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形成(1949—1956)*
——基于对劳动竞赛推进过程的解读
2022-12-17游正林
游正林
内容提要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劳动竞赛被不断向前推进,并于1956年5月被推进至其发展的最高水平。本文对当年我国大力推进劳动竞赛的根本动力、具体过程及其累积性后果等进行深入解读,得出的基本结论是:开展劳动竞赛的过程,不但是一个发动工人群众来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而且是一个对工人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从而改造其思想观念的过程。劳动竞赛被推进至其发展的最高水平,意味着在我国已形成了一种新的劳动范式,即社会主义劳动范式。这种劳动范式的实践层面就是经常性的劳动竞赛的实践形态,它的观念层面则主要是与劳动竞赛相适应的思想观念。
我国的劳动竞赛①最早出现在中共领导的苏维埃区域。新中国成立后,1950年出台的《工会法》赋予了工会“组织生产竞赛及其他生产运动,以保证生产计划之完成”②的责任,在各级工会的直接组织下,劳动竞赛被逐渐普及到全国各地的工厂企业之中。1953年以后,也就是我国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劳动竞赛被誉为“建设我们祖国的基本方法”,组织劳动竞赛则成为“全党的事业”,③于是,劳动竞赛被不断向前推进。1955年7月全国人大通过《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之后,劳动竞赛又被推向新的高涨。接着,我国又采取众多措施开展了全民性的社会主义竞赛。这样,到1956年5月,也即到召开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之时,我国便迎来了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高潮。这种高潮的到来,意味着劳动竞赛已被推进至其发展的最高水平,劳动竞赛已成为工人群众④的经常的劳动方式。
时至今日,很少有学者对这个时期(1949年10月至1956年5月)我国不断推进劳动竞赛的具体过程进行深入细致的解读,本文试图弥补这一缺憾。本文要解读的劳动竞赛的基本内容主要有三:一是揭示其根本动力。对此,本文将把劳动竞赛的推进过程与我国努力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历史进程关联起来,即把它放置在我国努力实现国家工业化的历史进程中来加以解读。二是论述其具体的推进过程。对此,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开展劳动竞赛的过程,不但是一个发动工人群众来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而且是一个对工人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⑤从而改造其思想观念的过程。因此,不断推进劳动竞赛其实是同时地不断推进或完善这两个过程。三是概括其累积性后果。对此,本文的基本论点是:劳动竞赛于1956年5月被推进至其发展的最高水平,不但意味着在生产实践的意义上劳动竞赛已成为工人群众的经常的劳动方式,而且意味着工人群众已普遍树立与劳动竞赛相适应的思想观念。这种局面的出现,意味着在我国已形成了一种以经常性的劳动竞赛为其核心内容的新的劳动范式。“劳动范式”(work paradigm)是兰瑟姆(Paul Ransome)使用过的概念。兰瑟姆把劳动范式的内涵划分为实践层面(practical aspect)和观念层面(conceptual aspect),认为这两个层面得到令人满意的组合并达到一种均衡、和谐状态时,则构成一个特定时期的劳动范式。⑥本文把这种以劳动竞赛为核心的新兴的劳动范式的基本内涵也划分为实践层面和观念层面,它的实践层面就是经常性的劳动竞赛的实践形态,它的观念层面则主要是与劳动竞赛相适应的思想观念。鉴于这种劳动范式的形成和我国当时进行的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之间存在特殊的关联性,本文把这种劳动范式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范式”。
接下来,本文将把从新中国成立以后至1956年5月期间我国劳动竞赛的发展历程划分为三个阶段;然后逐一解读每个阶段我国大力推进劳动竞赛的根本动力、具体过程及其累积性后果,以此来展现社会主义劳动范式是如何具体地形成的;最后,再进一步阐述存在于这种形成过程中的一种周期性的因果机制。
劳动竞赛的初级阶段(1949—1952年)
对这个时期(1949年至1952年)劳动竞赛的论述需要从1949年3月召开的中共七届二中全会说起,因为这次会议不但决定将党的工作重心由乡村转移到城市,而且提出必须全心全意地依靠工人阶级来恢复和发展城市中的生产事业。⑦相应地,新中国成立后,工人阶级被赋予了国家的领导阶级和国营企业的主人翁的地位。“依靠工人阶级是我党管理工业、办好工厂的基本思想,在企业中一切工作都必须贯彻依靠工人阶级的思想。”⑧中共如此高度强调“依靠工人阶级”,自然会对工人阶级在恢复和发展工业生产中的实际表现寄予了很高的期待。
从当时的社会背景来看,中共对工人阶级的高度期待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在国家层面上,期待工人阶级具备领导阶级应有的思想和品质,能够承担起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责任。这种期待从1950年2月6日《人民日报》发表的社论《学会管理企业》之中可见一斑:“现在我们工人阶级站上了国家主人的地位了。我们应该使国家面目一新。我们应该首先替国家打算,替全国人民打算。我们要负起责任来,……领导人民一直走向我们理想的幸福的社会,社会主义的社会。”⑨二是在企业层面上,期待甚至要求“一切职工就应当以领导阶级地位负担起发展生产的责任,就应当以主人翁的新的劳动态度对待自己所参加的劳动”。⑩
自然地,中共对被称为“工人阶级自愿结合的群众组织”的工会也会寄予很高的期待,并因而比以往更加关注工会工作。因此,时任中华全国总工会(简称“全国总工会”或“全总”)副主席、党组书记并负责主持全总日常工作的李立三认为:党的七届二中全会将工会工作的重要性提高了,在二中全会的指示下,“全党对工会工作的看法,大大的与前不同了,大大的提高了”。相应地,新中国成立不久,就于1950年6月29日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简称《工会法》)。《工会法》第九条规定:“工会为保护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根据其章程及决议进行下列工作:一、教育并组织工人、职员群众,维护人民政府法令,推行人民政府政策,以巩固工人阶级领导的人民政权;二、教育并组织工人、职员群众,树立新的劳动态度,遵守劳动纪律,组织生产竞赛及其他生产运动,以保证生产计划之完成;……”李立三认为,《工会法》第九条“规定着工会的责任”。大体而言,在第九条所列的工会的四项工作中,第一项工作规定了工会的政治责任,第二项工作规定了工会的生产责任,即“保证生产计划之完成”的责任,不仅如此,它还规定了完成生产计划的基本方法——“组织生产竞赛及其他生产运动”。这种规定意味着,党和政府不但十分重视生产竞赛,而且以法律的形式将组织生产竞赛的责任交给了工会。于是,在各级工会的直接组织、领导下,劳动竞赛被逐渐普及到全国各地的工厂、企业之中。
施行《工会法》一年以后,李立三撰文回顾了劳动竞赛的发展过程,认为新中国成立后劳动竞赛得以蓬勃发展的基本原因有两个:一是因为“工人阶级在解放胜利以后,……接受了党所给予的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的阶级教育,了解了自己已从过去的奴隶地位变成了国家的领导阶级,就自然要发生国家主人翁的思想,树立起新的主人翁的劳动态度。这种新的劳动态度的主要表现就是劳动竞赛”。二是因为广大工人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已经随着国家经济的恢复和发展有了显著的改善。由此,李立三得出结论认为:“劳动竞赛运动只有在工人已经解放,工人已经当了主人,工人的生活已经日益提高和改善的国家才能出现。”李立三的上述观点指出了对工人群众进行“阶级教育”或广义上的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性。因为,只有进行这种教育,工人阶级才可能了解到或进一步了解到自己的政治地位已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而树立起开展劳动竞赛所必需的新的劳动态度。
毋须讳言,这个时期的劳动竞赛尚处于初级或初期阶段。“初级阶段劳动竞赛的主要特点是:偏重于加强劳动强度,突击性、盲目性很大,缺乏组织性和计划性,往往对产品质量和劳动保护注意不够。”不过,李立三认为:“初期的劳动竞赛运动不可避免地会是突击性的,会是以紧张劳动强度为主的”,这是因为,“工人群众一旦有了初步的主人翁思想,认识了在人民企业中不应当采取磨洋工的劳动态度来工作的时候,自然就会尽可能地用紧张的劳动强度,努力工作。这就是新的主人翁的劳动态度的初步具体表现”。李立三强调:“这时领导方面,固然要认清这种紧张的劳动强度是不可能持久,是会有害于工人身体健康,并且结果会有害于生产,但是不应当采取泼冷水的办法,不应当只是消极的片面的反对劳动竞赛的突击性,而要善于采取各种积极的步骤引导劳动竞赛逐渐从一时的突击向经常化发展。”李立三还提出了9种具体的“引导”办法,其中,前8种办法基本上都是完善劳动竞赛之实践形态的措施,第9种办法则强调“要经常注意加紧对广大工人群众的阶级教育”。李立三认为这种阶级教育“特别重要”,因为“只有在这样不断学习,不断提高阶级觉悟的基础上,劳动竞赛运动,才会愈加开展、愈加深入,久而久之,就会成为广大劳动群众的经常劳动方式和生活方式”。
1951年12月召开的全总党组扩大会议通过了《关于全国总工会工作的决议》,该决议认为全国总工会的领导工作犯了三个重大的错误,这些错误主要应由李立三负责。此后,李立三离开了全总。
1952年3月,赖若愚被任命为全总秘书长,成为全总实际上的负责人。在1953年5月召开的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赖若愚当选为全总主席。作为全总主席,赖若愚对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劳动竞赛的特点和作用等做过多次评价。赖若愚认为:“初期的竞赛对于恢复国民经济起了很大作用,对于厂矿企业恢复生产也起了很大的作用。但初期的劳动竞赛也有它的弱点,很显然,是凭热情、拼体力,……但在产品质量、产品成本、安全生产等方面有很多问题。”那么,如何克服初期阶段的劳动竞赛的这些弱点和问题?如何在不断提高工人群众的阶级觉悟的基础上把劳动竞赛发展成为工人群众的经常的劳动方式以便满足国家建设对劳动竞赛的要求?这就成为全总尤其是赖若愚十分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
劳动竞赛的推进阶段(1953年1月—1955年7月)
1953年是我国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第一年,《人民日报》因此发表元旦社论指出:国家建设包括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文化建设,而以经济建设为基础。经济建设的总任务就是要使中国由落后的农业国逐步变为强大的工业国。该社论强调:“工业化——这是我国人民百年来梦寐以求的理想,这是我国人民不再受帝国主义欺侮不再过穷困生活的基本保证,因此这是全国人民的最高利益。全国人民必须同心同德,为这个最高利益而积极奋斗。”“为了实现伟大的国家建设计划,首先需要我国工人阶级的积极努力。我国的一切公私企业中的工人,工程技术人员,工业、建筑业和交通运输业管理人员,都应该广泛开展爱国主义的生产竞赛,……为完成、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生产计划、基本建设计划和交通运输计划而斗争。”1953年2月7日,《人民日报》再次发表相关社论,指出:“我国的工会已经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的社会支柱,它应该在党的领导下,积极地服务于中国从新民主主义过渡到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因此,我国工人运动和工会工作的最重要的任务,即经常的中心任务,就是要根据共产主义的精神去教育和说服工人,组织工人积极地劳动,努力地发展生产,并在这个基础上不断地关心和帮助改善工人群众的物质生活和文化生活。”该社论还指出:我国工业在一九五三年内将有巨大的增长,例如,生铁将增长14%,钢锭将增长23%,电力将增长27%,石油将增长42%,工具机将增长34%。这些数字说明我国工人阶级正在负担着领导全体人民逐步地实现国家工业化的伟大任务。很显然,我国开始执行国家建设的第一个五年计划之后,就对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工人阶级及其群众组织(工会)提出了更高、更直观的要求——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国家计划。然而,这并不是一件容易做到的事情。相关资料显示,在1953年1—2月份中,许多工厂、矿山就没有能够完成国家生产计划。例如,在东北区,1月份52种主要产品中有23种没有完成生产计划,2月份39种主要产品中有8种没有完成生产计划。在分析其原因时,有观点认为:不能完成国家计划,虽然有其他的原因,“但其最根本的原因,还是在于没有很好地把职工群众发动起来。而教育群众、发动群众,正是工会的责任”。
那么,如何进一步提高工会组织对于完成国家计划的责任感?如何进一步教育群众、发动群众来完成国家计划?又如何统一工人阶级和各级工会干部对相关问题的认识?带着这些问题,1953年5月在北京召开了中国工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简称“工会七大”)。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在会上致了祝词。刘少奇指出:“我们祖国现正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并向我们提出了新的历史任务,这就是实现我们国家的工业化和逐步过渡到社会主义社会的任务。”刘少奇进一步指出:为了完成这个新的历史任务的目的,我们必须做好三件事情:一是必须尽最大的努力充分地发挥广大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这就需要很好地去组织工人群众的劳动竞赛。二是必须对工人群众加强共产主义教育,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程度,使他们认识到全体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三是必须经常地、密切地关心工人群众的生活状况。可见,在刘少奇看来,组织工人群众的劳动竞赛与对工人群众加强共产主义的教育具有同等重要性。对工人群众加强共产主义教育,旨在使他们认识到全体人民的利益、国家利益与个人利益的一致性。在这次大会上当选为全总主席的赖若愚在会上作了工会工作报告。赖若愚指出:“工会组织搞好生产的基本方法,就是逐步地引导群众进入劳动竞赛。……劳动竞赛是动员广大群众完成国家各项计划指标的有效方法,它是以千百万群众的高度的觉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建设方法。”对于如何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程度,赖若愚指出:“当工人群众真正懂得了眼前的、局部的利益必须服从长远利益、整体利益,并以英勇精神为美好的未来而进行奋斗的时候,这就表现了工人群众的觉悟程度的真正提高。为了不断地提高工人群众的觉悟程度,一方面,工会工作者必须时刻地关怀工人群众的生活福利,以活生生的事实证明历史的方向是向着美好的未来前进的;另一方面,还必须不疲倦地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教育和影响工人群众,结合群众的亲身经验来不断地从思想上提高群众,把工人的个人利益与全体人民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把工人运动与共产主义运动结合起来。”这样,在赖若愚看来,关于如何“逐步地引导群众进入劳动竞赛”的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就变成了如何“以共产主义的精神教育和影响工人群众”或如何“从思想上提高群众”的问题。在报告中,赖若愚还指出了解放初期的劳动竞赛的主要特点,认为那样的竞赛是不能持久的,并指出:“正常的劳动竞赛的特点是着重于劳动与技术相结合,推广先进经验,发掘生产潜力,提高劳动生产率,提高产品数量和质量,注意劳动保护和技术安全。从突击到经常,从初级到高级,是劳动竞赛一般的发展过程。”
工会七大高度强调了工会搞好生产和组织劳动竞赛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且指出了劳动竞赛一般的发展过程:从突击到经常,从初级到高级。但工会七大尚未为如何实现这种转变提出明确的、具体的对策。为了打破这种被动局面,赖若愚便“去东北二十多天,对于工会工作中的若干问题,进行了一些考察和研究”。经过这番考察和研究,赖若愚终于找到了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的突破口——推广鞍钢的劳动竞赛经验。
赖若愚从东北考察回来后,于1953年9月11日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工会工作中若干问题和意见的报告。赖若愚在报告中提出:目前,许多厂矿企业已经开始实行计划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在这样的情形之下,从工会工作方面尽快地建立正常的稳定的生产秩序,开展经常的持续的劳动竞赛(增产节约),不但是可能的,而且是迫切需要的”。为了解决这一问题,赖若愚认为应该注意四件工作,其中第一件是“把劳动竞赛(增产节约)向前推进一步”。赖若愚在此再次谈及以往劳动竞赛的特点,并提出:“把劳动竞赛由这样的低级阶段向前推进一步,把重点放在生产技术(工具机器、操作方法)和劳动组织的改进方面,以期增加产量、提高质量、降低成本、安全生产,而不应该只是追求增加产量。”他还说:“在东北地区,已经有这样的经验,比较突出的是鞍钢。”接着,赖若愚介绍了鞍钢在技术改进方面取得的重大成就以及取得这些成就的四点经验,并强调说:“鞍钢目前的劳动竞赛,可以代表我们劳动竞赛发展的方向,鞍钢经验的推广,可以把全国的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
约一个月以后,1953年10月中旬,赖若愚在全总召开的相关会议上作了题为《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的报告。赖若愚强调:为了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国家计划,工会必须开展劳动竞赛并不断推进劳动竞赛。至于推进的方向,赖若愚再次提及正常的劳动竞赛的基本特点,认为只有这种正常的劳动竞赛才是持续的、经常的劳动方式。因此,赖若愚所说的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其实是把劳动竞赛从初级阶段推进至正常的状态,也即把劳动竞赛发展成为一种持续的、经常的劳动方式。在推进的具体做法上,赖若愚把鞍钢“作为一个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的范例”,再次介绍了鞍钢在“技术改进”方面的经验,并说:“现在已决定把鞍钢的展览会搬到北京来展览一次,通过这次展览,把它的经验加以推广。”
以推广鞍钢的劳动竞赛经验为契机,在此后的两三年里,中共、全总采取了不少措施来不断推进劳动竞赛,其中以下三种措施的影响比较深远。
1.在劳动竞赛中开展技术革新运动
这项运动始于上文提及的搬到北京来展览的“鞍钢的展览会”。1954年4月14日,由全总主办的“鞍钢技术革新展览会”在北京劳动人民文化宫开幕,鞍钢劳模张明山等参加了开幕典礼。第二天,张明山等7名工业劳模向全总提交了一份建议书,建议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革新运动。1954年4月21日,全总出台了《关于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技术革新运动的决定》。该决定认为:“适应生产技术上的革新还要改进生产组织、劳动组织及企业的管理水平,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运动就一定会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就一定会不断地提高生产技术水平与企业管理水平,就一定能够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这三个“就一定”的使用,表明全总对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运动的作用寄予了厚望。为此,该决定作出了六点决定,其中第一点是:“工会各级组织必须十分重视并全力支持一切生产革新者的建议。……在劳动竞赛中认真开展技术革新运动。把技术革新运动作为提高当前劳动竞赛的主要内容,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才能与智慧。”
不过,技术革新运动开启之后,其进展并不顺利,几个月以后全总就取消了“技术革新”这个口号。对此,《人民日报》发表相关社论认为:“‘技术革新’这一口号含义既不够清楚,在技术革新运动开展之后,又缺乏具体的组织工作,因而就使得许多群众只注意创造发明和技术改进,忽视学习和掌握苏联的先进技术经验、忽视总结和推行我国已有的行之有效的先进经验。可是发明创造是少数人的事,多数人是不能发明创造的。”“技术革新的口号并不能适应于一切工业企业,并且在迫切需要提高工业技术水平的企业中,也不能适应于一切职工。”因此,该社论认为,全总停止“开展技术革新运动”“把技术革新运动作为提高当前劳动竞赛的主要内容”等提法是完全必要的和正确的。同时,该社论也强调:“改变关于技术革新的提法,决不是说不要革新我们的技术,决不是说对于工人的发明创造和各种合理化建议可以采取漠不关心的态度。”
2.完善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体制,强调劳动竞赛也是企业行政方面的任务,是全党的事业
李立三认为,工会是工人群众自己的组织,生产竞赛是工人群众的互相竞赛,因此,生产竞赛应当由工会来领导。党和行政当然也要领导生产竞赛,但他们都需要通过工会去组织和领导生产竞赛。然而,工会要领导生产(劳动)竞赛,至少面临两个难题:一是各级工会干部(尤其是企业的工会干部)是否具有组织、领导劳动竞赛的能力?二是如何协调工会与行政之间的关系?1953年12月底,在第二次全国工会基层工作会议上,在谈及如何把劳动竞赛向前推进一步时,赖若愚首先提及劳动竞赛的领导问题。赖若愚认为:“劳动竞赛是件大事,是全党的事业,所以劳动竞赛必须在党的领导下来进行。但是劳动竞赛的具体组织工作,似乎应该由工会和企业行政来做。在竞赛中,工会有很重大的责任,可是行政也有很重大的责任。只是工会和行政所担负的责任不同。”接着,赖若愚介绍了劳动竞赛的一般程序,认为“从劳动竞赛的程序来看,这些工作必须由工会和行政共同来做”。然后,赖若愚用商量的口吻提出:“关于这个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这样提,即:在党的领导下工会会同行政共同组织劳动竞赛。”
1954年1月27日,全总出台了《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在相关内容上,该指示肯定了赖若愚的上述观点:“劳动竞赛是建设我们祖国的基本方法,所以组织劳动竞赛不仅是工会组织的任务,也是企业行政方面的任务,是全党的事业。……因此,工会组织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会同行政部门实事求是地组织劳动竞赛,不断地以共产主义精神教育群众,发挥工人群众的主动性和创造性,为全面地完成与争取超额完成国家计划,为更高的劳动生产率,为加速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进程而斗争。”该指示的出台不但完善了劳动竞赛的组织、领导体制,而且把劳动竞赛提到了十分崇高的位置。后来,《人民日报》发表相关社论,进一步强调:“为了保证国家建设计划的实现,建立国家工业化和国防现代化的基础,……动员全体职工继续深入开展劳动竞赛,争取全面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计划,是社会主义企业中的党、行政和工会组织的重大政治任务。”“必须使劳动竞赛成为广大职工的群众运动。这是一切企业领导工作人员的迫切的政治任务。”很显然,这篇社论把企业中的党、行政和工会组织合作开展劳动竞赛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推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
3.对工人群众进一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提高他们的觉悟,并使他们树立和进一步树立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
如前述赖若愚所言,劳动竞赛是以千百万群众的高度的觉悟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建设方法,因此,要想不断推进劳动竞赛,就需要对劳动竞赛的参与者不断地进行思想政治教育以使他们具有“高度的觉悟”。赖若愚还认为:“联系群众是做好工会一切工作的最基本的条件,可是只有在提高群众觉悟的基础上,才能真正联系群众。……要紧密地联系群众,首先要对群众进行教育,以共产主义的精神去教育与影响群众,使工人群众懂得:在工人阶级领导的国家里,国家利益和工人个人的利益以及全体劳动人民的利益是一致的。”那么,应该采用什么方法来对工人群众进行这种共产主义精神的教育?当时,全总选择的基本做法是通过劳动竞赛。
全总对这种做法的基本设想集中体现在全总于1954年1月27日出台的《关于在国营厂矿企业中进一步开展劳动竞赛的指示》之中。该指示首先强调:作为国家领导阶级的中国工人阶级,必须采取最有效的办法来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了迅速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全国工人阶级必须以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来对待国家的建设事业。那么,如何才能使工人阶级具备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该指示接着指出:“劳动竞赛是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一种具体体现,同时它本身就是一种最好的共产主义教育。劳动竞赛可以根本改变人们对劳动的看法,使人们认识到新社会的劳动是光荣、高尚、勇敢的事业,使人们正确地对待劳动,正确地对待公共财物,克服工人阶级队伍中非工人阶级的思想——小生产者以及资产阶级的思想。”接着,全总主席赖若愚在《人民日报》发表相关文章,进一步认为:“劳动竞赛是社会主义建设的基本方法,同时它本身就是一种共产主义的实践。……当劳动竞赛成为工人群众的经常的劳动方式的时候,就可以逐步地把工人群众引导到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水平。”后来,当全总党组向中共中央请示关于劳动竞赛的叫法问题时,中共中央在答复中也指出:“劳动竞赛是发动工人群众的创造性和积极性来从事建设社会主义的方法,是工人阶级共产主义劳动态度的具体表现,同时又是对工人群众的一种最好的共产主义教育。”
当然,为了不断推进劳动竞赛,中共中央、全总还采取了其他诸多措施。如前所述,开展劳动竞赛的过程,不但是一个发动工人群众来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而且是一个对工人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从而改造其思想观念的过程。据此,我们可以把所有这些措施大致划分为两大类型:一类是完善劳动竞赛的实践形态的措施,如关于如何完善劳动竞赛的形式、劳动竞赛的条件、劳动竞赛的评比、劳模(先进)的奖励办法等方面的具体措施。另一类是关于在劳动竞赛过程中如何改造工人群众的思想观念的措施。这样,把劳动竞赛不断向前推进至少会出现两种意料之中的结果:一是在生产实践的意义上劳动竞赛的具体运作会越来越完善,并逐渐发展成为工人群众的经常的劳动方式;二是参与劳动竞赛的工人群众会逐渐具备较高的思想觉悟,尤其会逐渐树立起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参照前述兰瑟姆关于“劳动范式”的观点,我们可以认为,这种把劳动竞赛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其实也是不断构建一种以经常性的劳动竞赛为其核心内容的新的劳动范式的过程。劳动竞赛被认为是社会主义制度下特有的社会现象。“劳动竞赛是发挥群众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最好的方法,是把群众的力量和智慧组织起来向着一个共同的目标前进的最好的方法,是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全面完成国家计划的最好的方法,总之,它是建设社会主义的基本方法。”考虑到劳动竞赛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之间的这种特殊关联,笔者把这种以经常性的劳动竞赛为其核心内容的劳动范式称为“社会主义劳动范式”。
劳动竞赛的高潮阶段(1955年8月—1956年5月)
1955年7月30日,全国人大通过了《关于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决议》。相应地,1955年8月5日至10日,全总召开了第七届执行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全总主席赖若愚在会上作了长篇报告。赖若愚指出:“动员和组织全体职工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国家的第一个五年计划,这是工会一切工作的根本目标。”“劳动竞赛是充分发挥全体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完成国家计划的基本方法。工会组织必须努力把劳动竞赛推向新的高涨。”赖若愚还谈及几年来劳动竞赛中存在的问题,认为主要的问题是形式主义相当普遍。为了克服劳动竞赛中的形式主义,“把劳动竞赛推向新的高涨”,赖若愚提出了今后必须注意的六个问题:一是要加强劳动竞赛中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职工群众以共产主义态度对待劳动,对待公共财产,巩固劳动纪律;二是在劳动竞赛中必须认真贯彻学习技术、改进技术、掌握新技术的方针;三是“在劳动竞赛中必须为职工群众完成保证条件创造各种条件,帮助工人群众克服完成保证条件的具体困难”;四是必须吸引工程技术人员和职员参加劳动竞赛;五是必须贯彻物质鼓励的原则;六是必须逐步地建立荣誉奖励制度。这次会议还通过了《为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发展国民经济的第一个五年计划告全国职工书》。该倡议书强调:“开展劳动竞赛是完成五年计划、不断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的最有效的方法!……我们一定要把劳动竞赛推向新的高涨!这就是我们全面地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最好的保证!”
1956年伊始,《人民日报》发表社论指出:“农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突破了原来计划的指标向前猛进,这就给予了可能,也提出了要求,使以发展重工业为中心的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工作提早完成和超额完成五年计划。”接着,全总召开会议专门讨论了号召全国职工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问题,并通过了一项决议。该决议提出:为了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必须在国民经济各个部门——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邮电业、商业、国营农场、牧场、拖拉机站开展全民性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该决议还相应地提出了14项基本措施,其中,前13项措施包括开展同工种竞赛与厂际竞赛、会同行政开展合理化建议等,主要是完善劳动竞赛之实践形态的措施,最后第14项措施则是:“为了进一步动员全国职工迎接党的第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争取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全会决议在1956年4月30日在首都北京召开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就对“社会主义劳动范式”进行进一步构建与弘扬而言,这项措施具有十分深远的意义。
为了配合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的召开,1956年2月9日,全总出台了《关于开展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决议》,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一次为提前完成和超额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先进生产者运动。所谓先进生产者运动,就是在社会主义劳动竞赛中紧紧地抓住总结先进经验,广泛地推广这些经验,组织广大职工学习这些经验,把一般生产者的劳动效率提高到先进生产者的水平,有效地提高劳动生产率。接着,1956年3月12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积极领导先进生产者运动的通知》。该通知要求:各级党委、行政部门、工会组织和青年团组织,都必须加强对于先进生产者运动的领导,“以便保证先进生产者运动的广泛开展,使这个运动成为最广泛、最深刻的群众运动,成为发展我国社会主义经济的强大动力”。
在中共中央的高度重视和各级党委等的积极领导下,先进生产者运动迅速在全国范围内蓬勃地开展起来。1956年3月,赖若愚不无兴奋地说:“最近几个月以来,社会主义竞赛的新高潮,在全国各地都先后出现了。这个高潮的标志,就是广大的职工群众——生产工人、技术人员、企业管理人员都投入了竞赛,就连一向比较落后的人,也开始积极起来了。而且所有的部门都开始出现了这种高潮。这种极为广泛的群众性的社会主义竞赛的继续高涨,是提前完成五年计划的根本保证。”他又说:“当前社会主义竞赛高潮的主要特点是,反对保守思想、反对官僚主义,大批大批地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地学习和推广先进经验。就是这样,在短短的时期内,各种定额不断地被打破,新的先进纪录不断地出现。”赖若愚在此提出了判断社会主义竞赛的高潮是否到来的两个标志:一是社会主义竞赛的参加者的广泛性;二是打破各种定额或创造新的先进纪录的数量。1956年4月10日,全总党组向中共中央提交了《关于先进生产者运动的情况的报告》。该报告认为,在最近两三个月的时期中,先进生产者运动已经取得了三方面的成绩:一是有力地批判了领导上的右倾保守思想和官僚主义作风;二是广大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有了进一步的提高;三是在运动中涌现出大批的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单位,学习和推广了先进经验。该报告还得出结论:“总起来说,一个为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社会主义竞赛高潮——先进生产者运动已经掀动起来。”该报告所说的“三方面的成绩”,也可以作为判断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高潮是否到来的另外三个标志。这样,根据上述赖若愚和全总党组的报告中的相关观点,我们可以根据下列五个标志来判断劳动社会主义竞赛的高潮是否已经到来:一是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的参加者的广泛性;二是打破各种定额或创造新的先进纪录的数量;三是领导上的思想和作风的改变状况;四是职工群众的社会主义觉悟的提高状况;五是涌现出来的先进生产者和先进单位的数量。根据前面的叙述和这些标志来判断,我们可以认为,截至1956年4月,“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即将召开之时,我国的社会主义竞赛不但达到了高潮,而且,这种高潮代表了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劳动竞赛发展的最高水平。这种最高水平的劳动竞赛的出现,不但表明劳动竞赛已经成为我国工人群众的经常的劳动方式,而且意味着工人群众已普遍具备与劳动竞赛相适应的思想观念(如共产主义的劳动态度)。这种局面的出现,也意味着以这种经常性的劳动竞赛为其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形成也达到了高潮。
1956年4月30日至5月10日,如期在北京召开了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从其实际效果来看,我们可以把这次会议视为对“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一次集中构建与弘扬,这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来说明。首先,这次会议受到了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不但毛泽东主席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刘少奇、周恩来、朱德等出席了开幕式,而且中共中央书记处书记刘少奇代表中共中央向大会致了祝词。刘少奇在祝词中说:“你们聚会在这里举行全国先进生产者代表会议,你们的会议受到党和政府的极大的重视,这个事实就是表示我们坚决支持你们在各个生产战线上的创造,支持全国的先进生产者运动;就是表示我们坚决同你们站在一起,要求全体工人阶级像你们一样地劳动;就是表示我们决心克服一切障碍,为把你们所已经达到的先进的生产水平迅速地变为全社会的生产水平,并且为继续前进到更新的生产水平而斗争。”党和政府的这种“极大的重视”虽然是直接针对先进生产者运动而言,但我们也可以把它视为对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一种高度肯定和积极倡导。其次,这次会议集中交流和总结了先进生产经验。出席这次会议的正式代表和特邀代表共6182人。“到会代表进一步明确了社会主义竞赛的基本原则。在学习文件和小组讨论时,大家都对本单位竞赛中存在着的缺点进行了检查和分析。”“在大会上有76位代表作了发言(还有91位代表作了书面发言),这些代表的发言集中地反映了我国工人阶级忘我的劳动态度。这些发言以生动的事例说明了广大的工人群众是如何以高度的责任心关怀着社会主义建设事业。……这些先进事例对全体代表起了很大的教育作用。这些范例的传播,将对全体职工发生深远的影响。”“在这次会议上,由于人数很多,没有用更多的时间在同产业中交流具体的先进经验,但在会议前后,各产业都召开了会议,总结和交流了先进经验。仅据部分产业统计,共总结了3370余种先进经验。”上述这些活动无疑也是对社会主义劳动范式之实践层面与观念层面的进一步构建,它有助于把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基本内涵更加清晰地显现出来。关于这一点,有必要提及朱学范(时任全总副主席)致的闭幕词。朱学范在闭幕词中谈了他听了代表发言之后的感想:所有的发言都具体地说明在我国劳动人民中正在成长一种新的劳动态度和道德品质,这种新的劳动态度和道德品质具体地表现在以下六个方面:一是生产中的革新精神和首创精神;二是生产建设中克服困难的英雄气概和坚强的毅力;三是以百年如一日的任劳任怨的精神对待任何“平凡”的工作;四是生产中劳动者之间进行同志般的互助与合作;五是顽强的学习精神和追求上进的精神;六是对国家利益的高度负责精神和对官僚主义的坚强的斗争精神。我们可以把朱学范所说的“新的劳动态度和道德品质”视为他对社会主义劳动范式之观念层面所做的一种概括。
结束语
基于对我国当年不断推进劳动竞赛之具体过程的细致解读,本文探讨了以经常性的劳动竞赛为核心内容的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形成过程。概括前面的论述,我们可以发现存在于这种形成过程中的下述周期性的因果机制。
这种周期性的因果机制的起点是中共在每个历史时期以及每个年度提出的奋斗目标。就当时我国工业发展的历史阶段而言,在新中国成立初期,中共提出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尽快恢复全国的工业生产;进入1953年以后,中共提出的主要奋斗目标是尽快实现国家的社会主义工业化。“要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就必须建设许多新的工厂、矿井、电站,就必须进一步挖掘现有企业设备的潜在能力,提高现有企业的生产。这一切,都必须通过我们工人的双手才能完成。”由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基本要求,具体体现在国家长期的和年度的计划里面。国家的计划,又分配给各个企业,变成了企业的具体计划。这个计划,就是我们每个工人奋斗的具体目标”,因此,“通过我们工人的双手”去实现国家的工业化,在很大程度上是依靠工会去动员、组织、教育工人去完成“企业的具体计划”。正因为如此,1953年5月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章程》提出:“在国营企业中,工人就是企业的主人,工会有动员和组织工人群众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的神圣责任。”
那么,工会如何去履行这种神圣责任?全国总工会主席赖若愚认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是人民群众自己的事业,必须依靠群众自觉的努力。劳动竞赛是发挥群众对于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最好的方法。”可见,在赖若愚看来,工会要想履行其神圣责任,就必须依靠工人群众的自觉的努力,也即必须依靠工人群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由于劳动竞赛被认为是发挥工人群众的主动性、积极性的最好方法,或者说,“我国工人阶级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集中地表现在社会主义竞赛中”。因此,通过组织劳动竞赛并不断推进劳动竞赛来履行其“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的神圣责任”就成为工会的必然选择。
赖若愚还认为,“劳动竞赛中所采取的一切形式,都应当是为了发挥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而不是对它的一种限制”。那么,在劳动竞赛中,又应该采取什么形式或措施来发挥工人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或者说,应该采取什么措施来不断推进劳动竞赛?从前面的论述可知,我们可以将实际上采取的诸多措施概括为两大类型:第一类是关于完善劳动竞赛的实践形态的措施;第二类是关于在劳动竞赛过程中如何改造工人群众的思想观念的措施。相对而言,第二类措施更是中共中央、全总关注的重点。之所以如此,其直接目的主要是使工人群众意识到和进一步意识到自己已经成为国家的领导阶级和国营企业的主人,因而需要承担起作为国家领导阶级和国营企业主人的责任,也即主要是为了激发职工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有了这种主人翁责任感,工人群众才能把自己的日常劳动与国家建设的宏大目标联系起来,从而才能深刻地理解自己的日常劳动所具有的重要意义。有了这种主人翁责任感,工人群众才能认识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是一致的,才能以主人翁的劳动态度对待自己的日常劳动。因此,从实际进程来看,把劳动竞赛不断向前推进的过程,既是一个不断发动工人群众来建设社会主义的实践过程,也是一个对工人群众进行共产主义教育从而改造其思想观念的过程。这其实就是不断构建和完善社会主义劳动范式之实践层面与观念层面并促使它最终形成的过程。
我们可以把以上论述进一步简化为如下因果链条:中共提出关于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奋斗目标及其基本要求→工会履行其“保证完成和超额完成国家生产计划的神圣责任”→劳动竞赛→不断构建和完善劳动竞赛的实践层面与观念层面→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形成。由此可见,推动我国劳动竞赛不断向前发展的根本动力源自中共对国家社会主义工业化的不懈追求,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形成是中共以及中共领导的工会不断推进劳动竞赛而导致的一种累积性结果。从大的历史进程来看,社会主义劳动范式的形成既是我国当年进行社会主义改造与社会主义建设的一个产物,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制度已在我国基本建立起来的一个主要标志。至于这种社会主义劳动范式形成之后是如何演变的,这是有待研究的另一个问题。
①本文对所使用的“劳动竞赛”一词,有三点说明:(1)在1949年至1956年期间,劳动竞赛也叫生产竞赛、爱国主义生产竞赛、社会主义劳动竞赛、社会主义竞赛和先进生产者运动,本文不对这些叫法做刻意的区分,而将他们视为同义词。(2)劳动竞赛是一种活动,甚至是一种群众运动,故在通常意义上,本文所说的“劳动竞赛”即指“劳动竞赛活动”或“劳动竞赛运动”。(3)本文只关注当时在工业领域开展的劳动竞赛。
④在当时的相关文献和领导讲话中,“工人群众”和“职工群众”经常混用,本文不对这两个词汇的含义做刻意的区分。
⑤张修竹认为:所谓共产主义教育,就是以共产主义思想教育职工群众,帮助职工确立共产主义的人生观、共产主义的道德品质,排除和抵制资产阶级思想的影响和旧社会的恶习,使职工自觉地从事国家的建设事业。参见张修竹《对工会宣传工作中几个问题的意见》,《中国工运》1955年第21期。
⑥Paul Ransome,TheWorkParadigm:ATheoreticalInvestigationofConceptsofWork, Aldershot: Ashgate Publishing Limited,1996, pp.3-4,12.
⑦参见《中共七届二中全会决议》(1949年3月13日),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中央档案馆编:《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一九二一—一九四九)》第26册,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年,第203—204页。
⑧《中共中央东北局关于党对国营企业领导的决议》(1951年5月经东北城市工作会议讨论通过并经中共中央批准),《大众日报》1951年9月17日。
⑨《学会管理企业》(社论),《人民日报》1950年2月6日。
⑩《东北局关于工业工作会议的总结》(1950年8月9日),中央档案馆、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中共中央文件选集(1949年10月—1966年5月)》第四册,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9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