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践与细节中的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2-12-09本刊评论
☉本刊评论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正是因为其扎根于人民之中。今年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有了更具体清晰的诠释,也让我们更深切地体会到,“全过程人民民主”蕴含在细节中,体现在实践里。
倾听民意民声并将其融入顶层设计,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真实写照。截至2021 年年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22 个基层立法联系点,其中增设12 个,覆盖全国三分之二省份,带动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建立立法联系点4700余个。34件法律草案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收到47万余条意见。
与此同时,立足民生,让法律更能“立得住、行得通、真管用”的“小快灵”“小切口”立法渐入佳境,成为一道亮丽的风景线。
各级人大代表依法履职、担当尽责,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核所在。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的473件议案,已由相关专门委员会全部审议完毕。大会期间代表提出的8993 件建议,统一交由194 家承办单位研究办理并全部办理完毕……提出议案和建议,是人大代表行使权利、依法履职的重要内容。代表们的意见建议充分反映人民意愿诉求,得到认真办理,推动解决实际问题。通过拉近“庙堂之高”与“江湖之远”的距离,真正让“民之所盼”落实为“政之所向”。
与此对应的是,人大代表的“根”在群众中越扎越深。各地22万多个代表之家、代表联络站等履职平台,架起一座座“连心之桥”;“代表通道”上,全国人大代表讲述生动履职故事、回应社会关切的“视频对话”引发热烈共鸣……
“人民选我当代表,我当代表为人民”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充分体现。报告提出,目前新一轮县乡人大换届选举已基本完成,全国10 亿多选民直接选举产生200多万名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同时要求扎实做好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选举有关工作,把好代表“入口关”,加强选举全过程监督,确保选举过程风清气正、选举结果人民满意。
今年的全国人代会对地方组织法进行了修改。其中一项重点内容就是将“坚持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其中,让民主具体地、生动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过程、各环节。这对更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独特优势,显然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走过的这一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全过程人民民主贯彻落实到立法、监督、代表等工作各方面各环节。我们充满自信,中国的民主道路将越走越宽,越走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