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视频法律传播的困境与破局
——以“李叔凡律师”抖音号为例
2022-12-18柴莞庚龙柯翰薛祺滢
柴莞庚 龙柯翰 薛祺滢
(作者单位:北京外国语大学法学院)
1 短视频概述
近些年来,短视频平台因其丰富的视听语言、碎片化的传播方式和泛娱乐化的风格成为当下受欢迎的移动端应用。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1年12月,我国短视频用户规模为9.34亿,较2020年12月增长6080万,占网民整体的90.5%[1]。“短小精悍”是短视频的灵魂,“一般来讲,5分钟以内的视频都可以算作短视频,最流行的短视频一般是15秒”[2]。但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发展,5分钟以上的短视频也比较常见。抖音作为短视频平台的领头羊,其日均活跃用户数量已经超过了6亿,巨大的流量红利促使了知识传播的蓬勃发展。数据显示,从2020年8月至2021年8月,抖音平台上涌现了9.8亿条知识类短视频,同比增长近16倍[3]。作为知识传播的重要分支,法律传播同样发展迅速。抖音吸引了大量的法律工作者以及地方各级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司法行政机关。
2 法律传播概述
法律与传播有着天然的联系,法律离不开传播。在中国,除了历史上短暂存在的“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时期,法律与传播从未分离。在公元前536年,郑国的子产下令“铸刑书于鼎”,这是中国历史上首次将成文法传播给大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十分重视法律宣传,自1985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向全体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五年规划》(简称“‘一五’普法”)起,到目前进行的“八五”普法,普法活动已经持续了37年,普及法律知识正是法律传播最重要的目标。
根据法律传播接受范围和传播类型,法律传播可分为法律的自我传播、法律的人际传播、法律的群体传播、法律的组织传播和法律的大众传播[4]。本文主要讨论短视频时代法律的大众传播,即将法律信息以短视频形式传播给社会一般大众的行为或过程。
3 短视频法律传播的困境
随着媒介技术的发展革新,我国的法律传播经历了印刷阶段和电子阶段,目前正处于网络传播阶段。在Web 2.0时代,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依靠算法将人与人、人与内容、内容与内容进行智慧互联,极大地改变了法律的传播方式。现如今,法律内容必须满足平台的“喜好”才有进一步传播的可能。然而,法律内容独有的法律属性与短视频平台的“喜好”似乎背道而驰。
3.1 严肃内容与泛娱乐化之间的冲突
严肃内容是指题材较为严肃,着重于思想性、指导性和知识性的内容。法律内容便是典型的严肃内容,无论是法律文件、法律文书,还是法院、检察院或其他机关的普法宣传通稿,都体现着法律内容的严肃性。法律出现的场合,其氛围往往也是严肃和庄重的。这种氛围常出现在立法、执法和司法的过程中,尤其体现在司法审判中。而娱乐内容是严肃内容的对立面,二者的传播主体、传播内容和传播方式均不相同,娱乐内容盛行的“土壤”并不适合“培育”严肃内容。
而短视频平台恰恰因其泛娱乐化才流行于大众,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其短视频内容看似非常丰富,涵盖了军事、政治、体育、财经、教育、美食、法律、科技等,但最受欢迎的永远都是娱乐属性较强的短视频。然而严肃内容的泛娱乐化一直饱受争议,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在《娱乐至死》中就曾批评道“我们的政治、宗教、新闻、体育、教育和商业都心甘情愿地成为娱乐的附庸,毫无怨言,甚至无声无息,其结果是我们成了一个娱乐至死的物种”[5]。法律内容是继续保持原先的严肃感,还是迎合平台进行泛娱乐化改编,这是两难的抉择,其结果有两种:一是泛娱乐化的法律内容达到了预期的传播效果,但消解了法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二是严肃的法律内容被海量的娱乐化内容所掩盖,无法达到预期的传播效果。
3.2 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表达相冲突
法律作为一种专业知识,已经发展出了一套独特的表达所认识的世界和解释世界的专有语言,供法律共同体交流,那就是法律语言,也叫做法言法语。法律术语是法律语言中最基本的要素,法律术语的存在十分必要,它可以降低法律工作者之间的沟通成本,试想“如果不存在专家术语,那么当每次谈到专门的过程或观念的时候,都需要做出一番冗长的、笨拙的解释”[6]。正因如此,看似“简洁”的法律术语实际会使缺乏法学教育的人无法理解。
而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是面向大众的传播媒体,通俗化表达是其具有传播力的重要原因。通俗化表达意味着大众能够更好地理解所传播的内容,尤其是在容易受算法影响的年代,晦涩难懂的短视频会因其完播率低而不会被系统进一步推荐、不会被更多人看到。因此,若法律传播者在进行短视频创作时,“原汁原味”地使用法律术语,那么大众容易因无法理解其内容而停止播放,短视频也不会被推荐给更多人观看;若将法律术语进行通俗化表达,则十分考验传播者的法学功底。如何用日常语言代替专业术语且不易被大众误读,这是一个极其重要且难解的问题。
3.3 法律的体系性与碎片化阅读相冲突
随着社会生活节奏的加快和媒介技术对人类社会的高度渗透,人们得以在零碎的日常生活片段里阅读,零碎时间的阅读催生了碎片化的内容平台,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便是典型,短则15秒,长则数分钟的短视频很好地满足了大众快节奏生活和碎片化阅读的需求。但时间短、信息碎和节奏快的短视频似乎并不能承载系统的、完整的内容。有研究显示:“互联网带来的持续干扰分散了人的注意力,正在把我们变为思维破碎的肤浅思考者。”[7]
而体系性恰恰是法律的重要属性,正如凯尔森所言:“只有在明确理解构成法律秩序的那些关系的基础上,才能充分了解法的性质。”[8]法律的体系性意味着要想彻底理解某条法律规定,就不能只见单个法条之“树木”,不见整个法律体系之“森林”,只有从法律条文之间的关系、法律条文在法律体系中的地位等方面入手,才能系统全面地理解法律条文的含义和内容。
4 短视频法律传播的破局
在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上,虽然法律传播活动经历了法律内容的严肃性与泛娱乐化、法律语言的专业性与通俗化、法律的体系性与碎片化之间的种种不适应,但随着法律传播者的探索,已经出现了行之有效的解决办法。“李叔凡律师”抖音号便是其中的典型,截至2022年6月8日,抖音号“李叔凡律师”已拥有1159.46万的粉丝,总播放量42.8亿,是抖音短视频平台法律赛道的头部博主,影响力较大。
4.1 法律内容人格化传播
人格化传播是指“在人格化传播过程中,传播载体以‘人’的形式出现,受众通过‘人’的内心情感、人格魅力等因素去感知媒体”[9]。法律内容通过人格化传播,使其在保持选题严肃的同时兼顾趣味性,既保证法律内容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又保证法律内容的传播力和影响力。“李叔凡律师”发布的短视频全部是竖屏、近景、平视的拍摄方式,使李叔凡永远处在画面中心,凸显其独特的个人属性,这便是典型的人格化传播。其视频内容主要是以案释法,选题常涉及社会事件,题材虽严肃但却十分接地气。在这种传播策略之下,李叔凡被塑造成有血有肉的立体形象。
4.1.1 有情绪有情感的人
情绪价值和情感价值是短视频传播的重要价值,根据使用与满足理论,情感价值是为了满足受众的情感需求;情绪价值则是促成受众反馈(点赞、评论、转发、分享)的重要价值。例如,在对“120延误救治大学生事件”进行法律解读时,李叔凡出镜时面带悲痛,情绪低落,语速缓慢;而在评论熊孩子偷吃邻居外卖时,则面带笑容,语速轻快,略显无奈。李叔凡在评论热点事件或司法案例时,将自己的情感和情绪通过面部表情、肢体语言和语气传达给受众,引起受众共鸣,同时诱发受众反馈。
4.1.2 有生活有态度的人
在李叔凡的短视频中,李叔凡既是传播者也是主讲人,他将自己的生活融入短视频的制作过程中,打造“唠嗑”的轻松氛围。例如,在谈及自己与职业打假人的官司时,李叔凡一反常态,不再穿西装、打领带,而是身穿休闲服,头戴棒球帽;在某一期短视频中,李叔凡身穿短袖,并在开头表示自己刚跑步回来。这些生活元素虽与所要讲解的法律知识毫无关联,但能表现李叔凡的生活态度,拉近与受众的距离。李叔凡不再是一个法律解说机器,而是实实在在生活着的人。
4.2 法律语言的通俗化表达
法律语言只有进行通俗化表达才有被深入理解的可能,但通俗化表达的前提是表达准确,正如厦门大学的郑金雄教授所言:“法律传播要通俗,但也要在准确的前提下进行通俗化,如果随意曲解法律或者案件的本来意思,不仅达不到传播的效果,甚至会引起负面影响,使法律要么歪曲地进入受众心理,要么离受众越来越远。”[10]在准确表达法律的前提下,使用以下两种方式有利于法律内容通俗易懂。
第一,降低法律术语的密度。法律语言之所以难以理解,与法律术语关系密切,在法律传播的过程中,要尽量减少对法律术语“原汁原味”地使用,应将其转化为日常生活所需的语言。在“李叔凡律师”的系列短视频中,讲解法律知识时基本不会出现法律术语,即使出现了法律术语,也会使用“简单来说”“通俗地讲”来概括法律术语的含义。除了不使用法律术语,李叔凡也很少“引经据典”,原封不动地念法条,因为立法语言中的法律术语密度较高,同时句式复杂,一般公众难以理解。
第二,在具体的生活语境中阐述法律知识。法律的生命不在于逻辑,而在于经验[11],而经验则来源于实践。任何法律都是从人们的具体实践生活中抽象出来的,因此,当我们进行法律传播活动时,必须将其还原到具体的实践生活中。在短视频时代,主讲人讲解法律知识时应将法律知识与具体的生活实践相结合,无论是与自己的亲身经历相结合,还是与司法案例相结合,都将法律放到了一个具体的生活场景之中,一个被大众所熟悉的生活场景之中。在此场景之下,大众会更容易感同身受,更容易理解法律知识,同时掌握该法律知识运用的场景,把握该法律的实用价值。例如:李叔凡在解释“强制报告义务”时,从《少年的你》中校园霸凌入手,简单构造了一个未成年人被霸凌的场景,解释在此种情形下何种人有此义务,十分通俗易懂。
4.3 碎片内容的体系化表达
碎片化是短视频迅速占据人们日常生活零碎时间的重要原因,同时也是一直被诟病的难以传播有深度、有体系的内容的根源。在进行法律短视频创作时,为了满足短视频的传播规律,有必要控制单个短视频的时长,将内容进行碎片化表达,例如,法律短视频“一拆三”,将较为复杂的一个法律问题拆分成三个短视频,这样既可以满足受众碎片化阅读的需求,也可以满足传播深度法律内容的需求。
其实,以抖音为代表的短视频平台一直在探索解决内容的碎片化问题,开发了许多新的功能来帮助用户培养体系的、完整的思维。合集功能便是其一,“合集功能是一种系统化的短视频组织形式,可以将围绕某一特定主题的视频整合在一起”[3]。法律是一个庞大的体系,不同的部门法解决不同的法律问题,利用合集功能可以将所创作的短视频按照不同的部门、不同的法律关系进行排列重组,理顺法律的学习逻辑,搭建法律的知识体系。例如:李叔凡律师在其短视频账户中累计建立了“借条这么写”“民法典合集”“打工者必看”等合集,利用合集功能整合碎片化内容,为用户搭建法律体系。
随着抖音平台生态的丰富,直播公开课成为法律传播的又一途径,在此功能下,短视频起到了引流的作用,而直播公开课则是法律传播者传播法律知识的主战场。相比于15秒到5分钟的短视频,直播公开课的时间常常一个多小时,主讲人有充足的时间系统地、全面地、完整地讲解法律知识。
媒介技术不断发展革新,法律传播要努力适应新媒介的传播规律。在短视频时代,因其独有的法律属性,法律内容的创作只有在严肃性和娱乐性、专业性和通俗性、体系性和碎片化之间寻求平衡,才能既不损法律权威,又有利于传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