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数字化审美中的记忆问题
2022-12-07陈奇佳刘宗岱
陈奇佳 刘宗岱
马克思认为:“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1]物质生活的变化总是多层面、全方位地沁入人们意识活动的各个环节中。物质生活之于意识的这种作用,有时非常迂曲,甚至要以几代人的精神变迁才能明显看出,但有时则表现得非常直接。在我们看来,当下网络数字技术作为一种实体化的物质存在对人们意识活动的介入性便是非常直接的,这甚至在审美的意识活动中成为明晰的现象。人们能够说:审美活动已形成了网络数字技术之“前”“后”的区别。当然,这一问题庞大而复杂,我们试图借网络数字化时代的记忆问题,对这一点略加讨论。
扬·阿斯曼(Jan Assmann)指出,在艺术活动中,记忆问题具有一种类似转换器一般的功能作用。记忆固然也可以直接作为审美对象,但更重要的是,各种外部事物,更不用说“各种各样的符号系统”如“仪式、舞蹈、深化、图式、服装、饰物、文身、路径、绘画、景象等”,[2]都需要通过记忆的中介活动,把这些对象转化为“自己关心的”[3]东西,构成艺术创作的冲动。因此也不妨说,记忆方式如果发生了根本变化,也必然生成新的审美生产机制。
一
作为一种物质技术,网络已经深度地跟我们的日常生活捆绑在了一起。人们获得的新鲜生存体验包括但不限于:生活娱乐性质的网络直播,网络游戏,网络短视频;工作应用性质的大数据搜索,万物互联,网络创作;传播交流性质的网络社群,网络课堂,数字记忆工程等等。网络产生最大的影响即是改变了人类生活的物质性基础。它使得“网络数字化”成为人们观念建构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要分析理解这些新现象,就需要“始终站在现实历史的基础上,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形成”[4]。马克思指出物质性基础改变是导致观念产生变化的根本原因。这些现象表明伴随着物质性基础的改变,人对物的感知方式发生了变化。我们在此就重点讨论几种涉及记忆话题的网络数字化条件下的物质性基础的改变。
首先应当指出的是,以网络为代表的物质性技术及其应用设备已经成为审美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物质性基础。斯蒂格勒(Bernard Stiegler)认为“信息系统指的是一切以各种形式处理和传递信息的行为。”[5]作为现代信息系统的基础,数字化是指将信息转化成以数学二进制为基础的代码,再引入计算机进行统一处理的过程。从理论上来说,数字化可以对一切事物进行描述、记录、表达,即原初的对象按照统一的规则被描述为一连串的数字信息,再通过各种硬件被转化为一系列声音、视觉、触觉等物理信号。这种强大的兼容性是传统语音和文字所不具备的。让·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早年曾经预见的“真实的定义本身是:‘那个可以等价再现的东西’”,[6]在今天已颇成为一种实体化的事实。据此,审美活动中精神与对象的关系也就谈不上什么“表现”与“再现”的区别。当然,需要指出的是,在当前技术条件下,这种物质性基础数字化所引发的人的感官基础变革,突出地体现在视觉和听觉方面。这是由当下科学技术和硬件设备的特性所决定的。数字形象成了最真实的“真实”。这也是鲍德里亚预见的一种现象 :“拟仿物本身,就为真实。”[7]
其次,虚拟性是“网络数字化”最根本的性质。以网络中的图像为例,我们从屏幕上感受的色彩、对比度、亮度等要素实际上是经过数字化编码处理的信息。这是由“0”和“1”组成的数字信号对物理硬件进行调控协作的结果。通过点击输入、语音输入的人机交互过程也是如此。因此,在大小各异的屏幕上呈现的都是现实的“拟像”。此外,人在网络中也是虚拟性的符号。马克思认为人“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8]然而在网络中,取一个昵称基本就完成了创造网络身份的全部流程。昵称并不具有独特性,相同的名称可以被不同的人重复使用;也不具备真实性,昵称和处于屏幕之外的人之间并不具有能指、所指在语言中约定俗成的稳定联系。因此,“在自我同一性中,表达了某种相互矛盾的关系:作为一个一般的人,自我与所有其他的人都一样;但作为一个个体,他却绝不同于其他个体。”[9]网络中的主体成为人和技术相融合的产物,是被建构的数字主体的“人”,而非现实中真实的人。
第三,在网络数字化时代,网络提供了新型的认知外界的方式。曼纽尔·卡斯特(Manuel Castells)指出“我们的社会逐渐依循网络与自我之间的两极对立而建造。”[10]在网络数字化时代,互联网结合人工智能(AI)、增强现实(AR)、虚拟现实(VR),建构了网络生存环境。这并不意味着网络将人变成了希拉里·普特南(Hilary Putnam)所描述的“缸中之脑”,而是说网络既是物呈现自身的新方式,也是人感知物的新方式。“‘实时网络’的问世可谓大事记,它不仅把数据送往信息数字处理中心,同时也融汇了供所有人索取的模拟资料。”[11]即时上传与下载成为网络活动的基本行为模式之一。人对物的感知不再受到“在场”的限制。借助网络传播的速度优势,人们可以随时获得跟物相关的数字化信息。于是,包括审美在内的诸多感知活动中,主体并不必须“在场”,只需要做到“在线”。网络与现实生活的高度关联依托信息的高效传播而实现。斯蒂格勒认为“信息的真谛是光速时间”[12],这指信息的传播速度近乎光速,也指数字化技术几乎消除了信息生产和接受两端之间的距离。这两点保证了通过设备和软件就能实现从现实到网络的平滑过渡。于是就认知外界这一行为而言,现实实践和网络检索是殊途同归的两种路径。
于是,以数字化作为基本的逻辑框架、以网络作为具体的应用实践,两者紧密结合、共同建构的“网络数字化”已经成了当下社会文化的重要语境。因此,我们可以断言说:“网络数字化”以数字化为底层逻辑,以虚拟性作为基本属性,使得技术成了审美活动不可或缺的环节。“宗教、家庭、国家、法、道德、科学、艺术等等,都不过是生产的一种特殊方式,并且受生产的普遍规律的支配。”[13]以电影、短视频、电视为代表的艺术作品必须在屏幕上才能表现为完整的审美对象,人们也必须借助电脑、手机等工具才能够通过网络完成审美活动,因此技术将审美主体、审美对象与自身融合在一起,消解了审美距离。通过观察生活我们便能发现,老一辈人所使用的收音机、影碟机已经逐渐退出了历史舞台,他们需要重新学习使用手机、数字电视才能获得娱乐。相比之下,出生于网络数字化时代的小孩们从小的生长环境充斥着手机、电脑、平板等现代高科技设备。录音机和影碟机几乎不再出场。于是代际之间便会产生审美差异,其中的关键就是存在于各种各样设备之后的技术。伊格尔顿说:“美学是作为有关肉体的话语而诞生的。”[14]现在,我们可以说,当下美学话语亦将随着网络数字化技术所改造的肉体而变化发展。
二
审美的直接物质性基础——人的肉体/身体,在“网络数字化”的语境中,发生了根本变化。“主观性的‘谁’开始‘客观地解构了’”[15],同时“技术物体不是一种用具”[16],这就导致数字技术不可避免地成为记忆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忆观念自身也发生了变化。
首先值得注意的是,记忆观念的核心从“储存”变成了“检索”。格林布拉特(Stephen Greenblatt)使用“文本痕迹”来描述“文学作品在它们的作家死后和它们的语境消失之后保存下来的”[17]生命力,此处的“痕迹”既意指文字的痕迹,也意味着对作品的阅读和传播。我们可以借用“痕迹”这个词语来描述“网络数字化”背景下记忆观念的改变:即由于互联网大数据的技术特性,人类在网络上的一切活动都会留下“痕迹”,只不过这些行为都被软件和大数据默默地记录在服务器中。我们翻翻亚马逊、支付宝、浏览器等软件,就能发现这些尽职尽责的“管家”将我们生活的证据滴水不漏地保存了下来。于是,生活在网络数字化时代的人们并不需要自己去记录这些事项,只需要通过“检索”即可找到相应的记录。因此,记忆对于人们来说,第一要义不再是“储存”,而是“检索”。
其次,外置储存设备使记忆的分类储存真正地成为现实。隐喻是用来解释记忆储存模式的常用方式。“黑板”模型,“仓库”模型,包括被称作“记忆宫殿”的记忆术等都是对记忆结构和过程的隐喻。记忆是否拥有可认知的结构与形态,实则没有人说得清楚。关于这个问题,“网络数字化”给出了一个回答——采用 “目录树”结构的数据储存设备。“目录树”结构拥有一个根目录,在其下可以进行子目录的设置,并以此类推形成一个树状结构。各个部分之间的逻辑关联一目了然。“目录树”结构以一个点作为中心而向外生发的形式为集体和个人提供了建构记忆、组织记忆的逻辑范式,使记忆拥有了具象化的逻辑框架。这种结构具有可复制性和可传播性。这实则意味着记忆可以按照标准进行分类,进而使得记忆的批量化生产成为可能。这种结构不仅可应用于思维导图等个人记忆,也可应用于社会群体组织的档案管理,可谓是古罗马记忆术的数字化形式。
第三,记忆在现实中拥有了可视化的表征。相比于书籍,当下的数据储存设备拥有更大的容量和更多样的形式。稳定的数字编码系统为信息建立起了统一的描述模式,这样一来,信息不再因为语言、文化、区域等因素的差异而具有独特性和差异性,而是成为“被计算出来的状态以及1和0这两个编码的开启和闭合”[18]所客观描述的对象。在这样的信息系统中,人的记忆在具有统一性的标准下被记录。于是,在网络世界中,电子编码配合大容量、高性能的储存设备加剧了人们将记忆保存于外部物质设备的趋势。档案、光盘、硬盘等等都成了物质性记忆的表征。就这样,记忆终于有了直观上的“轻重”与“多寡”,物跟记忆的关系从未像现在这么紧密过。在这样的语境中,“物”比人包含了更多的记忆。“物”不仅仅是记忆的载体,其本身就是对记忆的可视化呈现。
既然现在的储存科技如此发达,网络又拥有强大的记录和检索功能,因此“记录下来的东西远远多于人的记忆能保存的,这种可能性的产生打破了文化记忆的收支平衡。”[19]那么人的记忆是不是在互联网时代就会面临终结?其实,人的记忆不仅不会消失,其重要性和价值在网络数字化时代越发突出。在“网络数字化”的语境中,记忆是审美观念的重要组成部分。
一方面,网络并没有改变记忆是审美活动的基础条件这一事实。大数据通过捕捉我们的消费记录、浏览记录,甚至我们日常沟通中的输入记录和语音信息,将这些数据通过算法进行处理,进而对每一个不同的个体定向推送“喜闻乐见”的网络内容。比如在短视频软件上浏览某一类型的视频,我们会发现随着浏览次数的增多,软件就会推送更多与之相关的内容。这实则是通过对局部记忆进行不断重复来达到强化的效果。这样一来,人们的审美经验将高度集中于某些具体的部分。当下,以动漫二次元为代表的亚文化圈层的兴起便说明了网络大数据记忆对审美观念形成的作用。二次元是动漫圈的专门用语,发源于日本,字面意思是指空间意义上的“二维”,即早期的漫画、动画、游戏等都包含在这“二维”之中。本着对“二次元”的喜爱,爱好者们不满足于观看动画、漫画等,还开始进行相关的同人创作,cosplay(角色扮演),贩售周边等活动,并且借助网络来分享相关内容。在这一过程中,网络和爱好者之间的互动几乎都是正反馈,于是二次元很快从爱好者的小群体逐渐发展为亚文化圈层,以至现在形成了如今与主流文化之间的壁垒。一定程度上来说,当下越来越精细的审美圈层的分类以及由此衍生的各种现象(如“饭圈文化”等)便是由这种审美趣味记忆的可算化而生产出来的。
另一方面,在网络数字化时代,个人的记忆成为网络审美共同体建构的重要组成部分。麦克卢汉(Marshall McLuhan)在《理解媒介》一书中将人类的媒介发展历程分为了口头传播时期、文字印刷传播时期、电子传播时期。这其实也描述了人类社会的发展过程以及人保存和传播记忆的历程。语言使记忆的保存和传播成为可能,文字和书籍使记忆能够长久保存。“网络数字化”不仅继承了之前的优势,还为记忆打开了新的面向。共享是网络世界的核心特点之一,因此在网络中的记忆多了“唤起”的作用。相比于印刷出来就成为封闭整体的书籍,网络中的记忆建构是充满了互动的过程。或是由一个话题引发,或是一个人引出话头,网民便可以持续性地参与到讨论之中,贡献出个人记忆中与之有关的部分。由于网民的人员构成复杂、层次不一,在网络中建构的记忆往往拥有极大的时间跨度,涉及极为多样的社会层面,包含了文字、图片、视频等各种各样的艺术形式。个人阅历难以达到如此的丰富程度。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通过网络共建起来的记忆跟哈布瓦赫提出的集体记忆不同,因为并不需要一个“社会框架”来进行理解。跟瓦尔堡“将记忆视为‘苦难宝藏’”[20],试图通过艺术经验来表达记忆的理念相差甚远。跟时下热门的“文化记忆”也有所区别,它不由仪式、庆典等庄严的集体性活动所引发,也不必然涉及民族历史这样厚重的内容。网络中的记忆建构实则强调“有记录,就有发生”的理念。这样看来,网络上的记忆书写更像是编辑人类活动名目词条的资料书,人人都有权利将自己所见的内容发表出来,不断地丰富词条下的义项。
三
阿莱达·阿斯曼(Aleida Assmann)指出记忆“是处理全社会的总体性问题的一种特别的方式。”[21]“网络数字化”时代,审美物质性基础的改变为人们带来了新的生存体验。记忆现象也成为我们认识时代精神的一个面向。
首先,个人记忆的表达越来越受到重视,个人的记忆表达成了当下的热门话题。自传是描述自我人生经历和精神历程的文学体裁,目的是对记忆中具有重大意义时刻的记录。狄尔泰(Wihelm Dilthey)认为“自传是对于个体对他自己的生命的反思的文字表达。”[22]法国自传研究者菲力浦·勒热讷(Philippe Lejeune)的定义则更加严格,认为“当某个人主要强调他的个人生活,尤其是他的个性的历史时,我们把这个人用散文体写成的回顾性叙事称作自传。”[23]文学史上有许多大作家用自传的形式揭露了自身精神的发展历程,比如:圣·奥古斯丁(St. Augustine)的《忏悔录》,卢梭(Jean-Jacques Rousseau)的《忏悔录》,歌德(Johann Wolfgang von Goethe)的《诗与真》,夏多布里昂(Chateaubriand)的《墓畔回忆录》等等,此外还有各个领域的名人回忆录,这些数不胜数的书籍成了丰富人类精神世界的文献。细想起来,这些自传、回忆录并不能代表人类记忆的全部,它们仅仅是一小群精英的自我书写。历史上真实存在过的绝大多数人都默默地走过,不着一字。随着网络数字化时代的来临,记忆写作的物质和技术门槛大大地降低了,普通的个人成为记忆表达现象中的生力军。文字不再是唯一的记录手段,图像、音频、视频提供了更多可供选择的形式。跟文字不同的是,在“网络数字化”背景下,图片和音、视频的背后已经存在着一套叙事逻辑,人们只需要往里面填充记忆的内容,再进行简单的编辑处理即可。另一方面,图片和音、视频直接与人类的听觉、视觉相通,人们并不需要习得额外的表达规则。这便是网络中视觉化的图像和画面在记忆表达上比文字更直接,更受到欢迎,易于传播的主要原因。
其次,记忆与“物”的关系是网络数字化时代艺术所要探讨的主要主题。物质和抽象是两种并行不悖的记忆保存形式,而网络数字化的出现却放大了两种记忆形式之间的差异。这一点在艺术领域表现得尤其明显。德国新表现主义艺术家安塞姆·基甫(Anselm Kiefer)通过将金属制成雕塑来探讨“物”是如何承载记忆的。金属给人以稳定和坚固的感觉,这些由铅制成的“书” 将记忆由精神世界的活动落实为现实中的实体,诠释了“物”承载记忆的功用。“图像是用来把某些知识内容赋予强烈感情、加强记忆的”[24],物体的造型和外观在对于人类自身的记忆来说具有重要意义。“物”的物质性则是记忆可靠性和稳定性的保障。
而在网络时代,数字化的虚拟性提供了保存记忆的新形式。谷歌艺术与文化(Google Arts& Culture)在这方面已经做出了不少探索,它打造的数字博物馆[25]成为连接艺术品和观众的新空间。通过扫描技术,现实中的作品拥有了数字化的替代形式。借助电子屏幕、VR等设备,审美主体变成了人和设备的结合体。作为审美活动必要条件的“在场”也在网络数字化的语境中变成了“在线”。得益于精细化的扫描技术和虚拟性的网络技术,从逻辑上说,数字化藏品不仅保留了原作品中光泽、颜色、纹理等等方面的细节,还可以通过点击放大、旋转等现实参观中难以实现的方式来满足我们对艺术品的认知需求。这样一来,数字化博物馆的“拟象”似乎给人以更真实丰满的体验。当然,这种看起来层次更多元、更丰富的记忆感触方式就能取代那种触摸“铅书”全身心的感觉,或者说,人类面临铅、铜、铁、木头这类具体的物感觉以及由此而连带、申发的记忆是否真的能够为数字化技术而复现,值得商榷。这不单是一个技术问题,更是关乎人对自身认知、定位的问题。从这个角度说,数字化博物馆等对艺术品记忆属性诸种新的展示和保存形式,究竟在多大程度上拓展了“记忆与物”的关系域的边疆,也仍然是一个需要细加斟酌的话题。
此外,还需要注意到情感已成为网络数字化时代记忆表达的主要内容。现代社会分工的精细化导致知识面和见识都越来越专业,故而人的记忆和精神体验都变得越来越局限化,难以通过个人的生活经验映射出社会的整体性样态。越来越快的生活节奏和社会变迁并没有给我们留下足够多的时间来进行自我反思和认识世界。碎片化不可避免地成了网络数字化时代记忆的特点。人能够绝对把握的只有自己的情感体验。于是,当下的记忆表达所追求的不是个人生命与时代命运相交融的宏大叙述,也不是通过个人生活来记录社会变迁,而是对于生存体验的情感表达。这便是时下许多流量短视频能够爆火的原因:人们的情感需求通过网络被放大了,而这种欲望能够很快地在网络的视听体验中得到呼应或满足,继而引发新的需求。在一个相对封闭的时间维度里,这种记忆的情绪化生产一旦吸引了媒体和人们的关注,就成了“流量密码”,接着就会引发大量跟风和模仿。这种记忆的“生产-消费”循环周而复始,人们却乐此不疲,这是否可能导致所生产的同质化和浅薄化?这是我们面对新兴记忆技术的审美效应时必须直面的一个问题。
由网络中海量数据的堆砌所造成的“超忆症”和“失语症”等现象,同样是我们在今天考察新兴记忆技术的审美效应时应当重视的问题。“超忆症”本来是指一种医学现象,指人拥有超乎常人的记忆力的同时却几乎丧失了遗忘的能力。这些人能够将自己多年来经历的各种细节记得一清二楚。在网络之中,人们的所有操作无法被真正地删除,“被记忆”成为一种常态。人们的交流记录和日常出行、消费记录都由大数据默默做好了详细的记录。已经习惯了上网生活的人们不用专门写日记都能通过这些记录精准地还原出过去某一天的生活安排。甚至想要知道历史上哪一天发生了什么事情,只需要在搜索引擎中输入关键词便能够获取相应的信息。这样一来,网络不仅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巨型记忆“仓库”,它还成了连接现在和过去的通道。然而,这些详细的记录并不能够还原出生活原本的样貌,事无巨细的记录反而成为生活碎片化的证明。这些记录大大增加了过去部分的比重,打破了过去、现在、未来三者之间的平衡。这样看来,记忆也可能成为一种负担。
跟“超忆症”相关联的则是“失语症”。人脑的算力能够超过世界上任何一台计算机,但是人却不能自如地运用这项能力。当面对网络呈现出的海量数据时,人脑反而不能像计算机那样井井有条地处理。一方面,网络数字化时代信息的产生速度已经超过人的接受和理解的速度。以出版行业为例,每天新出版的书籍数量就已经超过了人一生的阅读量。再者说,为了吸引注意力,网络通常会针对人们的兴趣点来生产信息,大数据甚至能够通过算法来定向推送相关信息。在习惯这种高强度的刺激之后,人的精神世界的贫瘠程度大大地加深。于是,在网络之中便会出现确实看过很多东西,但当人们想要进行表达的时候,又觉得没有什么给自己留下深刻印象。这就是网络“失语症”。分析至此,我们发现,相较于“记忆”,用“记录”来描述网络中的数据堆砌更加合适与准确。尼采认为真正意义上的生活必然包含遗忘,“不管是最微小的幸福还是最强烈的幸福,它总有一样东西是让它成为幸福的:那就是遗忘力,或者用更学术性的话来说,在整个过程中感觉到‘非历史’的能力。”[26]因为人是有限的存在,并不能够在时间永恒地飞逝和流变中把握自身的存在。正是因为遗忘,我们才能思忖并区分出记忆中宝贵和平庸的部分。这样看来,在网络数字化时代,人们或将逐渐重视“遗忘”的重要性。
四、结语
“电脑作为一个模拟的外置记忆,以及大脑研究中关于搭建和拆除神经网络的新认识,都为文化学研究的问题领域打开了一个引人注目的新视野。”[27]网络数字化技术已经深度介入我们的日常生活,网络成为当下讨论问题的重要文化语境。网络数字化技术的新奇之处在于其产生和提供了新的物质性基础,改变了人们的感知方式和思维模式,由此也引发了审美活动和记忆观念的改变。厘清这一问题具有相当的难度,除却网络自身发展的迅速,更是还有商业资本等其他力量的参与。其内容之广博非一人之力可以应对。本文的探讨也只是就其中的部分现象做出粗浅的分析。细细想来,文明的发展无一例外地伴随着对记忆的探讨。记忆的功用不再局限于知道过去发生了什么,它在“网络数字化”的语境中已经成为人的一种生活方式。人通过对记忆的表达来建构连续的自我,从而对抗网络数字化时代碎片化的生存境况。从这个角度来说,记忆建构是否能构成审美自律在“网络数字化”语境中的一种表现形式?至少,在任何一个时代,某种自觉的审美抵抗姿态都是必要的。
[注释]
[1][4][8][德]马克思、[德]恩格斯:《德意志意识形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73页、第92页、第73页。
[2][德]扬·阿斯曼:《文化记忆:早期高级文化中的文字、回忆和政治身份》,金寿福,黄晓晨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46页。
[3][17][18][19][20][21][24][27][德]阿莱达·阿斯曼:《回忆空间:文化记忆的形式和变迁》,潘璐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第14页、第200页、第478页、第475页、第431页、第10页、第344页、第8页。
[5][11][12][15][法]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2:迷失方向》,赵和平,印螺译,译林出版社2010年版,第118页、第122页、第130页、第113页。
[6][法]让·波德里亚:《象征交换与死亡》,车槿山译,译林出版社2006年版,第107页。
[7][法]尚·布希亚:《拟仿物与拟像》,洪凌译,时报文化出版企业公司1998年版,第13页。
[9][德]哈贝马斯:《交往与社会进化》,张博树译,重庆出版社1989年版,第93—94页。
[10][美]曼纽尔·卡斯特:《网络社会的崛起》,夏铸九等译,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版,第4页。
[13][德]马克思:《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编译,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231页。
[14][英]伊格尔顿:《审美意识形态》,王杰,傅德根,麦永雄译,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1页。
[16][法]斯蒂格勒:《技术与时间1:爱比米修斯的过失》,裴程译,译林出版社2012年版,第25页。
[22][德]狄尔泰:《历史中的意义》,艾彦译,译林出版社2014年版,第31页。
[23][法]菲力浦·勒热讷:《自传契约》,杨国政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1年版,第4页。
[25]此处附上谷歌文化与艺术(Google Arts&Culture)里面国荷兰阿姆斯特丹国立博物馆(Rijksmuseum)的数字化藏品网页地址:https://art sandculture.google.com/partner/rijksmuseum?hl=en。
[26][德]弗里德里希·尼采:《历史的用途与滥用》,陈涛,周辉荣译,刘北成校,上海人民出版社2000年版,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