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条上的担保责任非借款方的签名者不一定需要承担
2022-11-30蓝草
文/蓝草
今年6 月,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借款人及父母均在欠条上签了字,借款人逾期未还,出借人要求借款人父母承担连带偿还义务,未获得法院支持。此事经网络发酵后,引起了网友的热议。亲人、朋友或者合作伙伴向他人借钱,请求当事人帮忙在欠条上签个名以示“见证”。如果后期借款人还不上款,当事人是否需要承担连带还款义务?对此,很多人搞不清作为见证人在借款欠条上签字和借贷担保的区别,下意识地认为,只要签字了就要对该笔借款负责任。我们来看看,相关法律对此类案件是怎么规定及解释的。
法律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六百八十一条 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五条 保证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债务合同中的保证条款。第三人单方以书面形式向债权人作出保证,债权人接收且未提出异议的,保证合同成立。
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七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九十一条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六百九十三条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二十一条 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案例介绍
2019 年,因做生意需要资金,个体经营者小张向其舅舅余先生借款10 万元用于经营活动,并在欠条上约定于2020 年年底前将全部款项还清。然而到了2020 年底,小张逾期没有归还所借款项。其舅舅余先生无奈之下找到小张父母在其儿子小张当初打下的欠条上签字确认,希望其提醒小张归还欠款。直至2021 年11 月,余先生将小张及小张父母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小张偿还借款,并追究其父母承担连带责任。
对于余先生的诉求,小张的父母在法庭上辩称,当初在欠条上签字,仅仅表明他们对儿子借款事实的知悉和确认,并不是作为担保人为儿子的欠款担保。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他人在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或者借款合同上签名或者盖章,但是未表明其保证人身份或者承担保证责任,或者通过其他事实不能推定其为保证人,出借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小张的父母在借条上签字,但并未表明保证人身份或有承担保证责任的意思表示,也没有其他事实证明小张的父母的保证人身份,因此保证关系不成立,小张的父母无须承担连带责任。
据此,法院判决小张向余先生返还借款10万元,驳回了余先生的其他诉讼请求。
青少年须知
虽然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责任能力人,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未成年人如果与他人产生借贷关系,其监护人是要承担相关民事责任的。广大青少年要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提升风险意识,对于涉及金钱借贷签字、见证或者担保一定要谨慎。尽量不参与到涉及金钱借贷相关事宜中,对自己的零花钱、压岁钱要妥善保管。如果遇到亲朋好友需要自己对他们的借贷行为进行见证或担保,一定要保持警惕,及时告知家长、老师,自己不要卷入其中,及时寻求家长帮助或法律援助。
家长必读
家长要提升法律意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民间借贷合同条款中所订立的合同双方及担保人各自所要遵守的责任、义务,了解合同的订立所存在的风险,并提醒和教育孩子提升金钱风险意识,禁止未成年的孩子参与借贷活动,更不能在明知有风险的情况下,盲目参与相关借贷合同的订立,给人做借贷合同的签字见证人或者担保人。要用事实向未成年人讲述此类纠纷的后患及不良影响,讲清如果卷入其中,需要承担的责任风险,以及会触及的法律条款。叮嘱孩子在学校及生活交往中提高警惕,注意了解金钱借贷相关知识与风险,用知识的力量武装头脑,保护自己和家人的利益不受侵犯。
学校知晓
学校要利用相关渠道,切实保障未成年人利益不受侵犯;帮助未成年人了解金钱借贷的基础知识及生活中的实际应用,引导未成年人学法、知法、懂法,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将法律专业人士请进课堂,组织丰富多彩的金融、法律进课堂活动,通过活动,有效提升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识,增长相关知识,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为青少年成长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