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科技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2022-11-28本刊编辑部
文/本刊编辑部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成果转化工作,中央深改委会议多次部署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技术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科技成果评价改革等重大改革任务。 2022 年4 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海南考察时强调“要加快科技体制机制改革,加大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力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提出“创新科技成果转化机制”。 2021年,我国技术合同交易额再上新台阶,全国共登记技术合同670506 项,成交金额37294.3 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22.1%和32%。全国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成交金额居前十位的省市依次为北京、广东、江苏、上海、山东、陕西、湖北、浙江、安徽和四川,吸纳技术交易额位列前三的省市依次为广东、北京、江苏。
北京提出深化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改革,建立科技成果披露机制和勤勉尽责容错机制,为科技成果转化畅通技术、资本、人才等要素流通渠道,进一步打通科技成果在京转化堵点。广东依托粤港澳大湾区国家技术创新中心,致力于推动科学到技术的转化,促进重大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科技成果转化活跃度不断提升。 江苏充分发挥省技术产权交易市场桥梁纽带作用,积极探索“揭榜挂帅”等技术转移服务模式,促进科技成果公示挂牌,推动技术转移转化取得明显成效。
近年来,安徽着力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积极引导科技成果就地交易、就地转化、就地应用,技术合同成交额大幅上升,连续5 年实现吸纳、输出技术合同成交额“进大于出”。 2021 年,全省吸纳技术合同22730 项,合同成交额2175.6 亿元,较上年增长92.3%;全省输出技术合同23663 项,合同成交额1754.55 亿元,同比增长136.3%。
针对当前安徽还存在的科技成果转化主体和服务主体能力不强等问题,2022 年6 月,安徽省政府印发《安徽省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行动方案》,聚焦科技成果转化链条中“转什么”“谁来转”“怎么转”等问题,突出以需求为牵引、产业化为目的、企业为主体,强化工业互联网思维,破除体制机制障碍,育强创新主体和转化主体,强化中试孵化、对接交易、科技金融支撑,立足安徽实际进行制度设计、提出破解举措。 安徽将重构成果转化评价与考核制度,建立以质量、贡献、 绩效为导向的评价体系,构建新型科研攻关体制、赋权与尽职免责机制、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贯通机制、成果转移转化供需融合发展机制,并重点开展创新平台共建、科技型企业培育壮大、科技成果中试孵化扩容、科技成果对接交易提质、金融支撑科技成果转化增效等五大专项行动,全力打造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示范样板。
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改革,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应用体系建设,是安徽省委、省政府着眼“四个面向”,从引领三次产业高质量协同发展、服务国家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的全局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 安徽要树立鲜明的改革导向,着力破除不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和制度藩篱,充分激发科研主体活力,释放更多创新动能。 要坚持优化服务,全面构建科技成果转化生态,汇聚各类要素资源,促进科技成果加速转化为现实生产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