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的GREP模型改进
2022-12-17娄淑祺
娄淑祺
(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上海 200092)
在世界各国对于资源有限性、环境成本等问题达成普遍共识的情况下,可持续发展已然成为21世纪全球经济发展的主基调。企业作为现代社会经济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必然需要在其生产运营中对可持续性问题高度重视,可持续因素也正在对企业的长期发展产生愈发重要的影响。过往学者对于传统供应商评价的研究成果颇丰,然而对于环境、社会等维度的供应商能力评价,尚未形成简单、高效且又科学、可靠的通用性考核体系。
本文聚焦于可持续发展背景下的供应商评价问题,从社会与环境两大视角切入,结合联合国提出的17个可持续发展目标与我国提出的“双碳”政策,探讨相关评价准则并对现有GREP 模型进行改进,从而使其能够更契合地应用在对供应商可持续能力的衡量之中。
1 研究背景
1.1 可持续发展与生产活动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在《我们共同的未来》报告(以下简称《报告》)中,首次提出“可持续发展”的概念,即“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的发展。它包括两个重要的概念:‘需要’的概念,尤其是世界上贫困人民的基本需要,应将此放在特別优先的地位来考虑;‘限制’的概念,技术状况和社会组织对环境满足眼前和将来需要的能力施加的限制”。
《报告》指出,当前全球在可持续发展领域面临的共同挑战,包括人口与人力资源、粮食保障、物种和生态系统、能源、工业、城市六大议题。其中,在“能源”议题下,《报告》强调地球的资源储备无法支撑未来的经济发展以原有能源结构进行,各国需在工业生产中提高一次能源效率、向可再生能源的全面应用过渡,使可再生能源成为21世纪全球能源结构的基础。在“工业”议题下,《报告》提出“高产低耗”的目标,强调企业有责任控制由新生产方式衍生出的新型有毒物质对于环境的污染、确保未经健康和环境影响检验的新化学品不进入市场,与此同时强化废料循环利用、降低生产事故发生率。而对于工业化的污染影响,需重点考察生产主体的以下表现:空气和水污染;废物管理;工人职业健康和安全;产品和工艺的资源效率;有毒物质的销售、使用、运输和堆放。
此外,《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联合国千年宣言》等文件中提出的17 个可持续发展目标,对该问题的努力方向及落地措施做出进一步说明。其中,目标7、目标8以及目标12 与企业生产最为密切。目标7聚焦于能源的可及性、利用效率与可再生情况,要求可再生能源在全球能源结构中的份额到2030年实现大幅增加,将全球能源效率改善率提高一倍,获取并应用清洁能源及更清洁的化石燃料技术。目标8旨在促进包容和可持续的经济增长及就业,要求女性、残疾人等群体平等而充分地参与生产性就业;保护劳工权利,根除强制劳动、现代奴隶制、贩卖人口与雇佣童工,创造安全有保障的工作环境。目标12旨在推动经济增长与环境退化脱钩、提高资源效率并促进可持续的生活方式,要求对所有废物实现全周期无害管理,减少其排入大气以及渗漏到水和土壤的概率,并通过预防、减排、回收和再利用大幅减少废物的产生,鼓励企业将可持续性信息纳入报告周期。
根据联合国体系的可持续发展规划,梳理出表1所示的相关生产活动要求。
表1 可持续发展对于生产活动的要求
1.2 可持续供应商
将可持续发展与企业活动相结合,Elkington(1994)最早从微观经济学的角度,提出由经济、环境、社会三层内涵构成的三重底线(Triple Bottom Line,TBL)理论。在此基础上,杨光勇与计国君(2011)构建了社会与环境维度的绿色供应链网络,郭果(2018)搭建了由TBL 衍生的可持续供应商评价模型。1997年,Noci首次在供应商评价系统中引入可持续发展因素,并用层次分析法将供应商环境绩效评估分为绿色能力、当前环境效率、绿色形象和净生命周期成本四个方面。Kannan(2014)等人从经济与环境两个维度对可持续供应商评价准则进行分类,面向环境可持续提出了环境保护或管理、管理系统、污染控制、绿色产品、绿色形象、绿色创新、环境绩效、有害物质管理8个细项。也有研究认为,在环境保护可提升供应链利润已得到普遍共识的情况下,从社会维度进一步评估供应商的“绿色”表现同样十分重要。Ahi与Searcy(2015)曾指出,当前关于供应链可持续能力评价的研究普遍忽视了TBL中的社会因素。Beske-Janssen(2015)等人认为,评价可持续供应链管理的社会维度表现实际上要更为困难,例如对于健康与安全、歧视、使用童工等准则,在对供应商的考察中很难给出合理而一致的可量化标准。
本研究同样秉承“三重底线”理论的思路。鉴于经济维度准则与传统供应商评价体系存在一定重合,该领域的历史研究已较为成熟,且经济指标的量化分析能力较另外两者明显更高,因而本文认为将经济方面的评价划归在不同研究体系中更为适用,故本文聚焦社会与环境维度的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模型。目前,一些学者也将上述探讨与可持续供应链管理、企业社会责任等课题联系起来。在此基础上,总结归纳Chardine-Baumann与Botta-Genoulaz(2014)、Khan(2018)、Pandey等(2017)、Fritz等(2017)、Harshad 等(2022)、Shang 等(2022)、Serdar等(2022)以及Liang等人(2022)的研究成果,本文梳理出如表2所示的供应商环境及社会可持续行为评价的关键因素。
表2 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因素梳理
1.3 GREP能力模型综述
GREP能力模型由中国学者文跃然(2009)提出,该模型较为充分地考虑了中国企业的特点,能够有效分析组织的内部环境,从而评估企业发展能力。GREP能力模型共包含公司治理(Governance)、资源(Resource)、企业家(Entrepreneurship)以及产品与服务(Product)四大层面,进一步可拆解为17个细项。表3展示了GREP模型的具体框架。
表3 GREP模型理论框架
GREP模型的初衷在于探讨企业战略人力资源管理问题,而该评价体系同样能够对于评估企业长远发展能力、探寻潜在问题发挥效用。因而,参考GREP模型对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进行评价,存在合理性与可行性。此外,当前模型从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视角切入,结合外部市场因素进行评价,分析结果偏重商业活动的经济性及企业生存能力,故原模型的侧重点与本研究存在不吻合之处,需对其进行适应性改进。
2 GREP模型的改进
2.1 模型改进思路
本文在模型改进中从意识、规范、行为三个考察层次切入,面向可持续发展的环境及社会两大维度,并结合生产流程的“输入—转化—输出”逻辑,对原GREP模型的一级评价指标进行修正,在此基础上提出更具针对性的细分指标。
改进模型未对原模型中的“G”“R”两项一级指标的表述进行修改,仅对其中次级细项进行重新梳理。原模型中“Governance”关注企业全视角的权责架构设计及规章制度制定,而在改进模型中其将专注于可持续问题的单一维度;原模型中“Resource”强调企业拥有的全类型资源的数量与质量,关注其对企业竞争力做出的贡献,“R”是一种状态,改进模型则从可持续性视角出发,讨论供应商获取资源的动作与能力,此时的“R”关注生产流程中“输入”环节的表现。
对于原模型的“E”“P”维度,本文均进行了内涵的拓展。原模型中的“E”指代“Entrepreneurship”,强调人对企业的作用,改进模型在关注企业家精神的同时,结合可持续发展的社会维度评价需求,额外关注生产活动中的人文关怀,即企业对人的影响,故以“Enterprise value”进行描述。原模型中的“P”指代产品与服务,意在考察其市场竞争力,关注点落足于企业,改进模型中“P”不只面向生产结果(即“输出”),同时关注供应商生产的过程控制(即“转化”)。并且,此处的“生产结果”引申为包括目标产品在内的所有实物产出,重点评价其商业伦理表现,即“输出”对于消费者与生态环境的影响,落足于企业之外。因而,在改进模型中,“P”代表“Production”这一更广域的概念。
2.2 改进GREP模型的阐述
基于文献梳理,对表2、表3的评价准则进行合并、细化与分类整理,本文得出如表4 所示的改进GREP模型。
表4 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的改进GREP模型
2.2.1 公司治理(G)
1.制度支持G1
“制度支持G1”关注企业内部是否制定了与可持续事务相关的规章制度,以及机制本身的合理性与完备性。
“权责分配G1.1”重点考察两方面的内容:1)供应商内部对于可持续活动的事项及职责的定义,各事务是否有专人负责、相关责任人是否有对应的决策与处置权;2)企业可持续活动相关事务的处理流程,包括规则的实际性及执行程度。
“考核与激励机制G1.2”关注供应商如何评价可持续活动的工作成果,能够反映其愿为该活动投入的内部资源,包括调动员工实施可持续事务的积极性等。
2.结构支持G2
模型中以“组织架构设置G2.1”考察供应商是否针对可持续事务形成了明确的组织架构,评价中主要关注:1)供应商是否为可持续事务成立了工作组或其他形式的固定组织;2)可持续事务专项组是否清晰各具体事项应对接的部门、能否在架构设置上得到支持;3)相关职能部门是否清晰自身在可持续事务上应进行的配合职责等。
2.2.2 资源(R)
1.寻源行为R1
R1关注的重点为入厂材料,并在改进模型中结合碳管理展开分析。根据定义,碳排放量由“碳排因子”与“业务活动数据”相乘所得。其中,“碳排因子”表示单位业务活动水平的温室气体排放量,其一方面与核算对象的固有属性相关,另一方面,供应商定义的原材料实则是其前序企业的产成品,因而,前序企业的业务活动数据于后续活动而言则表现为碳排因子。
“材料类别R1.1”既直接关系碳排因子,又通过影响生产流程而影响业务活动数据。因而,这一指标需关注供应商的材料选取是否考虑到加工难度及后期处理问题,例如有意识选用可回收(recycle)、可重复使用(reuse)、可再生产(remanufacturing)、可修复(repair)能力较强的初级材料,减少使用稀缺性较高、材料本身或其加工过程易导致污染的材料。
“材料加工过程R1.2”考察供应商外购材料入厂前的加工过程,侧重于同类材料的不同环境影响,关系到材料入厂时的初始碳排因子。该指标主要有两大影响因素:1)前序生产所用能源的类别及生产方式;2)前序生产所用原材料的初始状态。向上追溯入厂材料的生产过程,对于评价产品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水平及可持续性表现必不可少。
“材料运输R1.3”关注外购材料在物流环节的能源消耗与环境影响,考察供应商是否有意识地管控由厂外物流导致的能源消耗、设备空载情况,以及在寻源时是否考虑了单价之外的产地因素。
2.寻源能力R2
R2关注供应商能否获取到所需资源,考察供应商对于自身供应链的管控能力以及其受上游企业的约束情况,模型中以“资源获取能力R2.1”进行描述。该准则仅关注与可持续要求相关的资源类型,而非出于生产必需性。
2.2.3 企业价值取向(E)
1.企业家精神E1
“企业家精神E1”是对供应商管理层视野与格局的审视,特别是在可持续发展这一短期收益并不明朗的事项方面,领导层的观念意识与支持力度意义重大。
“社会责任意识E1.1”从以下三方面对供应商内部管理层进行考察:1)是否以可持续发展事项作为应尽义务,能否主动承担环境保护、社会发展等方面的企业责任;2)是否将可持续发展理念在实际生产中落地,开展相关领域的能力建设;3)是否将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融入企业文化之中。
“长远发展观念E1.2”关注供应商是否从长期视角考虑当下的经营问题,例如进行收益前景较长的短期建设性投资,从而评价其实施可持续管理活动的意愿,关系到配合核心企业落实可持续要求的积极性。
2.人文关怀E2
“人文关怀E2”关注企业是否遵循基本的伦理准则,重点评价招聘行为及员工政策。
“职业健康与安全E2.1”关注生产活动对人的友好性,要求供应商确保其员工的健康与安全不受生产影响。具体而言:1)严格控制有毒有害物质的使用,避免员工与其接触;2)在易对健康带来隐性影响的工序中,以机器作业代替人工作业;3)保障声音、空气、光线等条件符合作业标准;4)管控并消除安全生产隐患,谨防生产事故的发生。
“非歧视就业E2.2”关注不同人群在工作中的平等权利,要求企业在聘用职工时不得在宗教、性别、种族、肤色、身体缺陷等方面带有歧视,保障弱势群体在工作中不被孤立、不受偏见,做到同工同酬,与标准一致。
“职工权利保障E2.3”要求供应商按照国家法规制度、劳动合同及基本人权观念,保障员工实际享有其应当享有的权利,包括:1)禁止强迫劳动与奴役,不得雇佣童工或参与涉及贩卖人口的活动;2)依规披露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国家规定的劳动权利、企业承诺的福利保障以及应当公布的经营信息;3)确保员工享受到承诺的福利、履行被赋予的权利;4)给予员工发表意见的渠道,尊重员工的声音;5)履行由事故或长期劳作导致的工伤赔偿。
2.2.4 生产(P)
1.过程控制P1
“过程控制P1”及其细分指标的提出,秉承了精益生产的思想,剔除冗余与浪费既是追求经济效益的方法,更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途径,在模型中从三方面进行考察。
“材料利用率P1.1”关注供应商在以下三方面的表现:1)对于由切割、铣削等以形变为主的加工环节产生的边料的回收利用情况;2)对于喷涂、电镀等工艺中使用的油漆、染料等废料不可回收的材料的利用率水平的管控;3)对于由一块型材剪切得到多个子部件时,其型材产出率及母体材料的后续处置情况。
“能源选择与消耗P1.2”关注供应商生产活动的能源类型及使用效率。在能源选择方面,一方面要从类别上考察其是否以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替代化石燃料等初级能源,另一方面要从生成上关注其所用能源的生产方式。能源消耗则聚焦于能源效率,包括考察生产、运输、仓储等活动消耗能源的必要性,以及其中消耗的能源是否贡献于最终的产成品。
“工序与设备的设置P1.3”旨在考察供应商产线布局的连续性与合理性,以及各工序间的产能匹配情况,即生产流程的效率。评价在整体上关注其是否选用了最适合生产特定产品的工艺路线、尽可能减少冗余环节,落足于各道工序则关注设备能力与生产需求的匹配,包括避免“大材小用”,以及设备自身属性对能源消耗、材料利用率的影响。
2.产出影响P2
“产出影响P2”针对企业生产的结果,模型中分为目标产品、废料及排放物三类。其中,废料指代可收集处理的副产品,排放物指代废水、废气等直接与环境交互的部分。此处对于目标产品的分析关注产出物的社会与环境影响,不涉及市场竞争与盈利能力。
“产品影响P2.1”从静态与动态两个角度出发,衡量产品本身及其应用中的生态与社会伦理性。就产品本身而言,其设计寿命、回收价值与修复难度决定了发挥设计效用的时间,关系到同类产品的生产频率,进一步表现为温室气体被重复排放的频率;从社会维度出发则需考察该产品的投放是否符合普世价值观、是否对社会正向发展有潜在隐患。另一方面,产品的使用表现关注其在应用中是否生成破坏环境的产物、是否需要可能影响环境的其他产品的配合,以判断该产品创造的价值与能源消耗、环境影响的相对情况。更进一步,本文同样关注产品的投用是否会导致加重歧视、助长暴力、违背公序良俗等不和谐行为。
“废料处理P2.2”考察供应商对废料的回收或处置方式。模型中按照处理后有无再利用价值分为两种情况:对于仍有可利用机会的废料,可考察供应商是否进行了回收处理,而非直接按照废弃物处置;对于无法处理或处理代价远超报废代价的废料,则应关注弃置方式,即是否在指定区域分类投放、是否罔顾生态环境与社会安全而随意丢弃。
“排放物处理P2.3”关注供应商能否从源头上控制排放物生成,以及在进入处理流程后,是否能依靠内部资源或由第三方,将有害成分降低到符合排放标准的水平,甚至实现再利用。因而,该指标重点关注供应商是否存在违规排放行为。
3 模型应用
Q 公司主营业务为车用真皮面料的生产及裁切,整皮年产能500万平方米,裁片年产能300万平方米,是同行业中具备一定竞争力的车用皮革供应商。本文以Q 公司作为评价对象,尝试改进GREP模型在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中的应用。
对照改进GREP模型,本文将供应商Q 公司的可持续能力评价结果归纳为“优、良、合格、待完善、保留意见”五种类型。其中,“保留意见”表示因相关资料未充分共享而无法对某一维度进行详细评价。整体情况如表5所示。
表5 基于改进GREP模型的供应商Q 可持续能力评价
从表5的评价结果可见,Q 公司目前关于可持续事项的实施,在公司治理维度较为欠缺,相关规章制度及组织结构不甚齐备。另外,该供应商在涉及到增值活动的评价项目(即R 与P)中整体表现尚佳,表明其生产要素的可持续能力较好。整体而言,Q 公司在可持续活动的社会维度相关工作仍需强化,同时需要在制度及流程层面形成规范化、有针对性的管理体系。因而,该供应商的可持续能力综合评价为合格,结合其所处行业可认为表现较好。
4 结论
本文研究了可持续发展对于供应商行为的要求,并基于联合国文件及过往学者的探讨,做出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的GREP 模型改进。本文提出了“公司治理(Governance)”“资源(Resource)”“企业价值取向(Enterprise value)”“生产(Production)”四项一级评价因素及18项次级评价指标,并以实际案例进行模型应用分析。
本文提出的供应商可持续能力评价的改进GREP模型,较为全面地覆盖了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与社会两个维度的内容,且评价体系结构较为简洁与清晰,在实际应用中具备较强的可操作性,能帮助企业对供应商在可持续发展上的行为表现形成整体认知。但本文给出的评价模型仍处于定性分析阶段,重点关注评价活动中需要考察的因素,未涉及各项指标的具体评价标准且未对其进行权重划分,有待在后续研究中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