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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第四批稀土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的通知

2022-12-14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稀土信息 2022年4期
关键词:信用等级稀土申报

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国发【2014】21 号)、《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充分发挥信用服务机构作用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通知》(发改办财经【2018】190 号)以及《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35 号)等一系列文件精神,特别是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决策,重点强调了“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推广信用承诺制度,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开和应用,建立公共信用信息和金融信息的共享整合机制,推动信用服务市场健康发展。”的重要目标,进一步确立了信用体系建设在国家发展规划中的重要地位。

推动稀土行业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作为国家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依规开展并落实好信用体系建设,对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强化稀土行业自律、规范稀土企业市场行为、推动稀土产业可持续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也是对中国稀土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履行职责、发挥作用的内在要求。

按照党的十九大及十四届人大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要求及中国稀土行业协会关于稀土行业企业信用等级评价工作部署,协会将继续遵循“公开、公正、科学”的原则,在前三批信用企业评价评级工作基础上,开展全行业各领域第四批企业信用等级评价评级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1、依法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

2、成立已满三个会计年度,近三年均有主营业务收入,企业处于持续经营状态,非即将关、停的企业;

3、稀土生产加工应用(冶炼分离、金属冶炼、磁性材料、催化材料、储氢材料、光功能材料、抛光材料、合金材料)等领域的企业。

二、时间安排

第四批信用等级评价申报工作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30 日。

三、申报程序

1、企业按照要求填写《中国稀土企业信用等级评价申报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将填写好的电子版发送协会指定邮箱:wangyao@ac-rei.org.cn。《申报书》电子版可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www.bcpcn.com)、“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www.ac-rei.org.cn)下载。

2、提交申报书和相关证明材料企业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见《申报书》中“企业提交证明及相关材料目录”。证明材料用A4 纸打印或复印后与加盖公章的《申报书》一起装订成册(两份),随含电子版扫描件(光盘或U 盘)一并在规定时间内邮寄至协会。

四、评价程序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协会在收到企业递交的申报书及相关材料,进行综合整理和初审后,将委托持有央行征信备案资质的独立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进行评价。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依据企业信息资料开展征信调查并进行系统分析、综合判断,得出企业信用等级初评结果。协会信评委对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提交的初评结果进行审核,通过审核后的初评结果,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及其他相关媒体上进行为期10 天的公示,接受政府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公示期间反馈的意见和问题,协会将组织查证并根据查证结果做出相应处理,最终确定评价结果。

五、评价结果发布及推广应用

1、协会向参评企业发送《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报告》,并向参评企业颁发由商务部和国资委统一标识、样式和编号的企业信用等级评价铜牌和证书。参评企业可以在媒体、产品销售、工程投标、产品铭牌、产品包装、产品说明书、产品合格证、企业宣传材料等上使用企业信用等级评价标识。

2、评价结果在“中国商务信用平台”、“全国行业信用公共服务平台”、“中国稀土行业协会网站”展示查询。评价结果将作为其他评选、评价工作的重要依据,同时促进上下游行业间互认评价结果,实现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上下游信息共享,帮助企业规避信用交易风险。

3、评价结果将刊登在商务部和国资委主办的《中国行业信用评价A 级以上企业名录》,并向驻外经商参处、驻华使馆和相关商会协会等发放,作为国内外企业和机构选择中国信用企业的重要依据。

4、获得信用等级的企业将被赋予唯一的信用二维码,通过移动终端可随时随地查询企业在商务信用企业数据库中的信用信息。

除此之外,协会将对第四批获得A 级以上的信用企业在行业重要会议上予以现场授牌,并在品牌评价、推荐、奖励申报等方面予以优先;积极向国家政府机关、金融机构、商会协会、国外相关组织以及新闻媒体等推荐、宣传评价结果。

六、评价费用

由参与信用评价企业与第三方信用等级评价机构签订协议,按照有关规定收取评审费15000 元(第一批证书到期再申请评估的企业评审费可按80%优惠价收取)。

七、联系方式

1、中国稀土行业协会

联系人:王尧

电话:010-84427002 13540227317

邮箱:wangyao@ac-rei.org.cn

传真:010-84427004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定路10 号中国有色大厦(南楼)510 室

2、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杜康宁 王媛

电话:010-67801103

15135233937/010-67801019

传真:010-67801662

地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11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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