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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大同”与“天下共富”:共同富裕的历史逻辑与实践路径

2022-11-28翟绍果

关键词:共富共同富裕财富

白 龙,翟绍果

(西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 陕西 西安 710127)

共同富裕是人类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双重富裕,财富积累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1]。人类文明的演进是人类从“兽性人”发展到“人性人”的社会化过程,也是人类作为动物的“兽性”需求被逐步消散,而作为人的“社会性”需求日益彰显的过程。在人类需求不断演变的过程中,财富成为将人类与需求连接起来的人类劳动产物,人类追求财富的过程就是追求从最基本的生存需求得到满足到最终的自我实现需求得到满足的过程,这种过程与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息息相关。当社会生产力水平低下时,人类首先追求的是如何存在与生活的财富,只有保障人类的生活与存在,才能推动历史前行,并向实现更高层次的需求前进。从人类社会早期满足基本生存需要所追求的实物型财富,到重商主义追求物质享受所推崇的金银类财富[2],再到资本主义追求财富增值发展所觊觎的资本类财富,人类发展的历史不仅是一部人类财富的变迁史,更是人类不断向幸福进发的自觉能动实践史。纵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历史,共同富裕始终贯穿于发展全过程。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并明确“在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远景目标时,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3]。在随后的中共中央政治局第27次集体学习时再次强调“共同富裕本身就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要“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不断地、逐步地解决好这个问题”[4],并于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指出“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的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要分阶段促进共同富裕”[5]。

共同富裕既是新时代解决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抓手,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鲜明特征[6],是发展性、共享性和可持续性的统一[7]。共同富裕的全面实现必须坚持共建共享发展理念,通过充分调动人民的积极性、创造性,做大、分好财富蛋糕,才能创造实现共同富裕的基本条件[8],建立新的经济制度、消除产生贫富分化的制度根源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前提[9],人民群众的劳动和创新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力量[10],持续推进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和提高“相对贫困”治理能力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基础和关键点[11]。 理论是实践的先导, 研究共同富裕的思想起源对于推动形成共同富裕的具体实践有着重要的引领作用。 文章通过回溯共同富裕的历史渊源, 从对古代关于美好世界理想的“天下大同”思想的扬弃以及马克思主义对共同富裕思想内涵的深刻解释中, 中国共产党逐渐发展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思想。基于共同富裕从个体独享到家族分享再到社会共享的理论演进, 强调共同富裕的共享性, 然后从实践角度出发, 分析共同富裕为何以“先富”带动“后富”形式实现“逐步共富”的实践必然性, 并梳理中国在实现共同富裕进程中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起点的改革实践, 再从消除贫困的战略出发, 以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为主要内容探讨如何在建设体现效率、 促进公平的分配制度中实现共同富裕, 进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最后基于中国实践提出共同富裕的未来展望应是从“小康社会”走向“共富社会”, 以期为新时代阐释共同富裕逻辑、 探索共同富裕路径带来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共同富裕的历史渊源:从“天下大同”到“天下共富”

自先秦迄,共同富裕的思想便已徜徉于中华民族的历史长河中。从最早《礼记·礼运》中提出“大同”思想,到封建君主制时期反对剥削制度的“均贫富”口号,再到近代孙中山“三民主义”中蕴含的“大同主义”,都是中华民族对“天下大同”世界的美好向往。自马克思主义传入中国后,无产阶级在马克思主义的指导与中国传统文化的启发下,开始萌生并逐步探索共同富裕的思想内涵与实践路径,使之成为中国人民进行社会主义建设的价值引领与方法指导,并最终指向“天下共富”。

(一)“天下大同”:“共同富裕”的思想起点

中国人民对共同富裕理想的追求在春秋时期就已经有所体现。尽管春秋时期奴隶社会已经开始逐步瓦解,但当时生产资料仍然被宗法家族所占有,在以家庭为生产单位的小农生产模式中,人口、土地等生产要素的规模和结构决定了家族财富的多与少。伴随着“家”的内涵逐渐从“小”家庭延展至“大”家族、族群,甚至囊括了卿大夫的采地食邑等,族与族之间的财富争斗随之演变为列国之间的土地争夺、战乱纷争,家族的兴衰承载着个体的荣辱,小家族的存活与否也依赖着大家族的生死存亡。在这种家族宗法制社会结构的环境下,人与人之间凭借着血缘、亲缘、乡缘等联系与地域性的风俗习惯来处理“熟人社会”的各种事务,致使公私领域边界模糊。囿于这样的社会背景,儒家基于人性的考量,提出“天下大同”思想,“四海之内皆兄弟”,四海之内都是人类,都具有共通的人性,尽管风俗习惯各不相同,但人性相通[12]。因此,从《礼记·礼运》中“大同”一词的释义来看,天下是公有的,社会中没有私有性质的财产,社会制度呈现出全民公有的特征,人与人之间地位平等、相处和谐,每个人都具有无私、高尚的道德情操,在老、壮、幼等不同阶段都能有相应的权益与作用[13],这代表着古人在那时就已形成基于人性和原始社会传说而构筑的“理想国”了。但受制于当时极低的社会生产力,普通家庭能维持日常温饱都已不易,更遑论为社会提供多余的物质财富,因而在缺乏物质条件的支撑下,“大同”仅仅是形而上的幻想,而无法成为现实。

(二)“平均贫富”:公平正义的本能追求

随着中华文明进入封建社会,土地国有制彻底瓦解,开始了以地主占有土地形式的封建地主土地私有制,使封建地主通过占有土地实现对社会财富的生产和分配的掌控。在土地自由买卖合法化的背景下,一部分农民通过土地兼并成为了地主阶级,通过对土地的出租来获得财富,而佃农想要获得财富只能靠出卖自身劳动力,因此贫富差距日益扩大,贵贱等级越发悬殊,富人与穷人之间的阶级矛盾愈发严重,统治阶级的剥削使得底层人民更加渴求富裕的生活,因而引发了不同时期的农民起义,尤其是“等贵贱、均贫富”口号的提出,更是直接体现了对封建社会财富分配不均的抗议,表达了底层人民对共富的希望[14]。而太平天国运动更是旧式农民起义的巅峰,其领袖提出了一系列促进共同富裕的制度,如不再提倡封建土地所有制,并提出具体的土地分配方法[15]。除此之外,这份文件还提及废除私有财产、实行公有制分配的规定,升华了农民关于“等贵贱、均贫富”的理想高度。然而这样一种制度却根本没办法实行,也只能短暂地激发农民热情,长此以往会使人民生产积极性受到极大的挫伤,太平天国的领袖们定都南京后的举措也进一步说明了领袖是农民阶级的局限性,最终导致了这场运动的失败。虽然中国历史上农民起义都宣告失败,但不可否认的是“大同”思想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三)“大同主义”:意识幻象的有限尝试

闭关锁国的禁海政策使得中国封建社会一直沉醉于小农经济支撑的天朝大国幻梦中,不仅与其他民族往来稀少,而且由于海外市场的缺失,国内工商业的发展受到严重威胁。随着英国资产阶级大工业生产的侵入,中国成为了世界市场的一部分,也发展出中国资产阶级,但这种以外力入侵强行打开中国大门的形式限制了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自主性,夹缝中生存成为中国资产阶级发展的真实写照。近代以来,中国社会性质发生变化,此时社会中的财富绝大多数是由不从事劳动的不生利者所占有,而由于大量存在的分利者,从事劳动的生利者仅占有很少部分的财富[16],并且在社会中既受到排挤,又处于绝对贫困的状态,没有任何的话语权,中国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基于这种背景,中国有识之士以实现“民族复兴、国家富强”为梦想,开始寻找中国现代化的道路。维新运动代表人物康有为虽然提出了“无邦国,无帝王,人人平等,天下为公”的社会理想[17],但由于资产阶级改良派自身的局限性,维新运动也只是昙花一现,仅持续了103天就因为戊戌政变而宣告失败,但其推进中华民族思想解放的意义却不容置疑。在众多有识之士深入认识到清政府在危机、问题面前的疑虑、犹豫和无能后,辛亥革命的胜利使中国社会制度得到革新。辛亥革命后,孙中山在传统儒学和现代西学理论的影响下,创新和发展了“三民主义”学说,将民主主义看作“大同”主义,紧随世界潮流提出构建利益共享、政治共管、国家共有的大同世界[18]。然而辛亥革命却未能如民族资产阶级所愿来实现复兴,当时民族资产阶级采取了短期既得利益决定的狭隘的现实政治模式,但实际上这种既得利益在一定时候是必须被拒绝的,因为这种短期的既得利益会威胁到最终目标的实现,最终目标的实现才是真正重要的东西,这也是避免在理想的现实政治和真实内容的意识形态双双缺失的情况下,革命阶级和政党的策略会摇摆不定,正是由于这种知识的缺乏,民族资产阶级才表现出软弱性和妥协性的特征,其所设想的共同富裕也就成为不切实际的空想。

(四)“天下共富”:发展构想的科学实践

十月革命的胜利传入中国后,“五四运动”的爆发使中国进入了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无产阶级从此登上历史舞台。马克思关于共同富裕的论述,从一定程度上提炼自黑格尔逻辑学中的概念范畴,超验的目标成为内在目标,共同富裕融合了目标本身和实现的途径。共同富裕的实现并非以达成或超越“共同富裕”来体现共同富裕这一目标的重要意义,而是共振于历史逻辑,是对社会主义社会的一种时代阐述。正是目标和手段之间的共体性使得策略与目标之间存在着无法界定的部分,这意味着不可能预知策略的步骤是否真的会通向目标。因而基于对不同时期经济社会关系的动态评估,中国共产党人以革命实践奠定了正确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成为实现社会主义共同富裕的现实路径。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李大钊就将“社会主义”定义为每个人都可以享受平均的供给,得到最大的幸福[19],共同富裕被确认为共产主义实现的前提,并一再强调阶级和私有制是必须要消灭的[20]。

新中国成立初期,巩固人民政权、恢复国民经济成为当时中国的主要任务,而当时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也已经关注到共同富裕问题,并逐步进行了社会主义改造,领导中国人民向共同富裕迈进[21]。与此同时,党提出的既要反对平均主义,也要反对过分悬殊,为共同富裕提供了重要指引[22]。改革开放以后,党中央领导集体围绕社会主义本质这一重大命题重新进行思考,深化对共同富裕的认识,提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共同富裕成为一项具体奋斗目标被提出,并被上升到社会主义本质的高度。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在共同富裕现有的理论与实践基础上,基于新的时代背景推动共同富裕的发展进入新的阶段,保障全体人民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从伦理学的角度来看,人类社会从奴隶社会发展到社会主义社会,在追求共同富裕的过程中,能够实现共同富裕的策略就被视为是符合伦理的。马克思主义对财富分配的论述,承认了黑格尔价值范畴之外的“价值”,且未提及推崇所谓正确的“价值”,故正确目标即为伦理。而忽视这一点的阶级或个人所注意的是他们所作所为的或想要的在客观上是否正确,而这些关注点只能存在于个体的语境中,一旦跨出个体的范畴就毫无意义可言。因此无论是地主阶级、奴隶主阶级还是资产阶级,他们所关注的都是在实现“天下大同”等价值时,行为是否符合道义,而并不考虑其思想、行动是否真的能实现其价值预设。只有失去了一切的无产阶级,才是将所思所为是否真的指向共同富裕作为衡量其行动正确与否的阶级;同时,也只有无产阶级试图通过跨越阶级的全体动员来实现共同富裕,即通过集体行动的策略来全面实现共同富裕。

“天下大同”是古人对公正、民主、富裕、和谐最朴素的渴求,其“以民为本”“公有”和“均平”的思想实质也一直深深影响着后人,给予后人探索理想的社会制度以重要的启迪,成为共同富裕思想的萌芽,然而其只是关于未来社会的描述,并没有提出实现“大同”的具体路径,且囿于当时物质条件极度困乏的社会环境,“天下大同”只能是古人的美好理想,无法付诸实践。而马克思主义对共同富裕的思想则重视对其内涵进行深挖,不仅科学阐释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提出要消灭私有制,同时还讨论了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是渐进式发展的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正是基于对“天下大同”思想的批判性继承和马克思主义关于共同富裕思想的科学论述和指导下,提出了一条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共同富裕之路,以期分阶段实现全体人民精神和物质的双重富裕,实现“天下共富”。

二、共同富裕的理论演进:从个体独享到社会共享

共同富裕是关于社会发展与财富共享的具备中国传统文化底蕴的观念表达,其最终指向是社会发展成果得以被全体人民共享[23],因而共同富裕是在共享理念的指引下,基于当前基本经济制度得以实现。坚持共享理念,就能使人民群众的劳动积极性、创造性得到充分的调动,从而做大、分好财富蛋糕,为全面实现共同富裕创造基本条件。共同富裕的理论应是基于需求与财富互动的视角,从最初的个体独享,逐渐演变为家族分享,直至通过社会共享来推进共同富裕的新征程。

(一)个体独享:个人生存的基础

人类社会生产力的极其低下是远古时期的重要表征,个体赖以生存的物质生活条件根本无法得到保障。在这样的历史背景下,远古人民仅靠个人劳动就能获得基本生存资料,满足生存需求,例如采蔬、打猎、捕鱼等方式,此时获得的就是独享的财富。正如亚当·斯密所言,原始社会状态下,土地尚未私有,资本也没有累积,劳动者能够拥有劳动的全部生产物,这种形态下不会出现地主或雇主来分享财富[24]。此时的劳动者所创造的财富为劳动者所“独享”,“独享”是以个体的人为基本单位,独自一个人享受或享用,这种财富是以个人为单位、具有排他性、低层次的财富,只能成为个人生存的基础。远古先民通过自己的劳动生产出物质资料,却因为当时社会生产力水平的低下,使得这些物质资料仅能满足其自身的需求,并不能产生任何剩余的物质资料,因而这一时期也就不存在任何赖以“分享”的财富积累。这一阶段的劳动者处于“受自己理性所控制”的状态,除了自身利益最大化的价值外,不存在任何曲直是非,这也造成了人类陷入暴力和死亡的威胁之中。毫无疑问,这样的状态无论是从内涵还是外延均没有对共同富裕的指向。

(二)家族分享:家族兴盛的基石

随着历史的不断发展,当某一历史阶段社会生产力水平有所提高,使得该时期的劳动人民通过劳动所获得的财富不仅能够满足自身的需求,还能生产剩余的部分来解决家庭甚至是其他人的需求,“分享型”财富基础也就随之诞生。在文明社会出现初期,家庭规模较小,此时所产生的分享型财富就表现为家庭成员的互助。进入传统社会后,基于中国传统人际关系的差序格局表明不同个体彼此交往的方式和标准取决于相互之间的亲疏远近[25],以内环个人的独享逐渐向内环家庭的分享演变,进而延伸到最外层的社会共享,即以互惠为原则的社会交换。在中国传统文化的深远影响下,父母与子女之间各有养育和赡养的责任与义务,造就了“反哺式”的财富分享。尤其是宋代以来,在这种财富分享的基础上,一些大宗族和一定区域内的同姓组织甚至还发展出了族田、义庄等巩固家族财富的分享模式。这种家族式的分享可以用于调节家族内部的贫富差距,成为家族整体兴旺兴盛的基石。随后,以地缘为主将临近的不同家族逐渐凝结成比、伍等社会单位,开始出现乡约之间的互帮互助,形成了分享型财富的集体文化背景。

(三)社会共享:社会共富的基本

在传统家族情怀的影响下,中国人的恻隐之心、人道之情往往都只针对与自己亲近的人,在陌生人面前常常表现出近乎冷漠的反应,这种“看客心理”正是因为公共美德和公共精神的缺失[26],这也使得财富的“分享”直到近现代才走向“共享”。近代以来,资产阶级在辛亥革命取得胜利后登上历史舞台,民主共和观念开始广泛传播,但由于当时中国受到的压迫颇深,民众教育水平落后,因此民主意识尚且在萌芽阶段。而“共享”意味着共同拥有、共同享用,是建立在公有制的基础上,使人民获得民主权利并从根本上保障生存权。因此在以私有制为主体的资产主义社会里,资产阶级并不能与人民分享甚至是共享自己创造的财富,并且即使存在分享,这种分享也是有客观条件的,因而资产阶级所谓的“共享性”实际上是不切实际的幻想。而产生于大工业时期从事劳动的无产阶级则不存在这类条件,与资产阶级通过剥削、压迫的形式实现的狭隘的财富“分享”或“共享”不同,无产阶级所要达到的目标是所有人的共同富裕,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从而使通过劳动创造的财富得以被所有人共享。在新中国成立后,其第一部宪法就在法律和制度层面保障了国民的公民地位和民主意识[27],极大地推动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使社会财富从“分享”逐步过渡到“共享”,成为社会共富的基本。共同富裕正是建立在共享的基础上,以共享为核心,逐渐惠及全民、全面发展,最终实现物质财富与精神财富的全面富裕。

三、共同富裕的实践探索:以“先富后富”实现“逐步共富”

社会主义的本质自改革开放后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现实任务与奋斗目标的辩证统一中被逐渐揭示,中国人民不断进行以共同富裕为目标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充分积累了物质和精神财富,推动共同富裕的实践不断深入。受制于时代的局限性以及对实践认识的不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曾将“平均”财富视为实现“共同富裕”之路,然而最终却被证明是不可行的,只能通过“先富带动后富”,进而补齐社会中的“短板”,达到增加社会总体财富的目的,并逐渐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实现“逐步共富”。

(一)“先富后富”的实践必然性

在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的观念下,未来社会得以实现的两个基本原则,其一是要大力提升创造财富的能力,其二是要使作为财富生产的人和作为财富生产“目的本身”的人之间辩证统一[28]。在此基础上,共同富裕若要取得实质性进展,不仅需要通过高质量发展实现财富创造能力的进一步跃升,更需要通过改革创新破解发展不均衡的问题,进而构建共建共享的社会发展格局,优化以人为本的财富利益关系,提供实现共同富裕的实践逻辑。劳动量的交换仍然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中消费资料的分配,在此时的共同富裕不能简单地等同于平均富裕,只有在共产主义的高级阶段,才能各尽所能、按需分配,这个时候生产力的极度发达成为未来社会共同富裕的基础[29],因而“平均性”“同步性”从来都不是能否全面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或者基础,只有生产力(财富创造能力)的高度发达才是其基础。

在以往探索共同富裕实践路径的经验总结以及当时对社会主义共同富裕道路领悟的基础之上,“平均”分配和“同步”富裕逐渐被意识到并不能真正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并不等于贫穷,而“平均主义”所引发的“共同贫困”也不能作为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体现[30]。因此,在对效率和公平关系进行再思考后,以“先富”带动“后富”,从而实现“逐步共富”的方式成为共同富裕得以实现的路径规划。值得注意的是,“先富带后富”并不是对两极分化的默许,相反,以“先富带后富”的实践是以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为前提,积极发挥“先富”的带动作用,最终指向共同富裕。在这种前提下只要是有能力的人和地区,都应该支持和鼓励其在法律的框架内率先富裕起来,并将财富差距维持在一定的范围内,通过“先富”带“后富”的形式,逐步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

(二)“先富后富”的中国式探索

从我国国情来看,地区之间、行业之间、人群之间甚至代际之间的富裕程度差别依旧存在,而如何消除这种差别便成为我国推动共同富裕的重要任务之一。受制于时代局限性以及在经济建设领域的经验不足,中国共产党在探索共同富裕的实现道路中不可避免地遭遇到困难和挫折。受中国传统“患不均不安”思想的影响,在为共同富裕奠定思想基石的同时,也为共同富裕戴上了“平均主义”的思想枷锁,因而诞生了以单一公有制消除贫富差距策略的实践,“平均”“同步”富裕取代了以生产力充分发展、按劳分配为途径的共同富裕,最终不仅造成了资源、人才的浪费以及社会上经常出现的懒惰现象,还引发了全社会对社会主义本质的错误解读。由此可见,在物质条件贫乏的情况下一刀切式“拉平”贫富差距以实现公平和共同富裕是不可行的[31]。因此,在马克思对共同富裕的原则性论断基础上,对社会主义的本质进行重新审慎的思考,并不断深入认识共同富裕,才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思想基础。基于此,“先富”带动“后富”成为中国探索共同富裕之路的具体实践。

“先富后富”伟大实践应是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为起点的,然后开始以农业改革促进城市改革,逐步拓展以城市为中心的政治、经济等体制改革的尝试。同时一系列国家战略也被不断提出,如东部沿海地区率先发展以形成由沿海逐步向内陆发展的全方位开放格局,为了提振西部的发展而实行的西部大开发战略等[32]。“先富后富”的实践在改革开放时期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对人民的劳动和创造热情起到了非常积极的激励作用,为城市和农村都不同程度地带来了红利,也成功地在物质财富方面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随着发展速度不断加快,区域之间的贫富差距又逐渐扩大,避免两极分化成为共同富裕道路上“先富”向“共富”转变的重要问题。针对于此,中国共产党不断对共同富裕的内涵和目标进行深化,在将发展生产力置于社会发展的首位时,更加关注人民的根本利益和共富领域,关注社会公平,因此在随后的实践探索中,公平被不断强调,这表明了公平在和谐社会构建过程中的重要性[33],也体现了中国共产党提出“先富后富”实践道路的最终目的,正是坚定不移地逐步迈向全社会共同富裕。

四、共同富裕的战略推进:从“消除贫困”到“美好生活”

共同富裕的实现既需要将财富“蛋糕”做大,又需要把财富“蛋糕”分好,为此中国提出了一系列发展思路和战略,如中国梦、精准扶贫、乡村振兴、高质量发展等,尽管中国在经济上不再是一个农业国家,但其社会结构依然是以农民为主体,农民数量仍然占据多数,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得到不断强化,农村发展和农民脱贫的问题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精准扶贫战略的提出和实施使中国绝对贫困得以全面消除,但低收入群体中绝大部分仍然是农村人口,为了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和实现农民增收,乡村振兴成为当前阶段的重要战略部署。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进程中,农民问题成为主要问题,减少农民、推动以农民为主体的社会加快向以市民为主体的社会转型,开启农民市民化的新征程对“健全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推动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34],能够持续缩小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得到持续不断的动力,进而满足人民美好生活的需要。

(一)精准扶贫:全面消除绝对贫困

自古以来,贫困问题就难以解决,而反贫困更是长期性、持续性的任务。要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这一百年目标,就必须要保证中国全体人民的脱贫,尤其是消除贫困地区人民的绝对贫困。大工业生产社会以来,城市建设兴起并不断发展,农村在人类社会中逐渐被边缘化,却又在人类生存资料的产出中占据着不可替代的地位,因此尽管城市的发展如火如荼,针对农村发展的战略方针依然层出不穷。然而以往关于发展农村的战略多是“漫灌”“输血式”的发展,并未能准确的识别出真正需要帮扶的贫困对象[35],且对致使其贫困的原因也未作深究,在帮扶过程中往往也流于形式,农村未能从根本上改变其贫困的状态。而作为深入推进贫困治理的“精准扶贫”战略就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下被提出来,并在实践中得到不断的深化。“精准扶贫”是中国扶贫开发理论的创新发展,它从根本上实现了“因地制宜、因人施策”,使得扶贫开始向“造血式”转变[36],通过“识别帮扶管理考核”形成全过程的扶贫,优化扶贫理念、制定扶贫规划、细分扶贫对象,精确的帮扶贫困对象从根源上实现脱贫,并通过多措并举、协同行动来增强扶贫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能力[37],开创出具有中国特色的扶贫路径。尽管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给社会带来的威胁,精准扶贫的目标任务依然如期圆满完成,中国农村的绝对贫困得以全面消除。究其本质,精准扶贫可以说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战略方案,它的全面胜利为推进中国共同富裕进入下一阶段创造了基础条件。

(二)乡村振兴:增加低收入者收入

“乡村兴则国家兴”,作为共同富裕的洼地,乡村振兴既是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的重要措施,又是走向共同富裕的必经之路。随着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在城乡之间的表现变得极为突出,农村重要元素依然单向流入城市,使乡村继续严重的“失血”“贫血”,因此为进一步解决城乡发展差距的重要途径就是推动城市和乡村并重发展,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恰逢其会。一方面在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提出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坚持开发式帮扶,另一方面在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强调大力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包括强化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乡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等,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现农民增收,这不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还是共同富裕得以全面实现的重要战略部署。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不仅是对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建设美好和谐社会为目标指引的明确,还是对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大力推动,不断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发展差距,特别是对弱势地区和低收入人群发展的重视,使发展成果能够被更多人群共享,进而构建城乡发展新格局[38]。农业农村虽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短板弱项,农民群体虽然也占据着低收入群体的多数,但同时也是发展潜力,是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途径,是将乡村优势转化为共同富裕全局胜势的重要举措,促进农民共同富裕,进而推动全民共同富裕。

(三)美好生活: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共建美好生活逐渐成为人民生活需要提升、理念转变、内容扩展和状态多元的要求[39],实现美好生活是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在新时代的奋斗目标。共同富裕和美好生活是一对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概念,要满足全体人民对美好生活的追求就必须要实现共同富裕[40]。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收入差距成为一座必须翻越的大山,有效消除收入差距就需要不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41]。农民作为劳动力可以自由流动,但却无法以社会成员身份使家庭自由迁徙,这种社会不平等就使得财富积累和收入分配出现差距,因而要推动农民社会转型成为市民社会,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提升全体国民能力,缩小群体性的能力差距,这既关乎发展,又关乎分配[42]。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经济所有制结构决定了我国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分配制度,极大鼓舞了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坚力量就是中等收入群体,他们既是主要生产者,又是主要消费者,更大规模、更高质量的中等收入群体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阶段性标志[43]。因而为稳步扩大中等收入群体,一方面应将基于市场力量的初次分配作为根本,其重点在于做大“蛋糕”;另一方面要把基于政府力量的再分配作为关键,其重点在于分好“蛋糕”,最后还要有以社会力量为主导的三次分配作为补充[44]。三种分配方式相互协调,不断缩小收入差距,使中等收入群体稳步扩大,形成橄榄型分配格局,推动实现共同富裕,进而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五、共同富裕的未来展望:从“小康社会”走向“共富社会”

(一)“小康社会”:业已决胜的复兴梦

从大历史观的角度来看,不同阶段性的奋斗目标都必须与所处的时代背景相结合,并形成能够使本国人民和民族广泛认同并积极参与其中的战略方针。对于中国来说,起兴于“民为邦本,本固邦宁”的民本思想,转承自“人全面而自由发展”的人本思想,最终合在“以人民为中心”的民生思想,“小康社会”既凝聚着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时代使命,也承袭着中华民族复兴的历史重任。“小康”指向的是生产力不断发展、人民温饱问题得以解决、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综合国力显著增强的目标[45]。因此,“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标志着中华民族在伟大复兴的道路上迈出了一大步,代表着中国业已决胜的民族复兴梦,凸显着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与核心价值,更使人类历史上首次呈现出基于人可以全面发展的核心逻辑和共同富裕成为根本原则的社会主义文明新形态。

(二)“共富社会”:不懈奋斗的中国梦

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阶段,“共同富裕社会(共富社会)”成为与“小康社会”相衔接的新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富社会”成为中国不懈奋斗的伟大中国梦。“共富社会”的内涵是在较为发达的经济基础之上的“美好生活”和较高水准的“生活品质”,并且注重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和人的全面发展[46]。立足于“小康社会”时期奠定的经济社会基础,“共富社会”正是党带领人民逐渐强起来的新发展阶段。立足于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以及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新起点上,“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是“共富社会”的目标指向和迫切追求,到2035年,中国将进入中等发达水平阶段,并打造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共富社会”,从根本上改变世界的经济格局、发展格局,促进全球包容性发展,彰显出中国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世界意义[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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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应对第三轮财富洗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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