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浅析
2022-12-02蔡朝莲
□蔡朝莲
(漳州市长泰区农业农村局,福建 漳州 363900)
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指农村家庭基于承包经营,农产品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是农业服务利用者、提供者,在自愿状态下进行联合,实现民主管理互助特点的经济组织。合作社可以将大市场和小农户有效连接在一起,组织农民进入市场,实现农业生产经营规模化,并且提升规避风险的能力,属于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途径[1]。
1 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
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新形势下农村经济发展在生产经营体制方面的创新,在提高农业产业化整体经营水平、强化农产品规模生产、促进农民收入增加、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2]。长泰区在工商行政部门注册的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351 家。按地域分布划分为武安镇47 家、陈巷镇87 家、岩溪镇88 家、枋洋镇44 家、坂里乡44 家、开发6 家、旅游13 家、林墩工业4 家、古农农场18 家;按从事行业划分为种植业261 家、占长泰区总行业的74%,林业46 家、占长泰区总行业的13%,畜牧业24 家、占长泰区总行业的7%,渔业18 家、占长泰区总行业的5%,服务业2 家、占长泰区总行业的1%。自2007 年7 月1 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实施以来,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呈现发展速度快、覆盖领域广、资源利用好、专业程度高等特点,各级各部门加强引导宣传、做好政策资金帮扶,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重品牌创新,推动生产标准化、规模化,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作用初见成效。
2 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有效措施
2.1 加强引导宣传,提升培育引力
一是做好组织保障。为切实加强对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指导和服务,长泰区成立了由分管农业副区长为组长的领导小组,成员由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工商局、区自然资源局等单位领导组成,并细化各职能部门的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组建和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3]。二是做好宣传培训。采取召开会议、集中培训、悬挂条幅、张贴标语、印发宣传材料等方式,积极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宣传活动;组织省级示范社和市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理事长,以及财务人员进行省、市农业部门开展的培训班学习,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意识;选派部分理事人员到福建农林大学学习深造,提高合作社成员的文化素质和管理水平。
2.2 落实政策资金,增强帮扶推力
长泰区用好帮扶政策,加大对农民合作社的整体支持力度,将区级和区级以上对应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视为支持重点,积极向上申报帮扶项目,推动补助资金见地落效[4]。2011 年以来,先后有兴巷农林、大湖山蜜柚等两家专业合作社获得中央农业生产发展帮扶资金共计50 万元;宝绿蔬菜、火焰旗柑桔等10 家专业合作社获得省级示范社帮扶资金共计205 万元。
此外,针对农民合作社发展过程中融资难的问题,协助设立资金互助组织,于2014 年3 月成立了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协会,缓解融资担保的难题。目前,省财政厅出资600 万元,区政府配套出资600 万元,有25 个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加入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协会,认缴124 万元,共计1 324 万元。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协会将这笔款项作为保证金存入农村信用联社专户,为25 个会员提供了1 100 万元的贷款担保,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发展资金短缺的问题。
2.3 推评示范单位,激发创优活力
长泰区积极评选示范社,并向上申报争取合作社示范项目。每年由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联文通知在全区开展区级示范社评选活动,由各乡镇(场、办事处)对各专业合作社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行文推荐上报,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对推荐上报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相关人员实地考察,通过媒体公示拟评名单,对公示无异议的及时公布评选结果。市级示范社在区级评选基础上择优推荐评选,省级示范社在市级基础上择优推荐评选。目前,全区被评为示范合作社的分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区级,分别为1 家、12 家、20 家、30 家。通过项目评选的驱动、示范单位的辐射,进一步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带动力和影响力。
2.4 注重创新意识,增强竞争实力
创新是增强市场竞争力的有力推手,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能够注重生产经营模式和品牌创新,延长产业链,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利用“互联网+”拓宽现代农业发展模式。
如妙韩果蔬合作社实行股份合作制,与村民签订土地流转承包合同,占地土地面积为40 hm2,并分割成小块地,由合作社统一提供种子、技术、原料给社员种植管理,出租土地的农民也可返聘,这样既有利于生产规模化,又能实现社员与农户之间的利益双赢。又如兴巷农林合作社,突出长泰芦柑这一域特色产品,开发出芦柑酒新兴产品,通过精加工、深加工,实现主营产品芦柑附加值最大化。绿港园合作社通过长泰农民创业园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发展“宅配送”网络营销模式,实现“互联网+”的休闲观光农业发展模式。近年来,长泰区引导和鼓励有实力的合作社进行商标注册及地理标志产品认证等,提升品牌市场竞争力。目前,通过农产品质量认证的合作社有37 家。
2.5 强化部门协作,汇聚服务合力
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采取综合措施。长泰区各有关部门和组织发挥自身职能优势,对农民合作社的创办、经营、发展提供优质的服务,促进长泰区农民合作社快速发展。如农业部门能发挥综合协调指导作用,切实抓好合作社的示范培育、政策咨询、业务指导、宣传培训等工作;工商部门能制订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具体登记管理办法,为登记提供方便,办理登记没有收取任何费用;合作社进行鲜活农产品运输时,交通部门实施“绿色通道”相关优惠政策。
3 存在问题
虽然长泰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和困难,主要有以下几点。
3.1 经营者文化偏低
目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营者多为传统农民,其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自我风险控制能力不足,互助合作抱团发展意识不强,自愿主动加入意愿不浓。
3.2 运行质量相对较低
长泰区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但规模相对较小,并且服务内容比较单一,带动能力较差,同时合作层次相对较低。
就产销关系来讲,全区仅宝绿蔬菜合作社和泰华食品冷冻厂之间直接构建了产销关系,兴巷农林合作社和锦龙超市进行了农超对接;就品牌化创建来讲,全区农业专业合作社仅16 家获取了产品注册商标,占全区农业专业合作社的4.6%。
3.3 资金缺乏融资难
大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主要来源于自有资金和熟人借贷,资金缺口很大,合作社理事长无奈地形容“不贷款等死,贷款找死”,例如许多合作社种植果树,前期资金投入很大,后续资金跟不上,造成运转困难。
3.4 内部管理不健全
多数合作社仅停留在“专业大户”或“营销大户”的层面上,部分合作社内部管理缺乏规范性,产权不明晰,同时利益分配、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不健全,财务制度流于形式,缺乏有效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
3.5 质量安全监控难
目前,长泰区仅有17 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省级农产品质量相关监管追溯平台中可以查到,针对生产农产品由投入一直到产出展开全程监管,还有大部分合作社没有纳入平台管理,难以实现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的全程监控。
4 意见和建议
为了更好发挥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管理和服务作用,增强帮扶的针对性,进一步推进依法办社质量,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实,调研组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4.1 重视宣传引导,构建浓厚氛围
首先,加大宣传力度。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有效利用,宣传内容主要为扶持政策、基本知识、先进事迹、典型经验,构建支持合作社不断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其次,展开正面引导。引导能力较强的组织以及个人创办合作社,鼓励种养大户牵头兴办,鼓励龙头企业进行领办,同时素质较高的人才可回乡创办。再次,重视树立典型。实施示范社创建相关活动,运用示范带动、择优扶持方式,重点培育优秀示范领头人,使他们善经营、懂技术、会管理,构建一批农民可学可看的样板以及示范社标杆,发挥样板与示范标杆的辐射作用,提升社会各界人士参与到办社中的积极性。
4.2 做好内部运作,打下发展基础
首先,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加强对农民合作社的指导,规范组织形式,实施理事会制度、成员大会制度以及监事会制度,确保“三会”具体职责与权力明确,以及合作社组织展开内部运作时的公平性、公开性。学习霞浦区淳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做法,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成员大会,及时讨论农业重大发展项目中的主要事项,并制订相应措施。其次,完善财务管理。设置会计账簿,设立成员账户,配齐必要的财务人员,建议统一使用太阳财务专用软件,财务核算需事先电算化,运用定期方式公开会计信息,使合作社成员对会计信息形成更清晰、全面的认识与了解,接受成员有效监督。再次,规范利益分配。建立可持续发展的利益调配机制,增强农民对入社的积极性,可学习永春区长绿葡萄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经验做法,建立合理、科学利益分配相关机制。年终盈余是指提取公积金以及公益金后剩下可分配盈余,这部分盈余可以结合比例返还给社员。
4.3 创建知名品牌,加大营销力度
首先,要引导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学习寿宁区祥瑞葡萄种植专业合作社的做法,构建农产品对应的生产记录以及追溯制度,保证各环节做到有据可查,重视产品品质、产品质量安全,从而提升合作社整体水平。其次,需重视实施品牌创建工作。将省市品牌创建视为农业产业发展壮大的重要手段,规范绿色、无公害、有机等标识,积极培育品牌,打响品牌知名度,提升市场中产品的竞争力以及认知度。再次,不断拓展营销方式。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加速推进新兴支付工具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生产营销的有机结合,灵活使用网站、手机APP、微信等互联网营销手段,积极拓展市场;推进合作社基地建设与全域旅游融合发展,借鉴好的营销方式,如永春区聘请女排等知名人士为产品宣传大使、产品作为旅游伴手礼进驻旅游超市,建议在长泰区集中设立旅游集散中心,加大合作社产品宣传。
4.4 强化政策保障,加大扶持力度
首先,要加大项目扶持力度。区政府在安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要满足合作社的用地需求,基于城乡建设用地在增减挂钩节余方面的用地指标,充分支持农民合作社进行生产经营。各部门在开展农业综合开发、农业产业化、农业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等涉农工作时,需将合作社视为重点支持对象,优先考虑以及优先安排合作社。其次,需保证财政资金投入以及政策扶持具有连续性。设置农业产业专项发展资金,将这部分资金纳入到财政预算中,重点运用在涉农企业、产业发展、壮大合作社中,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扶持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发展,扩大农业生产电价用电政策,全面落实农民合作社从事农产品初加工等用电执行农业生产电价政策。大学生以及大学生村官创办、领办专业合作社时,需在贷款补贴、项目资金扶持、金融支持多个方面给予倾斜。再次,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制订政策套餐,加大协调力度,解决当前合作社在通路、通电、通水、通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问题,促进农民合作社健康持续发展。
4.5 加强组织领导,严把入社质量
首先,深化思想认识。各部门需将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重要工作内容,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切入点,包括扶持农业、支持农民、促进农村发展。结合长泰区实际情况,完善细化各种有力措施,规范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其次,完善奖惩措施。加强考核力度与奖惩力度,考核时将专业合作社发展作为主要目标,并运用奖励先进以及鞭策落后方式。再次,构建退出机制。针对现代农业整体发展条件不符、难以适应农业全新生产形势,并且组织结构相对涣散、缺少生产经营能力合作社,工商部门、农业部门、税务部门需结合有关规定对其进行注销,避免出现套取、骗取国家优惠政策问题。
4.6 加强人才培训,做好人才建设
首先是农业各级分管领导;其次是主管合作社工作的工作人员;再次是合作社带头人,展开培训时主要运用引进来,走出去方式,引进来是邀请相关专家进行传道授业,走出去是组织相关工作人员学习相关经验或者是成功经验。在实现请进来和走出去的同时,也需要引导人员展开实践,不断积累相关经验,制订与市场实际情况相适应的发展模式,使人员在工作中充分发挥自身作用与价值,促进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获得明显效果。
5 结束语
长泰区在开展农业专业合作社建设时,需充分考虑发展现状,认识到合作社在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制订合理的发展措施,通过合作社推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使农民实现增产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