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的进阶策略
——基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角
2022-11-29胡元强
胡 元 强
(江苏第二师范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江苏南京 211200)
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希望“各地高校积极开展与中小学思政课共建,共同推动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1]。这是继2019年3月18日,习总书记在全国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提出“把统筹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建设作为一项重要工作”[2]后,又一次对高校推动思政课一体化建设发出了行动号召。习近平总书记在2019年4月30日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历史深刻表明,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去不掉,打不破,灭不了,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3]大学思政课的爱国主义教育因担当着激励当代大学生担当民族复兴的时代使命、做忠诚的爱国者和时代的奋进者的重任,在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具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大学思政课的爱国主义教育也就更加迫切地需要与中小学思政课相关内容进行一体化的衔接融合与进阶优化,以更好地实现其教学使命。本文即从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视野中的教学进阶出发,探讨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任课教师如何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根据大学生学生身心发展特点,去实现在教育内容研读、教学方式创新和教学评价改进等层面的进阶。
一、一体化背景下大中小学思政课爱国主义教育教材体系的进阶分析
爱国主义教育的目标是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弘扬公民层面“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养新时代忠诚的爱国者和接班人。爱国主义的基本内涵是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爱自己的骨肉同胞、爱祖国的灿烂文化和爱自己的国家。这四个基本内涵依照“知、情、意、行”的学习层次递进规律,贯穿于九年义务制学段“道德与法治”、高中学段“思想政治”和大学学段“思想道德与法治”等课程之中。
表1 九年制义务教育阶段“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爱国主义教育
表2 高中“思想政治”课程的爱国主义教育
表3 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爱国主义教育
1.小学、初中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
从教学内容层面看,小学阶段爱国主义教育围绕家庭生活、学校生活、社区生活和周边大自然环境逐渐展开,通过生活构建进行爱国主义的常识性认知,融入爱国情境,启蒙爱国主义的朴素情感;到了初中阶段,则进阶为对国家、民族乃至世界范畴的整体性认识,激发对祖国的深度情感,深化为对祖国的情感认同。从教学方式层面看,小学阶段爱国主义教育多采用通俗易懂和生活教育的方式;到了初中阶段,则更多地进阶为体验式学习,让学生躬行体验、亲力亲为。从教学评价层面看,小学阶段爱国主义教育多用童趣化、生活化的社会性作业,重在考查学生爱国主义朴素情感的启蒙和对美好祖国的认知;到了初中阶段,爱国主义教育考核开始进阶到用试卷试题与社会性作业考核相结合的方式,以适应学生毕业的社会评价需要。总的从学习特征层次看,小学阶段爱国主义教育主要处在“知、情、意、行”范畴中“知”的层面上,到了初中阶段,则进阶到以“情”为主的学习层次。
2.高中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
从教学内容层面看,高中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间接地隐含于国家(祖国)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理论知识体系学习中,其任务是全面夯实爱国主义教育所扎根的思想理论基础,进阶对爱国主义的理性认同。从教学方式层面看,高中思政课已进阶效率更高的议题式教学法等课堂教学方式。从教学评价层面看,高中阶段爱国主义教育已进阶到通过学业水平测试,用选择题和材料分析题来全面考查高中毕业生的思想政治理论水平和作为一个爱国主义者社会责任的担当觉悟。总的从学习特征层次看,高中阶段爱国主义教育已从初中阶段以“知、情”为主的学习层面,进阶到以“意”为主的思维和意志层面。
3.大学阶段的爱国主义教育
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在第三章“继承优良传统 弘扬中国精神”的第一节“中国精神是兴国强国之魂”的民族精神论述中,全面精确定义了爱国主义的概念与内涵,并把爱国主义定位为中国民族精神的核心;在第二节“做新时代的爱国者”中,提出了大学青年忠诚爱国的五项行动要求;在第四章“明确价值要求 践行价值准则”中,揭示了爱国主义在公民层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国、敬业、诚信、友善”要求中的重要地位;在第五章“遵守道德规范 锤炼道德品格”的“为人民服务”的道德核心解读中,指出了爱国主义与社会主义道德的统一;在第六章“学习法治思想 提升法治素养”中,把爱国主义的言行要求纳入到了公民的法律义务履行之中。此外,在并行开设的其他四门思政课中也有与之相关的国家政治、制度、历史和思想哲学的基础性支撑。
从总体上看,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中的爱国主义教育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层面的进阶已得到充分实现,它在中小学段的爱国主义知识认知情感启蒙基础之上,深度概括了概念定义与内涵,揭示了其在中国民族精神中的核心地位和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民层面的首要地位。
二、一体化背景下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进阶现状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关键在发挥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2]“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扮演着课堂教学的设计者、执行者和主导者的角色,决定着教学目标确立、教学内容设计和教学手段方法的采用,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思政课教学的效果和教学水平。”[4]从上述对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的章节内容梳理可以看出,在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层面的进阶已得到充分实现。目前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存在的问题主要在于教师教的层面,即教师的教学主体作用发挥不够,基于大中小学一体化视角下的衔接与进阶不够,在教学内容的研读、教学手段方法的采用和教学评价的拓展等方面存在欠缺。
1.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的教材研读需比照
教材研读是大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推进的基础。通过上述对大中小各学段的教材分析,我们可以清晰看到大学思政课的爱国主义教育内容在中小学教材中已有全面而又丰富的涉及。这就要求大学思政教师要以教材为纲,在一体化背景下,比照中小学教材研读“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教材体系,搞清楚大学爱国主义教育的内容与中小学的“同”与“不同”,而后才是确定“讲什么”与“怎样讲”。遗憾的是,目前大多数大学思政课任课教师缺乏主动了解和研读中小学思政教材体系的积极性,对中小学段的爱国主义教育情况不甚了解,因此对大学爱国主义教育的进阶深度把握不够,把学段之间的知识理论衔接放大成了教学内容的枯燥重复,很难把道理讲深、讲透、讲活。
2.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的教学方式需改进
爱国主义教育在大学前学段的教学方式丰富多彩,比较符合各学段少年儿童的心智发展规律。在大学学段,爱国主义作为贯穿“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教学的一根红线,在具体教学中仅有1—2个学时的安排,主要教学方式一般采用课堂理论讲解形式,虽有课堂研讨和互动辨析等手段予以辅助,但实践性和生动性不强,能做到“内化于心”,难做到“外化于行”,入脑容易入心难,也就很难达成由“知、情、意、”向“行”的学习高层次的进阶,这不利于将大学生爱国之情和爱国之志转化为爱国之行的培养目标实现。
3.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的教学评价需拓展
从教学评价的维度看,大学阶段与高中阶段所采用的学业水平测试和课程分数成绩考核基本一致,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的考核虽有课程社会实践的环节设置,但最后大多仍然归宿到了单一维度的学期总评分数,没有达成区别于中小学学段多维教学评价的高级进阶。实践性考核虽然在课程考核中也占有一定的比重,但实践考核和学生的行为性评价之间没有建立有效关联,也使得大学生爱国主义教育不能有效地转化为强大的行动动力。
三、一体化背景下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的进阶策略
习近平总书记在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上提出了思政课改革创新的“八个相统一”具体要求。其中“坚持理论性与实践性相统一”着重强调了实践性向度,为大学思政课教学改革提供了新的探索路径。社会实践是实现理论知识体系向日常行为体系和终身信仰体系转化的重要环节[5]。鉴于大学“思想道德与法治”课程爱国主义教育进阶存在的以上欠缺,本文提出用实践性向度来统领大学思政课爱国主义教育的进阶,即发挥教师的主体作用,遵循“知、情、意、行”学习活动的协调递进规律,突出“行”的引领要求,把“行”引申到“践行(实践、行动、行为)”的方向,全面推进爱国主义教育在教学内容、教学方式和教学评价等层面的进阶。
1.在教学内容层面突出“行为”和“行为人”主题,增强理论教学的深度与广度
第一,为了在课堂教学中增加理论教学的深度,教师应围绕“现行”“行为”和“行为人”的特征概念,以当下时代的热点行为事件(如抗疫、救灾、改革巨变和感人新闻等)或行为人物(如英雄、模范和科学家等)作为教学内容的组织线索,设计综合性专题教学,在有限的1—2个学时的,以有情有义的生动事件和人物带动知识内容的教学。
第二,为了在课堂教学中增加理论教学的广度,教师在课程本身安排的课程社会实践(一般有9课时左右)中,可围绕爱国主义的道德要求、政治原则和法律规范,结合革命历史、革命英雄、社会巨变、制度优越和民族文化等实践选题,让学生行动起来,走向社会,组队合作,展开社会实践调查行为,在实践中验证爱国主义认知,在行动中坚定爱国主义情怀。
2.在教学方式层面注重“互动”和“行动”,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吸引力和与感染力
其一,为了在教学方式层面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吸引力,教师应进一步拓展一般课堂理论教学的吸引力。广泛采用“线下+线上”和“课堂教学+网上交流”混合教学模式,用“线下向线上延伸”的策略,借助“学习通”“青书学堂”和“慕课”等新媒体教学平台,延伸学生的学习空间和时间,教师用文字、照片、短视频等多种形式补充和丰富课堂教学内容,形成学生提问和教师答疑灵活互动的良好效果。
其二,为了在教学方式层面增强爱国主义教育的感染力,教师应紧扣“践行”教学方式的创新要求。在课后指导学生在“第二课堂”中开展爱国主义专题的各类“践行”活动,引导他们参加校园第二课堂的各类活动,或参与或组织,全方位学习锻炼,增长为祖国服务的才干;教师还可以鼓励学生利用课余时间走出校园,参加青年志愿者活动、假期社会实践和生存实践,把爱国主义的热情转换为服务社会的本领和报效祖国的实际行动。
3.在教学评价层面拓展多维度的“践行”评价,增强考核评价的激励和导向作用
伴随着教学内容和教学方式在以上“践行”维度的进阶,教师必须在教学评价层面相应地在“思想道德与法治”现有的课程考试量化评价基础上,进一步做好质性评价、自我评价和延时性评价等维度的拓展。
第一,加大对“践行”教学环节的评价考核权重。可以将思政课程内部实践环节在期末总评成绩的百分比从目前的一般的30%提高到50%左右,基本达到与命题考试同等的权重,这样再加之平时作业和课堂表现的行为评价,就可以实现量化评价从原来以知识学习考核为主到以“践行”考核为主的原则转变,从根本上激励学生从“践行”维度积极接受爱国主义教育的课程教育。
第二,重视爱国主义章节教学和课程实践的质性评价的同步使用。对学生答问和作业报告等教学行为中出现的优良表现要即时予以肯定评价与表扬,以激励
学生在爱国主义情怀建立过程中的点滴进步,虽然这些质性教学评价很难计入量化的总评成绩中,但仍具宝贵的过程教育意义。
第三,尝试指导学生在课后建立爱国主义专项的自我评价。即让学生按照课程中爱国主义的“爱祖国的大好河山、爱自己的骨肉同胞、爱祖国的灿烂文化、爱自己的国家”内涵标准,记录大学期间自己在课余所游历的祖国风景名胜、所感知的祖国历史文化、所经历的风土人情、所了解的人民诉求、所做的好人好事、所取得的个人进步和所做出的社会贡献等信息,持之以恒地自觉践行爱国主义情怀,实现激发学生爱国主义主体性的进阶目标。
第四,学校要从宏观层面重视延时性评价的作用发挥。即鼓励高校班级辅导员和班主任教师将学生参加各项积极向上的课外活动所受表彰和获奖的记录,作为延时性的质性评价纳入学生爱国主义情怀的评价体系之中,在毕业生鉴定时,把学生的表彰和获奖程度作为爱国主义情怀的真实写照,将它上升到爱国主义的高度予以肯定性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