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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动理论视角下新乡贤嵌入乡村建设研究
——以宁乡市大成桥镇退休人士为例

2022-12-22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乡贤村民活动

林 艳 杨 霜

(湘潭大学 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乡村治理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而乡贤是中国乡村建设中绕不开的话题。从古代乡绅到传统乡贤,再到如今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的新乡贤,乡贤这一角色经历了一个漫长的演变历程。在高度集权的封建社会中,国家主要依靠乡绅这一群体承担基层管理的职能。在庞大的乡绅阶层的支持下,朝廷得以推行“礼主法福”的教化模式,一般乡民一辈子都可能不见官、不惊公,仅靠乡绅这一中间层就维持了基层地方自治和社会自我管理。[1]在费孝通先生的《乡土中国》一书中,也提到乡土社会的生活是富于地方性的。地方性是指他们活动范围有地域上的限制,在区域间接触少,生活隔离,各自保持着孤立的社会圈子。乡土社会在地方性的限制下成了生于斯、死于斯的社会。[2]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培养新乡贤文化、积极发挥新乡贤的作用,可见新乡贤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扮演着关键性的角色。

国家一系列相关制度性文件的发布,为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和建设赋予了合法性依据,也为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作用进行了准确定位。2015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大改革创新力度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出:“创新乡贤文化,要弘扬善行义举,以乡情乡愁为纽带吸引和凝聚各方人士支持家乡建设,传承乡村文明。”[3]《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0年)》、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均提出要加强培育新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在乡村振兴特别是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基于新乡贤在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意义,从活动理论视角审视乡村振兴背景下的新乡贤,论证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优势,可为新时代农村建设提供可行性经验和模式。

一、活动理论视角下的新乡贤

活动理论(Activity Theory)的发展经历了三代。第一代活动理论中维果茨基(Lev Vygotsky)将分析单位称为“工具性活动”,符号是中介的活动单位,符号可以作为控制行为的工具。[4]但第一代活动理论并未形成体系化的特征,分析单位仅关注个体而非群体。第二代活动理论中列昂捷夫(Alexei Nikolaevich Leontyev)提出主观映象与外界对象相互关系的观点。[5]他开始关注个体和共同体的复杂关系,认为个体的活动永远不能脱离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而孤立存在,外部活动先于内部活动,内部心理活动是由外部活动产生的。[6]第三代活动理论中恩格斯托姆(Engestorm)提出活动模型理论,他认为分析活动具有动态性,并且要看作是环境的、生态的、文化调节的现象,在人类活动的结构中提出了活动理论“三角模式”,即活动系统中人们互动所需包含的要素即主体、客体、工具、分工、共同体和规则。[7]通过梳理活动理论的发展历程,我们发现从第一代活动理论开始,学者们就认定活动与意识相统一的必要性。维果茨基认为,人们的意识是在劳动和社会关系中形成,心理也并非源于生理结构或孤立的个体学习,而是源于社会文化经验的历史发展,将外部活动内化成自己的理解和能力。列昂捷夫认为,完整的活动是由需要、动机、目的、达到目的的条件和与这些成份相关的活动、动作、操作组成。[8]活动背后蕴含着主体的需求,驱动活动的动力是主体的动机,活动的概念必须同动机的概念相联系,没有动机的活动是不存在的。为达到目标,需要主体通过与工具、环境之间交互的方式来进行活动。活动理论所体现的不仅是简单的人对世界的反映,而且揭露了人的行动是与动机、目的相连接的活动,是动作和操作的完整体系。活动理论描述了个体进行活动的动力来源,为了解个体参与活动提供了分析框架,为理解个体参与行动的背后动机理清了思路。活动理论本身是一个不断演化的多种观点的活动系统,是研究不同形式人类活动的哲学和理论框架。[9]一代又一代学者们对活动理论的深化,使得活动理论的内容更具有可分析性,为我们对人类活动的理解提供了理论基础。

关于乡贤的概念、内涵和角色定位,不同时期、不同学者有着不同的论述。在无讼的传统乡村社会中,乡贤被称为乡绅。中国传统社会又称为士绅社会,士绅是指在朝野享有一定政治和经济特权的知识群体,包括科举功名之士和退居乡里的官员。[10]新华词典中对乡贤的定义是:“乡里中德行高尚的人”。[11]张会会撰文认为,乡贤是指生活在农村,嵌入乡村社会关系网络之中,有村民群体的认可、了解村民的情况和需求的人,他们有文化、有才识、有贤德、愿意在乡、愿意承担公共事务,依靠自身道德情操和成就为村民树立典范,通过参与地方社区的实际行动,更好凝聚乡邻,发挥其主体作用。[12]解柯杨则认为,乡贤多是一个乡村的博学盛德之士。[13]乡贤作为乡村在地力量,在乡村治理中发挥了很大作用。我们从学者们对乡贤的定义可以看出,人们更多地强调乡贤群体的道德、才能和为村民服务的主观意愿等,他们在获得村民认可的前提下从事乡村治理。

新乡贤是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进程中所产生的。在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是我国解决新时期乡村治理困境的主要渠道之一。与传统乡贤相较,新乡贤“新”在哪些地方?目前学界关于新乡贤的概念并没有统一的界定,但还是有不少学者提出了自己的观点。胡鹏辉认为,新乡贤(现代乡贤)是在新的时代背景下,有资财、有知识、有道德、有情怀,能影响农村政治经济社会生态,并愿意为之做出贡献的贤能人士。[14]吕丹认为,新乡贤主要是指在各自领域做出一定成绩、有建设乡村之心、有为村民谋福之意、有为乡村振兴服务之能、树立良好乡风之德的一群能人、贤人。[15]关于新乡贤相对于传统乡贤的独特性,李晓斐认为,新乡贤应同时具有自身客观影响力、民众主观认定、特定文化土壤与本土地域边界四个基本特征。[16]不同于传统的乡贤群体根植于乡土社会即“在乡性”,新乡贤在定义上也有了新的内涵,不再强调在乡性即他们不一定要生活在自己所要作出贡献的乡村。学者们基于新乡贤产生于快速流动的市场经济环境背景,对新乡贤有着各自的定义和论述,并总结出其基本特征。

根据我们的调查和总结,目前我国的新乡贤一般是自己愿意参与到乡村治理中来的人,他们的主要成员包括: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且在外有所成就的企业家、乡村能人、无太大家庭压力可安享晚年的退休人士等。对于其中的退休人士,从活动理论的视角来看,老年人需要继续保持青年和中年时期的兴趣和所从事的活动,并防止社交数量和类型的减少。[17]如果老年人不是通过隐退的方式,而是在适当强度下参与活动,老年人幸福感和满足感会适当的提升。因此,活动理论主张,因到了退休年龄离开工作岗位的干部群体,应该寻找替代活动,从而有意义地度过幸福的晚年生活。基于对宁乡市大成桥镇退休人士参与乡村建设的实地调查发现,基于活动理论视角,乡村振兴背景下新乡贤即社会中的退休人士(新乡贤的主要成员之一),他们参与乡村治理是基于对村庄的认同感和归属感,以内在的责任心和为社会做贡献的意愿为动力的。他们在自身身体状态良好、家人认可与支持的背景下,以自身优势、力量和资源为家乡建设发挥余热,从而提高自身的幸福感和满意度,成功调整晚年生活的步伐,满足自我实现的需要。

二、活动理论视角下新乡贤助力乡村振兴的优势

基于对新时期新乡贤主要特征的了解,我们认为新乡贤拥有助力乡村建设的独特优势。从宁乡市大成桥镇的乡村建设过程看,大成桥镇立足镇域实际,坚持党建引领,不断创新乡村治理模式,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作用,积极吸纳在群众中威望较高、组织协调能力较强、具有相应履职经验的新乡贤参与。至今,大成桥镇共搭建了8个社团组织,发展志愿者协会成员3200多人。在宁乡市大成桥镇的乡村建设过程中,新乡贤作为重要的在地力量,参与乡村建设是从内心意愿出发,具有强大动力和高昂的激情,而其独特的自身优势、强大的资源调配能力、充足的闲暇时间及宝贵的经验智慧使得他们能有效梳理错综复杂的脉络,挖掘在地资源和链接外部资源并进行整合,从而助力乡村建设。独特的优势和作用使新乡贤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扮演了不可替代的角色。

首先,基于自我实现的需求,新乡贤有着参与乡村建设的强大动力。活动理论认为驱动活动的动机是主体的动机,人的行为由动机产生,活动的背后反映了主体的需求,为了达到目标需要借助工具并与环境发生交互作用。国家相关文件与制度提出要重视新乡贤的作用,培育新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新乡贤的“需要-满足”的过程,主观上推动了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18]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均属于个人行为,受内心认可的有价值的目标所驱动,并没有强制性的约束力,其作用的发挥受过往经历、特定的礼节、风俗、习惯、与村民之间相互熟悉的程度以及村民对新乡贤的信任度等方面的影响。新乡贤有维持既有生活模式和实现晚年生命价值的需要,新乡贤也有强烈的在社会关系和社会生活中维持生命活力和展示自我能力的动机,因此他们就必须拥有发挥自身优势、展示个人能力的活动舞台,借助于社会网络以获得因退休而失去的服务社会和自我实现的机会,获得情感支持和社会交往支持。宁乡市大成桥镇的新乡贤担任社团组织和志愿者团队的主要负责人,积极参与乡村治理,能对居民起模范示范作用和引领作用,激发居民对村庄的归属感和对新乡贤的认同感,提升居民参与和配合乡村建设的热情和积极性。

其次,基于自身的影响力,新乡贤有着强大的号召力。以退休人士为主体的新乡贤有着较高的综合素质。如他们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高的职业地位;不同岗位不同专业的从业经历使其拥有熟练的专业技术。从社会结构上看,社会地位是建立在名声的积累和分配的基础上的,而良好的名声可以被视为价值的表现形式,可以被动员起来产生某种回报,代表着社会资本,是行动者愿意履行集体的规则并忠诚于集体的重要因素。[19]在村民的眼里,新乡贤具有权威性、专业性和可信任性。因此,新乡贤在乡村建设中具有较大优势,他们可以利用自身资源的多样性和话语的权威性,充分动员社会各方专业力量参与到乡村治理的大舞台中。而宁乡市大成桥镇以新乡贤为主要代表的乡村各类组织和协会的成立,也为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提供了广阔的平台。

其三,新乡贤有充裕的时间参与乡村建设。新乡贤中的退休人士较其他新乡贤最大的特点是退出原有经济、社会和政治领域,有充足的闲暇时间参与乡村建设。根据活动理论的观点,活动的整个过程都是活动主体遵循既定规则,依据其主观意愿施加作用于客体,同时配合以合理的分工和工具的使用来完成的。在乡村治理的共同体中,新乡贤大多为退休的成功人士,他们大都事业有成、身体健康,子女均已成家立业,退休之后有大量的时间参与乡村建设,发挥自身优势,迎来自己事业的第二个春天。

湖南省宁乡市大成桥镇经过多年的摸索实验和不断推广,已成为“全国乡村治理示范镇”。在宁乡市大成桥镇的乡村建设工作中,以新乡贤为主组建的各类团队,在政府的统一组织下,形成对乡村治理共同体的一致理解,以政策为指导,分工协作,逐步形成核心治理团队。除此之外,大成桥镇还通过推行“清单化+订单化”的社团治理模式,以政府授权或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团开展业务。在规范化的乡村治理体系下,大成桥镇实行民主协商对话会,提升镇、村干部与村(居)民协商民主的意识,建立屋场召集人制度,激励民众自治动力,推广“宁乡市大成桥镇公德银行”,培养崇德向善好乡风,搭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乡村治理机制。新乡贤构成的治理团队通过有意识的引导,配合以各类举措和工具开展活动,能够大力提高村民对公共事务的参与度并提升他们的主体意识,最终形成一个规则透明、动员充分、职责明确、岗位到人、有条不紊的乡村治理体系。我们在实地调研中发现,大成桥镇所辖的8个村(社区)、154个村民小组,总共划分了352个屋场,负责人均由村民推选。8个社团的成员组成均为本地村民,社团负责人以退休人士为主,包括已退休的校长和普通教师、企业部门领导和普通员工等,他们在当地有较高的声望、能力和资源。以新乡贤为主构成的各社团负责人带领由村民组成的志愿者为群众提供文明劝导服务,大力提倡婚事新办、丧事简办的移风易俗新风,积极组织书法课堂、花鼓戏表演等各类文娱活动。除此以外,不同村还根据实际情况,村民自发性组成特色志愿服务团队,如玉新村义务治安巡防队、永盛村自导自演围鼓子戏等,为居民提供更加丰富的服务活动。在大成桥镇各社团以任务指派、自愿领办等方式,明确在乡村治理中社团与村支两委之间各自所扮演的角色定位与分工,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共谋发展,带领居民参与到全镇乡村治理的队伍中。在此基础上,更多类型的人才参与到乡村建设中,如年轻博士毕业生丁伟放弃都市生活来到大成桥镇创办公司,引导当地村民积极参与,采取“分红+股份”的形式助力乡村发展;在外创业成功的企业人士回乡担任村党总支书记为家乡发展献力等。

大成桥镇的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动力主要是他们对村庄的强烈归属感和认同感,他们希望在退休后利用空闲时间发挥自己的余热,利用自身的影响力、号召力和外部资源参与乡村治理。大成桥镇的管理机制给每位有志于参与乡村建设的村民提供了平台,充分带动了在地各方力量参与人居环境的整治工作,也给乡风文明建设提供了硬件支撑。在公共服务资源供给不能满足村民基本需求的情况下,新乡贤能利用自身阅历、能力和财力扮演协调者和组织者的角色,准确反映居民诉求,充分发挥在乡村治理中参事议事的作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之事,在乡村建设的大潮中勇立潮头。

三、创造有利条件推动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

在活动理论的视角下,新乡贤具有参与乡村建设的强大内心动力和高参与度等重要特征。从宁乡大成桥镇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发展进程我们可以看出,以新乡贤为主构成的乡村治理共同体具有成员综合素质高、时间灵活性强和稳定性高等优势。他们能够利用自身地位的权威性,以模范引领的方式,提高自身的可信度,赢得村民支持。他们在乡村建设过程中能激发村民的内心动力和情感认同,提高村民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在活动理论的视角下,新乡贤拥有自身的独特性和优势,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期我们要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充分发挥这一群体的力量,将特有优势落实到乡村建设的每个步骤中并进行推广传播,以推进乡村振兴背景下的乡村建设。

首先,进一步激发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意愿。我们应认识到,乡村振兴要以亿万农民为主体,但这个的主体必须是组织起来的农民,而不能是单个的农户或个体农户。[20]贺雪峰在其著作《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中论述:我们目前占全国农村70%以上的中西部一般农业型农村,形成了举家进城的农户、全家留村的农户及占一般农业型村庄70%左右的“以代际分工为基础的半工半耕”农户。[21]其中半工半农的村民即为家庭中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留下父母、子女生活在农村。老年人和子女在农村以务农方式来获得少量的农业收入,同时保留外出务工人员的返乡退路。因此,这部分半工半农的人群虽然长期在外打拼,但子女和父母依旧生活在农村。他们受中国人落叶归根观念的影响,具有关注家乡建设和发展的内心需求,这类人群数量众多,拥有较高的综合素质、一定的经济基础和相对丰富的外部资源。如果他们中的佼佼者能挺身而出,通过大量的宣传发动工作,动员这部分人返乡创业或者群策群力为家乡建设出一份力,触发他们参与乡村治理和建设的意愿,为乡村治理提供智力、信息、物资、资金、宣传等方面的支持,就能形成庞大的强有力的乡村治理与建设共同体。根据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人有生理需要、安全需要、社交和归属需要、尊重需要、自我实现需要。[22]在满足了基本需要之后,人们会产生更高级的需要。从新乡贤的性质和成员的构成看,社会大环境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以往工作经验的物质财富积累,让新乡贤的基本需要容易得到满足,他们更多的是追求更高层次的需要,即尊重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心理是主体生命活动的内在形式,人的积极性表现为他不仅完成外部的实践活动,而且也进行内部的心理活动。在宁乡市大成桥镇乡村治理的过程中,整个乡村服务的组织和团体都是为了更好地建设乡村,构建良好的乡村共同体。这部分新乡贤在获得了乡民的认可、提升了在民众中的美誉度之后,就会对群体产生认同感并参与到持久的乡村建设活动中。在乡村治理的过程中,基层组织力量的发挥需要结合本土资源,挖掘出乡村家庭中负担不重但是品德高尚、精力好、威望高、有热情愿意参与的能人,激发他们的参与意愿和参与热情,搭建好村民与村支两委之间的有效治理平台。

当前,在我国广大农村、乡镇与县域中,不能或不愿进城的农村老弱病残群体以及进城后不愿或不能在城市体面安居而返乡的农民工构成了农村留守人群的主体,要使这个比较庞大的群体脱贫致富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是一个比较艰巨的任务。乡村建设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几代人为之付出努力。乡土社会拥有着丰富的在地资源,相互交织的生活脉络,需要生长于斯、扎根乡里的在地力量不断深耕。我们要激发新乡贤致力于乡村振兴的主观意愿,听其声、顺其意、用其力、借其智,以新乡贤为引领,充分动员更多本地居民参与乡村建设,真正实现可持续的乡村振兴。事实证明,新乡贤在乡村建设过程中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其次,加强制度建设,扩大新乡贤群体。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路径不是乡村振兴战略中一时采用的可有可无的方式,而是可以持续采用并不断完善的合理模式,因此需要用制度来进行规范。现阶段我们要建立资源共享制度和奖惩制度来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与建设的意愿,用正式的与非正式的规则,来规范新乡贤与政府之间的互动。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要实现常态化、稳定化,他们的参与动力需要在不断的认同和支持中得以维持和巩固。我们不难发现,在宁乡大成桥镇的治理过程中,众多新乡贤充分利用本土资源,团结村民力量,让村民意识到自己是乡村治理成果的受益人,配合政府的宏观协调和制度化管控,吸纳更多的新乡贤积极参与乡村建设。新时代的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以制度化的方式引导更多村民主动参与民主决策和乡村事务,培养村民的主体意识,增强他们配合新乡贤服务乡村治理的各种措施,以资源的共享与情感的认同来建立村庄的团结。[23]因此,我们要通过出台和完善各种科学化制度,发展和维持好现有社会关系和角色分工,保障沟通平台和渠道的稳定性。在以政府为主导的沟通平台建立后,就能保障以新乡贤为主的有效治理主体的持续性和稳定性,巩固和提高治理成效,依赖既有新乡贤的包容性和影响力,带动、挖掘更多的“新”乡贤加入到乡村治理的队伍中来,创造有利于新乡贤发挥能力和效率的大环境,促进彼此资源共享。政府要有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统计和联络这个群体,通过有力的宣传和相应的政策使他们成为一个团结的富有战斗力的整体,为他们参与乡村治理创造良好的外部条件。通过社会关系的持续性建构,赋予新乡贤组织乡村治理的相关权力(即代表村民发声并参与乡村治理的权力)和担任乡村治理关键性角色(即与村支两委进行沟通共同建设乡村的中间协调人),就可以将乡村治理的长期规划与新乡贤的人员管理结合起来,维持沟通平台的稳定性和新乡贤参与乡村治理的常态化。

最后,建设和完善新乡贤文化。列昂捷夫曾经指出,在教育实践领域,我们通过改变外界条件可以培养、形成人的内部心理、意识的可能性。[24]新乡贤受到传统儒家文化的影响,有一定的家族宗族观念和落叶归根的情结,这些文化理念是他们参与乡村建设的最初动力。但在社会主义建设新时代,新乡贤同样受到了党和政府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影响和感召,把人类命运共同体、现代公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与儒家传统文化有机结合起来,形成了有丰富内涵的新乡贤文化。因此,我们可以在新乡贤文化的感召下,凝聚乡村社会各界的力量,把众多生在乡土且情系乡亲的成功人士团结起来,发挥他们的优势,反哺乡土,投身家乡建设。乡村建设沟通平台的建立,为新乡贤实现自身人生价值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和规范性渠道。开放性的平台也给乡村居民参与乡村建设提供了更多机会和可能性,为培养村民自主管理的骨干力量创造了良好的环境。在新乡贤助力乡村建设的整个过程中,从参与者到传播者,从个体到共同体,从私人力量到公共团队力量,从观念改变到行动实践,都需要有效治理平台的可持续运营和管理,更需要根基于村民心中对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认同感以及人们基于对村庄文化的认同从而产生归属感。乡村文化资源不仅极其丰富还蕴含着宝贵的经验智慧。[25]实现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需要充分发挥村民力量挖掘乡村在地文化,以文化影响实践,从而建构具有差异性的有序文化共同体,激发乡村活力,为乡村建设提供经验事实和规划路径。

四、结语

基于宁乡市大成桥镇乡村治理实证探究,我们发现,活动理论视角下的新乡贤具有其独特性,这一群体基于自我实现和服务家乡的动机而积极参与到乡村建设中,他们往往具有综合素质高、外部资源广、空间时间灵活、人员稳定性强等优势,在广大村民中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可信任度,成为乡村治理平台中不可或缺的中坚力量。新乡贤是受到村民认可的民间权威,他们熟悉和了解乡村情况、村民想法与意愿,代表的是村民的利益与声音,扮演着为村民发声者的角色。乡村振兴背景下我们需要新乡贤发挥自己的力量助力乡村建设,在建设过程中不仅需要常规化制度的实施和基础工作的开展以维持乡村基本发展现状,更要求打造特有的新乡贤文化建设美丽新乡村。乡村的发展离不开政府的制度保障和有序化管理,在此基础上,新乡贤动用各自的力量为村庄做贡献,成为基层自治力量的主体,担任着落实政府政策和发动村民加入乡村治理行列的角色。

中国的乡镇因地域广阔、经济发展水平参差不齐、风土人情和习俗文化各异,各地区、各乡镇均具有独特性和差异性。在乡土中国熟人社会的大环境下,新乡贤助力乡村建设大有可为。乡村建设是一个需要长期坚持的过程,在社会主义建设的新时期,我们要在已有的稳定的新乡贤治理体系下,政府和新乡贤分工协作开展工作,以稳定有效的沟通治理平台为基础,发挥好新乡贤参与乡村建设的优势,盘活乡村已有资源,确保新乡贤返乡投资和参与乡村建设的持续性和有效性[26][27],建设独具本地特色的新乡贤文化和乡村发展道路,以文明树新风,以文明继传承,以文明创新村,打造模范文明乡村建设,创造美好乡村建设大环境,打造和发展具有多元化特色的社会主义新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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