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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构建及初步成效

2022-12-13

教育传播与技术 2022年6期
关键词:信息管理系统中等职业素质

段 瑞

上海市电化教育馆

一、 研究背景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的通知》(中发〔2020〕19号)、《国务院关于印发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9〕4号)、《上海市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沪委发〔2021〕4号),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上海市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沪府发〔2014〕57号)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本市高考综合改革试点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发〔2018〕14号)等一系列文件的要求,结合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的实际,上海市开发建设了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中等职业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学校统一录入并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从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专业技能与职业素养、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等四方面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以此引导学生积极主动发展,促进中等职业学校积极开展素质教育,并将其作为学校推荐就业和用人单位招聘以及高等院校招生的重要参考。

二、 研究意义

(一) 落实“五育”并举,引导中职学生积极主动发展

通过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推进中职学校育人途径多元化、评价方式多样化。有助于中职学生开展自我评价并进行自我调整和自我管理,促进教师开展学生成长过程指导和生涯发展辅导,帮助中职学生确定个人发展目标,让学生实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 推动中职学校评价改革,实现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

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评估、学校评估等方面的参考和依据,作为全面推进学校评价改革的抓手,引导中等职业学校不断提升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激发中职学校高质量发展的内在动力。

(三) 作为高等院校招录的重要参考,推动高招制度改革

将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本市部分普通高校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的重要参考,同时稳步推进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在高等院校招生等环节的使用,体现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相关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综合素质评价的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公布,规范、公开使用情况。

(四) 作为用人单位招录的重要参考,促进人才供需匹配

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和纪实报告作为中等职业学校推荐就业、用人单位招聘和录用等环节的重要参考,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的匹配度。

三、 建设目标

上海市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提供综合素质评价的数据应用、数据服务以及相关的应用管理与呈现功能,更加全面地提供综合素质评价应用相关部门、群体及教育管理流程的信息化服务。

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是教育教学管理过程中优化管理、改进教学的重要依据。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数据分析和数据挖掘技术不断走向成熟,但对于综合素质评价记录,数据的应用能力还远远不够,特别是在地区性教育行政管理范围内收集可用于评价的记录数据,本身面临着各种难题。

一是数据源分散。各个行政区、各学校本身的业务信息化系统众多,既不互通,又无规范。

二是数据结构混乱。随意形成异构数据,难以合理呈现和应用。

三是数据质量无法管控。各种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及时性都难以统一管控,而教育应用要公平公正,前提就是数据质量必须得到保障。

四是数据采集工作量。越是需要丰满的数据,就越是要消耗人力。给行政推动产生压力,给学校工作造成负担。

因此,要搭建一个统一的数据采集系统,必须解决以上四个难题。要建设一个能够落地、能够推进执行的采集平台,必须实现以下目标。

第一,建立数据标准化体系。采集数据需要统一的标准和规范,才能实现兼容和打通。

第二,采集方式须开放独立。平台需要能够支持多种形式的数据源接入,具备可扩展性。

第三,平台具备操作易用性。在平台的操作设计上,要尽可能简便,且考虑到多种场景和使用习惯。

第四,实现数据监管。对数据的管理必须做到处处留痕迹,任何操作都有据可查。在信息化平台中建立数据诚信和责任体系。

第五,保障数据安全。学生信息是高敏感数据,设计时必须考虑到信息资源的保护和隔离,控制权限并保护学生的隐私。

四、 系统建设

(一) 建设过程

2015年9月,上海市教委公布了《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该办法要求通过信息化方式完成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的录入与流程化管理,最终形成电子档案。以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为依据,结合上海市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经验,申报上海市中职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记录应用服务系统项目,并于2016年4月完成系统建设并上线运行。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管理系统”)提供贯穿中等职业教育学生就读全周期的记录数据填报、报告展现、流程化审核、信誉管理等基本流程的信息化支撑。

(二) 业务流程

基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以中等职业学校为记录主体,采用客观数据导入、学校统一录入并提交实证材料相结合的方式,客观记录学生的学习成长经历。同时,根据记录内容与记录方法,形成了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的业务流程。

业务流程可划分为记录填报、系统关闭、学生确认、记录公示、问题处理和问题处理公示6个阶段,以下为具体说明。

1. 记录填报

系统设置记录填报期,逾期不能新增记录或改动记录。在记录填报期内,需完成自我介绍、创造发明专利和学习报告3项记录的学生填报、班主任审阅以及学生提交公示3个操作;其他记录由学校完成记录数据的填报。填报阶段,只要有数据录入,则学生即可开始随时确认。经学生确认后的数据不能再修改。

2. 系统关闭

填报完成后,系统会关闭,进行数据整理和统计。

3. 学生确认

学生确认期开始后,开放系统让学生进行数据确认。逾期未确认的数据则系统默认为“通过”;逾期确认为“不通过”的数据升级为问题数据。过了填报截止日期,在确认期内只能修改确认为“不通过”的数据,对其他数据不能再修改。

4. 记录公示

记录公示为期1周。在记录确认阶段通过确认的数据,在系统中予以校内公示。公示结束后,数据正式进入综合素质评价报告。公示期间,学生可以针对同一年级的其他学生的公示数据进行申诉。记录公示期结束后,不再受理学生申诉。

5. 问题处理

问题处理是从每学期的公示结束时间起,到新一学期开始时止。逾期不能再对问题进行处理。

6. 问题处理公示

问题处理公示分两次进行。第一次为每学期期末(学期结束)前的最后一周;第二次为下一学期开学的第一周。

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的业务流程如图1所示。

图1 信息管理系统数据填报的业务流程

五、 成效与展望

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自2016年运行至今,已6年有余,每年春季和秋季进行两次数据填报,目前已累计记录超过15万名中职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并于2019年开始在高校招生环节顺利使用。

根据新发文的《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办法》[1]与《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管理办法》,已对上海市中等职业教育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进行改版与优化,并将其融入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致力于形成初中、高中、中职一体的记录应用模式,相信未来的信息管理系统必将更适应上海职业教育的发展趋势。同时,结合以往的项目经验,提出如下改进思路。

一是加强数据安全性管理。对于线上业务支持及配套服务过程中涉及的相关填报数据、导入数据、错误数据修改等,应健全数据管理与存储机制,建立完整的管理流程,以确保数据安全。

二是数据融合与一体化发展。随着上海市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与上线运行,初中、高中、中职一体的记录应用模式打通,填报数据的融合与打通必将成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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