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主体法在《政治生活》试题解题中的运用
2022-12-23广西莫广云
广西 莫广云
《政治生活》教材中的理论知识有一个明显的特征就是不同政治主体在政治生活中作用突出,其中政治组织类的主体有中国共产党、民主党派、人大、政府、主权国家、国际组织等;个人类的主体有公民、人大代表、党员等;所以在知识构建中,可以从不同主体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行为、目的、影响等角度进行,构建完整的知识体系;而在高考实践中,从不同主体的不同角度进行考查是一个普遍现象,笔者认为可以用主体法对选择题和主观题进行分析,从而找到其中的规律,为高考复习添砖加瓦。
《政治生活》选择题考查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就是对政治主体易错易混点的考查。行为主体的性质、行为、主体关系容易混淆,考查学生的辨识与判断能力。
政治主体法解答选择题需要明确三个方面易错易混点,形成思维模型:1.题肢中主体的性质地位是否与题干主体性质一致;2.主体的性质与行为搭配是否一致;3.主体之间的关系描述是否正确。以下分别举例分析。
【例1】(2019·全国Ⅱ卷·17)某省探索在全省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对基层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截至2018 年7 月底,全省1 389 个乡镇(街道)全部完成监察办公室设置和人员任职工作。在乡镇(街道)设立监察办公室的作用在于 ( )
①提高司法工作的独立性
②实现乡镇监察全覆盖
③完善基层政府组织结构
④防止基层公权力滥用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答案】C
主体法解析:本题考查第一种情况,题肢中主体的性质是否与题干主体性质一致;监察办公室性质属于监察机关,不是司法机关,也不是政府机关,因此排除①③,②④正确且符合题意。
【例2】(2019·全国Ⅱ卷·16)2018 年10 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人民法院解决“执行难”工作、人民检察院加强对民事诉讼和执行活动法律监督工作首次开展专题询问。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相关人员到会应询作答。人大常委会对“两高”工作进行专题询问是 ( )
①行使最高立法权的积极探索
②加强对司法工作监督的重要形式
③推进落实司法责任,促进司法公正的必要举措
④裁决民事纠纷、提高执行效率的工作方式创新
A.①② B.①④
C.②③D.③④
【答案】C
主体法解析:本题考查第二种情况,主体的性质与行为搭配是否一致;最高立法权属于全国人大,不属于人大常委会的行为;裁决民事纠纷、提高执行效率的属于人民法院的行为;主体与行为搭配不当。因此排除①④,②③正确且符合题意。
【例3】(2020·全国Ⅰ卷·17)2019 年10 月26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监察法规的决定》。根据这一决定,国家监察委员会为执行法律的规定、履行领导地方各级监察委员会职责,可根据宪法和法律,制定监察法规。该决定表明( )
①全国人大常委会在监察立法工作中发挥主导作用
②全国人大常委会可以授权国家监察委员会制定法规
③国家监察委员会是全国人大行使监督权的职能机构
④国家监察委员会拥有自主制定本部门法律的权力
A.①② B.①④
C.②③D.③④
【答案】A
主体法解析:本题考查第二种情况,主体之间的关系描述是否正确;监察委员会不是全国人大职能机构,③关系错误;国家监察委员会拥有自主制定本部门法规而非法律的权力,④行为搭配错误。除此之外,还要厘清人大和政府、中国共产党、政协等政治主体之间的关系。
以上类型试题在高考真题当中经常出现,需要教师和学生在教学和学习过程中专门进行训练,有的试题综合考查主体的性质、主体和行为搭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等易错点,需要仔细辨析;准备好必备知识和在练习中针对训练学生的相关能力。
《政治生活》主观题也有意地从情境材料和设问任务对政治有关的主体进行限定考查。不同类型的设问都明显的体现主体,主体法的运用显示相对的规律性,以下分别从不同类型主观题分析主体法的运用。原因类:从政治主体采取某行为的原因、必要性或重要性,要从该主体的性质、地位、作用(职能或权利义务)说明,形成思维模型(“谁”即主体+为什么这样做);意义影响类:要用发散思维从该行为对某主体的影响进行分析,如对公民、政府、国家、民族、社会、国际等方面的影响,思维模型:某行为+对谁有什么意义;措施类:要从情境任务分析出不同政治主体可以采取的行为措施,思维模型“谁+怎么做”。
【例4】(2017·全国Ⅰ卷·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 分)
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规定,有关公职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2016 年10 月12 日,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第六届立法会新当选议员的宣誓仪式上,个别候任议员在宣誓时擅自篡改誓词或在誓词中增加其他内容,蓄意宣扬“港独”主张。个别候任议员的闹剧引发其宣誓是否有效以及是否应该重新安排宣誓的争议,并由此影响立法会的正常运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的规定,2016 年11 月7 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的解释》,就相关公职人员“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作如下解释:宣誓是该条所列公职人员就职的法定条件和必经程序;宣誓必须符合法定的形式和内容要求;宣誓人拒绝宣誓,即丧失就任该条例所列相应公职的资格;宣誓必须在法律规定的监誓人面前进行。
结合材料,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以及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12 分)
【参考答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根据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基本法的权力。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根本利益,遏制“港独”;维护宪法和香港基本法的尊严;维护“一国两制”方针和香港法治秩序。
主体法解析:本题设问从原因和影响两个方面考查,这两个问题都可以从主体法分析。首先“说明为什么必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对香港基本法第一百零四条作出解释”,主体是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从人大与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关系及性质地位职权等方面分析原因;其次“这一解释的重要意义”,要从人大常委会释法对有关主体的影响,材料情境分别说明了对国家、香港、个人(个别候任议员即港独)、宪法法律的影响。
【例5】(2020·全国Ⅰ卷·39)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12 分)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要求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坚持自治为基,加强农村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和创新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某地探索创新村民自治机制,形成“四会管村”模式。村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村民自治有关规定,讨论决定旧村改造事项并提出要求。5 个村民小组组长挨家挨户走访村民,汇集村民意见建议300 多条,初步估算总投资上亿元。村民议事会经过反复商议,形成两套改造安置方案。第一套方案经费投入较多,涉及村头大树和祠堂的保留利用;第二套方案现代时尚,且相对省钱。两套方案一并报村民代表大会投票表决,第一套方案获得通过。在全体村民的积极支持配合下,村民委员会精心组织实施,不到两个半月,378 户、10 万平方米的旧房全部顺利拆迁完毕。
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四会管村”实现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及其意义。
【参考答案】机制:党的领导、民主管理和依法办事有机结合;党支部领导统筹,村民议事会协商方案,村民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村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意义:坚持村党支部的领导,有效汇集村民的意见建议,保障村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提高民事民办、民事民管效能,提升村民自治能力。
主体法解析:本题也分为两个问题,第一个问题设问考查体现了高考的创新性:“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四会管村’实现村民自治的工作机制”,这样的设问虽少见,仍然可以用主体法进行分析,工作机制即某主体+职能(行为措施);第二问意义,答案分析主体指向村民和社会治理。
【例6】(2016·全国Ⅲ卷·38节选)(26 分)阅读材料,完成下列要求。
“互联网+”代表这样一种新的经济形态,即通过互联网的深度广泛应用实现产业发展。
材料一2014 年2 月,以习近平为组长的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小组宣告成立。
2016 年3 月,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我国《十三五规划纲要》提出,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促进互联网深度广泛应用,形成网络化、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的产业发展新形态。
国家发改委提请全国人大审议的报告提出,推进“互联网+”行动,实施大数据开放创新工程,建设高速、移动、安全、泛在的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深入实施信息惠民工程,完善电信普遍服务机制。
运用政治生活知识,说明国家应如何为“互联网+”行动计划的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12 分)
【参考答案】建立和完善互联网发展管理领导体制;(3 分)加强“互联网+”相关领域的法律制度建设,规范并引导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健康有序发展;(3 分)加大“互联网+”产业政策扶持力度,做好信息化基础建设和信息服务;(3 分)重视对互联网及相关产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利用互联网的犯罪行为,维护互联网安全。(3 分)
主体法解析:本题答案要运用主体法从情境材料归纳“怎么做”,材料的政治主体非常明确:领导小组、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国家发改委,要转化为教材的主体表述,主体行为则需要完整归纳材料的行为措施,把主体+行为措施结合起来作答即可。
综上所述,《政治生活》主体法在高考解题的运用非常广泛,需要教师归纳其中规律,构建必备知识模型和思维模型,让学生在解题过程中有效调动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