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中的技术赋权与价值引领
2022-11-30吴金鸽
吴金鸽
(河南开封科技传媒学院 医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0)
马克思指出:“人在创造环境的同时,也同样被环境塑造。”[1]大学生是青年群体的中坚力量,肩负着国家富强和民族复兴的重任,他们的价值理念与导向事关社会未来的走向。“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内容要融化在心灵里、铭刻在脑子中”。[2]技术改变了信息传播方式,影响了价值观塑造渠道,技术工具可以丰富价值引领手段,价值理念可以引领推动技术进步。由此,探寻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的有效结合路径,便成为当下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课题。
一、数字时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重要意义
数字时代的技术赋权使思政教育场景充实饱满,也在客观上造成价值观教育的空心弱化。如果大学生处在消极、虚幻的技术场域中,偏激地进行价值表达,则极易引发“集体非理性与集体无意识”,“低欲望”“躺平”等便是显性表征。这种空间撕裂与价值背离会使大学生远离应有的使命与担当。纠正大学生的价值观偏差,强化其内在价值认同,便成为我们亟需破解的时代难题。
(一)价值表达理念的正确树立
技术赋权社会不仅让公众拥有平等参与公众事务的权力,而且也促使了公共话语权的转移。数据归集、挖掘等技术提供了参与的基础和平台,可使公众在线讨论与有效互动,尤其对青年学生而言,更能较好地提升其表达的积极性与愿望。问题在于,作为网民主要群体的大学生,其理性思维与认知能力尚在幼稚期,容易受到外界干扰与蛊惑,较容易出现偏激的行为,这就给价值观培育带来各种无形压力。此外,我国高等教育即将进入普及化阶段,作为网络原住民,大学生群体更容易与其他社会性力量结成联盟,放大对部分社会不公平现象的批判,形成传播极化效应。一些所谓“网络红人”与“意见领袖”的表演,便是背离社会表达初衷,偏激错误参与的例证。故此,树立正确的价值表达理念,有利于大学生正确运用技术力量来增强自身表达能力,有效甄别复杂性话语场域里的观点、意见,进而形成符合主流价值观和大学生自身特点的思维与思路。
(二)自主性表达方式的合理选取
技术赋权使大学生的自我表达意识和自主表达机制更为灵活。大学生思维活跃,较容易形成舆论热潮的发源地与集中地。开放的网络公共空间提供了有效表达的场域,其私密性、体验感、成就感使社会不同群体,尤其是行动积极的大学生群体更乐意表达,手机在线交流、平台互动这些技术工具的运用,更容易使他们达成共识。数据信息传播过程中的每个人都具有双重身份,大家既是信息的接收者也是信息的传播者。这就会在自主性表达上形成两种效应:一类是以他人为中心,迷信盲从大数据分析技术、算法优化等技术筛选的数据信息,陷入数字平台塑造的“数据孤岛”中,不能有效判断和表达自己的观点与主见;一类是以自我为中心,基于个人偏好来片面截取或者有目的性选择信息,陷入自我封闭的“信息茧房”。数字时代,数据要素具有低成本可复制性特征,其传播成本虽然低廉但效果却明显。为此,作为大学生,一方面要自觉抵制“流量网红”等不正确的价值观,规避和杜绝哪些通过“娱乐至死”方式来吸引群体关注度的表达方式;另一方面,要利用这些数据特性扩大自身表达影响力,弘扬主旋律,宣传正能量,正面激发与感染大学生群体和社会育人生态。这就要求大学生具有较高的政治鉴别力、知识储备能力,要通过树立合适的表达方式来维护网络空间文明,在这个年轻一代学习、娱乐和交往的新型社会空间里遵守规则,真正发挥导向作用。
二、技术赋权与价值引领的辩证关系
技术赋权也称媒介权力下放。从传播学上看,主要是通过主客体互动来打破精英主义的垄断,重新定义分配话语权。这一词汇首次出现在美国硅谷,它由丹·吉莫尔提出。2003年,戴尔·帕斯金对其进行了概念界定,即通过数字技术链接全球知识,并提供交流分享路径,让普通大众随时随地进行经验分享。康德指出,我们的时代是真正的批判时代。[3]但批判不是最终目的,而是找到解决办法。换言之,研究者要通过探寻技术赋权与价值引领的相关或因果关系,找到价值观培育与践行的现实进路。
(一)教育主体具备数字化培育能力
哈贝马斯曾深入探讨了科学技术与政治的关系。在他看来,把人们所掌握的技术力量用于技术和民主的关系构建,形成交往的公共空间来达成公民共识是关键。[4]技术具有客观中性的一面,关键是人们如何看待利用技术。对于政府而言,如果能够充分利用技术平台获得有效信息,汇聚和顺应民意,那么就能较好地提升国家治理能力。数据信息是21世纪的“新石油”资源,政府数字化治理、现代化治理的重要基础和载体就是数据。数据归集整理有利于信息互联互通,能使政府将教育的数字化、精准化与公共服务高效化转变为现实。对于社会而言,整体性教育氛围的改善,包容性育人方式的创新,能够构建一个良好的育人生态体系。对于思政工作者而言,教育理念与教学手段的革新,使教师能够通过工具理性和价值理性的力量,增强教育主体的培育能力,激发他们的责任意识,增强育人的获得感与幸福感。但应该清醒认识到,赋予政府主管部门权力是问题的一方面,提升思政教育的长期效能则是问题的另一方面,思政工作者应当拥有足够的审慎与风险意识。
(二)教育客体具有多样化的选择权利
大学生作为教育客体和受众,具有了多样化的知识学习与价值观塑造渠道。但大学生群体所处环境比较单一,交际范围有限,如果缺乏辨别真伪能力,在网络社交时很难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那么就很容易误入歧途,一旦他们被不法分子所利用,则后造成较大安全隐患。因此,这部分群体的选择权利应从两方面来看,一是这种选择不是盲目和盲从,而是基于理性和价值观正确引导的选择。费尔巴哈曾说,人就是他所吃的东西。大学生价值观的形成,需要教育培养与实践积淀。二是这种选择是有限的自由。不受约束和规制的自由并不是真正的自由,法律、规则与惯例与社会有序运行的制度基础,自由的选择是在规则内或者规则间的选择。大学生需要借用技术力量提高选择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并非是违背技术进步规律和社会规则的选择。
(三)价值引领与技术赋权的“双向驱动”
黑格尔曾指出,熟知非真知。也就说是,研究者虽然经常探讨技术与价值的关系,但尚未能真正辨清二者之间复杂的区别与联系,辨析其内涵和外延仍需更加深入的思考。因此,这里的“双向驱动”仅仅从技术进步和社会发展角度进行分析。技术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在蒸汽时代、电力时代、信息时代和当下的数字时代发挥了巨大作用,可被称作“硬实力”,而价值观的教育也可看做推动学生成长与社会进步的“软实力”。大学生作为未来的精英力量,应该认识到这两种因素的“双向驱动”功能。换句话说,在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过程中,教育主体与教育客体要有这样的认知,即,技术赋权是运用技术带来学习、交往等方面的便利、便捷与友好,是降低沟通成本,提升协同合作能力的基础条件,具有进步意义;价值引领则是在规则约束下确保其快速发展的方向性指引,是在新的条件下实现新的发展的重要保障。二者是相辅相成的关系。大学生价值观的培育与形成要遵从大学生的特点与成长规律,要遵循技术进步的规律,通过科技与人文的双重叠加,实现人才培养与技术进步的共建共享。
三、技术赋权对价值观引领的正向与负向功能
高校是同质化群体较高的特殊场域,教育公共空间更是各种思潮和媒介的必争之地,筑牢思想政治教育阵地是工作的重心。从内在逻辑来看,技术赋权为价值观引领提供了基础支撑,价值观引领在整个价值观培育链条中具有导向功能。
(一)信息传播价值的彰显
现代化的重要特征是人的现代化。互联网带来了新的经济形态、政治参与和社会交往方式,提高了人们使用技术工具的能力。在互联网和自媒体普及之前,信息传播主要借助传统纸质媒体与通讯媒体,例如,报纸与电话。这类工具的运用使信息传播较为缓慢,且呈现“单向度”参与特征,人往往会受制和依赖于交往方式本身。这样的状态下,传统媒体掌握着主动权,公众的话语权有限。随着互联网、自媒体的发展,人人都是信息的接收者和发送者。传播速度快、自由参与成为其显性特征。就大学生而言,他们大多数的社会性信息均通过自媒体获得,多数的学习讨论也依靠媒介平台。换言之,技术赋权使人有了更多现代传播特征。
(二)数字化平台功效的凸显
“不是意识决定生活,而是生活决定意识。”[5]随着“互联网+”的广泛运用,学校的教育理念和教学流程也产生了颠覆性变化。但这些技术性的变化,归根结底来源于现实的教育实践,来源于客观的教学效果积累。对教师而言,微课、慕课、线上线下融合等辅助或替代现场教学的技术,提高了大学生接受知识的感性与知性能力。例如,“中国大学生视频公开课”汇集了名师名家的授课,完美诠释了大学的数字化科研与人才培养功能,强化了大学生的理性思维能力。与人工智能技术结合的泛在化学习方式,不仅让教育者有了身临其境的体验,更构建了一个新的智能化教育生态。对学生而言,实现了时时、处处学习,克服了害羞的担忧。这大大提高了师生之间的默契度,即便课程结束后,学生也可以随时翻看讲课记录,这有助于巩固知识,强化价值观教育和养成的效果。
(三)大学生的认知偏见与思维固化
技术推进了教育数字化与数字化教育进程。数字化的快速推进,一方面丰富了大学生应用工具性力量提升自己的能力,但技术迭代更新也超越了大学生的可接受程度,使这部分群体画像与精神状态出现了异化。消费主义的虚夸浮躁、数字虚拟世界的性格畸变,实用主义、功利思想等短视冷漠行为便是典型表征。这不能不引起我们警觉与反思。信息的传播方式,信息的推荐过滤软件,以及算法软件背后设计者的偏见与价值观,不可避免地会影响到社会群体的认知与观念认同。人工智能是对人类思维的信息过程的模拟,信息订制化、传播智能化的时代,主观偏好的强化偏见,会产生“信息茧房效应”。这就会使异质化信息,不同类观点不能有效进行争辩交锋。更有甚者,它将会阻碍不同群体之间信息流动,加剧撕裂不同代际间的鸿沟。大学生不能像堂·吉诃德一样忽视或者拒绝算法,但也不能过渡依赖而丧失自主性,陷入僵化固化的思维偏见。
(四)隐性的算法设计与控制
技术赋权对人类可能是最好的事情,也可能是最糟糕的事情。例如,人工智能设计者的认知局限会造成软件设计、系统设计或算法编制时存在技术漏洞。此外,数据资源的归集、使用、披露、交易等,将会涉及到数据确权、隐私权等问题。小而言之,这些信息被不良商家利用,则会对人们的财产和人身安全带来隐患。大而言之,这些数据不经过脱敏或者保密限制而进行传播,则会对国家经济、政治安全造成威胁。算法有超强的记忆功能,能根据个人浏览网页的习惯捕捉到人的兴趣爱好,迎合人的喜好有针对性的推送相关信息。负能量的信息越看越多,久而久之就扭曲了价值观,消解侵蚀了正确的价值观念。这对个人来说毁了一生,对社会来说毁了一代人,对国家来说就是毁了一个民族。意识形态对社会的影响主要是政治制度、文化传承等方面,国际敌对势力运用智能技术优势,运用文化霸权的形式蛊惑动摇人心。
四、价值观引领的最佳路径选择
在福柯看来,知识与权力是相互渗透且密不可分。[6]科技与民主、发展与稳定的构建需要各层面协同努力。研究者要从技术本身出发找到控制方法,规避风险,让其发挥有效辅助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也要从微观层面出发尊重大学生的主体需求,围绕个体特点开展主题活动,做到“量体裁衣”与“因材施教”。
(一)筑牢数字化教育安全屏障
建设有人文温度的人工智能社会,需要强化社会政策体系来应对科技创新的冲击,消解人工智能技术发展中的隐忧。因此,在技术层面,政府要注重技术迭代升级,通过技术革新来构筑坚实的防火墙。一是加强保护核心数据意识,丰富保护手段;二是通过优化程序设置来保障用户隐私;三是提倡智能程序透明化与算法可解释性。在教育层面,教育者也要把道德规范和价值观嵌入到设计系统中,发展个人隐私保护技术,切实保障人的主体地位。在社会互动层面,社会力量也要积极参与并保障网络安全环境,应用新技术来提高培育能力,通过数字化技术的运用,构建防范经济、政治和社会隐性风险的安全网络。
(二)适时出台政策法规
政府应适时制定发展战略和规划,出台网络安全法律和规章制度。营造安全的网络环境,为大学生价值观培育提供人身、财产和心理安全保障,这是政府的基本职能与职责。在我国,党从战略全局出发,不断提出制定新的政策,中央政府从社会治理角度出发,出台细化的监管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的颁布,其目的就是要维护网络空间主权,捍卫国家安全,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国家网络空间安全战略》提出要构建网络命运共同体,世界各国应一道维护互联网的安全。为了更加规范网络行为,避免网络犯罪,我国应该加大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相关法律法规,形成网络安全问责体制机制。《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指出,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生产者、网络平台不得开展网络暴力、流量造假、操纵账号等违法活动。
(三)倾力推进网络人才建设
网络安全关键在于“人才”建设与“人才队伍”的构建。网络人才是网络安全的首要资源,如何培养高质量的大学生人才队伍恐怕是教育者必须深入思考的问题。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要遵循学生价值观教育的特点,通过引导、反思和行动等方式取得成效。[7]首先,专业课教师要利用好课堂教学这个主渠道,把理论的原则性与实践的现实性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回应解答学生关注的问题。其次,思政课教师也要重视开放式网络公共空间能量场作用,在思政课堂上增加教育者与受教者之间的共情性话语表达。[8]再次,思政工作者要把抽象化的理论进行具象化的表达,使学生喜欢课程思政教育方式,彰显课程思政的亲和力。具体而言:一是充分利用互联网及时学习和分享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优秀案例和先进事迹,让学生学在其中;二是引导学生正确看待热点问题,教育学生不要转发未经核实的信息;三是加强对网络宣传员的培训和引导,在学生中间培养网络骨干队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要回应人民群众的主体需求,[9]通过不断创新教育的手段与和话语方式,吸引和吸纳更多优秀学子充实到网络人才队伍。
综上所述,学校是知识和权力规训的场所,学校之类的机构是对教育、社会秩序的规训与反思。知识作为权力,在现代社会也被赋予了道德价值与情感。思政工作者应积极拥抱新技术,主动运用技术来辅助思想政治教育,正确培育和引领大学生的核心价值观。政府要借助技术赋权的契机,利用智能治理的优势,做好数字化教育与服务,做好网络舆情传播与管控。网络化的地球村形态,使意识形态领域的渗透和颠覆披上了更隐蔽的外衣。大学生核心价值观教育的理想形态,应该是既充分利用技术力量管理好网络空间,又能凝聚自身意识形态,加强主流意识形态对网络信息化、信息网络化的控制力和引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