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高质量司法服务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
2022-12-22王志琨
■ 王志琨
民生连着民心,民心汇聚民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执政之基、发展之需、和谐之源。
幸福龙江、龙江幸福,既是司法工作人员的初心与责任,也是黑龙江共产党人的使命与追求。曾荣获“全国模范法院”的东宁市人民法院,牢牢把握民生幸福主线,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身边事”,多措并举打好司法为民“组合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把幸福龙江从“规划图”变成“实景图”。
一、以数字化提升群众获得感
“为老百姓提供用得上、用得起、用得好的信息服务,让亿万人民在共享互联网发展成果上有更多获得感。”东宁市人民法院铭记习近平总书记的殷切嘱托,坚持需求导向,整合服务功能,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聚焦百姓需求,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在审判执行中的深度应用,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用智慧化服务回馈新时代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一是完善智慧法院体系建设。在践行司法为民、深化司法公开、提升司法效率、确保司法公正等方面发挥智慧化的积极作用。坚持“传统+智能”双向发力、“线上+线下”双线并行、“云端+指尖”双轨并进,充分运用互联网思维,配合大数据技术支撑,加强智慧法院建设,为群众提供公正、高效、便捷的现代化诉讼服务。
二是构建高效诉讼服务立体网。把诉讼服务“小窗口”打造成为民服务“大平台”,建成“四区分设”“五位一体”“三大职能”于一体的标准化诉讼服务中心,提供自助立案、档案查询、起诉状自动生成等服务功能,提供“多功能、一站清、温馨式”服务,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是提供全天候的诉讼服务。建成全省首家“24小时自助智慧法院”,将诉讼服务自助化,融入人性化设计理念,把握公众心理特点,为人民群众提供了一站式、全天候、低成本的诉讼服务体验。自3月15日投入使用以来,累计接待当事人346人,自助立案335次,文书送达201份,材料收转307次。全力保障诉讼服务“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掉线”。
二、以立体化提升群众幸福感
矛盾纠纷能否被有效化解,直接影响着社会和谐稳定与群众幸福感。东宁市人民法院着力维护国家国防安全,服务“兴边富民、兴边安民”战略,在矛盾纠纷超前预防化解上下功夫,探索走出一条符合时代特征、边境特点、地方特色的司法为民“新路径”,着力打造“边境无讼村屯”,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矛盾纠纷解决方式的多元化需求。
一是构建立体式解纷格局。东宁市人民法院依托“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三进’”活动,在老黑山法庭成立“一站式多元解纷打造‘边境无讼村屯’”工作站,以人民法庭为阵地,以点带面、以面带区、以区带片,将司法服务延伸到社会“神经末梢”,构建“法庭+乡村+社区+网格”的调解体系,搭建起法官、律师、调解委员会共同建立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诉源治理立体式稳定格局。目前工作站已延伸到100个行政屯、8个社区,选聘111位特邀调解员,今年以来诉前调解上千件,调解成功率97.5%,无讼村屯38个。
二是建立精准化调解体系。根据各调解组织职能和专业的不同,将案件进行类型化区分,成立家事、物业、道交等不同类型的调解组,进行专业化调解。与此同时,法院合理组建类型化、专业化的速裁团队,推进“门诊式”办案模式,使每个速裁团队对接相应的调解组织去协助开展调解。速裁团队调解案件,做到“三个当日”,即当日制作法律文书、当日送达、当日结案,跑出东宁市人民法院审判“加速度”。
三是形成多元化解纷合力。将人民调解员、行政调解员和法院选聘的特邀调解员、网格员一并纳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与城乡工作局等部门共建共治,形成合力。采取调解员直接调解、法官间接调解、多方合力调解的方式,在和谐友好的气氛中帮助各方当事人化解矛盾,做到“村屯事,村屯了”。东宁市人民法院“打造边境无讼村屯”品牌亮点工作得到了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认可,被央视《乡理乡亲》栏目专题报道。
三、以效能化提升群众安全感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正,人民的心气顺,党和人民就能同甘共苦。”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指出:“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以解民忧、纾民怨、暖民心的实际行动赢得群众信赖和支持。”东宁市人民法院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建议,把群众反映的“问题清单”变成“履职清单”,确保各项为民服务事项落到实处,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以实际行动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一是坚持高质量审判。不断锤炼过硬本领,开展“四竞赛、一宣讲”活动,转作风、提素质。接待好每一位当事人、开好每一场庭、制作好每一份法律文书、执行好每一起案件、装订好每一本卷宗,推进案件质量稳步提升。今年1至10月,全院共受理各类案件5487件,审执结4977件,结案率90.71%。在全省审判质效指标排名通报中,以综合指标排名全省基层法院第五的成绩,获得前三季度审判质效“流动红旗”。
二是坚持高标准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司法问题,精准对接司法需求,用心、用情、用力解决好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确保各项为民服务事项落到实处。通过队伍建设“五个最”的目标、“六个马上办”“四个当天办”“两个一律”的便民承诺,坚决杜绝“庸、懒、散、奢”“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推诿扯皮”等影响司法作风的问题。
三是坚持高效能治理。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成立黑龙江省首家县域金融纠纷调解委员会。开辟“企业维权绿色通道”,成立专业化立审执团队,开展“以法护企”活动,提供全天候诉讼服务。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走访调研活动,助推“无讼企业”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