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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三重逻辑

2022-12-17郝宇青

学术探索 2022年4期
关键词:农民农业农村

程 涛,郝宇青

(1.华东师范大学 学校办公室;2.华东师范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上海 200241)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继党的十九大高瞻远瞩地提出乡村振兴战略以来,他以丰富的实践经验、深厚的理论功底、博大的治国理政智慧,科学解读了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刻内涵,并对为何及如何振兴乡村进行了全面深刻理论建构和实践探索,着眼走好乡村振兴这盘大棋,形成了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总书记基于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视角在中国大地上绘就的乡村振兴壮美蓝图,同时也是新时代全面做好 “三农”工作的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从理论逻辑、历史逻辑、实践逻辑三个层面进行系统解读,对当前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认识论意义和实践论价值。

一、理论逻辑: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生成基础性

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继续发展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1]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关于“三农”思想理论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同时,也是对中国共产党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时代表达。科学把握其深刻内涵和核心要求,离不开对其思想生成场域的深入揭示。

(一)对中国传统重农思想的创新性发展

以农为本是我国自古代以来就有的传统。中国古代统治者一般把农业作为养民之本,把发展农业作为治国安邦、富国强兵的经济基础。最早在西周时期就有“王事唯农是务”的重农思想。《管子》中有一句名言,“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2](P1)《管子》还就发展农业,提出“务天时”“务地利”学说,这已经有了科技兴农的初步见解。荀子提出了一个著名“富民”理论,即“以政裕民”,这与今天常说的“政策兴农”较为相似。中国古代思想家还提出了重视农业生产和农业管理的系列政策措施。中国传统文化中的重农思想,已经作为一种文化土壤,根植着中国人的思维方式和行为习惯。

批判吸收了中国传统重农思想中的合理成分。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我国农耕文明源远流长、博大精深,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3]他还强调:“我国是农业大国,重农固本是安民之基、治国之要。”[4]当然,传统重农思想也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往往重视发展农业,对农村农民的关注不够,立足维护封建地主阶级统治利益而忽视农民利益、对农村发展重视不够。对中华传统重农思想取精华、去糟粕,习近平总书记更加注重“以人为本”。早在浙江工作期间,他就提出,务必以人为本谋“三农”,把我们党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的工作路线贯穿于“三农”工作的各个方面。[5](P102)从带领梁家河大队摆脱贫困的探索,到基于宁德“三农”工作实际出版的《摆脱贫困》,到在闽东提出的“走一条发展大农业的路子”,到亲自指导浙江“三位一体”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改革工作。他认为农民不仅是现代化的建设者,而且是现代化成果的享有者,把促进共同富裕作为乡村振兴理论和政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三农”思想理论的继续推进

马克思主义站在唯物史观的角度,充分认识到处理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极端重要性。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农业生产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创造历史”的先决条件。针对无产阶级在建立政权后应当采取的措施,马克思恩格斯提到要“尽可能快地增加生产力的总量”,并明确了发展生产力的关键是“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6](P49~50)马克思曾提出,无产阶级“至少应当善于变通,直接为农民做很多的事情”。[7](P338)列宁极端重视工农联盟问题,他指出“这是苏维埃政权的力量所在。这是我们取得成就、取得最终胜利的保障”。[8](P60)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当时部分资本主义国家的研究和考察,列宁结合俄国资本主义发展实际,总结了农业发展和现代化一般规律,对城乡、工农差别进行探讨,提出了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的处理原则并对发展前景进行科学预测。以毛泽东同志、邓小平同志、江泽民同志、胡锦涛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基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重任,创造性地把马克思主义关于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研究成果融入中国革命与建设的伟大实践中,确立了维护农民利益、推动农村发展、实行农业可持续发展的“三农”理论,极大地丰富了马克思主义理论宝藏。

不断开创马克思主义“三农”理论新境界。习近平总书记继承、弘扬了马克思主义高度重视“三农”问题研究的传统,把实现“三农”“强、美、富”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和实现民族复兴历史进程中的基本问题及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进行顶层设计和理论建构,深刻阐明了“三农”工作的战略地位、形势任务、发展规律、方法举措。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9]“任何时候都不能忽视农业、不能忘记农民、不能淡漠农村”,[10]“坚定不移深化农村改革,坚定不移加快农村发展,坚定不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11](P428)即用“三个必须”“三个不能”“三个坚定不移”对三农问题进行系统概括和鲜明表达。他发展了马克思恩格斯消灭城乡对立的思想,提出了城乡一体化融合发展。他多次强调我们要长期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加快城乡基础设施互联互通、要素双向流动等。始终关注保障和实现农民利益,并作为乡村振兴战略及一系列政策举措的依据和指针。他明确提出要“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链接”,[12](P32)始终把农业现代化作为农业发展的方向指引,不断推动农业发展的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在总结吸收党的历届领导人关于“三农”问题思想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立足新时代中国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和“三农”问题实际,科学运用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法原理,提出并系统谋划乡村振兴战略,重视从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等方面全面规定乡村振兴内容,从总体目标、方针、要求到从保障体系、优先发展任务等方面为乡村振兴擘画“设计图”“施工图”,一系列政策措施之实、含金量之高前所未有。

(三)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内核表达

马克思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的视角,认为:“历史活动是群众的事业”。[13](P104)“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1]百年党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人顺应人民意愿和人民呼声,筚路蓝缕奠基立业,为民族争独立、为人民求解放、为国家图富强、为人民谋幸福而团结带领人民不懈奋斗的历史。中国共产党人的人民性特性内蕴着在共同富裕的路上不能落下农民,要顺应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并始终致力于实现和维护农民利益。

首先,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本质的时代呼应。当前我国城乡收入差距仍然较为明显,即使在国家脱贫攻坚收官年的2020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还不及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0%。党的十八大以来,通过脱贫攻坚战略,在绝对贫困问题解决后,唯有解决相对贫困问题,才能让全体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能避免走向两极分化的发展困境。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如果在现代化进程中把农村4亿多人落下,到头来‘一边是繁荣的城市、一边是凋敝的农村’,这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也不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14]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即是通过调整生产关系激发生产力发展活力;通过采取超常规措施扭转城乡发展的不协调的状况,加快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腿短板;通过筑牢乡村产业发展之基等,稳步提升农民收入,逐步缩小城乡居民物质生活差异,实现农民从生活基本宽裕到生活富裕转变,加快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

其次,破解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的战略选择。社会主要矛盾的转化必须要求党的相关方针路线的历史性对焦。“美好生活需要”比“物质文化需要”的要求更高、范围更广、内涵更丰富。农业仍然是国民经济的“短腿”,农村仍然是高质量发展的“短板”,农民仍然是实现全面小康后的“薄弱环节”。仅从农业供给质量来看,据相关统计显示,当前我国农业生产率还不及美国、日本等发达国家的3%。此外,农村劳动力老弱化问题、经济结构单一问题、留守人群问题、治理问题、生态环境问题等均体现了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必然影响农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针对主要矛盾的变化,理清工作思路,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15]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我国当前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抉择,是顺应占人口总数近40%的乡村人口对更广泛、更多元美好生活的向往,将农业农村作为优先发展领域,通过完善城乡融合发展政策,推动城乡要素配置双向自由流动、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等逐步实现均等化,逐步实现城乡、工农共享改革红利、发展成果,实现更高质量发展。

此外,实现和维护农民利益是乡村振兴的价值原点。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把广大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化为推动乡村振兴的动力,把维护广大农民根本利益、促进广大农民共同富裕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16]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在关于“三农”工作、乡村振兴的系列重要讲话中,将人民生活幸福作为“国之大者”,多次强调要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他最关心就是乡亲们的生活水平,强调要让人民过上更好生活、过上令人羡慕的田园生活,让乡亲们的生活芝麻开花节节高、越过越红火,等等。2021年初在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内生动力,对人民群众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至关重要”。[17]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还需要发挥广大农民的主观能动性,依靠农民的勤劳双手和顽强意志来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活。

二、历史逻辑: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历史跨越性

以史照今是习近平治国理政的重要思想方法之一。诞生于新时代乡村振兴战略传承于中国共产党百年来致力于乡村发展的奋斗史。探讨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形成,应该将其置于宏大历史视野下进行历史追溯。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我国农村经历了漫长的封建土地私有制进程,农民一直是中国社会的主体,但是封建土地关系使广大农民贫困交加。辛亥革命推翻了清王朝统治,但是中国的封建土地制度仍然没有改变。以孙中山为代表的资产阶级革命派虽然提出了“平均地权”“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改革方案。然而,资产阶级革命派的软弱性、妥协性特别是国民党取得政权后,受统治集团内部的利益冲突及机构弊病等影响,其土地政策、法规最终在执行中以失败收场。面对时局动荡和乡村衰败,以梁漱溟、黄炎培等为代表的一批有救国理想和抱负的地方绅士和知识分子也曾积极投身乡村建设,掀起了一场乡村建设运动,但是大多数偏重于文化教育,不能触及根本且得不到底层民众的广泛支持,因而也只是昙花一现。

20世纪初,本着不负人民、为人民谋幸福的初心使命,初登上历史舞台的中国共产党人就极为关注农村农民问题。1920年12月,《告中国的农民》一文,依据当时农民土地占有和生活状况将农民分为几层阶级,详细记述了绝大多数农民非常艰难困苦的生存状态。[18](P208~209)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即提出了没收土地并将其分配给贫苦农民使用的主张。如,1922年发表的《中国共产党对于时局的主张》,提出将军阀官僚的田地分给贫困农民。[19](P3)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中国共产党人领导了轰轰烈烈的农民运动并于1925年10月第一次比较完整地提出了反封建土地政纲,明确“中国共产党对于农民的要求,应当列为一种农民问题政纲,其最终的目标,应当没收大地主军阀官僚庙宇的田地交给农民”。[19](P462)随后,总结大革命失败的经验教训,中国共产党人认识到必须着力解决农民最关心的土地问题,开展土地革命。1927年11月,中国共产党第一个关于土地问题的纲领——《中国共产党土地问题党纲草案》提出彻底变革中国土地制度,没收一切地主土地分给农民使用的政策,实现“耕者有其田”。[20](P501)

在建立革命根据地、领导人民开展抗日战争及解放战争的过程中,随着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我们党不断调整土地政策,在宣传“耕者有其田”、开展土地革命、施行减租减息政策、帮助贫困农民发展生产等方面不断有所侧重。同时,在有限的范围内进行乡村改造的实验和探索。乡村改造的延安实践是中国共产党人基于马克思主义乡村建设理论,探索出的解决农民压迫和实现乡村解放的模式,可以说是党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探索乡村改造的标本和样板。中国共产党人正是在解决农民问题和土地问题的过程中,抓住了中国革命的中心问题和核心问题,赢得了最广泛的拥护和支持,实现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以走社会主义道路为主题,进行乡村建设。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明确了土地改革的目的为:“废除封建地主阶级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21](P336)在此基础上,1950年至1953年春,党领导农民完成了土地制度改革,让3亿多农民都获得了土地,彻底扫除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从此农业生产显著发展,农民生活显著改善。土改完成后,自1953年12月开始,基于“使农民能够逐步完全摆脱贫困的状况而取得共同富裕和普遍繁荣的生活”[22](P662)的政策初衷,逐步完成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通过从初级社、高级社到人民公社的形式,渐进式地将土地收归集体所有。为了提高农业的劳动生产率和单位面积产量,党中央高度重视农业的技术改革,改善农村的基础设施、兴修水利等,1958年毛泽东同志系统地提出了土、肥、水、种、密、保、管、工的农业“八字宪法”。此外,还通过扫文盲、灭“四害”、消灭血吸虫及麻风病等各种传染病、设立“赤脚医生”等在农村进行社会建设。这一时期,以治山治水、开滩造田、发展农业生产为主要内容,以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为精神内涵的群众性学习先进典型的生产运动——“农业学大寨”运动是乡村建设实践的典型。

改革开放至党的十八大召开,以解决“三农”问题为主题,着力乡村改革。1978年冬,随着安徽凤阳县小岗村农民尝试分田到户、实行农业“大包干”的创新举措,奏响了改革开放初期乡村建设的序曲。正如邓小平同志所指出的:“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效果很好,变化很快。”[23](P315)198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马克思主义农业合作化理论在我国实践中的新发展”,是“我国农民的伟大创造”。[24](P37)1985年中央提出农产品统派购制度改革,中国农村开始全面发展商品生产,调整了农业产业结构,增强了农村经济活力。1986年中央一号文件强调“落实政策,深入改革,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组织产前产后服务,推动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协调的发展”。[24](P37)陆续出台的中央一号文件,不断推动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和创造力,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农民收入逐步增加并基本解决吃饭问题。江泽民同志曾指出:“我国的基本国情决定了,抓住农村这个大头,就有了把握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主动权。”[25](P207)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建设“富裕、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新农村”。进入21世纪,“三农”问题仍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短板弱项,党和政府视“三农”问题为头号问题、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历史任务。胡锦涛同志曾指出实现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战略,又是增强城市发展后劲的有效措施。[26](P18)基于党的十六大对低水平、不全面、发展不平衡小康社会的科学把握,党中央着眼全局,启动实施了西部大开发战略;基于经济社会发展实际,确定了592个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14.8万个贫困村;发布《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出台了包含取消农业税在内的一系列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等。农村贫困人口大幅下降、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题,从脱贫攻坚到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早在陕西农村插队任梁家河大队党支部书记时,习近平同志就开始了使当地摆脱贫困的探索,在以后不同领导岗位上,更是亲力亲为,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实践。党的十八大后,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农村扶贫开发置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及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突出位置,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进行决策部署,以“三农”领域为重点,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至2020年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党领导人民完成了消除绝对贫困的艰巨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在总结吸收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关于“三农”问题思想内容的基础上,继承和发扬了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三农”工作的优良传统,又与时俱进,立足新发展阶段,实现了百年来从乡村改造、乡村建设、乡村改革到乡村振兴的循序渐进和政策转型。从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等方面系统规定乡村振兴的主要内容,阐明了乡村振兴的总目标、总方针、总要求、制度保障、优先发展任务等,为在新时代全面系统解决“三农”问题奠定了坚实基础。可以说,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孕育于党的百年乡村发展史,有着丰富的历史积淀。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具有鲜明的历史继承性,体现对党在不同时期“三农”理论与实践的守正创新。

三、实践逻辑:习近平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重要论述的实践规定性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惠及乡村,利在全国,功在千秋的大事、民生实事。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督战”,逐步形成了上下贯通、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展现了全国上下“一盘棋”、凝心聚力谋振兴的生动景象。整体来看,体现了坚持党的领导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抓主抓重和统筹兼顾、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的实践遵循。

(一)党的领导与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融合贯通

“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14]始终确保乡村振兴凝神聚力、行稳致远的关键是党在农业农村农民工作中要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同时,中国共产党的人民性特征,规定了必须始终立足农民、依靠农民,才能彻底解决好农民的切身利益问题。

加强和改善党对农业农村工作的领导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各项既定目标的根本保障。首先,不断健全和完善党统领“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为确保党的方针政策的落地见效,党中央明确了各级党委做好“三农”工作的制度清单、责任清单,建立“五级书记一起抓”的责任体系,为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保驾护航。其次,不断提升农村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地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要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作用,要“把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27]党的基层组织振兴是乡村振兴的直接保障。各级党组织聚焦乡村振兴的目标与指标,聚焦由内而外、由外而内地激活农业农村农民内生发展动力,不断强基固本,整顿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持续开展主题教育,筑牢群众工作根基,提高服务群众能力;注重通过多种宣传媒介,将党的政策形象化、生动化,让广大群众听得懂、能理解、愿行动;开展农村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行动,继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此外,不断加强党对农业农村人才工作领导。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才在乡村振兴中的地位和作用,如“人才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3]“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28]“把人力资本开发放在首要位置,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16]近年来,各级党组织不断创新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吸引更多城市人才走向乡村、造福乡村。

发挥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是确保乡村振兴的内生动力和政策之本。首先,坚持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提到要实行扶贫和扶志扶智相结合。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党中央明确要坚持扶志扶智相结合,防止政策养懒汉和泛福利化倾向,发挥奋进致富典型示范引领作用。[29](P7)乡村振兴实践中,通过链接外部资源,引入外部力量,以培训、教育等形式促进农民的意识觉醒和能力提升,不断激励人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不断学文化、学技能,提高本领,激活乡村振兴内生动力,形成广大农民矢志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的强大力量。再者,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就地培养更多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30]不断提高农业经营效率、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均需要技术支撑、管理支撑、人才支撑,乡村要振兴、农民要增收致富,必先破解人才瓶颈。此外,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还必须健全民主协商机制,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加强村级“小微权力”有效监督等。唯此,乡村治理效能才能不断提升,美丽乡村建设才能不断迈出新步伐,农业农村现代化才能加快推进。

(二)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辩证统一

马克思主义的质量互变规律指导我们,事物发展唯有经过量的积累才能达到质的突破。战略目标往往要有长期目标和若干相互联系的阶段目标或短期目标组成的系统的目标体系。长期目标规定着事物发展的特定预期状态,短期目标规定了为达成这种特定预期状态而要完成的阶段性任务,长期目标内含短期目标,短期目标要服从并服务于长期目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必须牢牢把握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总目标,同时,在实际工作中坚持科学统筹、有序推进,真正把各项指标任务落到实处。

在遵循乡村振兴客观规律的基础上,坚持科学谋划,着眼长远谋定而后动。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坚定信心、咬定目标、苦干实干。从2017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进行谋篇布局,立足全面实现“三农”的“强、富、美”,锁定2020年、2025年、2050年三个时间节点,设计乡村振兴的“三步走”战略;到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做好顶层设计,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进一步夯实乡村振兴的体制机制,描绘出一幅美丽乡村的现代化景象。随后,各地方党委、政府相应制定了乡村振兴实施意见,结合地方实际进行长远谋划和系统链接,奔着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终点站”,开启一列列“乡村振兴专列”,力求稳步行驶在乡村振兴的快车道。

在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力求积小胜为大成。在中央一号文件的基础上,2018年下半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进一步将指标任务细化实化,政策举措系统化并有所侧重,在落实系列国家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中加强工作支撑,同时特别提到了要通过阶段任务的准确聚焦、节奏力度的科学把握、行动计划的梯次推进等来谋求振兴。为更有针对性地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于2021年初出台,以2021年、2025年为时间节点,对农业农村现代化阶段性进展的具体指标和任务进行详实规定。以国家规划、意见为战略导向,地方党委、政府相应逐步出台了乡村振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实施意见等,形成了科学系统的层层抓落实的规划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聚焦阶段任务,找准工作突破口,排出时间表、路线图,力求通过久久为功,实现积小胜为大成,最终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完成乡村振兴的伟大创举。

(三)统筹兼顾和抓主抓重紧密结合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全面、联系、发展的唯物辩证法观点规定对待复杂事物既要坚持“两点论”,又要突出“重点论”。乡村振兴作为一项全面系统工程,既要统筹兼顾,又要重点突出、抓主抓重。唯此,才能使乡村振兴工作涉及的方方面面成为一个有机、协调的整体,实现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实现总体效益的最大化。

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鲜明特色之一即是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坚持系统观念”在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被作为我国“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一项重要原则提出。乡村振兴农业、农村和农民分别要全面升级、全面进步、全面发展,经济社会要全面重构,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要系统振兴,经济、法治、文化、治理、生态、党建要全面加强;要实现协调联动发展,城乡区域要统筹、生产、生活、生态要协调;要从深化产业合作、资源互补、劳务对接、人才交流等方面系统深入推进东西部协作和定点帮扶工作;通过一体涵养优良乡风、家风、民风,实现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提质增效;通过协调推进土壤污染、地下水超采、水土流失等治理和修复,实现农村绿色发展、生态文明;通过一体建设交通运输、农田水利、农村饮水、乡村物流、宽带网络等,实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档升级,实现城乡一体、普惠共享。

突出抓主抓重,把握乡村振兴的首要任务和重大举措。最近几年习近平总书记一系列重要讲话和党中央一系列重要文件反复强调要突出重点、补短板、强弱项。首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是首要任务。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及赴各地视察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对确保粮食安全主动权、守好耕地红线等作过深刻阐释,规定要严格实行粮食安全党政同责,稳步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压实各级党委和政府保护耕地的责任,严格守好18亿亩耕地红线,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做好“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坚持不懈制止餐饮浪费等。再者,确保脱贫攻坚成果得到持续巩固。自党的十八大启动脱贫攻坚战略以来,经过8年的持续奋斗,农民脱贫后,如何发挥政策的持久效应,巩固成效、防止返贫。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15]党中央划定了5年作为过渡期,保持主要政策稳定,做好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的有效衔接和转向。此外,产业兴旺是基础和重点。无富民产业,乡村振兴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在各地视察考察时,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发展富民产业是乡村振兴的关键之举,明确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当好乡村产业项目的组织者、推动者,让农民分享产业增值带来的效益收益等。

(四)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互促互补

从“计划调节为主”,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和完善,厘清政府与市场关系问题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是党领导人民创造“中国经济奇迹”的密码。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明确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31](P12)乡村振兴需要彰显政府的智慧,同样离不开市场的力量,既要发挥行政职能,又要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乡村振兴离不开政府的积极有效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就如何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发挥政府在规划引导、政策支持、市场监管、法治保障等方面的积极作用”。[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以来,通过不断强化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土地执法监管等,使得党和国家的各项乡村振兴政策在农村基本落地开花、初见成效。此外,相关国家部门与地方政府打好“组合拳”,为乡村经济社会发展不断注入源源不断的新动能。以教育部门为例,在脱贫攻坚时期,教育部直属高校构建“大帮扶”工作格局,从教育、智力、健康、科技、产业、消费等领域为乡村脱贫发展全面赋能。2021年立足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教育部在进一步强化定点帮扶工作基础上,及时启动直属高校服务乡村振兴创新实验工作等,进一步展现了助力乡村振兴的教育行动和力量。

乡村产业振兴更需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在当前社会背景下必须坚持以市场为主体的原则,立足市场规律,围绕市场需求来发展乡村产业。通过结合市场手段和遵守客观规律,自主选择需要投入的资源要素的规模、确定产业发展方向和布局、融合多种发展方法和途径。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提高农业综合效益和竞争力。”[3]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各级政府通过立足市场需求、坚持市场导向,加快产业优化升级,不断提升农业供给质量;通过面向市场,发展特色产业,建立利益联动机制,推广“公司+农户”模式等不断提高了政策效能、执行效率和多元主体参与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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