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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网络的协作学习在开放大学法学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2022-12-16马建梅

法制博览 2022年35期
关键词:法学协作案例

马建梅

临夏州教师培训中心,甘肃 临夏 731100

网络教学技术的大范围普及,为研究性学习活动和协作学习提供基础支持,而网络开放的教学环境更是推动全新学习方法的具体应用,弥补传统法学课堂存在的不足。目前,虽然传统课堂教学改革仍是教育工作研究的要点,而网络教学存在的优势也不可忽视,如何将二者结合,以网络为载体,以课堂教学为基础,开展更具高效性的协作和研究活动,是法学教学研究的主要课题。

一、网络协作学习在法学实践教学中表现出的特征

(一)可控开放性和互动协作性

开放式法学教学有着知识内容丰富、教学手段多元、学生主动参与的优势,以往的法学开放课程主要以学生自主讨论为主,教师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施以指导和帮助。这种教学形态虽然给予学生较大的学习自主权利,但是教师对课堂的管理和控制还存在一定的难度。而全新数字化技术的广泛应用,使网络协作学习下的开放法学课堂,有着更强的可控性和交互性。网络环境下,面对海量的网络数据和信息,学生可借助搜索、下载、在线交谈的方式查询资源,并实现资源的随时共享传递,与教师和同学进行远程的讨论,完成网络起诉和诉讼辩论。而这一学习和研究过程,放置到完善的网络系统中,借助交互渠道实现与他人的协作,使案情研究过程开放,探讨的内容新颖,学生学习主动性和创造性有所提升,有效培养他们的协作能力和技能,实现法律知识学习的开放和高效。而在网络环境中学习的全过程,可记录于学习系统中,教师对学习展开监控和管理,可有效了解学生自主学习情况,并通过软件生成数据,掌握学生哪些不足,为课上教学提供可靠的参考。与此同时,传统课堂反馈及时性、交流互动性、教学有效性的特点被保留,有效解决网络学习带来的非人性化的缺陷,实现开放性交互优势的进一步凸显,落实实践教学任务,从而提升学生法律知识应用水平,以及思维创造力、协作能力、自主探究能力。

(二)自主探究性和任务驱动性

法学课程实践教学的核心内容为法律案例的分析和研究,而这种研究性的学习赋予学生更多自主权,从选题、分析、研究,再到生成结论,都是由学习者协作完成。这就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责任,完成自主学习的任务。在这种条件和压力下,学生进入到网络学习空间,面对海量信息和资源进行搜索、整理、加工,非线性的内容虽然给学生理解带来难度,但是以超文本链接的信息资源,可利于定制学习活动的有序开展,促进学生探究能力的显著提升。而在学生开展自主探究学习活动的过程中,教师面对学生在不同环节存在的问题,设置具体的学习任务,使自主探究活动在任务驱动下有序落实。例如教师可先将教学内容设计成图文结合的展示案例,并将学生自主探索划分为案情设计、网络起诉、自由辩论三个模块,先在网络学习平台发布经济纠纷的案情,并介绍案情的内容,要求学生自主设计庭审程序。在学生完成设计后发布下一个环节的任务,可由教师承担法官角色,学生作为原告和被告,在有限时间内完成起诉。最后,根据案情和诉讼程序,要求学生展开讨论,由学生自由发表自己的看法,由教师进行点评。这种实践学习活动的实施,对于强化学生实践能力和自主探究能力,增加师生互动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网络的协作学习在开放大学法学教学中的应用优势分析

在传统法学课堂上,由于法学教学内容严谨细致,理论性内容众多,需要学生记忆的法学理论和法律法规也相对较多。因此教学重心会偏向于课本知识传授上,对拓展性类知识涉及过少,法学教学存在着知识点陈旧、教学方法单一等问题。具体体现在课堂中,教师依据各章节内容设计教学大纲和教学计划,现代法学研究成果没有融入到理论知识体系中,使学生接触到的法学理论较为陈旧,自身知识结构更新速度过慢。而简单的理论讲解和案例展示的教学方式,也降低学生参与课堂学习的主动性,学生实践能力得不到充足的锻炼,自身法律能力难以提升[1]。而信息技术快速发展下,网络协作学习活动的产生,可使学习过程更为主动,学习环境也更加开放自由。借助网络丰富的资源和法律案例,进行多个角度的研究讨论,可使学生在课本之外了解到法学课堂没有的知识和论点,实现对自身知识结构的更新。而教师从理论传递者转变为网络学习指导者,能优化师生关系,全面了解学生学习现状和学习需求,为更好地进行教学设计提供保障,同时落实新的教学手段,促进法律知识传递效果的显著提升。

三、基于网络的协作学习在开放大学法学教学中的应用对策研究

(一)加强教师职业培训与再教育,进一步转变教师传统教学观念

教师是开展教育教学工作的主导因素,自身所具备的综合素质、业务能力、职业技能水平的高低,决定着学校教学效果与教书育人的发展方向。因此,为切实提高开放大学法学教学质量和效率,积极转变法学专业教师传统教学观念与教学思维,引导教师以互联网思维引进协作学习模式,实现法学教学创新,必须要注重加强对现有师资队伍的职业培训和再教育[2]。通过培训与再教育来及时更新教师教学观念,引导教师积极学习新的教学技术手段,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学思想,使之能够有序推进教学信息化建设的同时,形成良好师生关系,增强师生互动交流。在具体培训过程中,首先需要提高开放大学对教师职业培训与再教育的重视,明确认识到开展职业培训对于提升教师教学能力,促进基于网络的协作学习活动有序开展所能起到的重要作用。

其次,加强此方面的投入力度,利用充足的资金聘请信息技术研发人员、网络协作学习专业人员、专家教授等到校内定期开展学术座谈会、学术研讨会与教研教改工作。鼓励法学教师积极参与其中,通过与专家、教授与学术人员展开交流和互动,为教师传授当下最为先进的信息技术教学方法,普及网络协作学习活动正确开展路径。从而不断增强法学专业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与教学水平,增加知识储备,保证法学教学模式与时俱进更新的同时,为网络协作学习活动开展奠定坚实基础[3]。最后,还可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以网络协作学习为主题的学术比拼大赛,鼓励全校法学教师参与其中。还可邀请其他优秀学校法学教师一同参与其中,通过相互切磋、比拼和交流教学经验与技巧,不断丰富教师知识储备与技能水平,提高教师媒介素养能力。除此之外,还可通过再教育培养教师网络写作学习教学技巧,使之能够在实际教学中引导学生如何利用信息技术,收集与整合信息资料,传授适当学习方法展开自主学习,促进师生协同发展。

(二)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与设施,进一步优化协作学习网络环境

在教育信息化建设背景下,积极引进先进的信息技术手段软硬件设备设施,不仅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协作学习网络环境,保障开放大学法学网络教学活动顺利开展,还可为充分调动学生自主性与能动性,为社会培养复合型创新型人才提供重要保障。因此,基于网络的协作学习活动开展,必须要加强网络学习平台、网络电子学习资源库、后台监管系统等方面的建设,为学生开展法学协作学习活动提供坚实保障[4]。首先,开放大学管理人员应加强此方面的资金投入力度,利用充足的资金积极引进当下最为先进的计算机设备设施,组建专业的信息技术研发人员,针对法学教学内容、协作学习目标与特点,开发专门的网络协作学习平台、电子学习资源库以及后台监督管理系统。为学生开展法学协作学习活动提供资源与平台支持,并利用后台监督管理系统时刻掌握学生协作学习动态,为教师及时调整教学方案提供数据参考。其次,还可通过在网络协作学习平台中开发优秀期刊文章学习板块、课程教学视频共享和转载功能、学科领域专家学术讲座直播板块、相关书籍智能阅读与推荐功能、聊天室等。引导学生在网络学习平台中可以找到自己感兴趣的法学知识,通过聊天室与其他同学、小组成员和教师展开互动、交流和协作学习,培养学生主动思考、探索与写作学习的能力。

(三)开展网络“案例讨论式”教学,进一步开展互动协作学习活动

开展网络案例讨论式教学活动,是落实基于网络的协作学习教学模式,创新开放大学法学教学手段的一大路径。案例讨论式教学模式的开展,可分别从明确设计目的与要求、优化实施步骤与方法两方面着手。针对设计目的与要求层面开展教学活动。首先,需要法学专业教师充分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与功能,在网络平台中积极搜索有关法学课程内容的真实案例,通过文字、音视频、图表等形式展示案例,将文字形式的案例转化为真实、生动的多媒体教学课件,在课堂中利用多媒体设备进行播放,有利于增强案例的情境性和吸引力[5]。其次,为了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鼓励学生在课堂中自主展开小组协作学习,需要根据法学教学内容与教学视频布置相应的学习任务,引导学生以小组合作学习方式到网络中搜索相关资料,运用网络案例资源展开自主学习,增强学习效果的同时开阔学生学习视野。最后,在学生开展协作学习与讨论活动时,教师应充当指导者角色,及时给予正确指导和评价,并适时将案例问题的正确答案及时发布于网络讨论区,便于学生及时获取正确结论。

针对优化实施步骤与方法层面。首先要紧密结合法学教学内容与大纲,科学制定周密细致的教学实施方案,可通过提前在网络中搜索相关教学资源,整合教学内容制作课前预习课件,通过网络平台发送给学生,供学生下载和课前学习,并要求学生根据预习内容提前准备好课堂所需要的相关资料。其次是采取自由讨论、重点发言、教师点评的方式,要求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围绕教师提供的学习案例进行自由讨论,并鼓励小组指派一名学生代表发言讨论结果,由教师和其他学习小组点评和分析,指出其讨论结果的特点与问题。最后可通过网络平台布置课后学习作业,要求学生在网络展开学习与讨论,并将结果上传学习平台,供教师检查和点评,有利于教师及时掌握学生课堂学习成果,增强师生互动率。

(四)基于网络开展模拟法庭教学,进一步推进法学教学模式创新

基于网络开展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是落实网络协作学习模式的重要途径。在具体实施阶段,需要按照学生个体差异情况,将学生科学分配成学习小组,由组内成员通过网络根据法庭人物关系、流程和真实情境等真实还原法庭现场,创设真实的教学情境[6]。例如,由教师利用计算机多媒体技术创设模拟法庭环境,尽量还原法庭审理真实场景;根据教学内容主题与重点和难点内容,综合运用网络教学资源为学生参与模拟法庭教学活动提供学习资料;在网络模拟法庭审理过程中,需要由学生以小组为单位各自扮演不同角色,根据程序规定发言,可有效实现交流、互动与协作学习。

总而言之,依托网络教学技术,结合探究性和协作性学习方式,产生在开放的环境中的网络协作学习新形态,可改变传统课堂互动、交流、协作上的不足,实现法学知识精准的传递,以及实践教学有效性的显著提升。对于法学教学而言,网络协作学习活动的开展,利用生动立体的呈现方式,可降低法律知识理解难度,开展网络庭审、网络案情设计、诉讼讨论等,更是使学生在实践中发挥自身的创造力,促进学生综合学习能力的提升。对此,构建网络协作学习平台,并加强对教师的引导和管理,以学习任务作为驱动,使学生间的协作深入高效,产生更具实践性的法学学习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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