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放式创新下的知识共创:一个APO整合框架
2022-12-13蔡三发
◆汪 万 蔡三发/文
在全球知识经济迅猛发展背景下,知识已成为企业获取竞争优势、影响企业生存与发展的最具战略意义的资源之一,知识创造活动也在企业内如火如荼地开展。然而,受全球竞争加剧、新技术复杂性增加、开发和创新成本上升等因素影响,以及知识创造的难度和风险明显提高,降低了先前封闭式创新范式的有效性,企业无法再独当一面进行知识创造,已从传统的封闭模式转向开放模式,跨组织边界的知识共创也自然成为企业整合全球知识来源、创造新知识的最佳实践。
开放式创新是企业利用有目的的知识流入和流出,分别促成加速内部创新、扩大外部创新使用的市场(Chesbrough,2006),是一种颠覆传统商业模式导向开放共享的创新,更是知识创造、应用与传播方式的创新。在开放式创新下,知识创造需要整合遍布全球各处的组织或个体的有用知识,而不同组织或个体知识的“局部性”“碎片化”“过程性”形成了知识的“异质性”(柳洲等,2008),并不断在组织内部和外部流入和流出,促使知识创造模式由单独创造演化为跨界共创。知识创造的结果也取决于整个合作网络伙伴的有效共创行为。
知识共创的内涵
“共创(Co-creation)”被广泛用于描述一种思维方式的转变,即从组织作为价值定义者,转变为公众和组织共同产生和发展出意义和价值的更具参与性的过程(Ind & Coates,2013)。共创最初应用在商业和经济领域,表示通过与客户、经理、员工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作开发系统、产品或服务的实践(Ramaswamy & Gouillart,2010)。随着全球化推进、合作共享及开放式创新等概念的兴起,“共创”一词也逐渐出现在科技创新和知识管理等领域。从知识管理角度来看,“共创”挑战了围绕专业知识和参与概念的传统思维,即在项目中谁能知道并做出决策这样的问题(Wengel et al.,2019);作为知识创新方法,共创侧重于公众参与、共同决策、交叉协作及流程和关系,且利益相关者之间的深度协同是产生新知识和提升研究成果的重要手段(Lillehagen,2017)。
知识共创(knowledge cocreation)是产业、研究和可能的其他利益相关者,特别是公民社会之间联合生产创新的过程。这些共创举措可以采取不同的形式,如项目、机制或多样化的制度安排,从联合实验室到产业主导的创新生态系统(Kreiling& Paunov,2021)。知识共创需要一定程度的协作来构建新知识,是多个利益相关者互动学习、协同创造的过程,也是焦点企业与政府、大学和研究机构、客户及供应商等多元主体共同创造知识以提升竞争力的过程。开放式创新下知识共创的本质,是通过集聚不同价值观的参与主体,整合他们的异质性知识,经一系列的学习、探索、试错和积累的交互耦合过程,共同整合创造新知识。因此,当组织或个人不仅共享知识,而且被要求利用现有知识来协作产生新知识时,他们会共同创造知识,即知识共创具有协作性,既涉及知识共享,又涉及知识创造。
在构建整合框架时需遵循独立性、逻辑性和综合性三个标准,学者们已提出的一些研究框架大多遵循组织与管理科学领域中的APO分析范式(前因Antecedents-过程Processes-结果Outcomes),因此可以借助“前因-过程-结果”范式构建开放式创新下知识共创的整合框架(图1)。
知识共创的前因
为什么组织或个人参与知识共创?关于共创的文献从多个角度阐释了一系列动机,综合起来大致有三类知识共创前因:社会因素、技术因素和个人因素。社会因素是来自当前共创的社会环境领域,包括文化传统、社会规范、伦理、价值观、关系等,它们会影响共创活动(Hsieh 2015;Martínez-Cañas et al.2016)。技术因素是由社会技术的动态演化作用而来,支持知识共创的技术因素也会受到社会和市场检验。个人因素是鼓励参与共同创造的自决机制,突出个人的内在和外在需求,并伴随着经验和满足感的提升,进一步激发个体未来参与知识共创的兴趣(Füller et al.2011; Kohler et al.2011)。
知识共创的过程
共同创造通过互动、协作和资源整合得以扩展(Hughes 2014)。知识共创过程涉及知识识别、知识获取、知识共享及知识整合。焦点企业需要建立知识共创平台或社区,提高知识来源的识别能力,选择合适的利益相关者,获取他们的知识信息,同时企业自身的知识也被其他利益相关者获取,形成紧密的知识流动关系。随着多个参与主体在知识共创平台或社区不断交互,开放共享自身的经验、价值观、感受等知识,实现了有意识的知识流动和共享;对于不同的参与主体,他们既是知识提供者,又是知识寻求者,需要通过持续学习和系统思考来寻求自身发展所需的相关知识,即各个主体将基于自身需要来剔除冗余信息,推进知识整合。而知识整合过程相对比较复杂,涉及知识社会化、知识外部化、知识内隐化和知识组合四种机制,将有效整合异质性知识。
在整个知识共创过程中,需要认识到社会化和意义建构的作用。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共创已超越社会化和协作,延伸到组织或个人实现其目标的意义建构。意义建构是产生在社会化情境下组织或个体对共识的理解的过程中(Shuhua 2008)。实践者和研究者需要了解组织或个体的互动和意义建构过程,对这一过程所产生的共创成果的满意度将进一步塑造知识共创行为(Elsharnouby 2015)。
知识共创的结果
知识共创结果主要是新知识的转化与应用,涉及不同的形式,如新想法、观点、批判性思维、专业知识等(Choi and Burnes 2013; Yeh 2012)。在数字化转型背景下,平台或开放社区知识共创的结果可分为内在和外在两类,内在结果包括追求创造力、新颖性、活力、学习和探索、自我发展等方面,而外在结果主要是经济回报和社会影响。此外,有必要追踪各类参与者对于知识共创结果所带来的价值或利益的看法,以及哪些价值或利益会激励他们将来参与知识共创活动(Hughes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