删帖的“福利”
2022-12-09何可
文/何可
公私不分的堕落者
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2011年以来中央及各级地方党委陆续设立了新的部门,即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网信办”)。网信办主要职责是落实互联网信息传播方针政策和推动互联网信息传播法制建设,指导、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加强互联网信息内容管理,负责网络新闻业务及其他相关业务的审批和日常监管等事务。
1973年出生的王晓萌是吉林白城人,大学毕业后赴河南省安阳市工作,历任安阳市委宣传部办事员、科员、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科长以及安阳市委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等职。2019年1月,王晓萌被提拔为安阳市委网信办副主任,官至副处。王晓萌没有料到,自己在副处领导岗位上仅待了不到3年时间便因贪腐落马。尤具讽刺意味的是,王晓萌此前还曾荣获“网络安全工作全国先进个人”等称号。
按说,王晓萌作为一名全国先进工作者,且以净化网络空间为己任,本应严于律己、带头遵纪守法。谁知,东窗事发,“先进”最终沦为一名反面典型。
王晓萌的案发与其本职工作有关。王晓萌的工作自然是和网络打交道。那么其在受托删帖后通过优惠购房收受他人好处,是否系正当履职?其所谓的正当履职能否成为其违法犯罪免于被追究的挡箭牌呢?法院最终的裁判结果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网信办干部利用职权帮房产公司删帖,事后通过该公司低价买房以获得“福利”。此类有偿删帖行为被追究法律责任,也为试图滥用职权者敲响了警钟。
删帖背后的交易
滥用职权不可取
与王晓萌展开删帖与“优惠”购房交易的是当地一家房地产开发企业(常某房产公司)。2016年下半年,常某房产公司在安阳开发的嘉某商业住宅楼项目进入交付阶段。因开发商在交房过程中与业主发生了一些纠纷,未能妥善解决,为此业主们纷纷自主开展网络维权。一时间,投诉该楼盘为逃避违约交房责任强行交房、要求业主先缴物业费后验房、侵犯业主权利的公众号文章及网帖在网络上陆续出现,引发了当地民众的关注。这令常某房产公司的老总常娟芬及其丈夫何诤感到十分不安,为了尽快消除负面舆情对自身企业带来的不利影响,两人商量后决定想尽办法快速删帖!
众所周知,删帖不是件容易的事,仅凭个人权限根本无法办到。“得找到对这些网络媒体有话语权的人!”于是,何诤想到了自己在当地的一个朋友王晓萌。何诤此前曾因为删帖的事找过王晓萌,对方曾满足了何诤的删帖要求,两人一来二去就熟络了。
2016年11月9日,王晓萌收到何诤发来的几条微信。何诤通过微信告诉王晓萌,有业主通过上述几家网络媒体投诉常某房产公司,希望其能再次帮忙删除相关文章或网帖。王晓萌是个雷厉风行的人,接到何诤的请托后马上行动,先是联系某微信公众号负责人,让其从该公众号上撤下了其中一文。紧接着,王晓萌又让常某房产公司的法律顾问向忠睦出具了律师函,经其转发给某新闻网站工作人员,要求该网站删除此前转发的上述公众号上关于其相关楼盘负面信息的帖子。果然,不久后相关转发帖子被删除。据该网站工作人员事后证实,王晓萌让其删除相关帖子时,并未向其出示相关删除手续。
紧接着,另一个帖子也很快在王晓萌的协调下从网络上消失……如此这般,删帖行动最终“大获全胜”,令何诤非常满意。王晓萌事后坦言,删除这些帖子其实并不是他的职责范围,可见其为了朋友的事着实很“卖力”了。也许王晓萌觉得自己对常某房产公司贡献大,通过优惠购房的方式获得相应的回报理所当然。
2017年初,王晓萌打算购买常某房产公司嘉某楼盘的样板房。为了弄清市场行情,王晓萌先期到售楼处咨询嘉某一号样板房(以下简称“一号样板房”)的价格。销售人员告诉他,与一号样板房同户型的毛坯房底价是71.5万元。掌握底价行情后,王晓萌向何诤提出自己想购买该样板房。何诤是个聪明人,自然明白“到了自己该表现的时候了”。于是,他向王晓萌出示了该样板房的价格单据,显示毛坯房价格72万余元,装修费用49万元,总价121.77万余元。“我也知道何诤让我看这张单据的目的,就是为了让我知道这套房子对外出售的真正价格是多少,他少收了我多少房款。”王晓萌事后表示。
最终,这套样板房以66万元的价格成交,双方签订了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这66万元的价格包括房子、装修和家具费用。考虑到王晓萌之前帮我删帖,并且以后可能还会找其帮忙,所以我才提出以66万元成交,图个吉利数。”何诤事后证实。相关鉴定报告显示,这套房产当时的市场价为115.77万元,王晓萌少支付的差价款为49.77万元。
2018年前后,王晓萌获悉常某房产公司对外出售嘉某2号样板房(以下简称“2号样板房”),遂再次向何诤表达自己想购买的意思。当时2号样板房对外销售最低价格是85万元,由于王晓萌向何诤提出希望价格便宜一点——70万元能不能卖,何诤点头应允。
2019年4月,双方以70万元成交价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并在安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备案。王晓萌的购买价格比该房当时对外销售的价格又低了15万元。“这70万元包括房子、装修、家具的费用,正常情况下我肯定不会以70万元的价格出售,考虑到我和王晓萌的关系,他为我帮过忙,我才同意以70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何诤事后供述。
获刑三年半
2021年9月18日,据开封市纪委监委消息:安阳市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王晓萌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开封市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此后,王晓萌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22年1月20日被拘留,1月30日被正式逮捕;2022年2月25日,河南省兰考县人民检察院就被告人王晓萌涉嫌犯受贿罪,向兰考县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兰考法院”)提起公诉,指控王晓萌两次因优惠购房而少付差价款共计64.77万元,构成受贿。兰考法院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于2022年3月25日公开审理此案。
在法庭审理过程中,面对公诉机关对自己的指控,王晓萌辩解称,要求删除公众号上的文章是属于自己的工作范畴。其称,所有公民的举报电话都会显示在其手机上,何诤是作为一名公民举报,且当时嘉某房产销售得差不多了,帖子也属于断帖,所以删帖在程序上没有任何违规。关于购房的事,王晓萌称自己购房是在删帖半年、一年之后,其主观上没有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意愿,且当时购买的是样板房,很多东西没法使用,还需要将样板家具拆掉重新装修……王晓萌试图以此为借口辩解自己以低于市场价购房的合理性,但事实证明,他的辩解是徒劳的,最终没有被法院采纳。
其辩护人承认王晓萌在购买房屋时接受了低价,但为其辩护称房屋低价成交不仅仅是因为王晓萌曾为何诤删帖,还有其他原因——王晓萌与何诤相识十余年,一直是朋友关系,有一定的朋友情谊;加之王晓萌在单位能力出众,何诤当时在林州创办红旗渠企业家学院时需要人员管理,曾多次劝说王晓萌辞职到该学院任职,故同意低价出售两套房产,也有拉拢王晓萌离职并为其开办的学院效劳的因素……辩护人据此提出,王晓萌为何诤删帖,并在购买房屋时接受低价,犯罪事实清楚;但希望法庭在量刑时综合考量以上情况以及王晓萌系初犯、偶犯、没有犯罪前科、已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等因素,给予从轻发落。
兰考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晓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王晓萌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积极退缴全部赃款,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理;对辩护人提出王晓萌退赃、认罪认罚、系初犯及没有犯罪前科,请求对被告人从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法院予以采纳。
2022年8月1日,兰考法院对外公布本案判决结果:王晓萌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其上缴的违法所得64.77万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