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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垃圾分类的合肥举措及优化建议

2022-11-27

资源节约与环保 2022年10期
关键词:收运厨余合肥市

刘 敏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安徽合肥 230000)

引言

垃圾分类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一直是习近平总书记牵挂的民生问题。2019 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专门对垃圾分类工作作出了重要指示,他强调,“实行垃圾分类,关系广大人民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节约使用资源,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一个重要体现”,“推行垃圾分类,关键是要加强科学管理、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习惯养成。要加强引导、因地制宜、持续推进,把工作做细做实,持之以恒抓下去。”[1]因此,垃圾分类不仅是人们每天需要经历的小事,也是关乎生存环境的大事,更是需要改变人们生活习惯的难事。2019 年以来,合肥市作为全国首批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46 个重点城市之一,借鉴垃圾分类先发地区的做法,在全市范围内积极推广“撤桶建站、定时投放和监督指导”的垃圾分类投放模式,目前生活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基本建成,垃圾分类处理能力显著提高,居民垃圾分类意识不断增强。截至2021 年底,合肥市已有1602 家公共机构、338 所中小学等带头实施垃圾分类,垃圾回收利用率超过35%。[2]同时,居民区生活垃圾投放点分期分批开展升级改造,垃圾分类成效已经显现。

1 合肥市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的具体举措

在生活垃圾投放环节,合肥市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分类标准,实施生活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并由市场化的专业公司负责投放点值守、引导、清洁等日常工作,此外还招募垃圾分类督导员和志愿者对居民进行引导、督导和辅导。在收运环节,合理设置收运站点,其他垃圾和家庭厨余垃圾由区级招标企业负责分类送往垃圾中转站,市级负责由中转站装运至末端处理厂,餐厨垃圾(主要由餐饮单位及食堂等产生)实行“公交站点式”直运模式,生活垃圾实现分类密闭收运、日产日清。在处理环节,坚持用末端的垃圾高质量分类处理为前端的分类投放打好坚实基础,积极投入基础设施建设。为了能够畅通垃圾分类的各个环节,合肥市采取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举措,确保垃圾分类工作落细、落地、落实,具体如下。

1.1 注重顶层设计

合肥市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以垃圾分类工作为抓手,提升城市治理能力,促进城市高质量发展。首先,高规格建立领导机构。成立了以市委书记、市长为双组长,市委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把推进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其次,高标准进行专项规划。合肥市紧密结合市“十四五”规划,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重点内容融入《合肥市城市管理局中长期规划》,要求紧抓关键项目,完善垃圾分类配套设施建设和相关法律法规建设,高位推动垃圾分类工作。

1.2 强化基础建设

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城市治理工作,因此各个环节都需要建设专门的设施,配置专业的装备。在生活垃圾投放环节,合肥市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建设,计划在全市分期分批建设4311 座集中生活垃圾投放点,截至2021 年12 月已建成3647 座。同时,为了尽可能防止因功能落后、不全而导致推倒重建、资源浪费的情况出现,大部分投放点按高标准建立,力求长效受益。在生活垃圾收运环节,合肥市按照生活垃圾的类型分别配置专门收运车,根据各类生活垃圾投放的比例,科学确定各类收运车数量。截止2021 年第三季度,已配备厨余垃圾收运车239 辆,其他垃圾收运车980 辆,可回收物收运车756辆,有害垃圾收运车51 辆。

在生活垃圾处理环节,合肥市积极建设垃圾处理硬件设施。全市已建成6 个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其中龙泉山皖能生活垃圾焚烧厂(处理能力3000 吨/日)是全省处理规模最大的垃圾焚烧厂,全市焚烧处理能力达9000 吨/日,高于每日垃圾产生量,已实现生活垃圾的“零填埋”,提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同时,合肥市发力补齐厨余垃圾处理设施的短板,目前共建有三座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全市厨余垃圾处理能力共计1600 吨/日,基本满足厨余垃圾分类处理的需要。除了大规模集中处理,合肥市还积极探索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的方式,减少运输成本以及运输过程中对环境造成的污染。例如,天健餐厨垃圾就地处理一体化设备可就近处理厨余垃圾,设备启动后自动接入企业智慧物联云平台,实现管理智能化。

1.3 健全法治保障

法治保障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强力推进器。为了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能够顺利有效的开展,合肥市制定了相关法规制度,概括起来为“一条例、一细则、两标准”。2020 年12 月,《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规定了各责任主体的责任和义务,标志着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依照其规定,个人混合投放垃圾将面临最高200 元的罚款,单位不分类投放将面临5 万元以上、50 万元以下的罚款。2021 年3 月,《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正式施行,明确了《条例》的实施范围、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分类投放设施建设、源头减量等细化内容,加强了生活垃圾分类的规范化管理。同年6 月,合肥市发布的《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规范》、《城市环境卫生作业规范》两项地方标准,是安徽省首个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环境卫生管理地方标准,为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开展提供了操作指南,填补了作业规范上存在的缺失,为基层垃圾分类相关工作人员提供了具体实施依据。

1.4 稳定财政支持

财政支持是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坚实基础,合肥市财政从宣传、奖补政策、终端基础设施建设、绩效管理等方面加大财政投入。在投放点建设和中转站改造上,2020 年市财政给予专项补助资金4.4 亿元,按城区70%、开发区50%的比例分别奖补。为了提高末端生活垃圾处理能力,仅龙泉山生活垃圾焚烧发电PPP 项目就投资15 亿元。为了加强城市管理效能,2020 年将1000 万元用于考核奖补各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此外,合肥市税务系统提高了对环保企业的优惠政策宣传力度,垃圾分类相关企业充分享受到税收优惠的政策支持,将资金更多投入到研发和业务发展中。

2 存在的问题

一家名为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的公益环境研究机构和万科公益基金会于2020 年联合发起了“随手拍点亮小区垃圾分类”活动,通过“蔚蓝地图”App 收集各地垃圾分类问卷数据,从社区垃圾分类实际表现、社区垃圾分类管理措施、垃圾分类清运情况和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制度四个维度进行量化评价。IPE 基于问卷结果设计垃圾分类指数(Garbage Sorting Index),计算并发布报告,公布了全国22 个参评城市的社区垃圾分类指数,包括3 个直辖市,13 个省会城市,3 个计划单列市大连、青岛、深圳,以及3 个地级市苏州、泰安和宜昌。报告使用截至2021 年10 月31 日参评城市116 个主城区13833 个小区最新的垃圾分类问卷调查结果,共计20860 条,小区平均覆盖度21.1%。虽然调查未覆盖城市中的所有小区,但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当地的垃圾分类实施情况。

评价结果如图1 所示,合肥市垃圾分类指数得分13.3 分,在22 个参评城市中处于中等。报告显示,垃圾分类指数得分和城市人均GDP 并不绝对相关,一些人均GDP 相对较低的地区,也可以通过落实关键措施,实现高效的社区垃圾分类。[3]合肥市在垃圾分类工作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取得了一定成效。然而人们生活习惯的改变并非易事,根据上述调查结果合肥市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改善的空间。经研究,目前可能存在的问题有以下几点。

图1 城市社区垃圾分类指数得分

2.1 投放点尚未全面启用

为了避免重复建设,合肥市的垃圾投放点设施大部分按高标准高规格建立,设施功能齐全,由此可以看出合肥市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力度和决心。然而部分投放点建好后还未能及时启用,主要原因之一是投放点专职指导人员短缺。根据《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的要求,在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前期,各街道(乡、镇)应配至少3 名督导员,各社区(网格)应配至少1 名生活垃圾分类专管员,各小区按每300 至500 户应配各2 名指导员和志愿者。如果没有专人进行指导维护,难以保证投放点的前期的正常运营以及后期长效管理。还有少数投放点因选址不能满足居民需求等问题没能及时启动。

2.2 部分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欠缺

有些垃圾投放点启用后,分类投放准确率偏低,有的小区依然存在“有人分、有人不分”“今天分、明天不分”的摇摆现象,“二次分拣”现象依然存在,这样让垃圾分类工作的稳定性和延续性得不到保证,产生了对资源的浪费和对“二次分拣”的依赖心理。有的居民缺乏对垃圾分类意义的认知,分类知识较匮乏,自主分类水平还有待提高,或是对垃圾分类缺乏信心和积极性,认为前端分类会在后端混合转运处理。

2.3 缺乏对源头减量等措施的政策支持

如果说垃圾分类是从末端来解决环境污染问题,那么源头减量是从前端根本上减少垃圾的处理工作量。由于传统塑料生产成本较低,居民生活中充斥着大量的一次性塑料制品如外卖餐具、快递包装等,可降解或可循环使用的材料没有得到大力推广。除此之外,居民绿色节能的生活方式如光盘行动、携带环保袋购物等也未能全民普及,这些都需要地方性法规等政策支持。

2.4 垃圾资源化利用有待提升

按照国家发改委、住房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 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和处理设施发展规划》,全国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在2025 年底要达到60%左右。[4]合肥目前已做到垃圾的零填埋,但是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分拣和资源化利用有待提升。对于厨余垃圾,合肥已投入使用和计划建设的厨余垃圾处理厂多采用厌氧工艺,此工艺碳减排效果相对好氧发酵工艺较好,并且适合大规模厨余垃圾处理,但投资较大,对于沼渣、沼液的处理难度也较大。

总的来说,合肥市居民的环保认知还未全面提高,在源头减量意识、分类意愿、分类准确程度上均有待提升,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的专业指导人员需求程度较高,而此类人力资源还较为短缺。同时,虽然合肥市目前已做到生活垃圾的零填埋,厨余垃圾处理能力显著增强,但是对低价值可回收物、建筑垃圾、大件垃圾的分拣和资源化利用还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综上所述,合肥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不能期待毕其功于一役,而是一项需要整个社会共同努力、久久为功的系统性工作。

3 进一步提升合肥市生活垃圾分类能力的建议

3.1 加强建设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共建机制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源头分类是考验基层治理的重要初始环节,也是后续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的必要前提,需要足够的组织动员能力来推动此项工作的进行。只有更有效地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将基层党组织与居委会、物业、志愿者、社会组织、社会资本等力量结合起来,制定明确细致的管理制度,才能强化党建引领下的基层治理共建机制。类似的做法在基层疫情防控中得到了实际运用,并取得了良好效果。在基层党组织的引领下,充分发挥多方力量特别是市场的作用。在成都等地,居委会甚至可以作为特别法人成立社会企业,参与解决社区的环境整治、困难群体就业等社区治理问题。无论是社会企业还是商业企业,都可吸纳其参与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3.2 打造科技化、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全过程

通过观察苏州等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明显城市的工作经验,发现科技化、标准化是其重要特点,值得借鉴。一是用科技为垃圾分类提供创新动能。合肥市目前已在部分小区建设了智能化投放点,具有人脸识别功能和数据传输功能,积极打造生活垃圾分类综合管理平台,并对收运车辆安装智能化监管系统。智能化不仅能节省人力资源,还能帮助了解居民生活垃圾的投放情况,为监管、考核提供数据支撑,可进一步推广和应用。合肥市是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是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高地,有能力在生活垃圾分类智能化、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等方面使科技创新发挥更多作用,创造更多亮点。二是用标准化促进生活垃圾分类的有效管理。不仅要明确垃圾房、承运车辆等“硬件”标准,还应注意小区建设上的“软件”要求。苏州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前要求相关小区具备“三评估、六到位”的条件,对小区的基层组织力、群众接受力、收运处理能力三个方面进行评估,要求在群众沟通、督导人员、投放设施、巡查机制、收运队伍、投诉公示六个方面全部准备到位,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5]此外,在生活垃圾分类的长效机制建立、收运管理等方面,也要充分体现标准化。

3.3 形成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的良性循环

源头减量和垃圾的资源化利用是分别从前端和末端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源头减量上,进一步增加源头减量的政策支持力度,形成地方性法规,推动餐饮服务业、旅游住宿业、快递业、商超等逐步减少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制品的使用,鼓励市民形成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上,建设可回收物集散场地和分拣处理中心,推动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加强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可回收物、厨余垃圾的利用效率。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再生资源利用产业,给予垃圾综合利用企业一定的价值补偿,[6]推动垃圾资源化利用向先进化、专业化、规模化发展。完善建筑(装修)垃圾处理设施、大件垃圾拆解设施、园林绿化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

3.4 加大政策法规、知识方法的宣传力度

合肥市已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进校园、进社区、知识竞赛等系列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科普展示馆,让更多的家庭了解生活垃圾应该如何分类投放。在宣传方面仍要继续加大力度和投入,统筹基层组织力量,协同社会力量,组建“跑楼团”,做到推广到户,[7]创新宣传方式和载体,利用传统媒体、新媒体等各种手段让垃圾分类相关的政策法规、知识方法入脑入心,提高居民自愿参与生活垃圾分类的内在意识,激发居民垃圾分类的内在动力,将“要我分类”真正转变为“我要分类”。宣传、奖励在垃圾分类工作上起到示范作用的社区、单位或个人,大力推广垃圾分类的有效做法。

结语

立足新发展阶段,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是贯彻新发展理念,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然而生活垃圾分类是一项长期工程,需要逐步引导推动,才能彻底转变居民的行为习惯。合肥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初步形成良好局面,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下,通过政府和全社会的不懈努力,合肥市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一定会再上新台阶,打造全省优秀样板,推动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美丽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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