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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科技浪潮下健康保险发展问题研究

2022-12-06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健康险保险机构数字化

胡 鹏

(上海立信会计金融学院保险学院,上海 201209)

一、引言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加之新冠肺炎疫情全球大流行,健康和医疗问题前所未有地受到关注,如何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和全生命期的健康服务成为重要的社会议题。健康保险能够有效分担医疗健康成本,提供多元化的健康管理服务,是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一环,健康保险制度能否有效实施直接关系到我国“健康中国”战略的推进。然而,伴随着数字化转型带来的创新应用及竞争压力,传统健康保险生态圈面临被数字科技重塑的挑战:在承保端,利用人工智能追踪和分析健康社群,通过精准营销提高成交率;在产品端,利用大数据搜集和分析个体健康数据,实现精准定价和定制化保险;在客户服务端,利用物联网实现投保群体与保险机构的多维实时互动,动态进行风险分析和健康管理服务。当前,数字科技已成为“破坏式创新”的重要力量,大大提升了健康保险的可及性、便利性和普惠性。

数字科技驱动传统健康险转型升级的同时,也面临着一些不容忽视的困难和挑战。例如,健康医疗数据的流通和共享不畅、健康保险数据标准参差不齐、数字科技融入健康保险的层次较浅,等等。数字化健康险是未来大健康产业的主力军,不断克服困难并扎实前进是我国健康险市场发展的主流趋势。本文围绕数字化时代的健康保险议题,首先,梳理数字科技对传统健康险价值链的升级改造;其次,剖析人口老龄化的社会背景下数字化健康险所迎来的新发展机遇;再次,以众安保险“步步保”为例分析数字科技在健康险市场创新实践的有益经验;最后,提炼数字科技赋能健康险中的短板及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以期为我国数字化健康险的发展提供些许助益。

二、数字科技对健康保险价值链的颠覆与重构

“数字化生存”概念最早由尼葛洛庞帝(1997)提出,他认为人类将在一个数字化的活动空间进行工作、学习和生活。目前,以智能化、数字化为标志的新一轮科技创新引发第四次工业革命,在一切皆可数字化的时代,“数字化生存”逐渐变为现实。与此同时,数字科技所引致的“破坏式创新”力量也在积极颠覆与重构健康保险价值链,具体表现在以下方面。

(一)健康保险产品逐步向场景化和个性化转变

在我国,政府举办的基本医疗险长期居于主流地位,而商业健康险市场所占份额不高。之所以这样有两方面原因:其一,在需求侧,长期以来我国居民的健康风险意识较为薄弱,主动购买商业健康险的意愿偏低,再加上我国基本医疗险的全民普及,对商业健康险形成一定的挤出效应;其二,在供给侧,线下传统的商业健康险产品同质化现象较为严重,难以满足人民群众个性化和多样化需求,加上保费门槛相对较高,导致商业健康险受众面狭窄。

2012年以来,移动互联网快速发展,数字化成为商业健康险发展的新引擎。传统保险机构借助第三方平台的流量及场景优势,开始向互联网渠道发力,互联网健康险保费呈爆发式增长态势(赵广道,2017)。网销健康险大大降低了传统保险线下成交难的劣势,更使健康险步入数字化的快车道。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助力下,用户浏览和消费数据被实时记录,保险机构通过数据挖掘和分析实现对用户的“精准画像”,从而预测潜在需求、开展精准营销。例如,通过互联网社交关系为大病患者提供高效便捷筹款通道的互助平台“轻松筹”用生活中的病患作为案例,极大地刺激了用户的风险意识和保险需求,促使平台用户规模增长迅速,单款健康险购买转化率达13%。“与其事后轻松筹,不如事先买保险”,这句宣传语成为“轻松筹”商业化主攻的方向(杨松,2019)。这也说明,通过场景化营销能给用户带来沉浸式的风险体验,弥补了保险“非渴求商品”的天然劣势,从而成功地把健康险下沉到了用户手中。目前,我国健康险市场供给日益多样和丰富,百万医疗险、重大疾病险、中老年人骨折险、母婴保险等个性化保险层出不穷,健康险产品逐渐小微化、颗粒化。通过互联网的高频互动,健康险更加亲民、普惠,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个性化风险保障需求。

(二)大数据支撑健康保险定价更加科学和精准

保险机构是对大量同质风险进行筛选和分类,从而依据“大数定律”进行费率厘定。一般而言,对同质风险的保险标的要实行相同的费率,对不同的风险要实行不同的费率,以防止不同投保人交叉补贴所产生的不公平待遇(邓大松和向运华,2011)。然而,大量同质风险单位的集合内部并非整齐划一,单个风险单位的发生频率和损失程度仍存在个体差异性,此时若一刀切地适用统一费率则必然牺牲每一风险个体的特殊性,进而在同质风险单位的集合内部造成交叉补贴和不公平问题。目前,对健康险费率的厘定比较粗略,主要以投保人的年龄和性别这两个风险特征将投保人群分为两类,分别进行保费计算,并未把另一些与健康有密切联系的因素,如投保人是否抽烟等考虑进去(周海珍,2016)。

吸烟史、饮酒史、作息习惯、居住环境等因素与个体健康风险状况息息相关,也关乎健康险保费的厘定。在大数据支持下,个体风险单位的精准化定价能够完美实现。保险机构利用物联网在人体及周围环境中部署微型传感器,通过传感器网络实时搜集个体的身体指标、行为动态、环境变化甚至人际关系等数据,并可同步传输至云端进行编码处理,单个个体潜藏的风险因子被充分挖掘和评估,保险机构再通过定价模型直接对风险因子进行分析,从而给出最精确的保险价格。

(三)数字科技可有效缓解保险信息不对称难题

信息不对称是健康保险难以回避的难题。一方面,健康险条款涉及诸多医学、法律、经济等专业术语,消费者难以通俗和准确地理解保险范围及理赔条件。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健康险产品日趋丰富和多样,消费者在购买健康险时,不免有眼光缭乱之感,消费者很难弄明白各种健康险产品之间的细微差别,也无法了解它们真正的价格。消费者居于信息劣势地位,容易滋生保险纠纷。

在数字科技的竞争压力下,越来越多的保险中介公司向互联网化、平台化方向发展,极大地缓解了保险信息不对称难题。第一,平台通过大数据精准分析消费者的保险需求,相比线下业务员的片面推销更加客观中立。第二,平台集成了市面上大多数公司的保险产品,形成了“保险超市”,消费者可以同时匹配到多家公司的产品。通过筛选相同或相类似的保险产品,不仅可以进行比价服务,也能够清晰地了解各个产品的保障范围、除外责任、索赔程序,等等。第三,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问询往往具有相似性,平台可以运用大数据对用户问询进行分类总结,并通过智能问答客服、24小时全天候无等待地解答消费者对保险产品的疑惑。由此可知,数字科技能够使健康险服务更加透明,削弱了保险信息不对称带来的负面效应,维护了保险消费者的权益。

(四)从单纯的事后赔付到健康风险过程化管控

随着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人民群众对健康的认知从注重“治已病”向注重“治未病”转变。2019年6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强调坚持预防为主,明确提出要推动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在健康险领域,投保人不再重点关注就医之后的保险金赔付,而是更加重视前期的疾病预防和健康管理。数字科技推动健康险由赔付型保险向管理型保险转变。在物联网技术支持下,智能家居、可穿戴设备等普遍应用于居民生活,健康保险机构可实时同步获取投保人的健康数据,如体脂、呼吸、睡眠、行走、锻炼时长、生活环境,等等。这些健康数据的维度多、规模大、质量高、能够客观地反映投保人的健康状况。日常生活中,保险机构可通过信息流向投保人分发健康小知识,充当健康顾问。若投保人的身体数据出现异常,可能衍生健康风险,保险机构会及时提醒投保人就医,防止小病拖延成大病。若投保人不幸罹患大病,保险机构会及时启动理赔程序,利用所掌握的医疗资源协助投保人就医(胡鹏和刘硕,2020)。数字科技实现了健康风险的过程化管控,把健康保险的角色由“赔付者”延展到“陪伴者”,真正落实了“保险姓保”的理念。

事实上,利用数字科技实现保险与服务的融合是全球健康险市场发展的潮流和趋势。美国的联合健康集团(United Health Group)是典型的“保险+科技+服务”型健康险公司,该公司包含两大业务版块:一是健康保险(United Healthcare)业务板块,主要为团体和个人客户、老年客户、政府医疗补助客户和国际客户四大客群提供医疗保险;二是健康服务(Optum)业务板块,这个版块构建了整个集团的健康管理服务体系,主要由健康管理公司OptumHealth、健康信息科技公司OptumInsight及药品服务公司Optum-RX三家子公司组成,其中,OptumHealth专注于医疗保健服务、健康管理及健康医疗金融服务,OptumInsight专注于数据收集分析、健康信息技术支持和医疗行业信息系统开发,OptumRX通过整合医生诊断数据、体检数据、配药数据等各方关键数据进行药品管理服务(苗双麒和王阔,2018)。美国联合健康保险公司的业务模式是我国数字化健康险的未来发展方向。

三、数字时代下我国健康保险市场发展的新契机

供给侧和需求侧相匹配是我国健康险市场发展的着力点。在供给侧,数字化赋能健康险价值链,增强了健康险服务的可及性、多样性和普惠性;在需求侧,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和“健康中国”战略深入实施,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迫切需要更高水平的健康保险市场。

(一)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

2019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明确指出“人口老龄化是今后较长一段时期我国的基本国情”。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截至2020年11月1日,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2.64亿人,老年人口占比达18.7%;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9亿人,占比13.5%(国务院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我国人口老龄化的进程速度快、人口规模大、地区差异明显,对社会保障体系带来了巨大挑战。与人口特征改变密切相关的是健康状况和流行病学方面的变化,其中,疾病负担逐渐从妇幼卫生问题和传染性疾患向慢性疾病转变。缺血性心脏病、癌症、脑卒中、心脑血管病、关节炎、老年痴呆等慢性疾病所累及人口的绝对数字持续增加。预计到2030年,中国人口快速老龄化将导致慢性病的疾病负担至少增加40%,患有一种及以上慢性病的人数将增加3倍以上(世界卫生组织,2016)。慢性病所带来的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失能老人看护照料等问题将远远超越家庭范围而成为严重的社会问题。2021年1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要把“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致力于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医,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不断满足老年人多层次和多样化需求。毫无疑问,“健康老龄化”是未来尚待挖掘的蓝海,亦是健康险发力的重点领域。商业健康保险机构可积极参与到老年慢性病人群的健康风险评估、健康咨询和健康管理之中,着力培育“康养一体化”和“全生命周期”的健康服务社区,努力实现“保险+服务”的产业联动。

(二)基本医保存在短板,亟需激活商业健康险

目前,我国已建成世界上覆盖范围最广的基本医疗保障网,基本医保覆盖超过13.6亿人,参保率稳定在95%以上(国家医疗保障局,2021)。但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具有广覆盖、低保障的基本特点,居民自付费率相比发达国家仍然较高,难以满足人民群众更高水平和更高层次的健康保障需求。商业健康险涵盖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险种,与人民健康息息相关。2014年8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发展现代保险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29号),指出要把商业保险建成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支柱,推动商业健康保险产品与基本医疗保险相衔接①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14-08/13/content_8977.htm。。如何激活商业健康险在社保领域的支柱作用,加强商业健康险与基本医疗险相衔接,是我国必须解决的重大问题。

事实上,商业健康险在居民医疗服务的提供、医疗费用的补偿方面已初见成效。例如,“百万医疗险”基于其“保费较低且承诺百万级保额”的特性迅速获得市场青睐。具体来说,百万医疗险的保额为200万~600万元,保费较低且在100~2000元浮动,有的产品还叠加就医绿色通道、住院先行垫付、恶性肿瘤院外特药保障、癌症质子重离子医疗等增值服务,具有较高的性价比,因此吸引了包括年轻客群的大量消费者(众安保险和艾瑞咨询,2021)。近年来,在“百万医疗险”之上更延伸出了“惠民保”产品,在政府支持下,各地纷纷以普惠价格为本市居民提供百万级保险保障和便民化健康服务,如上海“沪惠保”、苏州“苏惠保”、南京“惠民健康保”、成都“惠蓉保”、佛山“佛医保”,等等(荆文娜,2021)。“百万医疗险”“惠民保”受到大众青睐充分说明,商业健康险不能仅局限在高端人群和高端产品,努力提升健康服务和医疗保障的可及性和普惠性才是未来健康保险市场的重点。

(三)新冠肺炎疫情爆发加速健康险需求的井喷

新冠肺炎疫情的爆发强化了民众的风险意识,实现了一次很好的健康教育和保险教育,进一步提升了广大民众对健康险的需求。受疫情冲击最严重的2020年2月至3月,寿险保费同比下降23.7%,但健康险保费逆势增长,同比增加29.2%(韩雪萌,2021)。由此可见,在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我国民众的风险意识和保险意识大大提升。与此同时,疫情倒逼我国健康险业务模式转型升级。线上诊疗、医药电商让习惯了“实体作业”的民众一夕之间接受了数字空间,互联网医疗在疫情倒逼之下翻开了全新的“智慧”篇章。相对应地,我国健康险产业在互联网医院、医药电商、保险直结直付等方面都有充分发展的空间。可以预见,在后疫情时代,数字化的健康消费习惯将继续被延续,也使数字医疗和数字化健康险加速对接和整合。

四、数字科技在健康保险市场中的创新实践:以众安保险“步步保”为例

2016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指出要鼓励开发与健康管理相关的健康保险产品。但受制于数据鸿沟和技术落后等客观障碍,我国健康险长期偏重于事后的医疗费用补偿,而无法满足消费者事前的健康管理需求。随着我国慢性病疾病谱的变化,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是健康险未来发展的方向。数字技术助推下,健康数据沟通和共享机制逐步建立,管理型健康险迎来破局。

(一)众安保险“步步保”: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健康保险

众安在线是国内首家互联网保险机构,由腾讯、蚂蚁金服、中国平安等国内一流企业为保障和促进互联网生态发展而发起设立。2017年,众安保险携手小米运动与乐动力APP推出国内首款可穿戴设备及运动大数据结合的健康管理保险。具体而言,用户投保时,“步步保”系统会根据用户的历史运动情况以及预期目标,推荐不同保额档位的重大疾病保险,用户历史平均步数越多,系统推荐的保险保额也越高。保单生效后,用户每天运动的步数越多,下个月需要缴纳的保费就越少。根据测算,如果用户在参加健康计划前30天的平均步数达到5000步,则被推荐10万保额的重大疾病保险保障;申请加入健康计划后,申请日的次日会作为每月的固定结算日,只要每天运动步数达到设定目标,下月结算时就可以多免费1天。这一新潮玩法,吸引了大量跑友加入,“步步保”正式推广上线不到10天,累积用户量即达6万多人(刘彦华,2015)。

(二)数字化融入管理型健康险的三大优势

“步步保”是国内管理型健康险的典型代表,其成功推出归因于我国可穿戴设备的数字化应用,突破了传统健康险在健康管理上的瓶颈。概括来说,数字化的管理型健康险有以下三大优势。

1.保险产品门槛低、用户黏性高

第一,不同于其他保险产品的预先缴费模式,“步步保”是众安保险向用户推出的一款赠险产品,消费者可0元投保,保障期限为1年,初始保额5000元,在保险期内,可通过每日步数兑换保额,保额最高可提升至20万元。第二次,“步步保”的投保流程是在线上进行,操作简单快捷,契合移动互联网时代网民的特点。第三,“运动+保险”的合作模式迎合了消费者健康需求,提升了用户黏性。

2.以运动因子作为定价依据,实现精准定价

传统健康险以投保人的年龄和性别为定价依据,一刀切地计算固定费率,并不区分投保人的生活习惯等因素。然而,年龄和性别只是判断投保人健康风险的间接因素,不具有准确性。统一费率忽视了良好生活习惯人群的利益,不仅造成不公平待遇,也形成了逆向选择。“步步保”运用智能可穿戴设备和健康大数据,能够突破传统健康险所面临的数据难题和技术障碍,通过实时搜集投保人的心率、睡眠、呼吸、运动等健康数据,同步进行健康风险评估,动态判断健康事故的发生概率。相较于传统健康险的定价方式,“步步保”以运动因子为保费定价依据,具备科学性和准确性,也使具有良好生活习惯的人群享受保费优惠,增强了保险定价的公平性。

3.激励用户主动进行健康管理

相较于补偿型健康险,“治未病,保健康”是管理型健康险的突出优势。以“步步保”为代表的管理型健康险运用“保险科技+健康数据”赋能保险生态。

首先,以差异化费率激励用户主动进行健康管理。管理型健康险以运动健康数据作为定价依据,生活习惯好、运动频率高的用户可享受保费优惠,通过差异化费率引导用户的生活习惯,激励用户主动进行健康管理。

其次,把用户融入保险风险管理之中。例如,“步步保”不仅是一款健康保险产品,更强化运动社交属性,“步步保”定期组织马拉松、夜跑、跑友聚会等活动,充分调动了用户的运动积极性,增强了用户黏性,也帮助用户培养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

五、数字科技赋能健康保险发展中的短板及不足

我国“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保险业应当以此为契机,推动数字科技赋能健康险业务全流程,加快商业健康险生态模式的变革与创新,创建规范有序的数字化健康保险市场。值得注意的是,我国数字化健康险发展仍处于初级阶段,在核心数据来源、数据技术标准、数字科技应用等方面仍有短板和不足,制约了健康险市场的发展。

(一)数据来源层面:健康数据要素市场化程度仍有待提升

数据是保险业的立身之本。保险公司要加快科技研发和科技应用的速度,掌握获取、应用数据的能力,拥有自己的数据库和算法,才能满足生产要素,保障数据作为保险业的第一资产,进而掌握市场的定价权(周延礼,2020)。因此,数字化赋能健康险必须充分挖掘健康大数据这一重要资产。目前,我国在健康数据来源层面仍存在以下问题。

首先,健康大数据之所以能发挥巨大作用,原因在于其已超越传统小样本数据范围而呈现数据的规模性和多样性特点,但是目前我国存在“数据壁垒”现象,阻碍了健康数据的规模化整合。例如,健康数据并非由保险业独立生成,而更多的是由人口数据、卫生数据、医药数据等外部数据转化而来。但这些外部数据大多存放于人社局、统计局、公立医院等公共部门,由于隐私泄露容易造成舆情风险,加之存在部门利益,公共部门普遍不愿意进行健康数据共享,作为市场主体的保险机构对公共数据的获取和挖掘存在很大难度。再如,保险业在历史上累积了大量存量数据,未来还会获取规模庞大的增量数据。这些数据所有权归属于保险消费者还是保险机构尚有很大争议,况且在数据竞争日趋激烈的形势下,各家保险机构恐怕也不愿意主动共享数据。

其次,与其他行业相比,健康医疗数据牵涉更多的客户隐私及个人私密信息,包括年龄、性别、职业、病史、家庭状况,等等。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的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数据利用及数据合规成为社会关注的热门话题,如何平衡健康数据利用与隐私保护之间的关系对保险业造成很大挑战。202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意见》,提出要“加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如何促进健康保险数据自主有序流动,提高健康数据要素配置效率,同时完善个人健康数据和隐私保护,是数字化赋能健康险市场发展首要解决的问题。

(二)数据标准层面:存在“数不同轨”“书不同文”现象

数字科技以技术为核心,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作为通用语言是健康险数字化应用的前提条件。统一和标准的数字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可以支撑数字业务的稳健发展,提升数字化产品的质量和可靠性。目前,数字科技在企业标准、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和监管标准层面的研究较多,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形成了一些共识标准。但总体而言,数字科技的标准还不够细、不够全,仍需建立数字科技基本原则和标准体系。在我国健康险市场中,数据标准不统一现象也十分突出。各个保险机构的数据定义和范围差异极大,并且存量数据和增量数据交叉重叠,数据属性和特征并未进行科学的分类和编码,“书不同文”的现象普遍存在。

此外,由于我国保险数据交易机制尚未建立,各大保险机构对数据的利用仍以机构内部数据为主,保险数据处于相对封闭的状态,数据整合面临“数不同轨”的难题。健康数据规范及标准不统一,健康数据资源离散分布,导致健康保险数据资源相当混乱,阻碍了数字化赋能健康险市场的进程。2020年10月,国家卫健委发布《关于加强全民健康信息标准化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卫办规划发〔2020〕14号),指出我国全民健康信息平台标准规范已基本建立,全民健康信息化标准体系初步形成。对我国保险业而言,下一步如何对接全民健康信息平台,促进全民健康医疗数据与保险业数据的深入交换与协同共享,是实现健康数据资源价值最大化的重要课题。

(三)数字应用层面:数字化在健康险中创新应用亟待深入

数字科技在健康险中的创新应用是促进我国健康险市场数字化转型的“最后一公里”,但我国数字化赋能健康险生态圈的深度和广度均有待提升。例如,健康医疗数据主要集中在保险营销环节运用,保险机构倾向于利用第三方网络平台的数据流量,实现精准获客、助力保险销售。而在健康险产品的研发、定价、核保、理赔等深层次环节仍应用较浅,既往症和中老年人群体投保难,自费费用和特药保障报销难、理赔流程烦琐等仍是目前老百姓非常关注的问题。针对以上痛点,我国保险业要运用数字化手段深化商业健康险市场改革,重点是要降低商业健康险的门槛,增强商业健康险的普惠性,以填补基本医疗保险的空白和不足。此外,数字化在管理型健康险的应用上也亟待深入推进。以可穿戴设备为例,其所搜集的健康数据质量与可用于定价和核保的数据质量仍有相当的差距,数据偏差会造成健康风险评估不科学。在数字化赋能健康险进程中,如何保持数字技术与商业模式统一联动,防范两者脱节是必须加以关注的问题。

六、数字科技促进健康保险市场转型的若干建议

保险业是典型的数据密集型产业,而健康险具有更强的“数据依赖”属性。深化数字科技在健康保险业的创新运用,有利于为我国健康保险市场注入新动能。2021年12月,中国人民银行印发《金融科技发展规划(2022-2025年)》(银发〔2021〕335号),提出要稳妥发展金融科技,加快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2022年1月,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印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银保监办发〔2022〕2号),指出要加快数字经济建设,全面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推动金融高质量发展。因此,我国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必将提速,在此背景下,我国健康保险业必须着力强化数字治理能力,构筑“科技+保险+健康”的生态圈。

(一)数据来源层面:完善健康保险数据共享和流通机制

只有不断拓宽数据的来源和渠道,提升数据的规模和质量,才能夯实健康险数字化转型的资源基础。我国目前存在的“数据壁垒”现象,阻碍了健康保险数据的资源化,不利于健康保险数据要素市场的构建。针对以上问题,可采取如下解决路径。

第一,产权明晰是发挥市场资源配置作用的前提和基础,因此促进健康保险数据的利用和流通,首要是界定健康保险数据的权属。实践中,健康保险数据大多来源于消费者,这些数据关涉消费者的身体特征、健康疾病、行为轨迹等私密信息,健康保险机构能否自主利用这些隐私数据存有很大争议。本文认为,从资源利用效率角度考虑,健康保险数据的所有权配置给健康保险机构更能实现其资源化共享和流通,因为这些数据的搜集、存储和利用主要都是由机构完成的,广大消费者只是被动地被采集数据,而不具备主动利用数据资源的能力和条件。关于健康保险数据牵涉消费者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的担忧,在立法上强化健康保险机构的安全保障义务即可。

第二,全球针对健康医疗数据利用与保护的立法日趋加强。如美国制定了《健康保险携带和责任法案》(Health Insurance Portability and Accountability Act),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颁布了《健康记录与信息隐私法案》(Health Records and Information Privacy Act),等等。在我国,健康医疗数据容易泄露造成舆情风险,加之存在部门利益,人社局、统计局、公立医院等公共部门普遍不愿意进行健康数据共享。因此,宜在立法层面制定《公共数据开放法》,确立公共部门数据开放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构筑公共数据开放的制度体系。

第三,培育健康保险数据的交易市场。数据是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源,而数据交易是实现数据价值的最佳渠道。在数字经济时代,保险业的数据内容更加丰富多样,数据来源渠道也更加广泛,因此需要培育保险数据交易市场,支持和鼓励保险机构与非保险机构进行数据交易。保险数据交易市场能够促进健康保险数据的流通,提升数据的价值,并反向促进数据的挖掘和利用。

(二)数据标准层面:构建健康保险数据标准和规范体系

健康保险数据的挖掘、利用、共享以及流通都仰赖于数据标准化和规范化。因此,构建统一规范的健康数据标准和规范体系是推动健康保险数据创新应用的基础性工作。

第一,要实施健康保险数据的统一编码。健康保险可利用的数据属性和数据特征复杂多样。基于现行风险评估和定价体系,把各个险种的风险因子实施统一编码势在必行,这也有助于提升健康保险数据的准确性和便利性。

第二,制定健康保险数据的内外部转换和整合标准。健康保险数据来源十分广泛,导致数据分类和数据标准参差不齐。统一的转换接口和整合标准,有助于把外部的健康数据有效地转换为保险业内部的风险数据,大大提升保险机构利用数据的效率和质量。

第三,实施健康保险数据分类,保障数据和隐私安全。对姓名、年龄、性别等指向性非常明显的隐私数据必须进行匿名化和脱敏处理,以提升健康保险数据的安全性。对于描述事物属性的一般性数据,由于这些数据并不具有特别的指向性,保险机构能够直接利用。

(三)数字应用层面:强化健康保险数字生态的整合能力

“科技+保险+健康”的新商业模式正加速重构健康保险生态链,驱动健康险市场向科技化、数字化和智能化转型。实践中,数字科技在健康险内外部生态中的应用还比较狭窄,因此有必要强化健康保险数字生态系统的整合能力。

第一,在内部纵深上,不断强化数字科技在健康保险产品研发、定价、核保、理赔和客户服务等更深层环节中的应用,以数字科技推动健康险产业链的延伸,提升健康险服务的普惠性和可及性。

第二,在外部合作上,健康保险业必须深化对“数字赋能”理念的认知和理解,加强与科技型企业的合作或自设数字科技公司进行技术研发。譬如,保险机构可基于市场趋势和消费者需求研发可穿戴设备、养老机器人、智能家居系统等等。通过数字化方式把健康保险嵌入到更丰富的生活场景之中,以提升健康服务的触达性,更好地实现同消费者的多维互动。“数字科技+健康服务”是构造数字化健康险生态圈的核心,两者的融合发展使保险机构不仅仅是“风险管理者”,更成为人民群众的“健康生活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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