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开启劳动监察工作双保险

2022-12-09王庆锋

人力资源 2022年11期
关键词:维权监察权益

文/王庆锋

作为劳动者,很多时候是被动接受用人单位提供的工作条件。比如,从事互联网行业的劳动者,要接受它的加班文化;从事建筑行业的劳动者,要接受它周期性的拖薪现象;从事传统制造行业的劳动者,要接受它倒班的工作制度……在劳动关系中,求职者在多数情况下仍处于弱势地位。当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一些劳动者选择隐忍不发;一些劳动者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却苦于找不到方法。此时,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就发挥出重要作用。在大数据时代,劳动者维权渠道呈多元化趋势,同时也给劳动保障监管工作带来了相应的挑战。因此,如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完善劳动保障监察制度是十分重要的。

监察工作特点

●案件数量多

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中小企业,由于其业务规模较小,各种制度并不完善,这就容易导致企业无法完全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还有的企业缺乏对劳动保障监管工作的了解,故意欺骗劳动者。如2022 年1 月27 日,南京市六合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举报,反映倪武(非法用工主体,以下略)涉嫌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同时,多名农民工到市、区两级信访部门上访反映倪武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该局于当日受理立案。2022 年6 月16 日,无锡市滨湖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接到劳动者投诉,反映无锡华君某项目存在拖欠工资问题,该局予以立案调查。2022 年5 月7 日,有劳动者通过政府热线投诉反映徐州市奎山新源门窗有限公司存在拖欠工资问题。由于我国一些地区现在正处于产业转型的快速期,一些建设工程往往会管理不规范,各类新业态的劳动用工增多。种种原因导致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数量越来越多。

●案件时间集中

目前劳动保障监察案件大多都是企业利用劳动者自我维权意识薄弱,进行拖欠农民工工资、拒绝签署劳动合同或是忽略劳动者的社保缴纳等侵犯劳动者权益的行为。这些劳动者大多迫于就业压力,不得不接受企业的不合理行为;还有进城务工的农民工,他们大多通过熟人或是中介介绍,以致农民工在进行维权时,对老板的信息一无所知。而这两类劳动者大都会选择年末进行劳动保障维权,这是因为年末正值进城务工人员返乡时期。

●案件类型多样

劳动人群的不同,会呈现出类型复杂多样的特点。首先,绝大多数案件与拖欠劳动者工资有关,从而导致工资类案件数量占比较大。其次,近年来,由于国家对于民生问题的保障和宣传,劳动者对于自身的保险福利等都有了较强的维权意识。而一些企业缺乏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意识,就使得社会保险及福利支付类案件的占比逐年增大。与此同时,社会保险及福利支付类案件也往往因为劳动者在跳槽后针对原公司的行为进行举报而发生。这里也要注意,对于一些企业来说,自身企业的劳动者流动性大,才会导致企业无法及时为劳动者缴纳社保,这一点需要监管部门根据案件实情进行处理。最后,一些年轻的劳动者除追求自身法定的权利和利益外,还积极争取权利以外的劳动条件和自身职业发展前景,这类案件也成为劳动保障监管案件多样化特点的原因之一。

监察工作趋势变化

●案件受理对象集体化

劳动者和企业相比,本身就处于弱势。而不同的劳动者进行劳动保障案件的诉求则较为一致,因此,在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常常会出现企业内诉求相同且愿意进行上访投诉的劳动者,在同一目标下,聚集起来,采用“抱团”的现象,进行集体上访,向有关部门提出自己的诉求。在企业内部,当单个劳动者的权益受到侵犯时,该劳动者会采用个别诉求的方式;但当劳动者的权益集体受到侵害时,集体诉求反而比个别诉求更能保障劳动者的权益。其次,若大多数劳动者并未察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那么集体中就会有个别劳动者带动其他人进行集体诉求。可以说,劳动保障监察案件的受理对象正在由个体逐渐转移为集体。

●案件投诉渠道多元化

随着政务职能信息化网络化的发展,劳动者案件投诉的渠道增多,劳动者不再采用单一的本人到现场投诉的形式,可以选择多种渠道多种形式维权,包括12345 政府服务热线、12333 人社服务热线、人社部维权信息平台、人社微信小程序平台、各政府门户网站投诉专栏、维权超市等。尤其是近年来各地充分贯彻“互联网+人社”要求,推行网上投诉、受理、处理、反馈的一条龙服务,让群众一趟都不用跑,实行全程信息化,投诉维权成本几乎为零,大大方便了投诉者,但也会造成资源的滥用,一些偏激型的投诉者为博取公共眼球,会采用夸张的手法,多次重复在各类渠道维权反映,甚至会出现专业维权人士,为到达其他目的,恶意炒作,扰乱投诉平台的正常运行。

●案件处理方式简易化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导致一些保障劳动者的法律法规已经失去了它原有的约束和管控能力。例如:对于一些拖欠劳动者工资的企业,案件办理终结后,企业却不支付工资,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但过长的申请执行时期也使得劳动者无法追回自身的工资报酬,就算能够申请执行成功,但企业已经无力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也使得劳动者无法追回工资。在此期间,劳动者在时间和精力上的损失也是无法弥补的。还有一些企业故意拒绝缴纳劳动者的社保,而社保的补缴和补办需要一定的条件和程序,最终监管部门也只能进行简单惩处,劳动者的社保补缴补办等问题还是得不到彻底解决。

提升劳动监察工作

●加强主动监察工作

监察工作要增添主动性,提高针对性,明确把握时间和方向,这样才能做到真正转变。例如,通过互联网大数据对以往案件的分析,在春节前的一段时间是劳动监察保障案件的高发阶段,由于返乡的需求,外来务工人员在春节前夕常发性地与企业或用人单位产生工资类纠纷。因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把握时机,在每年的第四季度加强主动监察。尤其是对于一些容易欠薪的行业,要主动做好监察工作。向重点排查企业发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书》,调查了解用人单位员工工资支付情况和人工费用拨付情况,同时发函给相关主管部门,建议行业主管部门督促相关企业,对未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企业禁止其年后开工。此外,监察部门还要积极开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政策宣传,强化用人单位主动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意识。

●提高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

违法成本过低会导致企业漠视法律。一些违法用工的企业抓住法律的漏洞,投机取巧。因此,相关部门要注意《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中处罚款项的调整和修改问题,也要根据情况,更新条例内容。劳动保障、劳动监察部门以及工会必须共同发力,开通更多的举报、投诉渠道,诸如电话、信件、电子邮件、微信等等;及时查处劳动者的投诉举报件和信访案件,发现问题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列入“劳动用工‘黑名单’”;同时对每一起投诉及时调查处理并予以曝光,记入企业诚信档案,让这些用人单位在招标、产品销售、对外宣传、贷款以及诸方面受阻,倒逼用人单位维护职工权益,促进劳资关系才能正常化。

●促进用人单位合法用工

劳动者维权意识在不断提升,近些年社会上还出现了一些职业劳资纠纷维权人,他们熟知劳动法,帮助劳动者进行维权,这就对用人单位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无论处于哪个发展阶段的企业,都要在不违背国家相关的劳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完善企业规章制度。企业和员工之间一定要签订正规合法的劳动合同,要做好劳动合同到期的续约管理。员工在企业供职期间,企业要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一旦员工主动或被动离职,企业要给员工支付合理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对于辞退员工的标准非常精细,一般来说,只要员工没有重大失误,或没有造成重大损失,企业都不能随意辞退员工。若员工没有严重违反公司制度,但企业又不想继续聘用,一定要尽量协商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保障监察工作作为维护劳动者权益的基本武器之一,开启了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双重保险。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劳动者,都应通过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提升自我保护意识。

猜你喜欢

维权监察权益
意外伤害与权益保护
维权去哪里?
漫话权益
完美 打假维权
水政监察
智慧监察“行稳”方能“致远”
独立设置“环保警察”促环境监察执法
网购遭欺诈 维权有种法
广场舞“健身权益”与“休息权益”保障研究
江西:网上监察“阳光灿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