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疑难
——从斯密、李斯特到马克思
2022-12-03王时中
王时中
众所周知,政治经济学研究的对象是生产关系及其运动规律,而人们的生产关系归根到底是一种物质利益关系。由于经济地位和利益诉求不同,不同阶级对特定生产关系的研究必然带有强烈的阶级性,正如马克思所说,“政治经济学所研究的材料的特殊性质,把人们心中最激烈、最卑鄙、最恶劣的感情,把代表私人利益的复仇女神召唤到战场上来反对自由的科学研究”[1](P10)。但政治经济学的阶级性并不意味着政治经济学的非科学性。事实上,每一个占统治地位的阶级都宣称自己的政治经济学是科学的。相对于以往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声称自己代表的是无产阶级的利益,并认为“科学越是毫无顾忌和大公无私,它就越符合工人的利益和愿望”[2](P258)。但何以理解马克思政治经济学能够兼容科学性和阶级性而不互相矛盾,却是一个不小的理论疑难。笔者从李斯特对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切入,考察了马克思对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批判,结合马克思以“无产阶级的实践”克服德国的“时代错乱”、实现“彻底的德国革命”的主张,探讨马克思建构的“科学的批判的政治经济学”的基本特征。
一、斯密的世界主义经济学何以不科学:从李斯特的视角看
在经济思想史上,亚当·斯密第一次对政治经济学的基本问题做出了系统的研究,他明确以“商业社会”为研究对象,以“富国裕民”为目的,初步构造了政治经济学的体系,为政治经济学打造了新的概念工具和理论框架,使政治经济学真正成为一门科学。斯密也因此被称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的“牛顿”。马克思曾高度评价斯密的贡献:“在亚当·斯密那里,政治经济学已经发展为某种整体,它所包括的范围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形成。”[3](P181)
但德国经济学家李斯特却批判亚当·斯密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认为“政治经济学这门科学,过去由于学者们的过分夸张,由于其间的矛盾百出,由于名词使用的全不正确,人类的正常意识曾被它所迷惑”[4](P8)。他将亚当·斯密的政治经济学称为“世界主义经济学”,斥为“流行的经济学派”。虽然李斯特也承认自己长期深受斯密政治经济学的影响,但他后来通过实际发现,这种理论最大的缺陷就是没有考虑到国家,因为“它所顾到的一方面是全人类,另一方面只是单独的个人”[4](P5)。如果这种政治经济学针对的是两个同样发展高度、在工业上具有大体相等地位的国家,其解释力当然没有问题;但只要任何一个国家在工业和商业上远远落后于另一个国家,那这种政治经济学鼓吹的自由市场、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却恰恰是不对等条件下的变相掠夺。鉴于当时的德国与英、法等国恰处于这样一个不对等的条件之下,李斯特才坚持主张德国必须通过打造一个强大的国家,取消国内关税,建立关税同盟,采用统一的对外商业政策,以努力赶超发达的工业国家。正是从这个意义上李斯特断言,以斯密、萨伊等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并不符合德国的实际,他要以“德国的实际”来对抗“英国的理论”,构造一种与世界主义经济学迥异的政治经济学或国家经济学。具体说,李斯特揭示了以斯密为代表的古典政治经济学如下三个方面的缺点:
一是“无边无际的世界主义”[4](P171)。李斯特认为,斯密不承认国家原则,也不考虑如何满足国家利益。与斯密同处一个阵营的政治经济学家魁奈、萨伊、西斯蒙第、库柏等甚至还主张存在一个包括一切国家在内的世界联盟作为持久和平的保证,因此国际上的自由贸易原则是完全正确的。但在李斯特看来,他们恰恰倒果为因,把假设当作了实际,因为这个所谓的世界联盟与持久和平完全是子虚乌有。事实上,只有政治联合在先,商业联合在后,才能实现所谓的联盟,两者不能颠倒。李斯特明确主张,“作为我的学说体系中一个主要特征的是国家。国家的性质是处于个人与整个人类之间的中介体。我的理论体系的整个结构就是以这一点为基础的”[4](P8)。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不是建立在空洞的世界主义之上的,而是从“国家”的概念和本质出发,“以事物本质、历史教训和国家需要为依据”[4](P8)。正是在这个意义上,相对于流行的世界主义经济学的内在矛盾,李斯特坚持自己的国家经济学才是一门真正的科学:“它正确地了解各国的当前利益和特有环境,它所教导的是怎样使各个国家上升到上述那样的工业发展阶段,怎样使它同其他同样发展的国家结成联盟,从而使实行自由贸易成为可能,并从中获得利益。”[4](P127)
二是“死板的唯物主义”[4](P171)。李斯特认为,斯密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只是顾到事物的单纯交换价值,不重视政治因素和政治力量。在李斯特看来,斯密恰恰混淆了交换的作用与创造的作用。因为法律和公共制度固然不直接生产价值,但它们恰恰是生产生产力的;斯密的《国富论》固然想从财富的原因和具体的财富双重视角来考察经济,但恰恰忽视了两者的差异:一个人或国家拥有的财富,那是财富的交换价值,而生产力作为财富的原因,比具体的财富重要得多,因为“它不但可以使已有的和已经增加的财富获得保障,而且可以使已经消失的财富获得补偿”[4](P133)。斯密固然也谈到国家的重要性,特别论及劳动的生产力对国家富强的重要性,但在李斯特看来,斯密完全被重农主义的世界主义观念和“普遍自由贸易”以及他自己的“分工”迷惑住了,因此把劳动看作国家财富的源泉,完全忽略了劳动者的精神力量、高尚感情以及包括公共制度与法律、宗教品质、道德才智、人身财产安全等在内的社会状况的生产性力量。换言之,斯密用来说明分工的,只是交换、物质资本的增加和市场的扩大等要素,恰恰忽视了另一种与劳动价值相异的“国家生产力”;斯密只是从物质环境和状态来解释精神力量,完全无视精神力量的生产性。因此,毫不奇怪,斯密的论点“很快就越来越深地陷入于唯物主义、狭隘观点和利己主义”[4](P136)。
三是“支离破碎的狭隘的本位主义和个人主义”[4](P171)。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对社会劳动的本质特征、力量联合、积极作用一概不顾,只是高度肯定分工、自由交换、私人事业的积极意义,忽视了联合,进而忽视了国家在分工与联合中的关键地位。当斯密认为对私人利益的追求势必促进社会利益的推进时,李斯特却主张国家利益高于私人利益:有些在私人经济中也许是愚蠢的事,在国家经济中却变成了聪明的事,反过来也是这样。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国家具有高于私人利益的更高级的利益,如国家通过关税保护制度维护了国家的利益,当然也间接地维护了私人的利益。李斯特反问斯密:当国家借助社会的力量完成了诸如保卫国家、维持公共治安以及其他任务时,“难道不应该要求各个个人限制他们的自由吗?不仅如此,国家难道不应该因此要求个人牺牲收入的一部分,牺牲他们的脑力和体力劳动的一部分,甚至牺牲他们自己的生命吗?”[4](P162-163)如果不是这样,那么,“野蛮国家就应当是世界上生产力最高、最富裕的国家,因为就对个人听其自然、国家权力作用若有若无的情况来说,再没有能比得上野蛮国家的了”[4](P169)。
综上所述,李斯特认为,以斯密为代表的世界主义经济学没有认真对待国家这个政治实体的力量,因此,这种理论便与一切经验事实背道而驰,在实践中必然会格格不入。在李斯特看来,更为荒谬的是斯密和萨伊都把自己的学说称作政治经济学,但他们却完全把政治学排除在自己的学说之外,只关注世界主义经济学和价值理论,而忽视了国家经济学。有鉴于此,李斯特坚决主张,“科学决不可为了世界主义的目标而否认各国特有情况的本质,也不可把这一点置之不顾或加以曲解”[4](P183)。为完善政治经济学,李斯特主张必须加上国家经济学原理。
二、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何以是庸俗的:从马克思的视角看
在政治经济思想史上,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似乎为后发展国家提供了一个弯道超车的赶超方案。由于这种政治经济学与斯密的政治经济学针锋相对,在反对发达国家的奴役和殖民掠夺、促进民族资产阶级发展、争取国家独立和民族工业发展的斗争中确实也发挥了积极的作用,甚至还成为革命的资产阶级民主解放运动的教科书,在匈牙利、斯洛伐克等国家曾经产生了重大影响,我国民主革命的先驱孙中山先生也曾经受到他的影响。恩格斯也指出,“我们这个出思想家的民族,直到现在为止,在政治经济学方面贡献如此少,这对于每一个德国人都是可悲的事实。这方面我们大名鼎鼎的人物,充其量不过是像劳和罗雪尔那样的编纂者,如果人们也会读到什么创见的话,那我们就会碰到像李斯特那样的保护关税论者”[5](P232)。但尽管如此,马克思认为,无论是从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代表的利益阶层来看,还是从这种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主张来看,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归根到底还是一种庸俗的政治经济学。
首先,从阶级利益视角看,马克思认为李斯特的这种国家经济学是德国资产阶级的理论表征,反映的是德国资产阶级的软弱和自私。德国作为一个后发展国家,“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对抗性质在法国和英国通过历史斗争而明显地暴露出来以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才在德国成熟起来”[1](P18)。如果说英国资产阶级通过重商主义经济学的“协力”逐渐造就了自己的国内市场,进而通过古典经济学的“协力”高扬自由贸易和自由市场的原则以夺取世界市场,那么李斯特国家经济学代表的德国资产阶级,一方面需要借助英法资产阶级早期的政治经济学,特别是重商主义学说建立自己的国内市场,另一方面也需要对英法资本主义的强势扩张保持警惕。因此就不难理解何以李斯特不能完全接受古典经济学的世界主义学说,而主张以“德国的实际”拒斥这种政治经济学的扩张,要求在贸易政策上实行保护关税政策。但这种骑墙态度也可能使李斯特既错失了英法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成果,又不能科学地研究德国的实际。
事实上,1848年以前的德国资产阶级至少要面对三种势力的斗争:一是德国早已过时的封建半封建的、各自为政的资产阶级行会势力;二是德国的商业资本和易北河以东的容克地主的特殊利益;三是工业革命以来占据主导作用的、特别是1815年以来控制德国市场的英国资产阶级[6](P27)。与英国法国先进的资本主义发展相比,德国资产阶级还跟在后面一瘸一拐;而当德国的无产阶级比德国资产阶级在理论上已经有了更明确的阶级意识的时候,德国的资产阶级却还试图为资本主义的发展创造必要的基础。这种“时代错位”反映在政治经济学上,就明确显示了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庸俗性质:“在法国和英国,问题是政治经济学,或社会对财富的统治;在德国问题却是国民经济学,或私有财产对国民的统治。因此,在法国和英国是要消灭已经发展到终极的垄断;在德国却要把垄断发展到终极。那里,正涉及解决问题;这里,才涉及冲突。”[7](P8)正由于这样,马克思认为,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代表的是德国的“庸人”:“德国庸人想要干什么呢?他想在国内成为资产者,剥削者,而又不想在国外被剥削。他在国外自我吹嘘为‘国家’并且说:‘我不屈服于竞争的规律,这有损于我的民族尊严;我作为国家,是一个超越买卖之上的存在物。’”[8](P256)
从这个意义说,如果在英法国家,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任务已经转移到工人阶级,成为工人阶级寻求解放的思想武器,但“当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作为一门科学看来在德国有可能产生的时候,它又成为不可能了”[1](P18)。因为夹在英法资产阶级与德国封建主义之间的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由于阶级的局限,不可能使政治经济学有任何的进展。也是从这个意义说,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实质不是一种“赶超经济学”,而是一种陈腐的“庸俗经济学”:“庸俗经济学的特征恰恰在于,当那种在一定的已经过去的发展阶段上是新颖的、创造性的、深刻的和正确的见解已经变成平凡、陈旧和错误的东西的时候,又把它们重新捡起来。这样,它也就供认,它对于古典经济学已经研究过的问题毫无所知。它把这些问题,和那些只在资产阶级社会的一个较低发展水平上才能提出的问题混为一谈。……这些论点,尽管在实践上还使某些国家发生兴趣,却早已失去任何理论意义了。”[9](P888)
其次,从这种政治经济学的内容看,马克思认为,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理论主张也是庸俗的。具体来说,李斯特构造了两个主要理论,即阶段论和生产力论,前者阐述了落后国家发展工业资本主义的几个阶段,以此对抗世界主义经济学的普遍性;后者强调国家之关税保护政策的必要性,以此对抗交换价值理论。如果说古典经济学家认识到了价值法则和剩余价值法则的自发作用,并初步形成了一般意义上“生产劳动”的概念,并提出自由贸易的要求,那么,李斯特则是从民族经济的角度,通过“国家”这个概念的构造,将五花八门的社会的、技术的、经济的、政治的范畴庸俗地归纳在一起。但是,这样的大杂烩却使“生产(劳动)”这个概念“最终失去了作为政治经济学一个范畴所具有的任何科学价值”[6](P44)。正如马克思批评的,“弗·李斯特永远不能理解(对他那讲求实际的利己主义的头脑来说,理解永远是不可及的)两种劳动的区别:一种是协助造出有用物即使用价值的劳动,一种是造出财富的一定的社会形式即交换价值的劳动;因而他把英国现代的经济学看成只是埃及的摩西的剽窃者”[10](P25)。
在马克思看来,如果说斯密将市民社会当作经济学的出发点,“对这个社会的各个不同发展阶段可以在经济学中准确地加以研讨”[8](P249),那么以李斯特为代表的资产者则“为自己创造了一种与世俗的法国和英国的经济学完全不同的‘理想化的’经济学,以便向自己和世界证明他也想发财是有道理的”[8](P241)。但李斯特实则是通过一种为后发展的资产阶级直接的、实际需要服务的国家经济学来取代英国资产阶级的古典经济学,并将这种政治经济学与经济政策等量齐观,建立一个有关经济政策的自然或国民体系,目的是推行一项加速实现经济落后国家的工业资本主义政策。如果说相对于以斯密、萨伊为代表的古典经济学将资本主义视为永恒的、自然的社会形式,李斯特的国民经济学则充当了一个民族资产阶级反对派的角色,其在某些具体主张上似乎具有一种狭隘的科学性,但从本质上说,这种政治经济学还是庸俗的,他不仅“不可能把英国人和法国人详尽阐发的国民经济学再向前推进”[8](P249),而且如有论者言,这个所谓的“政治经济学的国民体系”“愈是符合不发达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的实际需要、尤其是符合落后国家民族资产阶级的贸易政策利益,这个体系所赖以建立的那种唯实论的、局限于贸易政策的民族资产阶级利益的狭隘政治经济学观点就愈表现出李斯特政治经济学思想的庸俗性”[6](P37)。
三、走出德国的“时代错乱”: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构建的哲学前提
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庸俗性间接显示了德国现实的复杂性。马克思称德意志民族为“天下最愚蠢的民族”,并以“时代错乱”表述当时德国的现状本身。在他看来,这种错乱集中体现在德国的哲学理论与德国的历史现实高度脱节:一方面,德国的现实极端落后。在英法发达资本主义已经完结的事物,在德国才刚刚开始:“这些国家在理论上反叛的、而且也只是当作锁链来忍受的陈旧腐朽的制度,在德国却被当作美好未来的初升朝霞而受到欢迎。”[11](P6)另一方面,德国现实的哲学理论高度发达。“德国的法哲学和国家哲学是唯一与正式的当代现实保持在同等水平[al pari]上的德国历史。”[11](P7)所以马克思才说:“我们是当代的哲学同时代人,而不是当代的历史同时代人。”[11](P7)要走出这种双重错乱,必须寻求思想的突破,构建某种赶超方案。事实上,近代以来各国赶超的唯一对象就是英国(后来包括法国)。针对英国的强势地位,到底是采取顺势而为的自由贸易政策,还是逆势而为的贸易保护政策,或者以势抗势的贸易大战策略,各个国家采取了不同的战略。如果说李斯特从德国工业资产阶级的立场出发,以“德国的实际”抵抗“英国的理论”,提出了一种兼容顺势和逆势的德国方案,那么,马克思也面临着与李斯特类似的理论境遇。但与李斯特不同,马克思是从无产阶级的立场出发,试图实现对德国的理论和德国实际的双重超越,以构造一种真正解决德国问题的世界方案。
具体而言,在马克思看来,要走出德国理论与德国现实之间的时代错乱,首先需要超越实践政治派与理论政治派的二律背反:前者主张消灭哲学,但这种主张仅停留在理论层次的消灭;后者认为不消灭哲学就能使哲学成为现实。在马克思看来,实现哲学才可能消灭哲学,但不改变现实则不可能真正消灭哲学[11](P8)。这就意味着,停留在德国的哲学和德国现实的内部兜圈子,不可能走出这种时代错乱。而超越实践政治派与理论政治派的二律背反,需要重新处理理论与现实之间的关系:“光有思想力求成为现实是不够的,现实本身应当力求趋向思想。”[11](P11)所以,马克思着手清理黑格尔的法哲学,根本原因就是“德国的国家哲学和法哲学在黑格尔的著作中得到了最系统、最丰富和最终的表述;对这种哲学的批判既是对现代国家和对同它相联系的现实所作的批判性分析,又是对迄今为止的德国政治意识和法意识的整个形式的坚决否定”[11](P8)。从这个意义说,马克思不可能在黑格尔哲学的意义上谈论理论与现实的关系。事实上,马克思此时深受费尔巴哈的影响,认为只有一个办法,即“实践”才能解决这个课题,马克思主张通过原则高度的实践,才可能真正走出这个二律背反。但与费尔巴哈不同,马克思关注的不是一般的抽象的人的实践,而是“无产阶级”这个特殊等级的实践。只有在这里,哲学与现实、理论与现实才可能得到新的统一:“哲学把无产阶级当作自己的物质武器,同样,无产阶级也把哲学当作自己的精神武器;思想的闪电一旦彻底击中这块素朴的人民园地,德国人就会解放成为人。”[11](P15-16)只有在这种方案之下,理论实践派与政治实践派的对立才可能真正得到消解。
由此可见,马克思把无产阶级与哲学的结盟视为走出德国时代错乱的实践方案。我们可以从哲学入手,先考察斯密和李斯特政治经济学的哲学依据,以此为参照简要刻画马克思构造的无产阶级哲学的理论特征。
如上所论,斯密被称为政治经济学领域的“牛顿”,是因为他想为社会研究确立一种类似牛顿定律的自然法则。经济学上的重农主义正是笃信自然法则,斯密深受重农主义的影响。在这种自然法则看来,人是自然的产物,应该依照自然而生活,而道德就是这个意义上的自然法。与之相对的政治秩序因为是人为的,所以恰恰是反自然的。具体在斯密看来,人的本性就是自私的,因此利己主义正是合乎自然的。人人都在追求自己利益的最大化,却可能导致公共的善益。因为通过市场,一切人都要依赖交换生活,“或者说,在一定程度上,一切人都成为商人,而社会本身,严格地说,也成为商业社会”[12](P23)。由此可以理解斯密何以反对国家干预,主张自由市场和自由贸易。与斯密不同,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出发点是国家而不是个人。因为“个人主要依靠国家并在国家范围内获得文化、生产力、安全和繁荣,同样地,人类的文明只有依靠各个国家的文明和发展才能设想,才有可能”[4](P171)。就他对国家的强调来说,我们可以将李斯特视作政治经济学领域的黑格尔,而黑格尔则是哲学领域的李斯特。借用哈耶克的说法,斯密与李斯特之间的分歧也是两种理性观的分歧:斯密主张的是自然秩序的进化论理性主义,李斯特则主张通过国家干预以实现赶超战略的建构论理性主义。前者强调社会自生自发的秩序,后者强调人为干预的建构法则;前者将现存的资产阶级社会秩序视为天然的、正当的、永恒的,后者强调人为建构能动性、必要性与正当性。两者各执一端且貌似言之成理,实际上都对社会做了片面的理解。
在马克思看来,社会生活固然充斥着各种人的意志和目的,因为“历史不过是追求自己目的的人的活动而已”[7](P295)。但是,社会历史并不是一团散沙,而是有规律可循的。因为全部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人类活动的成果是客观的,可以代代相传,且决定着后来者活动的深度与广度:“历史的每一阶段都遇到一定的物质结果,一定的生产力总和,人对自然以及个人之间历史地形成的关系,都遇到前一代传给后一代的大量生产力、资金和环境,尽管一方面这些生产力、资金和环境为新的一代所改变,但另一方面,它们也预先规定新的一代本身的生活条件,使它得到一定的发展和具有特殊的性质。”[11](P92)这就意味着,人类实践活动的能动性与活动成果的客观性之间并不存在截然的分离,对社会本质的人为性或者自然性的单向度阐释,归根到底都是对实践的片面化展开。由此可见,马克思以无产阶级的实践作为解决德国问题的世界方案,既具有客观实在性,又具有主观能动性;社会既是一个能动的有机体,又具有客观的规律性。从这个意义说,马克思的实践观既超越了斯密的进化论理性主义,也超越了李斯特的建构论理性主义,以这种哲学为根据的马克思政治经济学,必然既不同于斯密的世界主义经济学,也不同于李斯特的国家经济学。
四、批判的政治经济学何以是科学:重评马克思的理论突破
马克思对德国现实之时代错乱的解决方案固然不同于李斯特,但李斯特积极参与的19世纪30年代末在德国掀起的“关于自由贸易与保护关税的辩论”,却是促使青年马克思积极从事经济问题研究的最初动因[13](P31)。
如上所论,德国的实际与德国的理论之间存在的这种时代错乱,在关于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之间的政策取舍上,也表现为一个二律背反:商业资产阶级坚持自由贸易,民族工业资产阶级则坚持保护关税,双方各执一端,似乎皆言之成理。但马克思在1848年却对这两种政策“左右开弓”:一方面,针对自由贸易政策的主张,他认为,在当今社会条件下,所谓的自由贸易不过就是资本的自由,即“排除一些仍然阻碍着资本前进的民族障碍,只不过是让资本能充分地自由活动罢了。……那些自由贸易的信徒认为,只要更有效地运用资本,就可以消除工业资本家和雇佣劳动者之间的对抗,他们这种妄想,真是令人莫解。恰恰相反,这只能使这两个阶级的对立更为显著”[11](P227)。因为只要资本在活动,其中包含的雇佣劳动和资本的关系便会继续存在,就永远都会有剥削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存在。另一方面,针对保护关税制度的支持者,马克思指出,保护关税制度只是在某个国家建立大工业的手段,即使这个国家依赖于世界市场。一旦依赖,就难以摆脱。从积极的意义看,“保护关税成了它反对封建主义和专制政权的武器,是它聚集自己的力量和实现国内自由贸易的手段”[11](P229),但总的说来,保护关税制度是保守的,而自由贸易制度却起着破坏这种保守的制度的作用。
由此可见,马克思对自由贸易和保护关税之二律背反的批判,就是从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对立入手展开的。从这个意义说,相对于斯密政治经济学主张的自由贸易说与李斯特国家经济学主张的关税保护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却是左右开弓,别开生面。从这个意义说,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既是批判的,又是科学的。但由于社会领域的复杂性,如何表达这种批判的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特征,马克思本人也面对着打造新的概念工具和新的研究方法的多重任务。以下我们从四个方面概述马克思的批判的政治经济学的科学性特征。
首先,科学的批判政治经济学是基于无产阶级的立场。我们知道,古典政治经济学代表的是处于上升时期的资产阶级的意识形态,直接针对的是封建主义和王权主义的意识形态。早期经济学家也确实认真研究过社会的内部联系,并提出了劳动价值论和资本理论等一系列开创性的概念,其历史意义自不待言。但是,其不足之处在于,由于当时作为研究对象的资产阶级社会发育得并不充分,这种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也相对朴素;更重要的是,政治经济学研究的恰恰是社会生活中阶级矛盾的集中反映,由于阶级的局限,资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不可能真正彻底地成为科学。正如马克思所言,“古典经济学的最优秀的代表,——从资产阶级的观点出发,只能是这样,——也还或多或少地被束缚在他们曾批判地予以揭穿的假象世界里,因而,都或多或少地陷入不彻底性、半途而废状态和没有解决的矛盾之中”[9](P940)。以英国为例,即使李嘉图有意识地将阶级利益的对立、工资与利润的对立当作他研究的出发点,但是,他依然“天真地把这种对立看作是社会的自然规律”,这样,“资产阶级的经济科学也就达到了它的不可逾越的界限”[1](P16)。
与英国不同,由于德国社会的特殊性,虽然资产阶级经济学不可能在德国获得独创的可能性,却没有排除从无产阶级立场出发对它进行批判的可能性。“就这种批判代表一个阶级而论,它能代表的只是这样一个阶级,这个阶级的历史使命是推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最后消灭阶级。这个阶级就是无产阶级”[1](P18)。正是随着无产阶级的觉醒,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的肤浅性、辩护性和虚假性受到了根本质疑和揭露,而自由的科学研究只能是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这个意义上的无产阶级的政治经济学,必然是科学的,也是批判的。
其次,科学的批判政治经济学研究起点是“生产一般”的科学抽象,“生产一般”的抽象既是马克思展开政治经济学批判的切入点,也是打造“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出发点。在他看来,资产阶级经济学家错误地割裂生产与分配、交换与消费之间的内在联系,把资本主义生产看作永恒的“一般生产”,认为发生变化的只是分配方式,如李嘉图便专门将分配作为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与此不同,马克思首先论证了“生产一般”的科学规定性:“生产一般是一个抽象,但是只要它真正把共同点提出来,定下来,免得我们重复,它就是一个合理的抽象。”[13](P3)之所以能进行这种抽象,是因为马克思研究的本题即现代资产阶级生产的特殊性,已经打破了传统的分离,使生产成为一个整体,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便是一个统一生产整体的各个环节。但这种抽象还只是研究的起点,并没有否认各环节的差别,因此不能被当作“社会一般的颠扑不破的自然规律”[13](P5),这一点又与黑格尔主义区分开来。正是基于“生产一般”的科学抽象,马克思反过来批评李嘉图的“抽象”是不科学的:“应该指责李嘉图的是,一方面,他的抽象还不够深刻,不够完全,因而当他,比如说,考察商品价值时,一开始就同样受到各种具体关系的限制;另一方面是,他把表现形式理解为普遍规律的直接的、真正的证实或表现;他根本没有揭示这种形式的发展。就第一点来说,他的抽象是极不完全的,就第二点来说,他的抽象是形式的,本身是虚假的。”[3](P112)
再次,科学的批判政治经济学研究方法是从抽象到具体而不是相反。马克思研究的具体对象是资产阶级社会,他构造的思维的具体就是资本:“资本是资产阶级社会的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它必须成为起点又成为终点。”[13](P25)马克思特别表明,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需要与黑格尔的思辨方法区分开来,因为黑格尔将从抽象上升到具体的方法当作是精神之“自我综合、自我深化和自我运动的思维的结果”[13](P18-19),但马克思却只是将这种方法视为“思维用来掌握具体,把它当作一个精神上的具体再现出来的方式,但决不是具体本身的产生过程”[13](P19)。更重要的是,研究的方法不能等于叙述的方法,因为“研究必须充分地占有材料,分析它的各种发展形式,探寻这些形式的内在联系”[1](P21),而叙述的方法则是事后才出场的:“只有当这项工作完成以后,现实的运动才能适当地叙述出来。这点一旦做到,材料的生命一旦在观念上反映出来,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1](P21-22)这表明,马克思是通过与古典经济学、黑格尔思辨哲学的对比而自觉地区分了政治经济学的两条道路,区分了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和叙述方法,并认为两者不能混同。
最后,科学的批判政治经济学的叙述方法是辩证法。由于马克思主张的政治经济学同时具有科学性和批判性,因此,表述这种政治经济学研究成果的理论形式,既不可能是实证科学意义上的“僵死的材料的汇集”,也不可能是思辨哲学意义上的“想象的主体的想象的活动”[11](P73),而需要一种全新的叙述方式。这就是马克思的辩证的叙述方式。具体在《资本论》中,马克思从劳动的二重性(抽象劳动和具体劳动)区分出发,进入商品价值的二重性区分(交换价值和使用价值),通过对商品交换价值形式的演变的考察,进入货币的二重性区分(作为货币的货币和作为资本的货币),然后再展开对“资本”这个思维的具体的集中考察。从劳动到资本的矛盾演进,意味着资本本身就孕育着内在的矛盾,这个矛盾也通过资产者与雇佣劳动者的人格化形式而表现出来,矛盾的激化便意味着社会的“新生”。
如果从旁观者的视角看,资本的构造呈现出整体的、辩证的、自然的、历史的过程,但马克思指出:“通过批判使一门科学第一次达到能把它辩证地叙述出来的那种水平,这是一回事,而把一种抽象的、现成的逻辑体系应用于关于这一体系的模糊观念上,则完全是另外一回事。”[14](P147)马克思之所以能用辩证法表述资本这个“思维的具体”,根本原因在于,由各种现实的生产劳动组成的整体已不再是理论上的构造,而成为现实的社会形式,即思维的具体与现实的具体之间有了同一性。因此,资产阶级社会已经可以通过理论实现这种“透明性”:如“劳动”范畴在现实中成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作为现代经济学所提炼的最简单的抽象的“生产劳动一般”,已经真正作为最现代的社会的范畴,“才在这种抽象中表现为实际上真实的东西”[13](P22)。被马克思改造为科学的批判政治经济学之叙述方法的这种辩证法,正是源于德国哲学的传统,但马克思将这种方法与黑格尔切割开来。他在给恩格斯的信中谈及《资本论》的方法时曾说:“我亲爱的朋友,你明白,在像我这样的著作中细节上的缺点是难免的。但是结构,即整个的内部联系是德国科学的辉煌成就,这是单个的德国人完全可以承认的,因为这决不是他的功绩,而是全民族的功绩。这特别令人高兴,因为在其余方面,这个民族是天下最愚蠢的民族……”[14](P236)
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当代中国形式:反思与推进
综上所述,马克思构造的政治经济学继承了德国科学的辉煌成就,固然有浓厚的德国文化特色,但这种政治经济学却具有世界意义。如何将这门具有世界意义的政治经济学改造成一种符合本国发展的民族形式,既关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之普遍性与特殊性、世界性与民族性关系的阐释,又关乎民族国家接受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条件及推进其发展的进路、方向。正如恩格斯所言,“人们在生产和交换时所处的条件,各个国家各不相同,而在每一个国家里,各个世代又各不相同。因此,政治经济学不可能对一切国家和一切历史时代都是一样的。……因此,政治经济学本质上是一门历史的科学,它所涉及的是历史性的即经常变化的材料;它首先研究生产和交换的每个个别发展阶段的特殊规律”[15](P153-154)。
具体到中国而言,马克思主义是作为一个整体被先进知识分子接受,进而在中国生根发芽、开花结果的。但是,在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建立起来之后,革命党成了执政党,相应地,革命时期主要用来激发阶级意识的理论形式也应转变为建设时期推进社会发展的科学形式,对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的阐释也应该逐渐发生转变。我们可以从哲学的视角考察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形式及其难点。大致来说,至少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高度重视。
首先,鉴于中国国情的特殊性,当代中国社会发展的取向还是赶超型的,因此,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形式主要还是一种赶超型的政治经济学。如果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将“国家”予以抽象,集中关注的是生产,那么,在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形式中,国家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正因为如此,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相关研究近年来又成为经济思想史研究的热点。有论者甚至指出:“李斯特站在落后国立场上,早已构建了一个内容广泛的赶超发展学说。这一学说基于落后国赶超发展的需要,系统提出了发展阶段论、生产源力论、幼稚产业论、国家干预论、经济规划论、产业协调论、交通优先论、非经济因素论、科技作用论、分工合作论、社会资本论等一系列超前的经济思想。”[16]因此,其学说既有适合追赶阶段的民族主义的一面,也有适合超越阶段原来如此的另一面,堪称后世左翼和右翼发展理论之共同先导[17]。但如上所论,我们已经站在马克思的视角揭示了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庸俗性,由于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无产阶级立场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无产阶级性质,不可能继续将李斯特国家经济学作为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之中国化形式的坐标。如果说李斯特在赶超英法等国时对德国所处阶段的清醒方位感和历史感可以成为我们推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的参照,甚至他的某些政策主张也可以为我所用,但是,李斯特着力于发展工业资本主义,进而在关税保护与自由贸易之间的骑墙和实用主义态度,却需要批判。因为中国式的赶超固然需要充分肯定国家的作用,但这种赶超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如何充分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发挥国家的积极作用,协调并推进各方面利益的协调,是需要继续深入的问题。
其次,在赶超的过程中应充分了解中国的历史文化传统和思想资源,以寻求批判性的改造空间,绝不可简单照搬现存的理论体系,否则,不仅将导致方枘圆凿的后果,而且极易陷入历史虚无主义的渊薮。在历史领域,有论者指出,如果近代以来的西欧社会可以统称为资本主义,那么,中国几千年社会发展的特征可以名之为“王权主义”,这种社会形式的特点就是“王权支配社会”[18](P2)。对于王权主义的研究,目前更多是反思批判,但从历史科学的视角看,我们也可以类似于马克思在构造资本主义的基础上考察其有效性和有限性一样,对王权主义的消极意义和积极意义进行批判性的改造。我们发现,在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史中,意大利马克思主义思想家葛兰西就创造性地将马基雅维利意义的君主改造成为现代君主,实则是将其视为现代无产阶级政党的思想资源。在葛兰西看来,“马基雅维利讨论了君主带领人民奠定新国家的必由之路,他在展开论证的时候逻辑严密,具有科学的公正性;临到结尾,马基雅维利自己成了人民,与人民融为一体:但这已经不是‘一般’意义的人民,而是马基雅维利通过前文的论证已经说服了的人民,他成了他们自觉的喉舌,并且他也感觉到这一点,他感觉到自己与他们的认同”[19](P3)。而葛兰西所谓的现代君主,也不是某一个现实的人物或者具体个人,而是“一个有机体,一个错综复杂的社会要素,通过它,那个得到承认并在行动中多多少少得到维护的集体意志开始凝聚成形”,这就表现为集体意志的“无产阶级政党”[19](P5)。以此为参照,如果能够对这样一种迥异于资本主义的王权主义做出全新的改造,使之成为社会建设中的积极力量,也可能成为中国后来居上的思想资源,进而在引领中国的社会变革中发挥积极作用。
再次,推进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形式,应该明确中国社会赶超的方向,不是一般政治经济学说的所谓的富国裕民、经世济民,打造又一批庸俗的资产阶级,以成为另一个西欧国家,而应该是马克思说的自由人联合体的构建,目的是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这是马克思政治经济学与西方经济学的根本差异。对一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国家的经济建设来说,这一点更是至关重要。我们注意到,马克思在论及走出德国“时代错乱”的方案时,曾经提过这样一个问题:“德国能不能实现有原则高度的[àla hauteur desprincipes]实践,即实现一个不但能把德国提高到现代各国的正式水准,而且提高到这些国家最近的将来要达到的人的高度的革命呢?”[11](P9)因为在当时的德国,并不缺少革命,但那些革命归根到底不过是“市民社会的一部分解放自己,取得普遍统治”而已[11](P12)。在马克思看来,德国的这些革命中充当领导的特殊阶级存在着致命的缺陷,即他们“所缺乏的不仅是能标明自己是社会消极代表的那种坚毅、尖锐、胆识、无情。同样,任何一个等级也还缺乏和人民魂魄相同的,哪怕是瞬间相同的那种开阔胸怀,缺乏鼓舞物质力量去实行政治暴力的天赋,缺乏革命的大无畏精神”[11](P13)。马克思因此把希望寄托在“不是同德国国家制度的后果处于片面的对立,而是同这种制度的前提处于全面的对立”的无产阶级身上,他进而认为,“德国唯一实际可能的解放是以宣布人是人的最高本质这个理论为立足点的解放”[11](P16)。由此可见,赶超本身不是目的,只是实现自由人联合体的手段,如果混淆了目的与手段,停留在一些经济指标或者外在的数字排名、所谓的国际影响上沾沾自喜,则不是忘记了前行的路,就是错失了发展的方向。
六、结 语
通过从李斯特对斯密政治经济学的批判切入,笔者考察了马克思对李斯特国家经济学的批判视角,进而从马克思与李斯特共同面对的德国“时代错论”的现实出发,梳理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构建的哲学依据及其理论特征,展望了马克思政治经济学的中国化形式。其实,现实与理论之间的错乱,并非德国所独有的例外,而是所有后发展国家共有的现象。但相对于斯密和李斯特的政治经济学,马克思却别开生面,不仅揭示并批判了他们的阶级实质,而且还为资产阶级社会构造了一个特殊的逻辑,进而为后发展国家革命性赶超的必要性与可能性提供了科学的论证方案。而如何阐发并推进这一方案的深入,进而推动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深度中国化,当是一个值得进一步展开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