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四川博物院藏清乾隆年间文书档案
2022-12-14李高怡
李高怡
(四川博物院,四川 成都 610000)
文书档案是国家机关进行行政管理事务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文字载体,是传达政令的工具。文书档案与私人日记、正史及口述史等历史资料相比更具真实性,与族谱、地方志等资料相比较更加翔实,与理论化的研究成果相比较则更加生动。故此,文书档案已经成为历史研究中重要的史料来源。西华师范大学朱华、范鹏鹏《论历史档案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一文从清代中央档案、清代地方档案两个方面列举了多个当前运用文书档案进行历史研究的成功案例,文章还特别指出地方档案是补充中央档案的重要材料①。四川各地各级档案馆中收藏有大量清代县级衙门档案,其中,最有代表性且成体系的是清代巴县衙门档案和南部县衙门档案,它们已成为中外学者研究清代各种社会现象的重要素材。此外,尚有大量清代文书档案散于各大图书馆、博物馆,或被民间藏家所藏。笔者因工作之便,将收集到的三份清乾隆年间的文书档案进行梳理研究,图片资料为首次公布。本文拟在介绍和考释这些文书档案的基础上,进一步对这类文书档案的来源、用途、意义等内容做初步研究。
1 文书档案考释
1963—1964年,四川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原四川省民族事务委员会)向四川博物院(原四川省博物馆)拨交了一批清代文书档案,笔者共搜集到三件清乾隆年间文书档案,兹分别介绍考释如下。
1.1 《清乾隆四十年总理营务翼长正蓝旗蒙古都统和文告》
《清乾隆四十年总理营务翼长正蓝旗蒙古都统和文告》(下简称《文告》)(图1),纸质,长74厘米,宽25厘米,四川博物院馆藏,二级文物。这份《文告》形成于乾隆四十年(1775),右部为汉文,左部为藏文译文。《文告》行文为清代地方官员比较普遍使用的固定模板内容:起首“总理营务翼长正蓝旗蒙古都统和”,标出了发布该告示的官员的职务和姓氏;随后,说明告示内容,“为晓谕事”;内文起首“照得”两字;告示末尾使用“特示”字样;告示结束语“右仰通知”,上划红色竖线,表明事情已经办理完毕,即告示已张贴通知。清代文书档案中常使用标朱的形式圈画出文件要点,来提示文件的要求。文书档案结尾处朱笔书写一较大的“遵”字,既提示全文结束,又含有命令的意味,要求下属要遵行或迅速办理②。原文内容转录如下(标点为引者所加)。
图1 《清乾隆四十年总理营务翼长正蓝旗蒙古都统和文告》
总理营务翼长正蓝旗蒙古都统和:
为晓谕事,照得新得四牛尔博以上坡布里以下禾苗,现奉将军参赞赏给绰斯甲头人温布收获,恐满汉官兵不知,有牧放马骡行走践踏等事,深有未便,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满汉官兵一体遵照。所有四牛尔博坡布里一带禾苗均不许牧放马骡,行走践踏。自示之后倘敢故违,定行究处不贷,凛遵毋违,特示。
右仰通知。
乾隆四十年五月
1.2 《清乾隆四十一年照牌》
《清乾隆四十一年照牌》(下简称《照牌》)(图2),纸制,长86厘米,宽52.5厘米,四川博物院馆藏,一级文物。标题“照牌”二字横排于上部,下部用汉字竖排书写授牌官员衔称、事由、获颁者姓名、颁发日期、落款等,汉字左侧均有藏文抄录,全文重点文字部分有圈红标记,并朱批“遵”“初七”“行”等字,颁发日期“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上钤盖关防大印一枚。现将原文点校、抄录如下(标点为引者所加):
图2 《清乾隆四十一年照牌》
照牌
总理夷务成都副总府大老爷马:
为给照牌事,有从前分赏你们大金川的番妇舍拉思、满紫里、阿班、阿格勒思、阿却吾在你温布跟前当丫头,恐有人恶诈你们要这一项人,你凭我大老爷给你这个执照就莫人敢与你要了,再这五个丫头如有东逃西走,也凭这个执照追查,这文书给你遵奉,须至牌者。
右牌给绰斯甲温布七昌执此
乾隆四十一年十二月
副总府
1.3 《清乾隆五十五年谕》
《清乾隆五十五年谕》(下简称《谕》)(图3),纸质,长140厘米,宽24厘米,国家二级文物。字竖排书写颁布此谕的官员衔称、事由、指令、颁发日期、落款等,字左侧均有藏文抄录。原文内容转录、点校如下(标点为引者所加):
图3 《清乾隆五十五年谕》
谕
协镇四川懋功等处地方都督府王总理四川懋功等处地方屯政府张
札
谕绰斯甲土司雍忠汪尔结知悉:如今据你土司差大头人温布来懋投的禀帖回的话,我二位大老爷都知道了。说你土司生了儿子,名叫诺尔布斯丹增,是小妇人阿章生的,大妇人没有生长,求给执照,日后免其争讲的话。我二位大老爷自应俯如你土司所禀,给发执照。但是,天朝的礼信恐有过继抱养的事务,要细查明白,取具你老土妇小土妇及亲信大小头人并无过继抱养悦服的夷结,方可替你们转禀三大宪办理。故此,我二位大老爷差人同你们头人温布到绰,你土司同你母亲、老土妇及小土妇并大小头人们一同商量明白,各出并无过继抱养悦服夷结七张交差带回,好与你们禀明。大宪给照,往后你大妇人养了儿子,还是该大妇人的儿子承袭。要是你大妇人果然不生儿子,自然该你小妇人的儿子承袭,别人是不得争讲的。为此谕你土司知道,遵奉查明具禀,毋违。
乾隆五十五年六月
2 文书档案初步研究
2.1 《清乾隆四十年总理营务翼长正蓝旗蒙古都统和文告》
《文告》的颁布者是一位和姓正蓝旗蒙古都统,他的职务是总理营务翼长。颁布《文告》的目的是告知其麾下满汉官兵,将军参赞已将新得的四牛尔博坡布里一带禾苗未来的收成赏赐给了绰斯甲的头人温布,要求所有满汉官兵不可在这一地区放牧,以免践踏禾苗。
《文告》中的“绰斯甲”,嘉绒语为“克罗斯甲布”,清代是嘉绒藏族十八土司之一,其地理位置西连西藏,东通内地,南接云贵,北临甘青,是控制西藏、捍卫四川的重要地带。元明两代即开始在此设立土司,一方面令其各守疆界,互相牵制,以为羁縻,另一方面起到捍卫边疆的作用③。清代大小金川与周边土司共同形成嘉绒十八土司隶属于清王朝,他们需要定期向清廷纳贡,同时还需听从清廷的调遣。由于土司众多,常因疆界纠纷或土职承袭等原因发生械斗、仇杀事件。为维持这一地区的稳定,在乾隆年间清廷曾两次出兵平定金川,期间采取“以番制番”的政策,多次组织绰斯甲、明正、巴旺等土司联合进攻大金川土司。《文告》颁发时间为乾隆四十年(1775)五月,此时第二次金川战争已进入尾声。结合《清史稿》中关于第二次征剿金川的相关记载:“乾隆三十七年,和隆武从护军统领明亮征金川……和隆武傍水夹攻,贼溃而复聚,尽歼之……败贼于鸠寨,夺碉五十余,迁镶蓝旗蒙古副都统④。乾隆三十八年,原定边将军温福兵败木果木,乾隆授阿桂定西将军,明亮、丰升额副将军,舒常参赞大臣,整师再出。乾隆四十年四月,阿桂令参赞大臣海兰察助攻宜喜,分兵十余道攻贼碉。”⑤笔者初步推断《文告》中提到的“正蓝旗蒙古都统和”应为领队侍卫和隆武,将军或指阿桂、明亮、丰升额之一,参赞或为海兰察、舒常之一。在川西北藏区“头人”是直接隶属于土司的政治组织,主要负责帮助土司管理世俗事务,属于封建农奴主上层的统治阶级⑥。“温布”是寺院中的高级僧官,对寺院宗教、政治、经济等大事拥有决定权,是寺院的核心人物⑦。历史上川北藏区长期存在着土官、头人与宗教上层人物互相渗透、互相利用的特点。这则《文告》清晰地反映了清廷官员对绰斯甲重要人物的笼络之意。
2.2 《清乾隆四十一年照牌》
本文收录的《照牌》形制十分特别,笔者所见四川博物院馆藏清代文书,根据照形制主要可分两大类:一类是事先用木刻雕版印刷边框、牌名、颁发者衔称、落款,后期填写缘由、受颁者姓名、时间等内容的格式化公文,如各种功牌、委牌、令牌、宪牌(图4~图6);另一类是文告、恩札等无特定格式根据具体事由直接书写的信件类文书,其形制与上文介绍的《文告》相似。
图4 功牌
图5 委牌
图6 令牌
本文收录的这件《照牌》形制似为上文所述两类文书的综合版,《照牌》虽未使用预先印制的通用格式,但全文排版采用了格式化公文的排版方式,所述内容是告知得牌者绰斯甲温布这个《照牌》对于之前赏赐给大金川五名丫头的确权功能,凭此《照牌》无人敢向得牌者讨要这五名丫头,如果这些丫头逃跑,也可凭这个《照牌》追查。
乾隆四十一年(1776)清政府攻下大金川土司的最后一个堡垒——勒乌围,第二次金川之役结束。平定大小金川全境后,为稳定嘉绒地区,清廷对当地政治秩序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主要措施包括要求土司轮班朝觐,改土归屯,设镇安营,增设成都将军,审办“番犯”和降人,加赏有功土司和头人,并进行“抑苯崇佛”宗教改革⑧。实际上,在战事期间和战后伊始,清朝就有将部分降番配置给参战各土司以示奖励的做法。根据彭陟炎先生的统计,第二次金川之役期间,大小金川投出并俘虏的番民共二万余名,分别被赏给绰斯甲、革布什咱、梭磨、卓克基、从噶克、党坝、明正、木坪、巴底、巴旺、沃日、瓦寺等十二土司及杂谷屯练地方共一万三千余名,剩下七千余人被充为土兵。⑨
2.3 《清乾隆五十五年谕》
谕是告知、晓谕之意,谕贴是用纸幅较小的单张纸印成一种公文,清代各级官府多用其对下属部门、官吏或商绅百姓发布指令,属于平行或下行公文。谕贴具有格式简单、使用方便的特点。本文收录的这份谕贴是协镇四川懋功等处地方都督府王姓官员和总理四川懋功等处地方屯政府张姓官员于乾隆五十五年(1790)共同向绰斯甲土司雍忠汪尔结印发的,谕文的主要内容是官府对绰斯甲土司雍忠汪尔结之子承袭问题的回复。元明清时期土司制度的核心内容是土官土司承袭制度。中央政府通过不断完善土司承袭制度,加强对土司地区的治理,树立中央威望,以此保证土司地区的社会稳定⑩。《钦定大清会典事例》中对于土司的承袭程序有如下规定:“其应承袭之人,由督抚具题,将该土官顶辈宗图亲供、司府州邻印甘各结,及原领敕印,亲身赴部,由部核明,方准承袭。”⑪清代土官土司承袭时,受袭者必须提供祖宗清册、亲供等,由清廷查验真伪后,为受袭者发放任命文书——“号纸”。土司子女皆有权利继承土司之职,但长子拥有优先继承权。通过对承袭次序制定严格的规定,清代土司争袭的事件明显减少。本文收录的这份谕贴内容正是体现这则规定的实例,也彰显了中央政府对土司承袭的有效驾驭和严格控制。
3 结语
本文收录的三件档案文书成文时间皆为清乾隆时期第二次金川之役尾声及其后,均为官方政府下发给地方土司及地方政府文书。档案文书都由汉藏双语书写是三件文书的特别之处,文书内容体现了大小金川平定时清政府对两金川和嘉绒地区的善后措施。纵观近年笔者所在四川博物院职工发表的学术成果多围绕藏品研究及博物馆业务运营展开,其中藏品研究类文章多是对器物类藏品的研究,尚未有专家学者针对馆藏档案类藏品进行专题研究。文书档案类文物在馆藏文物中所占比例不小,承载的信息量巨大,是值得深入研究的宝藏,笔者认为梳理这批文书档案,结合馆内所藏的清代官印进行关联研究,或有更多收获。
注释
①朱华,范鹏鹏.论历史档案在历史研究中的价值[J].兰台论坛,2016(6):14-17.
②思得,高宇涛.也说清代告示制度[N].台州商报,2010-07-02(003).
③彭陟焱.乾隆朝大小金川之役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4.
④赵尔巽.清史稿列传一百十八[M].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⑤赵尔巽.清史稿列传一百十七[M].北京:中华书局,1977.
⑥晏春元.绰斯甲土司制度概述[J].西藏研究,1989(S1):49-55.
⑦王东.川西北藏区大型寺院温布制形成原因解析[J].才智,2013(4):326-327.
⑧赵敏熙.关于阿坝嘉绒地区苯教改宗问题研究:以金川县广法寺为例[J].中国藏学,2016(S1):151-163.
⑨彭陟焱.乾隆朝大小金川之役研究[D].北京:中央民族大学,2004;有关分赏各土司降番、俘番的具体数字,参见《分赏各路土司两金番人》,见中国科学院民族研究所,四川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组.金川案[M].[内部资料],1963:78-81.
⑩王琨,李良品.国家治理视阈下元明清土官土司承袭制度的文书与信物[J].贵州社会科学,2020(9):59-65.
⑪昆冈.钦定大清会典事例:卷586[M].北京:中华书局,19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