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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资本主义与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内卷化

2022-11-28经羽伦

关键词:内卷生产者网络平台

陈 龙,经羽伦

(苏州大学 传媒学院,江苏 苏州 215123)

21世纪信息技术以及构建于其上的信息服务业的迅猛发展,带来文化工业形态的转型和勃兴。Web2.0技术实现了移动交互性的便捷化,触发了资本向社交媒体汇聚,也造就了新型创富模式。一种围绕平台经济而产生的经济形态、消费形态、文化形态也就此形成了。美国传播政治经济学者丹·席勒(Dan Schiller)将其视为信息技术向经济、文化的渗透而形成的产物,他用“数字资本主义”这一概念来概括这种趋势。丹·席勒指出,“信息网络以一种前所未有的方式与规模渗透到资本主义经济文化的方方面面,成为资本主义发展不可或缺的动力与工具”。[1]应当看到,一方面,资本向虚拟经济领域的渗透,是战后西方资本主义稳定增长的黄金时期的终结,为寻找新的利润来源借助全球化而采取的所谓新自由主义转向的策略之一;另一方面,当代社会的再结构化最直接地表现为网络技术对日常生活的嵌入,表现为网购、搜索、理财、外卖、游戏等等。平台机构信息技术的便捷性被开发到极致,获得了用户对其存在的合法性的认同。但很明显,这种广泛存在的简约化认知掩盖了许多新生的社会问题。

事实上,当依托互联网推动生产力突破性发展的风光不再,资本势力必然选择平台形式或商业模式的创新,以此来寻找新的利润增长,尽可能多地提供服务只是移动应用的表象,资本助推用户人数的最大化和创造玩法多样化是其常态。内容为王曾经是媒体竞争的不二法门,但在平台资本主义时代,内容品质也许并不一定重要了,例如资本对“顶流明星”的包装和运作,可以看出即使内容空洞化也依然不影响其商业价值存在,这种劣币逐良币式的“内卷化”不可避免地侵蚀着媒介文化的肌体,直接影响着媒介文化的品质。网络平台已成为数字时代重要的基础设施,无论是以今日头条、抖音、B站为代表的资讯、音视频内容平台,还是以微信、微博为代表的社交平台,一般都具有信息传播与文化传播的公共属性,通过提供服务、设计准入规则、构造场景和空间,为生产者、消费者提供市场,将行业、政府、公众等连接成生态,在此背景下,平台的生产与传播都关涉公共性。文化公共性是一种对文化合理性的想象,同时更是一种真实“共同体”本位的主体性、合目的性的价值生存信念。如若缺少对文化公共性的追求,必然导致文化本体的蜕化,当前平台文化生产的内卷化倾向以及由此带来的内容空洞化现象,都与平台资本主义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这应当成为平台治理的一个重要考虑方向。

一、平台资本盈利模式与走向封闭的媒介文化生产

数字经济的出现可以追溯到20世纪90年代的美国,作为破解资本主义发展难题的一种突围策略,与“知识经济”“信息经济”等概念一样,都引发了世界的广泛关注。美国社会学家曼纽尔·卡斯特尔(Mannuel Castells)将网络社会的兴起视为新秩序的焦点,它断言21世纪的资本主义就是信息资本主义,虽然他认为网络社会依然为资本主义的一种发展形态,但他仍对数字通信技术所带来的变革以及资本主义制度的内在关联保持谨慎的态度。[2]随着Web2.0时代的到来,平台交互性功能得到了发挥,文化领域的生产不再由媒体大包大揽,用户、机构、UGC、PUGC以及各种UP主在平台上传的内容,都可以构成文化生产,消费不再受传播渠道的约束与限制,呈现出很大的自由度。任何产品都可以产生流量、产生消费收入,在此基础上,以流量为代表的数据本身成为当下网络平台数字生产的原材料,并且围绕数据创造、数据资源的获取与占有所展开的一系列实践活动,也同样被纳入商品化的资本运作逻辑之中,使得数据再次作为具体商品进入到网络平台生产、流通与消费的领域之中,具备随时转化为经济收益的能力,至此,数据商品化成为平台谋取利润以实现大量资本积累的新手段,这就是数字经济中平台资本主义的盈利新模式。

如同非洲大草原的环境生态可供性为动植物设定了食物链结构一样,媒介技术的可供性也为媒介文化的生产提供了各种可能性模式。资本介入网络平台,正是这种可能性模式之一。

作为资本盈利模式的媒介文化生产,首先表现为无论是平台机构的文化生产还是个人的文化生产,其目的都是吸引用户、培植用户黏性,最终产生流量消费。从平台机构的文化生产来看,在数字经济时代,流量成为网络平台资本家获取经济营收的重要手段,他们借助平台商业模式将内容或活动转化为按照市场规则进行交换与流通的商品,并在数字内容的生产活动中赚取剩余价值。在此背景下,网络平台内容生产也被裹挟在流量的争夺之中,具体表现为通过内容吸引受众注意力,从而获取浏览量和点击量等一系列数据,最终实现流量变现。从个人的文化生产来看,平台数字劳动与内容生产者在媒介内容的生产过程中,成为数字资本主义的特殊劳动力。媒介使用权的下沉使得大量用户作为内容生产者,参与到媒介文化的生产活动之中,但他们依旧深陷在平台创造的规则与逻辑里,并按照平台规则制定者与掌控者的想法进行活动,最终使得以个人为代表的媒介文化内容生产者,始终秉持着以获取更多流量与数据为目的导向的理念,流量变现深深根植于他们的媒介文化内容创作的始末,从而进一步固化网络平台既定的运行逻辑,使得网络平台形成一个稳定且闭环的盈利模式。

其次,作为资本盈利模式的媒介文化生产,不同于传统的生产-消费模式,用户网络消费数字痕迹本身就是一种财富。媒介文化从生产到流通再到消费,用户可参与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这就预示着媒介文化的消费不再只是一个结果,而变成一个过程,用户的消费动机、消费习惯转化为一种数据,成为一种重要的资源。因此,利用数据技术迅速捕捉用户的消费倾向,借助算法模型可以分析、判断任何一个平台用户的心理轨迹、行为模式与生存状态。数据分析与算法推荐成为平台运作的主要形式。平台会利用算法捕捉用户在平台空间中的浏览、消费的痕迹,并将其设置成用户偏好内容,以此为依据推送相似的媒介内容,为形成用户黏性、促进用户的二次消费蓄力,这也在无形中为平台资本积累了潜在动能。值得一提的是,平台资本主义套用技术平权的外衣,将数据包装成在时间和空间双向自由流通的形式,致使用户在参与媒介内容生产时,于无形之中让渡自我的浏览痕迹与数字隐私,但平台却无须为用户生成的数据支付任何费用,数据搜集与分析的成本仅体现在数字基础设施的购买、维护等固定资本的投入,以及平台数据分析师和算法工程师的雇佣上。从这个层面来看,平台几乎是以零成本攫取媒介文化内容生产和实践中用户所生成的数据,而正是这些被用户所忽视的个体数据的庞大累积,为平台转化经济资本持续蓄力。可见,在当下的网络平台的内容生产中,针对用户的信息收集与浏览记录成为刺激媒介文化消费的重要一环,并在无形中为平台资本积累财富,创造经济价值。

再次,作为资本盈利模式的媒介文化生产,是一种封闭性的生产。平台算法技术的运用,让文化生产的每一节环节都绑死在资本链条上,在资本的支配下,文化的各种模式都沦落为经济的附庸,成为商品,文化开始迅速远离艺术轨道,进入一种工具理性的生产流程,金钱成为评判媒介文化价值标准的唯一指标,这使得媒介文化转向以炫目、轰动、流行等以吸引用户为目的的文化。点击率、下载量、粉丝数、点赞数等等指标成为追求目标,“10万+”成为阅读效果的一种常用语。在网络平台以攫取商业利益为终极目的的资本逻辑之下,一系列以“创造数据”为中心的网络平台内容生产模式正如火如荼地展开,并大肆侵略以质为核心要求的内容生产逻辑,即与内容所创造的数据相比,内容质量变得无关痛痒,这无疑颠覆了传统媒介文化生产既有模式中所反复强调的“内容需要具备文化价值”的原有本质。

在当下网络平台的资本化运作下,文化生产与创富神话勾连起来了,一种全新的文化参与模式逐渐形成,UGC、PUGC、用户个体UP主纷纷参与媒介文化生产,他们的目标就是创富。于是,在资本导引的文化生产指挥棒下,文化的逻辑闭环形成了。周而复始的流水线生产,表面上看似乎有一些创新成分,局部也曾引起轰动,然而终究属于快餐文化范畴,在一个近乎封闭的环境中轮回,媒介文化的内容生产已从传统的艺术与审美价值的复合体系之中跳脱出来,开始走向对商品价值的追求,并使其完全凌驾于文化价值与审美价值之上,而这也是数字经济之下,媒介文化发展的必然结果。

二、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机制:“唯数字论”的资本逻辑

值得注意的是,除却常见的媒介文化乱象以外,网络平台内容生产也面临着新的问题与挑战。在平台与数字资本主义的控制下,作为媒介文化重要生产方式的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开始出现大面积的内卷化现象。“内卷化”的概念最初来源于人类学领域,由美国人类学家戈登·威泽(Alexander Goldenweiser)提出,他用这个概念来描述一种文化模式,即当一种文化模式到达了某种最终的形态之后,既没有办法将这种文化形态稳定下来,也没有办法使自身转变成为全新的文化形态,最终只是不断地使内部变得更为精细与复杂。[3]其后,美国文化人类学家克利福德·格尔茨(Clifford Geertz)将“内卷化”引入到印度尼西亚爪哇社会的水稻生产的社会问题的研究上,并在《农业的内卷化:印度尼西亚生态变迁的过程》一书中系统化地提出“农业内卷化”的概念。根据格尔茨的观点,“内卷化”是指“一种社会或文化模式在某一发展阶段达到一种确定的形式之后,便停滞不前或无法转化为另一种高级模式的现象。”[4]学者黄宗智则将“内卷化”的概念引入到国内,他指出“内卷的要旨在于单位土地上劳动投入的高度密集和单位劳动的边际报酬减少”,并且用“内卷型增长”这一概念来描述一种没有发展的增长[5]。

有学者认为,资本主义发展史是一部充满冲突、对抗和危机的历史。[6]资本主义在资本生产与增值过程中非良性发展的矛盾产物包含“内卷化”,而“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便是数字资本主义矛盾下的具体表征。目前,学界对“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还没有统一的界定,故此,本文根据“内卷化”固有的概念与特征,结合数字资本主义的背景,对“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做如下定义:所谓“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内卷化”指的是,网络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出现外部扩张的瓶颈,用户规模逐渐出现增长缓慢或停滞的现象,网络平台和内容生产者欲通过更加精细化、分众化的内容创作突破发展瓶颈,但持续性的内容投入与产出却带来很少的边际效益的提高,反而造成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之间的过度竞争,并使生产者陷入无止境的生存焦虑之中。“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是数字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矛盾不可调和的产物,是“数字资本主义体系内生性危机”的典型症候。

在社会学家使用“内卷化”的原始语境中,对于“内卷化”的克服往往是通过市场经济代替自然经济来实现的,但当代社会许多所谓的“内卷化”现象却是资本逻辑运作产生的结果[7]。在“资本逻辑”的加持下,“内卷化”在资本主义扩张的过程中逐渐显现。资本逻辑指的是资本不遗余力追逐无限利润以实现自我增值的运行逻辑,[8]在《资本论》一书中,马克思已全面揭示了资本逻辑无法克服的内在矛盾,“在生产力更高的发展程度上……重新开始突破本身限制的尝试,而它作为资本却遭到一次比一次更大的崩溃。”[9]资本主义突破限制进行极限扩张的过程中必然会遭遇发展瓶颈,资本主义为寻求更大的经济利益转而向内部做文章,“内卷化”便不可避免地发生。可见,“内卷化”是资本逻辑所衍生的,而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则是数字资本主义下“资本逻辑”运作而形成的。

具体来说,秉持着资本逻辑的原则,在对市场资源进行竭泽而渔的榨取之后,已经被锁死的投资路径便无法在传统资本逻辑中找到新的突破的可能性,资本主义转而创造数字经济,目的是消除商品经济的消费瓶颈,打破传统生产力的内卷化模式,但数字资本主义发展至今也同样走向内卷化的一端。如今,依赖互联网思维创造生产力面临发展瓶颈,当这种焦灼感来临的时候,网络平台只能在原有的版图中不断扩张与试探边界,并对外侵蚀更大的版域,以此寻找出路。而网络平台扩张最直接的方式便是在内容上做文章,各大网络平台通过内容相互竞争,同时,平台内部开始出现全新的内耗与恶性的过度竞争,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内卷化应运而生。

事实上,资本逻辑是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根由,但作为过程而非结果的内卷化,其向纵深处发展则有赖于资本逻辑下商品拜物教的兴起,从某种意义上来看,资本主义内卷化与商品拜物教好似一对双胞胎,两者互相依赖、共同生长壮大,并且两者形成的起点均是资本主义生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实际上是确立以货币为代表的抽象数字力量的统治地位,并在此基础之上对具体的人类劳动方式展开支配。[7]马克思揭示资本逻辑的中心任务之一,就是运用商品拜物教批判资本主义社会人与人的关系被物与物的关系所颠倒的现象,即资产阶级社会生产关系。[10]“在生产者面前,他们私人劳动的社会关系不是表现为人们在自己劳动中的直接的社会关系,而是表现为人们之间的物的关系和物之间的社会关系。”[11]正是这种物与物关系的建立,使得商品拜物教得以诞生,生产与消费被不断刺激,资本家争夺市场日趋白热化,商品拜物教使得内卷化在更大范围内兴起,而内卷化本身又倒逼商品拜物教向更极端的方向发展,两者相伴相生、愈演愈烈。

而数字资本主义下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扩大也是基于商品拜物教的兴起,并且在数字资本主义的发展下,“商品拜物教”走向“数字崇拜”,数字资本主义的资本积累具体表现为“庞大的信息堆积”,数字资本作为主导性与支配性的力量,促进了资本积累,创造了数字拜物教,[12]这使得数字资本主义占领统治地位,并快速、大面积的积累、掠夺社会财富。有学者认为,“数字崇拜”才是当下“内卷化”的本质。从现代资本逻辑中衍生出来的一个重要的文化现象是任何事物或事件都可以用货币来加以定义和衡量,而相关的社会成员则对被由此标价的事物——而不是被标价的事物或事件本身——进行崇拜。[7]当下,数字标准主要体现为流量、点击量、转发量、粉丝数、点赞数……一切可以量化的标准,都是衡量文化产品的指标。正是这种对数字物的崇拜构建新一轮“唯数字论”的资本逻辑与生产目的,内容本质变得不再重要,更重要的是围绕点赞、观看、浏览展开的一系列数据,即通过数据转换实现商业变现的底层资本逻辑。可见,数字拜物教不能被简单地视作平台内卷化的诱因,更是参与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形成机制的重要一环。

除却资本逻辑所造成的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以外,数字资本主义生产模式在商品生产的基础上增加数字物生产,赋予个人内容生产的权力,也是造成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外部原因。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劳动主体主要包括两种——平台雇员的内容生产劳动和数字用户的内容生产劳动。在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下,信息与数字媒介并非独立于生产过程之外的中立技术网络,而是建构社会生活的本体。数字资本主义“把一切个体甚至最偏远的个体都卷入到数字文明中来了”,[12]换句话说,人人都可以参与到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创作之中,这就使得资本丧失内容生产的特权,内容生产的竞争者更广,由此,形成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过度竞争的局面。数字资本主义制造了人与人之间个体的隔阂,它通过竞争来让劳动者以更高的效率为资本家创造价值和财富,并保证劳动者之间永远处于这种内部斗争的态势,这也就在个体层面形成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内卷化。

三、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与媒介文化品质

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折射出当代数字资本主义下资本逻辑与资本生产方式的问题,而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也给社会造成一系列的负面后果,其中最为显著的便是“量”和“质”的全面颠倒,以及更加隐秘、更深程度的数字剥削。

首先,评价者更加重视网络平台内容最终所呈现出的数字化表征,并且在很大程度上忽视内容本身对质的规定,由此导致了“量”与“质”之间关系的全面颠倒。[7]一方面,“内容+垂直”的分众化模式被看作是互联网内容红利的风口,各大互联网平台争相下沉,快速用各类内容填充市场空白,以在长尾经济中占领一席之地。但从当下的局面来看,细分化的内容生产直接推动平台超出原有的内容生产范畴与平台定位,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在数量上拥有巨大改观,但也加快了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进程,使得内容生产创新力缺失,并开始出现同质化和程式化现象。可见,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使得资本在内容“量”上不断追求,但内容本身的“质”却没有发生实质性变化。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使得内容生产者开始创作猎奇、媚俗的内容以吸引受众注意力,网络平台内容生产泛娱乐化现象严重,在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看来,“质”变得不再重要,更加重要的是以数据为中心的“量”,以创造内容在“量”上的神话,这实质是一种本末倒置。例如,抖音与快手在诞生之初根植于两种不同的内容生产途径,快手根植于草根群体与土味视频,凭着“去中心化”的优势在市场中快速积累大量用户,抖音则与之相对,精准聚焦都市年轻人,以“再中心化”的传播模式迅速与快手争夺市场。[13]但随着短视频创作外部竞争逐渐扩大,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使得两者服务与内容偏好迅速逼近,近来有学者对抖音、快手展开对比分析发现,无论是垄断平台、单平台栖居的竞争平台还是多平台栖居的竞争平台,短视频行业的平台在提供服务的偏好定位和内容丰富度定位上均会趋于一致。[14]抖音在开启持续“用户下沉”的模式,而快手则不断地摆脱土味标签持续上升,抖音与快手之间的竞争使得两者在内容上的显著差异不断缩小。可见,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使得内容生产数量急剧增长,平台也更加狂热地追求内容在“量”上的覆盖面,但内容本身却没有“质”的提升,甚至开始出现大面积同质化内容的现象。最终,内卷化成为制约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变革的障碍。

Netflix式的内容生产模式是建立在对于受众口味研究基础之上,受众口味与内容生产之间就会形成内容生产的循环互动,例如,爱奇艺、腾讯和优酷等视频网络平台在制作网络剧与综艺节目时,会观望当下受众的题材偏好,当出现某一火爆的网络剧或综艺节目时,平台便会趋之若鹜地模仿,为的是能在内容爆火之际快速实现商业变现,至此内容内卷化便开始在视频制作平台中显现,最终的结果是内容创作难以注入全新的动力,内容生产出现程式化、单一化的趋势,而内容本身大同小异,甚至出现泛娱乐的倾向,受众从最初对题材的喜爱变成审美疲劳。而近几年来,微信公众号中的内容生产亦是如此,内容生产内卷化倒逼生产者竞相争夺有限的受众注意力和资源,最终使得微信公众号的内容题材出现低俗化与恶俗化,甚至以标题党的形式公开刺激受众的点击率,导致内容泛娱乐化、媚俗化、奇观化等现象丛生。由此可见,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在资源有限的外部竞争环境中产生,而又因外部竞争环境资源的有限,使得内卷化倒逼内容生产内部,最终生产者为实现内容在“量”上的目标而折损内容本身的“质”,凡此种种均是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下“量”与“质”混淆的后果。

其次,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使得内容生产者面临更加隐秘、更深程度的数字剥削。学者陈玉洁认为,“在很多层面上,内卷化确实描述了平台经济或者更广义上的数字经济中,从业人员所处的状态。”在宏观层面上,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对象指的是各平台资本家之间的争夺,但往深层次看,平台资本家也在鼓励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内部内卷。具体来说,互联网平台资本家掌控着生产资料的分配方式,他们攫取生产经营中绝大多数的收益,于是一些“残羹冷炙”只能靠底层内容生产者互相伤害来分配。平台资本家无法克服外部内容生产内卷化,便裹挟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个体被动加入内部“内卷化”的抗争中。在此过程中平台资本会对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的劳动进行另类美化——谁的内容创作更具有吸引力、谁的内容数据更好等。但事实上,这只是资本在利用内卷化倒逼内容生产者竞争,利用内部内卷创造更多资本财富,使内容生产者永远保持竞争势头,以提高身处其中的各个内容生产成员的生产效率,从而获取更多的剩余价值,实现资本增值。由此可见,数字资本主义下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并未使资本剥削就此消失,反而以更加另类的方式对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进行压制与剥削。

值得注意的是,平台资本对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反内卷化”的倒逼,使得内容生产者个人深陷在内卷化的沼泽之中。在“反内卷”的修辞叙事之下,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欲通过更多的努力与付出改变内容内卷化所带给自己的焦灼感,但只会使得自己在内卷的浪潮中越卷越深,长期如此便会形成“内卷化人格”,其具体表现为,缺乏创新能力,善于跟风与盲从,对主体性和主体意识的感知较弱,且长期存在零和思维和悖论人格。[15]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处在内卷化人格之下,便会不断地因内耗而陷入内容生产的焦虑与困顿之中,并且平台资本家所构建出的“反内卷化”叙事本身便存在矛盾之处,因为内卷化是不会在资本逻辑的笼罩下被解决的,当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意识到资本家惯用的逻辑之时,平台资本便会面临信任崩塌。同时,资本家通过网络平台内容内卷化的竞争,将其与内容生产者的阶级矛盾转化成内容生产者之间的竞争,从而将矛盾由两个不同阶级转向两个相同的阶级,但这种虚假阶级矛盾的转换一旦被揭穿,就会激化社会固有的阶级矛盾,增加社会整体的不确定性与风险。

四、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与审美价值的零度释放

内卷化概念最初诞生的背景是农业社会,资本主义通过工业技术的发展创造商品经济并克服农业社会农耕中的内卷化现象,而当商品经济面临发展天花板时,资本主义又转向数字技术的发展,工业社会内卷化被短暂解决后,又以另一种方式陷入“内卷化的陷阱”,以此形成无限内卷的模式。往深层次探究,无限内卷是现代性在资本主义社会发展所衍生的冲突和风险的后果。现代性特指西方理性启蒙运动和现代化历程所形成的文化模式和社会运行机理,它是人类社会从自然的地域性关联中“脱域”出来后形成的一种新的“人为的”理性化的运行机制和运行规则。[16]现代性的基本特征是批判和自由创造的精神,但这种精神在资本主义社会的发展却使现代文化走向了这种精神的反面:对完整的整体性和自足的理论体系的理性追求,意味着精神的僵化、批判和自由创造的终结;对社会行为法制化的理性要求,却造成“法制化”与人的“生活世界”之间的对立。[17]

现代性自启蒙时期诞生以来,呈现为以数字为代表的文化,是科学技术对自然和社会的全面征服,并由此分化出作为理性胜利的启蒙现代性。韦伯(Max Weber)认为,启蒙现代性是“祛魅”与“合理化”的过程。[18]而在资本主义制度中,此种“祛魅”对象却也包含具有主体性的“人”。我们清晰地看到,在资本主义发展过程中,启蒙现代性所崇尚的理性转化为对理性绝对的权威服从,资产阶级将启蒙现代性中的“工具理性”精神运用到极致,并使其成为启蒙现代性彻底世俗化的产物,甚至“人”亦可成为量化、通过数字控制的一部分。资本主义社会的合理化只能表现为工具和目的的合理化,个人如若存在追求与社会相统一的欲望时,就意味着主体的自我奴役和自由的就此没落。[19]资本主义对“工具理性”的极致运用使量化成为标榜一切的尺度,似乎只要在既定的框架与数字之内,理性就可以战胜一切,也包括内卷,至此,现代性最初对个体主体性与自我意识的强调与当下资本主义发展背道而驰。

在通过对外扩张和技术发展的手段尝到打破内卷的甜头后,资本主义将打破内卷化的方式归结到科学技术发展与超越征服自然的理念与路径中,对于科学技术本身的依赖愈演愈烈,而彻底忽视作为主体性的人在对抗内卷中的重要作用。放眼当下,跳出数字资本主义内卷化的方式似乎是寻求一种更高形态的技术变迁,但最终的结果亦是在数字化生产的模式上出现更为高阶的“内卷化”现象。换言之,一味地依赖技术变更而不改变资本主义的资本逻辑与生产方式,不转变资本主义“工具理性”的固定思维,不打破“唯数据论”的量化模式,内卷化本身依旧会是无解的大问题。具体来说,利用算法推荐、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等网络平台内容生产技术固然能在短时间内减少内卷化,但当这些技术发展迎来瓶颈期,技术发展红利被资本占尽,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模式便又会开始出现程式化、单一化的特征,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势必会再次卷土重来。久而久之,似乎又陷入一种无限内卷的死循环中。

那么,这种无限内卷是否是无解的?答案是否定的,作为与启蒙现代性相对的审美现代性或许可以为打破无限内卷提供理论思路。马泰·卡林内斯库(Matei Călinescu)在《现代性的五副面孔》一书中指出,启蒙现代性是现代性自身的认同力量,以社会为主张扬理性;而审美现代性是现代性的反抗力量,以个人为本体,用审美主义来对抗技术理性和工具理性。[20]哈贝马斯(Jürgen Habermas)把审美现代性命题描述为:天才艺术家能够把本真的表现诉诸他在遭遇自己那非中心化的主体性时所面临的体验,这种体验摆脱了刻板化的认知和日常行为的种种限制。[21]审美现代性抗拒那种忽略事物的自身标准,一切都要按效益或代价、利益的分析模式来决定,将人的一切行为纳入最小投入最大产出的刻板公式之中的工具理性。[22]简单来说,审美现代性更加重视人的感性层面,将人的自由与精神放在首要考虑的位置上,具有将主体性的人从现代社会“工具理性”“技术理性”的桎梏里解放出来的作用,从而对人的主体意识进行召唤,这恰恰是对资本主义工具理性下无限内卷的反驳。

诚然,资本主义在对经济与政治狂热的目的性追求并形成内卷化的现象之后,要想政治经济依旧维持在合理化的系统中,就需要对文化、人的日常生活进行回归。作为生活世界的社会,同样也需要呈现出个性与自由。这就意味着在打破数字资本主义内卷化的过程中,要寻找到一条中间道路,既不偏向绝对的启蒙现代性,也不完全倒戈转向审美现代性,而是在理性与感性之间寻找到可以相互牵制的中间道路。对于理性的探寻,资本主义已经呈现较为成熟的态势,并在持续发展中,而对于感性的深入实践却显单薄,因此,对工具理性下的内卷化消除的最好方式,便是通过审美价值的零度释放,对感性进行回归,以实现理性与感性之间的平衡。同时,在此过程中,也需要完成个人审美与大众审美的同步发展,不能只注重以大众审美文化为中心的感性文化,抑或是只重视以精英审美文化为中心的超感性文化,而是将感性与超感性审美的体验与实践贯穿在打破内卷化的始末中。并且也要警惕大众审美滑向低俗化的媒介文化生产,最终再次沦落为“工具理性”“唯数据论”的目的产物,陷入无限内卷的数字陷阱之中。

在当下数字资本主义时代的网络平台内容内卷之中,审美现代性所主张的感性与自主性更多地体现在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上。通过在审美层面对内容创作者主体性的呼唤与重构,并在文化层面使之获得普及的可能,一种新的内容生产才能获得话语和实践层面的新鲜活力,最终使个体与大众的自主性与审美实践变成一个深思熟虑的规划。一方面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需要将自我置于创作的中心,而不是将数据、流量等一系列可以量化的标准放在创作的核心位置上。同时,内容作品本身以艺术的形式与审美呈现,必然会包含自我意识与价值理念,一旦内容生产者在创作过程中找到理性与感性之间的平衡与互换,数字剥削感与无意义的自我内耗反而会有所降低,内卷之下的个体疲倦感便会消失,内卷之中的恶性竞争也会有所解决。另一方面,资本必须改变工具理性的思维与运作模式,将审美价值纳入评判机制之中,从内容质量本身出发,改变单一的审美制造,倒逼内容生产者多样化的审美创作,通过审美价值赋予内容长久的生命力,从而打破数字资本主义时代下的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内卷化。

五、结语

体现着资本意志的平台算法应用,掌控着信息资源分配,在流量导向背景下,文化内容的筛选和投送形成固定的路线,那种富有生机的多元化文化样式在平台“最大公约数”的模式运作中生存空间变得越来越单一、逼仄。鲍德里亚(Jean Baudrillard)曾警告道:“我们被技术操纵简单化了,进入数字操纵阶段之后,这一简单化进程变得疯狂起来。”[23]我们需要意识到如今内卷化已完全渗透到个人的生活之中,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不单单只发生在宏观社会与平台资本层面,微观层面的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个人亦受其害。“反内卷化”的思维与行动使得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不断努力抽打自己,以创作“别具一格”的内容产品,而这也刚好切中资本逻辑与数字拜物教的阴谋,最终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即每个网络平台内容创作者付出越多回报越少。故此,要想解决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难题,一方面必须从宏观与微观两方面着手,即打破当下固化的“唯数字论”的资本逻辑,警惕“数字拜物教”的陷阱,从网络平台内容的“质”上做文章而非一味地追求“量”。另一方面,网络平台内容生产者自身也应当克服“内卷化心理”,真正尊重自我的个体性与主体性,避免高度重复和机械化的内容生产,主动拒绝做资本家创造生产价值的螺丝钉。只有两方面结合,才能消除网络平台内容生产内卷化的现状,实现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创新与突破。此外,要想从根本上解决网络平台内容生产的无限内卷,必须将内容创作者的主体意识与审美价值从工具性的生产中解放出来,激发内容生产者的想象力与创造力,赋予内容长久的生命力,以打破“工具理性”思维所造成的内卷僵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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