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
2022-12-07卢群
☉卢群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实现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载体。以如皋市人大为例,基层人大亟需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基层实践不断探索。
民主选举,每一张选票都是人民的重托。保证人民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第一环。在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通过广泛的社会协商、民主协商,使选举产生的各级人大代表具有最广泛的代表性。选民登记阶段,创新梳理选民登记工作“十步法”和登记员工作“六程序”等操作规范,做到选民登记不错、不漏、不重;在提名推荐阶段,严把代表人选政治关、结构关、素质关“三关”,通过“三上三下”协商过程,广泛听取、充分尊重选民意见;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阶段,认真落实见面对象一个不少、代表候选人一视同仁、履职誓言一诺到底“三个一”要求,保证选民的知晓率、关注率、参选率。
民主参与,每一个决策都有人民的身影。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要有完整的参与实践。建立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制度,出台人大代表接待日制度以及加强国家机关同人大代表联系暂行办法,统筹安排代表列席人大常委会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参加政府重大决策前听证会议,旁听法院庭审,参加司法执行、检察开放日等活动;启动“智慧人大”代表履职平台建设,实现线上线下履职深度融合,为人大代表参与公共事务提供便利;在市镇两级全面推行民生实事项目人大代表票决制,让代表参与决策过程,组织代表集中视察,全链条、全过程督查实施进度,不断扩大人民群众对国家权力机关履职的有序参与。
民主表达,每一条建议都是人民的心声。常态化开展“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即时处理群众意见、及时追踪落实情况,让群众诉求得到快速回应和处理;注重调查研究,开展“集中调研月”活动,组织人大代表认领课题、视察调研,广泛发动人大代表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献策;组织人大代表对市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工作评议,广泛收集对被评部门的建议、批评和意见,督促被评部门边评边改、以评促改;探索建立“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专业代表小组+政府部门”的工作模式,邀请专业代表小组参加人大常委会的视察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推动监督工作与代表工作融合发展、相互促进,代表作用更加明显。
民主监督,每一项工作都为人民的福祉。要注重在依法监督中为民“问效”,围绕群众关心的民生议题,始终把人民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内容高质量、办理高质量”和“既要重结果、也要重过程”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代表议案和建议工作,建立建议督办工作机制,出台代表建议重点处理工作办法,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的提出、交办、督办、评价和总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