关机构适时利用缓冲期逐步完成中国零售及进口产品监督系统的建立[3]。
(三)加强我国B2B 及C2C 模式监管
跨境外贸电商进口模式,还肩负了对电商进口监管模式的创新与改革。通过这一全新的行业改革,要打破原有监管模式的束缚,探寻并革新一个效率更高、效果更好以及更加结合实情的全新监管模式,为B2B 行业乃至其他领域的变革发展累积了成功经验。从外贸企业与消费者的视角入手,打通各监管部门之间的合作藩篱,组建口岸协同工作组,以革新的思路重建国际口岸监管秩序,建立全球统一的跨部门作业流程,优化监管过程,提升通关效能,以消息交换、监督互认、执行互助为基石构建线下“单向门户”。通过研发构建与海关总署、商业、财税、工商部门、国检、外管、公安部门等众多机关数据互动的线上业务单一网络平台,使得公司与广大消费者线上线下均可获得全方位的金融服务。
(四)加强物流清关体系的构建
根据当前海关清关状况,可以根据产业特征,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跨境电子商务货物清关规范体系,在标准制订过程中,由政府部门、业界以及公司等人士联合组成,特别是针对当前法律法规尚不能规范的领域加以规范,并且为了提升参与跨境电子商务参与人士的业务素质,还必须对其定期进行培训,借此来提升其产业认知度和商业运营操作流程。
(五)跨境电商四类进口创新模式
从跨境电商产品进口的贸易管理模式上来看,大致包括了保税备货模式、国外直邮管理模式,以及集货直邮管理模式。各跨境电子商务公司针对于消费者的要求和企业优势的差异而做出了不同的创新,具有代表性的创新模式主要有四类。
海外直供模式,其模式是平台型B2C 模式,即利用跨境电商平台把国外销售商和中国本土商家直接联系起来。平台将建立符合跨境电子商务者进行贸易活动的基本规则与消费流程,并建立更完善的使用体验。
海外优选模式,以自营型B2C 方式,通过网络平台直接加入到货源的组织、运输物流和营销过程。
国际买手模式,该模式利用国外买手的入驻平台开店,从而搭建起了国外买手和中国本土消费者之间的直接联系从而实现贸易,是典型的平台式C2C 模式。
线上线下融合模式,该模型是新的O2O 模式,采用了线上线下融合的方法,把进口产品线下完成陈列,再以扫码购物方法向线上导流。主流的经营管理模式有保税备货模式和一般交易模式,并利用线下体会馆和移动应用在全系统层面打通,给消费群体带来所见即所得的流畅体验[4]。
引用
[1]鄂立彬,黄永稳.国际贸易新方式:跨境电子商务的最新研究[J].东北财经大学学报,2014(2):22-31.
[2]《2020 年跨境电商零售两种进口模式对比分析》.跨境电商钦雨论坛
[3]陈云波.在国际电子商务发展趋势下的中国跨境电子商务发展趋势探讨[J].商,2013(13):295-295.
[4]李向阳.促进跨境电子商务物流发展的路径[J].中国流通经济,2014(10):107-1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