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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盟国家特种设备监管(一)

2022-12-21徐媛媛张利民刘晨莹李贝

中国设备工程 2022年21期
关键词:特种设备马来西亚越南

徐媛媛,张利民,刘晨莹,李贝

(中国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北京 100029)

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 of Southeast Asian Nations)简称东盟(ASEAN)于1967年成立于泰国曼谷。多数东盟国家经济发展面临调结构、寻新增长点的发展时期,各国政府将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以吸引外资和私营资金投入项目建设等,工程机械产品在此将拥有广泛的市场,对工程机械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认证认可,制造标准和监管也逐渐引起东盟国的关注。本文现将马来西亚、新加坡、泰国、越南等东盟国家特种设备监管机制从4个主要方面作简要介绍:特种设备监管机构、检验检测所依据的法规标准、认证认可、市场准入要求等。

1 马来西亚(马来西亚联邦)

马来西亚是君主立宪联邦制国家,首都吉隆坡。马来西亚的特种设备监管机构是马来西亚人力资源部(Ministry of Human Resources,MOHR)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epartment of Occupational Safety and Health,DOSH)下属的工业安全部。工业安全部下设设计批准处和检查、发证与认可处。设计批准处负责锅炉、压力容器、升降器械(电梯、扶梯、起重机、小型升降机)、压力管道、大型储罐的设计批准。检查、发证与认可处负责操作、维护人员和焊工的发证,对制造、安装单位审查、注册及对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审查、注册。压力管道由人力资源部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OSH)、 能源交通运输部能源理事会(EC)、国内贸易和消费事务部工业局联合管理。

职业安全与健康局(DOSH)主要依据《1967年工厂和机器法,139法案》(2017年修订)(“Factories and Machinery Act 1967”Act 139)、《1994年职业安全与健康法案》(Act 514)和《石油安全法1984》(Act 302),管理工厂安全、健康和福利、机器设备的注册、检验及相关事务。每个法案又制定了具体的附属法规,其中与锅炉、压力容器、升降机器、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关系比较密切的附属法规有9个,例如《1970年工厂和机械(蒸汽锅炉和非燃烧压力容器)法规》《1970年工厂和机械(电动乘客和货物电梯)法规》《1985年石油(安全措施)(石油管道运输)法规》等。

马来西亚对承压设备制造或进口的强制认证为职业安全与健康局的DOSH认证,根据马来西亚法律,锅炉和压力容器包括蒸汽锅炉、换热器、液化石油气储罐、储气罐、石油化工中的压力容器等未通过DOSH认证的产品将被马来西亚海关拒绝入境。马来西亚海外授权机构由DOSH依据国际标准ISO17020《各类检查机构能力的通用要求》指定,马来西亚政府公布了批准的境外第三方检验机构名单附于139法案附录中,2017年139法案修订版对海外检验机构名单有部分增减,我国上海市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所是马来西亚认可的中国唯一授权机构。

2 新加坡(新加坡共和国)

新加坡的特种设备监管机构是新加坡人力部(Ministry of Manpower, MOM)下属的职业安全与健康局(Occupational Safety & Health Division,OSHD,原工业安全署),负责管理职业安全与卫生方面的事务。OSHD下设职业安全处(OSD)负责压力容器(包括蒸汽锅炉)、管道及其配件、提升设备(包括升降机和电梯)三大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其中电梯的监管是由人力部(MOM)与发展部建设局建筑与建设管理机构BCA、消防局FSB、生产力与标准局PSB联合管理。OSHD负责起草压力容器(包括蒸汽锅炉)、管道和提升设备的实用标准和规范,由人力部颁布执行。新加坡大型游乐设施由新加坡城市建设局依据《新加坡共和国法令游乐设施安全法》来监管。新加坡采用检验师体制,各级检验师均是政府官员,隶属于职业安全处。新加坡也批准一些独立的非营利的中介组织从事法定的检验工作。

新加坡的检验师体制是由人力部部长任命一名总检验师和一定数量的各级检验师来执行《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法案》(WSH),该法案自2006年3月1日生效,是实施职业安全与健康框架原则的关键立法,取代了原《工厂法》(“Factories Act”)。WSH法案中的《工作场所安全与健康(一般规定)条例》(WSH “Workplace Safety and Health (General Provision) Act”)规定了蒸汽锅炉、起重机和升降机(电梯)、压力容器、管道、传动机械等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验和改造修理、事故处理和违法行为的处罚等方面实施强制性安全管理与监督。对于海外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新加坡承认ASME、BS EN、JIS标准、DIN标准、AD2000和PD5500等规范。

新加坡实行人力部的MOM认证。自2018年7月1日起,海外制造的压力容器不再由第三方检验机构(TPIA)检验,而由海外检验机构(IB)进行测试和检验。海外检验机构(IB)应在互认安排(MRA)框架签署国认可委员会处获得IB认证,授权审查员(AE)须在有效注册的IB机构中任职。新加坡认可委员会(SAC)是国家认证机构,其职责包括对合格评定机构的评估和认可、促进政府和行业在认证上的合作、建立和维护合格评定报告和证书的国际互认。SAC是APAC和ILAC的先驱成员,SAC认可实验室出具的报告和证书得到全球104个MRA成员认可。

3 泰国(泰王国)

泰国是君主立宪制国家,1969年1月泰国工业部工业标准局(Thailand Industrial Standards Institute Ministry Of Industry,TISI)成立,1979年正式成为泰国工业部下属部门。TISI是泰国的国家标准组织,根据工业产品标准法案BE2511(2008)负责制定强制性和自愿性泰国工业标准(TIS),同时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标准的制定。泰国政府要求实行强制性认证的产品有60个大类,涉及8个领域,强制性标准125个。TISI认证仅涉及液化石油气罐等小型压力容器标准,大型锅炉和压力容器由工业工程部监管。

锅炉和压力容器设备的监管机构为工业部下属的工 业 工 程 部(Department of Industrial Works,DIW),1942年5月成立,负责管理和监督包括危险物质生产、环境和安全在内的工业业务。DIW依据B.E.2535《工厂法》又制定一系列附属条例,关于锅炉和压力容器安全的有2006年5月30日颁布的《锅炉安全措施—以液体为热介质的锅炉和工厂中的压力容器》、2016年11月29日颁布的B.E.2559《锅炉和使用液体作为热导体的锅炉安全措施》(第2号), 2016年11月30日颁布的《锅炉内部检验的批准标准和方法》(注B.E.2559每次审计的每个周期大于1年但小于5年)。泰国也认同 ASME、GB150、ISO11120、ISO/TS16528、CE及PED等标准。

TISI既是泰国的强制认证的政府主管机构,又是标准制定与管理机构、认证机构,同时还是实验室认可(LAB)、检验机构认可(IB)、认证机构认可(CB)、人员培训与注册机构。TISI的国家标准化委员会(NSC)根据TIS17020-2556(2013)《工业产品检验和认证标准 -检 验 机 构 要 求》、ILAC-P15∶07/2016 ISO/ICE 17020∶2012《对检验机构认可》、ILAC-P15∶05/2020 ISO/IEC 17020∶2012 《对检验机构认可的应用等要求和指导文件》,对检验机构进行认可。泰国TISI的审核和认证结果得到区域和国际认证组织的认可,TISI是亚太认可合作组织APAC,国际认可组织IAF,国际实验室认可组织ILAC的成员。

4 越南(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

越南的标准制定部门是越南科学与技术部下属的越南标准质量局(STAMEQ),原名越南标准与计量协会,成立于1962年,负责依据ISO/IEC指南制定国家标准TCVNs和国家技术法规QCVNs标准,超过47%的越南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相一致。根据越南2017年第14/2017/ND-CP号法令,越南“劳动、荣军和社会事务部”下属的职业安全司对在越南境内经营的国内外组织和个人生产、进口、贸易和使用第二类产品和货物清单进行监管,特种设备在越南被列入其中(详见法令01/2021/TT-BLDTBXH),其中包括:电梯、电梯安全部件、自动扶梯和乘客传送带;压缩空气容器(装有石油其产和液化石油气的钢瓶除外);升降台和升降地板(施工中吊装用户的悬空地板除外);蒸汽锅炉、储罐和水箱等。

越南与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管道相关的安全技术法规有:2008年颁布的第132/2008/ND-CP号法令《产品和商品质量法》,2018年5月重新修订;2008年颁布的关于锅炉和压力容器的QCVN01-2008BLDTBXH 《国家蒸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工作技术规程》;2012年颁布的关于扶梯的QCVN 11 2012BLDTBXH《自动扶梯和输送机的国家安全技术规程》;2019年颁布的关于电梯的QCVN 022019BLDTBXH《国家电梯安全技术规程》;2021年颁布管道的31-2021-BLDTBXH《金属管道安全技术检查规程》。

越南STAMEQ的认证中心(QUACERT)由越南科技部设立,主要职责为产品认证、体系认证和培训等。此外STAMEQ下还有三个质量保证和检测中心(Quatest)。越南认可局(Bureau of Accreditation,BoA)成立于1995年,原隶属于标准和质量局(STAMEQ),负责为监测实验室、医学监测实验室、校准实验室、认证机构、检验机构和海外授权合格评定机构提供认可。

通过以上对4个东盟国家特种设备监管机构、法规标准和市场准入要求等方面的介绍,我们可以看出各国在特种设备监管体系上的异同,为进一步深入研究东盟国家特种设备管理体制提供思路和依据。在一带一路倡议下,中国与东盟在特种设备质检领域的合作日趋频繁,保证和促进了双方工业、贸易和投资领域的不断发展,东盟各国特种设备的监管值得我们深入学习和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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