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思恩格斯对异化家庭的解构与重构
2022-11-28李丽丽
李丽丽
(广州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和《共产党宣言》中,马克思恩格斯(以下简称马、恩)明确提出了“消灭家庭”的口号。美籍奥地利学者赖希曾在其著作中指出,马克思所谓“社会革命的主要任务之一是消灭家庭”[1]。对于赖希的观点,笔者尽管不甚认同,但马、恩对异化家庭的批判确实在其思想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这从马克思晚年对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所写的摘要以及恩格斯据此写就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可见一斑。马、恩为什么要冒着受到反对派强烈指责的风险提出“消灭家庭”的口号?他们所解构的家庭是一种什么意义上的家庭?这种家庭又何以能够被解构?对这些问题进行明确阐释,有利于澄清对马、恩“消灭家庭”这一口号的种种误解,也有利于深入考察马、恩对异化家庭的解构与重构。
一、资本主义家庭范式的异化
在《共产党宣言》中,马、恩庄严宣告“消灭家庭!”他们预料到这样一种尖锐的提法可能会引发反对派的强烈指责,可能“连极端的激进派也对共产党人的这种可耻的意图表示愤慨”[2]。那么,我们不禁要问:马、恩为什么坚持要提出“消灭家庭”?笔者认为,以下两方面的原因可对此做出合理解释。第一,“消灭家庭”思想在早期共产主义传统中由来已久,马克思在1843年迁居巴黎后,从法国空想共产主义思想家那里接受了“家庭消亡”的理念;第二,马、恩已经深刻认识到资本主义家庭范式的异化,他们排除了空想共产主义者“家庭消亡”理论中的“公妻制”残余等消极方面,在现实的基础上,赋予“消灭家庭”以本真涵义。
(一)早期共产主义“消灭家庭”思想的渊源
家庭异化、消灭家庭思想最早可以追溯到柏拉图的《理想国》。在《理想国》中,柏拉图悉心构建了一个他心目中最理想的未来国家图景。“理想国”以公有制为基础,但这种公有制还仅限实行于治国者与卫国者的统治阶级范围。柏拉图认为,要想成为优秀的护国者,“除了绝对的必需品以外,他们任何人不得有任何私产”[3](P130)。因为“金银是罪恶之源”,私有财产会玷污他们的心灵,使他们没有办法专心治理国家,并且私有财产也有使他们蜕变为暴君和人民的敌人的危险。因此,“理想国”中的统治阶级不拥有生产资料,在消费资料方面也必须实行公有制,其消费资料由劳动者阶级供给。
在这种消费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作为“单个分开的经济”的家庭,不仅是不能存在的,也是无需存在的,由此柏拉图进一步提出了妇女儿童公有和家庭解体的思想。柏拉图这样写道:“这些女人应该归这些男人共有,任何人都不得与任何人组成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同样地,儿童也都公有”[3](P190)。当然,柏拉图提出这种观点并不意味着其主张两性关系的混乱无度,他指出,妇女儿童公有、消灭家庭是与整个“理想国”的政治制度相一致的,是为国家制度服务的。一方面,优秀的人们相互结合可以起到优生的作用,可以为国家传递优秀的基因;另一方面,妇女儿童公有可以避免国家的分裂和混乱,保持国家的稳定统一。柏拉图的“理想国”并未在现实生活中实现,雅典也不可避免地走向了衰落,但他在《理想国》中对共产公妻、婚姻自由等问题的探讨成为了早期共产主义“消灭家庭”理念的思想渊源。
针对家庭的解体,一条路径是柏拉图那种“妇女儿童公有”的方式;另一条路径则是独身禁欲。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属于后者。“所有的原始基督教团体都有一个共同特征,那就是竭力取消家庭生活”[4](P48),推行集体生活,这是消费资料共产主义的必然结果。但与柏拉图那种“妇女儿童公有”理念不同,“基督教在一开始主张实行彻底的共产主义的时候,也曾力图向家庭和婚姻发起攻击,他们所采取的方式大都是奉行禁欲主义”[4](P47)。所以,原始基督教共产主义主张完全弃绝两性关系,独身禁欲,以此来达到取消家庭和个体婚姻的目的。直到中世纪,禁欲独身、“消灭家庭”的传统在很多宗教共产主义团体中仍然保留着,另外,把妻子公有作为共产主义特征的观念在有些宗教共产主义团体中也颇为盛行。具有宗教主义倾向的康帕内拉在《太阳城》中,仍然对消灭家庭、实行“公妻制”推崇备至。
16世纪以来,伴随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出现,在批判资本主义制度基础上发展起来的空想共产主义,对资本主义私有财产进行了激烈的批判,主张实行公有制。而在婚姻家庭方面,很多空想共产主义者虽然不再提“公妻制”,但仍然延续了早期共产主义“家庭消亡”的理念。法国的空想共产主义者巴贝夫就认为:共产主义需要培养博爱的感情,这是与“排他性的和利己主义的家庭制度格格不入的”[5]。所以,他主张实行公共教育、国家教育,排除任何家庭教育和父亲的权力。19世纪40年代,空想共产主义思想在法国的传播可谓如火如荼,一度销声匿迹的巴贝夫主义在法国再度复活,形成了平均主义工人社和人道社等巴贝夫派共产主义者秘密团体,其中人道社以攻击婚姻和家庭著称,主张实行“公妻制”。
1843年秋,马克思迁居巴黎,他开始接触到法国空想共产主义者的“家庭消亡”思想,对于这种思想中的“公妻制”残余,马克思给予了激烈的批判,这些批判集中体现在他这一时期写成的《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共产主义的最初形态①还是“粗陋的共产主义”,“公妻制”是“这个还相当粗陋的和毫无思想的共产主义的昭然若揭的秘密”[6](P183)。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空想共产主义者站在劳动者阶级的立场上,批判私有财产,但却只是在低层次上实现了私有财产的普遍化,这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就体现在把妇女看作公共的财产,使妇女由“婚姻转向普遍卖淫”。婚姻家庭关系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人的文化教养程度,但“公妻制”却企图“把妇女当做共同淫欲的虏获物和婢女来对待”[6](P184),这是人的文化教养的极端退化。
马克思极力批判“公妻制”,恩格斯更是在《共产主义原理》中明确表示:“共产主义组织并不实行公妻制,正好相反,它要消灭公妻制”[6](P690)。其实,巴贝夫主义者德萨米在1843年出版的《公有法典》中已经批判了“公妻制”。他指出:公有制将彻底铲除“家庭”这个毒瘤,他大声疾呼“不要分散家庭!不要家庭教育!不要家庭关系!”[7]但他也明确表示,消灭分散的家庭并不意味着实行“公妻制”,“公妻”是居心不良的人强加在共产主义者头上的字眼,因为所谓“公有”,并不适用于人,而只适用于物。然而,不管早期共产主义者承认与否,“公妻制”与“消灭家庭”是贴在早期共产主义身上的标签。在马克思看来,空想共产主义还不能彻底摆脱“公妻制”,因为它还不能理解私有财产的积极本质,这种公有制仍然是私有财产的普遍化,其在婚姻家庭方面必然的结果就是导致“公妻制”,所以马克思才会说,“公妻制”是它“昭然若揭的秘密”。
(二)资本主义家庭范式之批判
早期共产主义“消灭家庭”的思想仍然启发了马、恩,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中保留了“消灭家庭”这一口号,但却在新的基础上赋予“消灭家庭”全新的含义。赋予“消灭家庭”新的含义首先是从把家庭从天上拉回人间开始的。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批判黑格尔把家庭仅仅看作抽象的概念。他指出,黑格尔把否定的否定即扬弃看作历史发展的真正动力,把家庭看作对道德的扬弃,把市民社会看作对家庭的扬弃,家庭、市民社会作为一种现实存在变成了抽象的环节为黑格尔的哲学体系服务。与之相反,马克思认为,家庭、市民社会、国家等都是受生产的普遍规律制约的,“在生产、交换和消费发展的一定阶段上,就会有相应的社会制度形式、相应的家庭……”[8](P43),所以,家庭、市民社会等不仅仅是中介的环节,它们也是现实的、历史的存在。把“家庭”拉回现实仅仅是马克思批判现存家庭的第一步,更重要的是他们发现资本主义的家庭范式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异化。这种异化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家庭范式违背自然属性;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的家庭范式具有抽象性。这种异化的家庭形式应该被消灭。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马克思就曾明确提出,对这种异化的世俗家庭要在理论上进行批判,在实践上进行变革。
马、恩认为,两性结合是人与人之间最自然的关系,婚姻家庭关系本应充分体现自然性和私人性。然而,资本主义的婚姻家庭关系违背自然属性,在家庭内部,体现为妻子、子女对父权制家长的被迫服从;在家庭外部,则体现为资产阶级家庭与无产阶级家庭之间强烈的对比与分裂。家庭在资产阶级那里以虚伪的形式维持着温情脉脉的假象,真实情况却是荒淫无度和真正的“公妻制”。而家庭在无产阶级那里也以泯灭人性的畸形状态存在着,这表现为男性无产者因为贫困的“被迫独居”和女性无产者因为牟利的“公开卖淫”。
马、恩认为,婚姻家庭关系违背自然属性的真正根源在于:家庭因为与私有制生产关系存在千丝万缕的联系而僭越了自己的本性,发生了异化,具有了抽象性。正如他们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所说的:“消灭单个分开的经济是和消灭家庭分不开的”[6](P569)。在大工业产生之前,家庭是最基本的经济单位,对经济发展起到主导作用,只是后来伴随“需要的增长产生了新的社会关系而人口的增多又产生了新的需要的时候,这种家庭便成为从属的关系了”[6](P532)。但随之而来的资本统治非但没有恢复家庭的本来面目,甚至连最后一层“温情脉脉的面纱”都撕掉了,把家庭关系变成了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受到抽象资本的统治。“消灭家庭”的本真涵义就是消灭家庭的资本抽象性,还“家庭”以本来的自然属性,实现抽象异化家庭向自然家庭的复归。
马、恩只是从早期共产主义那里继承了“消灭家庭”的口号,他们与早期共产主义关于“消灭家庭”的理解在本质上是完全不同的。正如恩格斯所说:“法国共产主义者只是在我们的发展的初级阶段帮助了我们,我们很快发现,我们比自己的老师知道的更多些”[9]。马、恩是在分析资本主义现实家庭的基础上,在唯物史观的指导下,赋予了家庭全新的含义。
二、异化家庭的特征谱系
私有制的经济基础是异化家庭之为异化家庭的根本原因。这种经济基础催生了家庭范式的逐利性、强权性和功利性,三者共同构成了异化家庭的特征谱系,是异化家庭的抽象性体现。成熟时期的马、恩已经深刻认识到了家庭中的这些异化特征,他们认为,这些特征产生的原因可以一直追溯到父权制家庭和私有制确立的初始阶段。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使这些抽象特征变得更加隐蔽、更加恶劣,已经异化到无以复加的地步。马、恩认为,资本主义家庭的这种异化结构应该被消灭,使家庭关系回复到纯粹私人的平等、自然、本真关系。
(一)逐利性
在原始社会,任何个体都没有办法自立自足,所以他们不自觉地结合为家庭、部落等共同体形式,以此来对抗恶劣的外部自然环境。原始人一开始过着游牧式的生活,不能长期固定在某个地方。随着农耕的发展,人们逐渐固定下来,由此出现了农业和畜牧业的分离,之后手工业又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在起初的阶段,家庭属于原始共产制家户经济,人们共同劳作、平均分配,没有“你的、我的”的观念,目的是依靠共同体的力量抵御风险、实现自我保存。在当时生产力水平下,分工还相当不发达,一个家庭可以同时从事农业、畜牧业和手工业,并且基本上可以实现自给自足。后来,家庭除了可以自给自足之外,还生产出了部分剩余产品,这极大地推动了交换的出现和发展,不仅导致了后来自由民和奴隶、穷人和富人的产生,甚至私有制、阶级的产生也是以此为基础,正如恩格斯所说:“人类社会脱离动物野蛮阶段以后的一切发展,都是从家庭劳动创造出的产品除了维持自身生活的需要尚有剩余的时候开始的”[10]。剩余产品使各个家庭出现了财产的差别、继承的需要,这成为炸毁原始共产制家户经济的源动力。家庭由母权制向父权制转变,耕地也由原来的共同耕作过渡为供单个家庭私人使用,最后直接转归私有。也正是从这时起,“每一单个家庭就是一个经济整体”[11],私有财产产生了,家庭成为社会的基本经济单位。文明时代的个体家庭因其逐利性而成为私有制产生和发展的基础。
在现代大工业产生之前,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畜牧业、手工业承担了社会经济的主要职能,个体家庭关系与私有制生产关系紧密相关,可以说个体家庭就是私有制存在的载体。尽管单个的家庭经济伴随现代大工业的发展已经处于从属地位,但家庭的私利性及其影响并未完全消失,现代社会的分工以及分配的不平等就是“以家庭中自然形成的分工和以社会分裂为单个的、互相对立的家庭这一点为基础的”[6](P535-536)。换言之,个体家庭在其产生之初所包含的私利属性,正是后来社会的私有制以及对他人劳动支配的缩影。更为关键的是,个体家庭的逐利性满足了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这种生产关系存在和发展的需要。大工业企图消灭个体家庭的私利性,这体现在大工业不断摧毁着城市手工业和小农生产的私人占有,但私有制却维护着个体家庭的私利性,并以资本逻辑的逐利性不断强化着家庭的逐利性,使资本主义家庭关系变成赤裸裸的金钱关系。因此,要想消灭家庭的逐利性就必须首先消灭私有制,二者是伴生的。
(二)强权性
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家庭(Family)这个词来自于拉丁文“Familia”,但“Familia”这个词在罗马人那里其实跟婚姻家庭没有丝毫关系,它只跟奴隶有关,是指“属于一个人的全体奴隶”。所以,从词源上来看,现代家庭的强权性质从其萌芽的时候就潜藏其中了,正如马克思在《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所说:“现代家庭在萌芽时,不仅包含servitus(奴隶制),而且也包含着农奴制”[12](P366),之后的一切社会奴役都能在这里找到影子。那么,家庭的这种强权性在其萌芽之初是如何产生的呢?马克思在读到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之前,就已经持有这样一种观点,即父权制家庭中潜存的奴隶制是奴隶制度的起源。后来摩尔根对史前家庭制度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马克思的这一结论。
根据摩尔根对家庭史的研究以及马克思对摩尔根著作的摘录,恩格斯指出,婚姻家庭从一开始的群婚制到对偶制再到后来的专偶制,经历了从母权制家庭向父权制家庭的历史演变。在母权制家庭中,女性的地位非常高并受到充分的尊重,但由于男女双方在家庭中的分工不同,丈夫的主要工作是制造并使用劳动工具获取食物,所以自然而然他们就拥有了劳动工具及家畜(食物的来源)等的所有权。伴随着丈夫拥有的财富愈来愈多,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也就与日俱增,父权制家庭代替母权制家庭就是历史的必然选择了。恩格斯说,父权制的建立宣告了女性“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宣告了女性“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13](P68)。而父亲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也并不比夫妻之间的关系好多少,子女往往由于受到财产继承权的制约而不得不受制于父权制。所以,历史地看,父权制的个体婚姻在其源头上决不是由于浪漫的爱情而产生的,而是“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13](P78),代表了丈夫对妻子、儿女的奴役。
家庭的这种强权性对抗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不但没有减弱,反而表现得更加强烈和隐蔽,强权性已经从前现代的显性强权演变为基于现代性的隐性强权,这主要表现为家庭中男女双方形式平等和实质不平等之间的对立和撕扯。资本主义社会的婚姻家庭制度表面上是建立在自由契约和“一夫一妻”的基础之上,即男女双方在法律上和形式上是平等的,但这种自由实际上只是丈夫的自由,个体婚姻实际上也只是约束了妻子对丈夫的专偶性。现实的情况是,有产者家庭中的丈夫主要承担了赚钱养家的任务,因而获得了在家庭中的绝对经济地位,掌握着家庭的绝对话语权,由此便可以基于财产权对妻子和儿女进行人身和精神的控制。“现代的个体家庭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13](P87),资产者不但可以随意支配自己的妻子、儿女,甚至“还以互相诱奸妻子为最大的享乐”,在这种专偶制婚姻之下所掩盖着的是真正的“公妻制”,资本主义家庭的隐性强权所带来的后果甚至比显性强权更加恶劣。需要指出的是,马、恩并不否认资本主义社会在家庭关系方面所取得的文明进步,因为这种家庭范式毕竟是对前现代家庭形式中存在的显性强权的超越。然而马、恩也认为,目前对异化家庭中所存在的形式平等的批判还远远不够,还需要进一步批判这种隐性强权,直至在家庭关系方面确立真正的和实质的自由平等。
(三)功利性
经过群婚制、对偶制、专偶制的漫长发展,父权制的专偶制家庭形式由于适应经济社会的发展而被固定下来并一直延续到资本主义文明社会。通过考察家庭的发展史,恩格斯发现,直至中世纪晚期,婚姻对于夫妻双方都不属于自由选择的范畴,婚姻或者基于父母的意愿或者基于家庭的经济考虑而缔结,结婚当事人大多在结婚当天才第一次见面,婚姻家庭被附加了许多外在的其他考虑。“当父权制和专偶制随着私有财产的分量超过共同财产以及随着对继承权的关切而占了统治地位的时候,结婚便更加依经济上的考虑为转移了”[13](P92)。而资本主义制度以及与其相适应的资本逻辑则使婚姻家庭完全具有了功利性质。恩格斯甚至指出,在资产阶级当中,当事人双方基于相互爱慕而缔结婚姻是不可能存在的事情。
事实上,这种功利性的家庭是与资本主义制度相适应的,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身就是要把一切事物都变成可以用金钱衡量的东西。尽管在资本主义社会,“婚姻是一种契约”,即婚姻具有法律形式,是男女双方基于自愿而缔结的契约。但是,由于资本逻辑把一切都变成了可以交换的商品,使一切事物都成了金钱的奴隶,在这种逻辑中,人本身也是资本的附属物,所以婚姻家庭仅具有形式上的自愿性,其实质则是资本的运作与狂欢,是一种等价交换的契约。对此,傅立叶曾经讽刺资本主义家庭完全建立在物质利益的基础上,他一针见血地指出:“一个少女找到一个满面胡须的老头,因为老头能保证她过幸福的生活”[14]。在资本主义社会,不论是配偶的选择、婚姻的缔结还是婚姻家庭生活,都具有十足功利的性质。
然而,婚姻家庭在其最本真的意义上应该是一种纯粹私人的关系,除了男女双方的“相互爱慕”之外,不应掺杂任何其它的外在考量。婚姻家庭关系中婚姻缔结的真正自由和两性关系的完全平等,只有伴随私人占有的生产关系的消灭、公共占有的生产关系的确立,才能最终实现,也就是说,只有到共产主义社会才能得以实现,“共产主义社会制度将使两性关系成为仅仅和当事人有关而社会无须干预的纯粹私人关系”[6](P689-690)。也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里,家庭才能完全消除它的功利性质,恢复它的自然本性。
总之,异化家庭的逐利性、强权性和功利性都与私有制的生产关系紧密相关,是由资本主义的生产关系所决定的。对资本主义异化家庭的批判与解构,从其本源上可以归结为对私有制生产关系的批判与解构。正如马克思所说,要想消灭家庭的抽象性质,就必须首先消灭单个分开的家庭经济。
三、异化家庭的消亡与家庭的重构
资本主义异化家庭形式为什么能被解构呢?其一,根据唯物史观,家庭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它会随着现有的经济基础的变化而变化,随着私有制的消灭,现有异化家庭形式也会消失,而摩尔根对人类史前史和家庭形式的研究进一步证实了马、恩的观点;其二,根据唯物史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要求消灭“单个分开的家庭经济”,实行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实现普遍交往,这为解构资本主义异化家庭结构提供了内生动力。伴随着整个社会发生全方位的变革,抽象的异化家庭将复归自然家庭,家庭将得以重新建构。
(一)家庭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恩还认为,父权制的专偶制家庭是家庭的最初形式,这种家庭形式经过了氏族、部落的演变,才最终发展到现代文明社会的家庭形式,马、恩的这种观点代表了当时人们的普遍看法。1877年,摩尔根的《古代社会》一书发行,这对马、恩产生很大的启发作用。马、恩认为,家庭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在父权制的专偶制家庭产生之前,家庭已经经过了多种家庭形式的发展演变,并且在家庭的演变过程中,经济的发展和财产的积累具有决定性的作用。
根据摩尔根的观点,人类历史经历了3个时代,分别是蒙昧时代(从人类起源至学会使用弓箭为止)、野蛮时代(从人类学会制陶术至学会铁矿石冶炼为止)和文明时代(有文字记载以来的历史)。其中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又分别经历了低级、中级和高级阶段的发展,在野蛮时代的高级阶段产生了文字,这也就预示着文明时代的到来。而摩尔根主要研究了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即人类的史前时代的发展历程。以摩尔根的研究为基础,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指出,人类的史前时代经过了很长时间的群体杂交之后,产生了家庭和家庭制度,家庭的历史演变依次经过了血缘家庭、普那路亚家庭、对偶制家庭和专偶制家庭4种家庭形态。
血缘家庭是家庭的初始形态,这一时期,人类才刚刚脱离群体杂交,所以,这种家庭形态仅仅排除了祖父母、父母和子女、孙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之后出现的普那路亚家庭进一步排除了兄弟姐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普那路亚的意思是“亲密的同伴”,是妻子共同的丈夫或丈夫共同的妻子之间的相互称谓。血缘家庭与普那路亚家庭同属群婚制,都产生于人类的蒙昧时代。此后,由于婚姻的禁规增多,群婚制难以为继,在人类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交替时期产生了对偶制家庭。这是一种长期或短期的成对配偶制。对偶制虽然还没有达到男女双方的专属性,但已经摆脱了群婚,属于过渡形态。
在野蛮时代的中、高级交替期产生了专偶制家庭,这种家庭形式是从对偶制家庭发展而来的,它在一定程度上标志着文明时代的开启,也标志着母权制家庭向父权制家庭的转变。与文明时代相适应的婚姻家庭形式是“专偶制、男子对妇女的统治,以及作为社会经济单位的个体家庭”[13](P195)。从前述家庭的逐利性、强权性和功利性我们可以看出,现代专偶制家庭产生的原因是基于经济因素。这种因素表现为男子积累了大量财产,并且希望自己的子女获得财产的继承权,而这进一步促使私有财产的积聚以及贫富分化的加剧。资本主义的家庭形式作为专偶制家庭的现代形态,符合私有制发展的需要,是专偶制家庭的高级形态。
恩格斯认为,婚姻家庭形式与人类社会的发展相适应,与生产力发展水平相契合。以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为代表的群婚制对应的是蒙昧时代;以对偶制家庭为代表的婚姻家庭对应的是野蛮时代;以专偶制家庭为代表的婚姻家庭对应的是文明时代。总之,家庭是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也是历史发展的产物,它不是从来就有的,也不会以一种形态永远存在下去。
(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构成了异化家庭消亡的内生动力
在资产阶级家庭中,基于私有制的财产关系,婚姻家庭已经完全沦落为一种纯粹金钱、利益关系,变成了抽象的异化家庭。尽管男女双方在这种家庭关系中具有法律和程序上的平等,但实际上,资产阶级的婚姻家庭已经发展为实际上的“公妻制”。而在无产阶级家庭中,由于没有可以继承的财产和大量妇女投入工厂参加劳动,异化的家庭关系被大工业破坏,家庭的异化形态正在逐渐发生变化,比如,自由缔结婚姻在无产阶级家庭中已成为一种通例。但是,无产阶级由于劳动的异化和阶级的压迫,还不能实现本真意义上的婚姻家庭,因为资本逻辑也影响着无产阶级的家庭关系与家庭观念,无产者的“被迫卖淫”就是其中之一。然而,与早期共产主义那种因批判家庭异化而转向“私有财产的普遍化”相比,马、恩的伟大之处就在于他们已经觉察到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积极本质。他们认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同时也构成了异化家庭消亡的内生动力,因为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从根本上消灭了异化家庭存在的经济基础,这主要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第一,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了异化家庭存在的生产基础。在大工业产生之前,小农生产和家庭手工业是社会的经济基础,这种以家庭为单位的私有制经济以单个的、分散的、小规模的生产模式为主,家庭是基本的经济单位。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促使大规模、集中化、机械化的共同协作发展起来,使单个分开的家庭经济走到了尽头。正如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说:“只有大工业才用机器为资本主义农业提供了牢固的基础……铲除了农村家庭手工业的根基”[15]。随着机器的使用,大工业瓦解了旧家庭的生产基础,也就瓦解了附着在家庭经济上的家庭关系。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社会化大生产摧毁了异化家庭存在的内核。
第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消灭了异化家庭存在的地域基础。资本的本质属性就是到处落户,不断寻求利润空间,家庭经济由于局限在较小的家户经济的范围内,具有明显的地域性,不利于世界的普遍交往和互联互通。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只有消灭了单个的分开的家庭经济,才能消灭地域性,才能使资本得以流通的国内市场和世界市场建立起来,从而使资本主义生产关系更加稳固。因为“只有当交往成为世界交往并且以大工业为基础的时候……保持已创造出来的生产力才有了保障”[6](P560),资本也才能够利用全球的生产能力获取更多的利润。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普遍交往摧毁了异化家庭存在的外壳。
第三,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终将摧毁异化家庭存在的私有制基础。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创造了巨大的生产力,其本身有无限发展的可能,但私有制的生产关系限制了社会化大生产,这就造成了生产社会化和资本主义私人占有制之间的矛盾,这种矛盾的突出表现就是周期性经济危机的持续性爆发。要想消灭这种矛盾和经济危机,就必须用公有制的生产关系代替私有制的生产关系,这就从根本上消灭了专偶制家庭存在的私有制基础。所以,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用自我毁灭的方式摧毁了异化家庭存在的根基。
(三)抽象异化家庭向自然家庭复归
资本主义从内部产生了摧毁单个的家庭经济存在的动力,使整个社会发生全方位的变革,推动抽象的异化家庭向全新范式的高级阶段自然家庭复归,真正实现两性关系的平等。所以,马、恩对异化家庭的批判与解构,其终极目的是要将异化了的家庭关系从资产阶级社会关系中解放出来,恢复家庭的本来面目。
其一,生产关系的根本性变革是基础。从社会关系的角度看,伴随公有制生产关系取代私有制生产关系,作为“单个分开的经济”的家庭便失去了其赖以存在的经济基础,个体家庭也就失去了其私利性、强权性和功利性根基。恩格斯在《法德农民问题》中指出,社会主义就是要用公有制取代私有制,“社会主义的利益决不在于维护个人占有,而是在于排除它,因为凡是个人占有还存在的地方,公共占有就成为不可能”[13](P516)。在社会发生根本变革的基础上,把家庭应有的自然职能充分发挥出来,把家庭不应有的经济职能归还给社会,这将有利于最终消除异化家庭的抽象性。当然,这种根本性变革的发生需要漫长的发展时间,也需要一些过渡性环节,不是一蹴而就的。恩格斯在1886年给倍倍尔的信中就曾指出,合作生产的方式是一种向共产主义经济过渡的方式[8](P547)。另外,在完全的共产主义社会到来之前,在公有制占主体地位的基础上保留一定的个体家庭经济,仍然有利于释放生产力。所以,对于家庭经济,我们要根据其与不同所有制的关系、不同的国情等情况进行具体分析。
其二,公共性是重要途径。家庭抽象性产生的根本原因是私有财产权,在公共占有的生产关系确立的基础上,鼓励妇女重新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不再充当家务劳动的奴隶和家庭的附庸是实现男女平权、恢复家庭自然属性的重要条件。摆脱了家务奴隶身份的妇女可以平等参与到公共事务中去,可以有更多的时间发展自我、提升自我,使自身获得物质和精神上的丰富,这是自然家庭的内在要求。而这些有赖于把原本属于个体家庭的某些职能变成公共事务,比如把儿童的抚养和教育由个体家庭的私事变成公共的事情,这有利于解放妇女,为消除家庭的抽象性创造良好的条件。女性主义的马克思主义者哈德曼等人由此认为,在家庭关系上,马克思主义因过于重视经济、资本和阶级而忽视了人的性别,出现性别盲区[16]。笔者认为,马、恩并不是忽视性别,他们只是把性别差异、两性关系的平等放到了唯物史观的视域和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去考察,考察的起点和终点始终是“现实的个人”这个基点,家庭中的“个人”首先要能够获得平等生存和发展的社会基础,这是最为根本和第一位的。正如恩格斯所说的:“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而要达到这一点,又要求消除个体家庭作为社会的经济单位的属性”[13](P88)。
其三,自然性是最终归宿。家庭能够回归自然属性的根本原因是抽象异化家庭的私有制基础不存在了,其私利性不存在了。到那时,家庭不再具有抽象性质,婚姻家庭关系回归纯粹自然的、本真的关系,婚姻关系的缔结除了基于男女双方的“相互爱慕”之外,没有任何其它的原因。有西方学者基于《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的表述认为,马克思解释男女两性关系时所持的人道主义具有深刻的社会建构倾向,对于妇女解放和历史的进步至关重要[17]。事实上,马克思在分析家庭关系时所体现出的人道主义色彩主要出现在马克思思想的早期,有其进步意义,但也不能过分夸大其影响。抽象家庭回归自然属性不是向人类原始自然性的倒退,也不是单纯依靠“人道主义”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抽象异化家庭在保留自身进步性的基础上,向高级阶段自然家庭的复归。因此,家庭自然性的复归仍然要到经济基础里面去寻找。
抽象异化家庭的逐利性、强权性和功利性伴随着社会关系的根本性变革,在未来将会完全消失,家庭范式将回归自然家庭。从这个意义上,我们可以说资本主义异化家庭形式被解构、被消灭了。异化家庭消灭之后,专偶制家庭会消失吗?家庭在未来会采取什么样的形式呢?恩格斯认为,专偶制家庭不仅不会消失,反而才会真正实现,因为生产资料公有制将消灭雇佣劳动、阶级、资本逻辑、金钱利益等导致家庭异化的一切因素,专偶制家庭的性质将发生根本性的变化,专偶制将成为对男女双方都具有约束意义的真正的专偶制。至于专偶制家庭在未来会采取什么样的形式,恩格斯认为,目前只能以否定和解构异化家庭的方式来理解未来家庭结构,它的具体形式会随着新一代成长和文明的进步不断被建构起来,不能事先预言。马克思在《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指出:“关于现代的专偶制家庭:它正如过去的情形一样,必然随着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随着社会的变化而变化……它还能够有更进一步的改进,直到达到两性的平等为止”[12](P374-375)。所以,未来专偶制家庭所采取的形式我们不能精确预测,但它终将以实现两性关系的平等为终点,这是确定无疑的。马、恩对婚姻家庭制度的留白为当代婚姻家庭制度的建构留下了空间。婚姻家庭的逐利性、强权性、功利性在当代虽有所改善,但并未完全消除,男女平等和妇女解放问题仍然属于世界性的范畴。马、恩对异化家庭的解构与重构为当代新的家庭范式的建构指明了方向。
注:
①这里的“共产主义的最初形态”,马克思主要指的是巴贝夫主义。马克思在《神圣家族》中指出:“巴贝夫主义者是粗陋的、不文明的唯物主义者,但是成熟的共产主义也是直接起源于法国唯物主义的。”引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