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农村供水现状分析与发展思考
2022-12-17付少波
付少波,张 磊,赵 亮
(1.广东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广州 510635;2.广东省水动力学应用研究重点实验室,广州 510635;3.广东省水利厅,广州 510635)
1 概述
农村供水事关民生福祉,是一项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的民生工程,是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强调“要让农村人口喝上放心水”“不能把饮水不安全问题带入小康社会”“要着力补齐饮水安全短板”。并指出打好安全饮水攻坚战,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不断提高农村集中供水率、自来水普及率、解决群众“靠天喝水”问题。
广东省农村供水工作历经农村饮水解困(1984—2005年)、农村饮水安全保障(2005—2011年)、村村通自来水建设(2011—2018年)、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2018—现在)4个主要建设阶段[1],特别是2021年全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顺利收官后,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从92%提升至99%,农村供水规模化率从68%提升至73%,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再上新台阶。
2 广东省农村供水现状分析
2.1 基本概况
根据《2021年全省农村供水现状数据精准核查工作成果》和现场调研复核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21个地级市,110个涉及农村供水工程的县(市、区),共建设农村集中供水工程23 062宗,总供水能力37.50亿m3,覆盖乡镇(街道)1 128个,农村供水受益总人口6 800万人。全省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到99.1%以上,全省已基本实现集中供水工程全覆盖。
2.2 农村供水现状
全省农村供水工程建设经过多年不断持续建设,全省供水网络已基本形成,农村供水管护机制逐步完善,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农民群众正逐步从“有水喝”向“喝好水”过渡。
2.2.1供水网络基本形成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省农村供水工程累计投入约500亿元[2],建成农村供水工程2.31万余座,管网长度70万km,日供水1 010万m3,年供水总量约37.50亿m3,全省农村供水网络已基本形成。
2.2.2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
截至2021年底,全省20 390个行政村100%实现集中供水全覆盖,全省15.4万个20户以上自然村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全省292.7万人建档立卡相对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全部解决;农村集中供水覆盖全省21个地级市110个涉农县区,6 800万农村人口喝上自来水,占全省农村人口的99.1%,全省基本实现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全覆盖。
2.2.3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截至2021年底,全省农村供水保证率达到80%,其中珠三角核心区和粤东地区达到90%;水质达标率达到90.48%;规模化和城乡一体化供水覆盖率达73%,覆盖全省4 964万人,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显著提升。
2.2.4管护机制逐步完善
全省有农村饮水安全任务110个县(市、区)已全面建立“三个责任”(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和“三项制度”(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机构、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办法、县级农村饮水工程运行管理经费保障制度);水费收缴机制初步建立,纳入水利部农村饮水安全管理系统的集中供水工程已100%实现水费定价,97.3%的工程已有收费,全省农村供水管护机制正在逐步完善。
2.3 农村供水短板
2.3.1农村供水保证率偏低
供水保证率是评价供水工程保障持续稳定供水的重要指标。据统计,全省农村供水保证率总体为80%,居全国第9位,其中粤西地区湛江市、茂名市、阳江市,粤北地区河源市、梅州市仅为70%左右。农村供水保证率与江苏、浙江等省份90%以上的保障率有一定差距[3]。
2.3.2农村供水规模化率偏低
规模化水平是农村供水保障水平的重要标志。据统计,全省2.3万余宗农村供水工程,其中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不到5千宗,占比低于20%,规模化率仅为73.5%,居全国第10位。其中粤西西部沿海平原带和北部山丘区规模化人口覆盖率仅为40%,规模化率偏低,管理人员、技术、经费落实难以到位,不利于提升工程管理水平。与江苏、浙江等省份规模化率90%以上相比差距较大[4]。
2.3.3水质不稳定
水质是直接影响群众身体健康的重要因素。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抽查情况,截至2021年底,全省水质检测合格率90.48%,主要存在浊度、消毒剂余量不达标等情况。虽然水质达标率较前几年有明显提升,但稳定性较江苏、浙江等省存在差距。早期建设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不高,部分供水工程制水工艺简单,未配齐净化消毒设施,供水管网老化锈蚀,影响供水水质和稳定[5]。全省近7 a水质达标率变化示意见图1。
图1 全省近7 a水质达标率变化示意
2.3.4农村饮水不保障问题时有发生
饮水不保障问题仍偶有发生,既有水量、水压问题、也有水质问题。2021年全年,仅省级层面收到有关农村供水投诉177项,其中反映水量不稳定,水压不足的占43%,水质浑浊,口感不好的占39%,水费收缴,工程建设其他纠纷的占18%。按照投诉来源地区统计,全省投诉较多的梅州市、揭阳市、河源市、肇庆市等粤西、粤东等农村人口较多,规模化率较低的地区投诉占比较高,珠三角地区基本实现城乡供水一体化的地区投诉则占比较少。
3 原因分析
3.1 投入渠道单一,资金投入相对不足
一直以来,各地推进农村供水工作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投入,渠道单一,资金不足,特别是农村供水资金纳入涉农资金统筹后,相当一部分地区配额很少,甚至未配置农村供水方面资金投入。以2021年全省开展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工作为例,全省共投入资金107亿元,其中落实专项债和省级涉农整合资金占81%以上,其余地方财政安排,社会资本投入,银行投资,其他资金之和仅占18%。很多工程依靠专项债和省级涉农整合资金开展建设,其他渠道资金来源少,渠道单一,资金投入不足,造成工程建设标准偏低。全省攻坚行动资金结构示意见图2。
图2 全省攻坚行动资金结构示意
3.2 小型供水工程数量多,建设标准低
全省农村供水工程100 m3/d以下的单村小型工程占全省农村供水工程总数的61%。由于前期建设缺乏统一的建设标准,建设形式杂乱,配套设施不齐全,尤其是大量的小型集中供水工程缺乏必要的净化或消毒设施。据统计,全省农村供水工程仅使用简易方式净化的占总数的36%;仅简单投撒漂白粉占总数的56%。
早期建设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标准低,制水工艺简单,没有配齐净化消毒设施,管护难以落实。其中69%的小型工程都是个人承包、村里自管等方式进行管理,管护经费和技术人员都难以保障。早期供水管网多采用铸铁管、镀锌管或PVC管,寿命短,老化锈蚀严重,影响供水水质和稳定[6]。
3.3 管理现状混乱,管护机制不健全
目前全省农村供水工程管理存有国企、私企、承包户、村委自管等多种形式,且以私企、承包户、村委自管居多,缺乏专业化管理能力,管理手段落后,全省也无统一的农村供水工程管护标准,管理责任、管理资金难以到位,导致农村供水工程老化失修严重。据统计,全省由村委会、农民用水合作组织自行管理的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占全省总数的68%。老旧工程亟需进行改造的占全省总数的31%;管网平均漏损率高达20%以上(部分管网漏损率达到35%以上),影响正常供水能力。
3.4 水源性缺水情况相对突出
全省单村小型集中供水工程中,约80%水源来自地下水或山泉水,受气候和地质条件影响较大,水源不稳定,保证率较低。如2022年春节以来,各地遭遇罕见旱情,由于降雨量少,山塘水库蓄水减少,部分小型集中供水工程水源来水量不足,被迫采用间歇供水,消防车运水等应急供水方式,影响了群众的生活质量。
3.5 部分农民群众用水观念未转变。
部分农民群众习惯使用山泉水,不愿意使用自来水。存在部分工程建而不用、少用的情况,增加了后期管理的难度和水资源的浪费(需要定期排水保证管道的正常运行和水质安全),也造成水费无法正常收缴,无法形成收支平衡的良性运行管理机制,不利于工程长效运行。据调查,此类群众主要位于粤东西北部分山泉水较丰富的山区,当地群众认为山泉水比消毒处理后的自来水口感好,且不用钱或费用很低,不愿接入或使用缴费自来水[7]。
4 广东省农村供水发展与思考
2021年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顺利收官后,虽然全省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和自来水普及率等指标有较大提高,但仍然存在诸多问题亟待解决。为扎实做好农村供水工作,推动全省农村供水水平在上新台阶,按照“十四五”期间,实现农村供水“三同五化”目标,即城乡供水同标、同质、同服务,形成规模化发展、标准化建设、一体化管理、专业化运作和智慧化服务的要求。全省需深入推进农村供水投融资机制改革,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8],强化供水水质管理,实施实施 “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确保工程良性运行,进一步加强全省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4.1 加快开展水源工程建设
全省应统一规划部署,提高水资源配置水平,积极通过引水,调水和蓄水工程建设,来改善我省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和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性缺水问题。继续加快推进国家水网建设,环北部湾工程和农村供水工程水源地建设等,加强跨区域调水能力,保证农村供水水源持续稳定,提高农村供水保障能力。
4.2 推进投融资机制改革
结合全省目前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改革现有的投融资机制,改变农村供水工程主要依赖省级财政投入的被动局面。发挥财政资金激励引导作用,鼓励各地积极争取地方专项债、一般债;充分引入社会资本,推动粤海集团、北控集团、深圳水务、广州水务等有实力的供水企业通过特许经营权协议招标、PPP、EPCO等模式,与地方合作;按照企业保本微利,政府财政适当支持的原则,通过地方财政对农村供水企业给予适当支持,保障企业微利运营,并在政府对国有企业收益考核上给予适当照顾[9]。
4.3 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全面推动农村供水县域统管,构建一体化、专业化管理体系,建立健全县域供水管理及服务标准。稳步推进水费收缴工作,完善水价调节和水费收缴机制[10]。加强运维管理专业培训,确保农村供水工程长效受益。按照规模化和城乡供水一体化的思路,以县为单元,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和统一管理,有条件的地区,要成立专门机构或委托机构开展。对于目前实行统建统管有难度的,可先实行统一管理,确保城乡供水同质[11]。
4.4 强化供水水质管理。
立足“三同五化”建设目标,推进农村供水稳定优质水源置换;做好农村供水工程水源保护相关工作;强化落实千吨以上农村供水工程水质自检能力;建立县级水质检测中心,加强小型供水工程水质检测。进一步落实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健全农村供水问题动态监测、及时反馈和快速响应机制,引导农村群众就地反映问题,及时就地解决,妥善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保持投诉问题动态清零[12-13]。
4.5 实施“三同五化”改造提升工程
以农村供水“三同五化”为目标,按照“能延则延、能并则并、能扩则扩”原则,大力推进农村供水规模化发展,优先整合建设标准低、老旧残破、缺管失修的小型供水工程,对于近期仍需保留的小型农村供水工程,推行工程标准化改造,确保配置完备的净化消毒设施及规范运行。
5 结语
农村供水是一项重大民生实事,事关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活福祉。本文通过对2021年广东省农村集中供水全覆盖攻坚行动顺利收官后,全省农村供水现状进行分析总结,研究并分析现阶段亟待解决的突出问题,并进一步提出农村供水发展与思考,以期对全省新时期农村供水发展思路提供借鉴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