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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法促就业 善治保民生

2022-12-02本刊评论

人民与权力 2022年2期
关键词:共同富裕民生导向

☉本刊评论

以千锤百炼之功,解千家万户之忧。1月23日,江苏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作为本届人大首次在人民代表大会上审议的地方性法规之一,条例以精准破题和务实举措回应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提供了法治方案。

近年来,江苏经济实力跃上新的大台阶,高质量发展成为鲜明导向,然而,受国际环境不确定性增加和国内外疫情影响,就业形势面临严峻挑战。以高质量立法推动就业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从而稳住广大人民群众的“饭碗”,显得尤为重要和迫切需要。

就业促进条例涉及千家万户、各方面高度关注,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对于发挥人大代表在起草和修改法规中的作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重要意义,有利于形成更广泛共识、汇聚更强大合力,依法构建符合江苏实际、具有江苏特色的就业促进体系,推动落实就业优先战略。

坚持问题导向,提出明确要求。条例强化产业、财税、金融、教育、社保等政策对就业的支持,实现与就业政策协同联动,增加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创业领域“放管服”改革等内容,为劳动者创业提供便利,还对完善就业岗位调查、工资指导线、企业薪酬调查和信息发布制度等作出规范。条例以一揽子计划、一系列举措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部署要求,持续丰富完善政策“工具箱”,为稳就业蓄积源头活水。

坚持目标导向,体现创新需求。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不少传统行业纷纷按下“暂停键”,但以在线教育、直播带货等为代表的新业态脱颖而出,引发社会关注。为此,条例明确合理设定互联网平台经济及其他新业态新模式监管规则,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中介服务机构等降低服务费、加盟管理费等费用等,在稳住就业存量的同时,为努力拓展增量、创造更多就业岗位提供法治保障。条例还积极回应老龄化和人口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对老龄人口再就业和响应国家生育政策的女性劳动者,提出了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

坚持结果导向,呼应民生诉求。让重点人群有岗位、稳得住、逐步致富是稳就业的重中之重,条例专门设置“就业援助”章节,切实解决重点群体和困难人员多渠道就业问题。为精准施策促进多渠道就业,根据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不同特点,规定相应帮扶措施;为增强就业援助的精准性,对就业困难人员范围作出明确界定,规定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明确就业困难人员申请就业援助的途径;为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规定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者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等,以暖心举措让更多劳动者各尽其才,让广大群众生活有盼头、发展有奔头。

立法有温度,民生总关情。实现更加充分更高质量就业,是推动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实现共同富裕和社会和谐稳定的内在要求,也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重要基础。制定《江苏省就业促进条例》,不只是迈出了“良法促就业”的一步,更是以法治力量回答了“善治保民生”这个重大课题。以法治力量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澎湃动能,定能让共同富裕这个本质要求在江苏现代化建设中充分彰显、扎实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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