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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价值意蕴、现实困境及治理对策

2022-11-27王彦辉

安阳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3期
关键词:营造从严治党责任

王彦辉

(安阳师范学院 法学院,河南 安阳,455000)

政治生态是党风、政风、社会风气的综合反映,政治生态优劣事关人心向背、事业兴衰。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把握我们党长期执政规律和新时代党的建设规律,创造性提出政治生态这个重大命题,多次阐释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对于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改革发展目标顺利实现的极端重要性。党的十九大将“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写入党章,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将“推动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地位提升到了新高度。高等教育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高校是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时代新人的重要阵地,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对于高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一、高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价值意蕴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擘画了我国新发展阶段的宏伟发展蓝图,对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安排部署。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全面总结建党百年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对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出明确要求。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深刻总结党的自我革命成功实践,对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作出战略部署。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为高校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引领保障高等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根本遵循。新形势新任务既赋予高校政治生态丰富的时代内涵,也对高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一)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高校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的政治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关乎党和国家前途命运,关乎人民根本利益。《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把“明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十个明确”的首位[1],将“坚持党的领导”作为党百年奋斗历程的第一条历史经验,进一步强化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核心地位。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华民族近代以来180多年的历史、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100年的历史、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70多年的历史都充分证明,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2]回顾我国高等教育发展历程,之所以能取得显著发展成就,根源就在于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党的教育方针在高等教育领域得到全面贯彻。坚持党的领导是办好中国教育的最大政治优势,也是新时代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根本保证。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必须通过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新征程上,高校要坚持不懈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引领广大干部师生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牢牢巩固党在高校的领导地位和执政基础,坚决把“两个维护”落实到管党治党、办学治校具体行动当中,确保高校始终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开拓前进。

(二)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高校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内在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鲜明主题,是新时代党的自我革命的伟大实践。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充分肯定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的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提出“全党必须铭记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常怀远虑、居安思危,继续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1]的新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强调,要“坚持严的主基调不动摇,坚持不懈把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3]。这些新部署新要求,充分彰显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和顽强意志。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题中应有之义,是新时代党的建设的基础工程。立足新的历史起点,进行伟大斗争、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必须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刀刃向内深化党的自我革命,不断清除一切损害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因素,不断清除一切侵蚀党的健康肌体的病毒,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以全党的强大正能量在全社会凝聚起推动中国发展进步的磅礴力量。这是我们党在新征程上把握历史主动、实现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高校党的建设事关“培养什么人、怎样培养人、为谁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在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新征程上,高校各级党组织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决策部署,始终保持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高度清醒,坚定执着把严的主基调,把全面从严的要求贯穿于高校党的建设各个方面,积极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为高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引领和政治保障。

(三)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高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迫切要求

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紧密相连、相辅相成的有机整体,是制度体系和制度执行能力的集中体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是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基层治理是国家治理的基石,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内外环境的深刻变化对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挑战。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制度体系,是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关键所在。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权力不受制约和监督,必然导致腐败滋生、乱象丛生。近年来,在高等教育领域“放管服”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高校办学自主权逐步落实。如何健全制度体系、强化制度执行,规范权力运行、防止权力滥用,确保将行政机关下放的权力接得住、用得好,是高校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新征程上,面对高等教育领域的新形势新变化,高校党组织要全面落实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政治责任,从讲政治的高度深刻理解“治党”与“治校”的内在关系,充分认识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对于高校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大意义,坚持依规治党与依法治校相统一,在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和规范有序办学环境上协同发力,切实把各方面的制度优势转化为高校治理的综合效能,不断提升高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高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

立德树人是高校的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是新时代赋予高校的重大使命。新中国成立70多年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不断探索,我国已经形成了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教育制度体系,高校也承载了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等越来越多的使命和责任,而立德树人始终是教育的根本任务,是高校的立身之本。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指出,“培养什么人,是教育的首要问题。我国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国家,这就决定了我们的教育必须把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根本任务,培养一代又一代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立志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奋斗终身的有用人才。这是教育工作的根本任务,也是教育现代化的方向目标。”[4]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作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决策部署,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体系的最新要求。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必须牢牢把握立德树人这个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高校推进高质量教育体系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重要保障。新征程上,高校各级党组织必须胸怀“国之大者”,不忘立德树人初心,牢记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不断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大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教育人,用党的理想信念凝聚人,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人,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使命激励人,培养造就堪当时代重任的接班人”[1],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接续发展提供坚实人才支撑。

二、高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现实困境

勇于自我革命是我们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特征,也是我们党永葆生机活力的动力源泉。在看到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党内政治生态明显好转的同时,我们也要强化忧患意识,清醒把握全面从严治党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断发现和解决党内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本文拟以河南省高校为例,对高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存在的现实问题进行系统分析。

(一)“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

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是高校各级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的重要任务。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能否有力落实,决定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效果,影响着高校的政治生态。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主体责任规定”),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基本原则、主要内容、落实方式、监督追责情形等提出明确规定。其中,《主体责任规定》第八条明确了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党委(党组)书记、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责任内容,第九条明确了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委办公厅(室)等部门的工作职责。对标《主体责任规定》内容,通过调研访谈发现,高校不同程度存在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具体表现主要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不严格。高校党委虽然按照《主体责任规定》要求都制定了《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但是并没有建立健全常态化的责任落实机制,部分高校主体责任清单列出的具体任务未能做到逐项落实,以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落细落地有欠缺,向基层延伸传导压力不到位。二是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聚焦。有的高校纪委深化“三转”仍未到位,在强化“监督的再监督”上聚焦聚力不够,监督方式方法还不能适应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通过监督执纪问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在高校基层深入落实还存在“宽松软”现象。三是党委工作部门全面从严治党职责不清晰。《主体责任规定》的发布实施,进一步完善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但是作为高校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执行机关,部分高校党委工作部门对这些新变化新要求认识不清、把握不准,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影响了高校全面从严治党合力的充分发挥。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格

党内政治生活对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具有先导性、基础性作用。实现政治生态“山清水秀”,首先要严格抓好党内政治生活。2016年10月27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进一步对新形势下加强和改进党内政治生活作出规范。对标《准则》要求,从高校调研情况来看,高校一定范围内还存在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格的问题:一是政治教育和政治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准则》将“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内政治生活的首要任务。坚定理想信念,必须坚持不懈加强理论学习,强化理论武装。近年来,高校通过“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不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心走实,但是也发现一些高校基层党组织还存在“照本宣科”“学用脱节”的情况。二是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不够规范。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党内政治生活正常开展的重要制度保障。《准则》要求,落实党委常委会(或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坚决反对和防止独断专行或各自为政,坚决反对和防止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不实,坚决反对和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5]。通过文献分析和调研访谈发现,有的高校党委会议出现“上会议题因会前沟通不充分导致议而未决”的现象,有的高校基层单位存在“研究‘三重一大’事项执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不规范”的情况。三是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够认真。党的组织生活是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内容和载体,是党组织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形式。当前,高校普遍制定了“三会一课”制度,但是在制度落实上不同程度存在表面化、形式化的问题,特别是党支部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强化党员师生的党性锻炼还有较大差距。一些高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党支部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和批评意见触及思想不深刻,特别是开展相互批评时仍有怕得罪人、怕伤和气的顾虑,影响了生活会的质量和实效。

(三)党内法规执行不规范

党内法规制度是管党治党的标尺和准绳,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保障。党内法规制度能否发挥作用,关键看执行是否能够坚决有力。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推动形成了以党章为根本,以民主集中制为核心,以准则、条例等中央党内法规为主干,由各领域各层级党内法规制度组成的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制度体系,为制度治党、依规治党提供了重要遵循。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有规可依的问题基本解决后,要更加重视提高党内法规执行力,把制度的刚性立起来。为提高党内法规制度执行力,推动党内法规制度全面深入实施,2019年9月3日中共中央发布《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着力破解党内法规制度“执行难”问题。《规定》第八条明确指出,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领导人负责制的事业单位党组织,对本单位执行有关党内法规负主体责任,领导、组织、推进本单位党内法规执行工作[6]。对标《规定》要求,通过考察调研发现,高校普遍存在执行党内法规制度不规范等问题,具体表现主要集中于以下三个方面:一是重制定、轻执行。有的高校制定制度是被动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制定制度时生搬硬套、脱离实际,只求完任务、不求落得实,满足于制度出了、文件发了, 制度下发后便束之高阁。二是打折变通、选择执行。有的高校党组织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搞选择做变通,容易做的就执行、有难度的就规避,要求严时就照办、要求松时敷衍应付;有的高校执行党内法规制度打折扣、降标准,依规依纪追责问责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党内法规制度在执行过程中走形变样。三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有些高校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不严格,违规使用“三公”经费、违规发放津贴补贴、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问题时有发生。以上这些问题,必将损害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影响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形成和发展。

(四)内部治理体系不健全

健全完善的内部治理体系是制约和监督权力运行的重要途径,是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必要条件。通过文献分析和调研访谈发现,当前高校内部治理体系还不能完全适应高校面临的新形势新变化,在权力制约和监督方面依然存在薄弱环节:一是权力结构配置不科学。有的高校在校级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和机构设置中没有做到不相容权力相互分离,权力配置没有形成相互制约和监督的制衡机制,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定期轮岗不规范,轮岗范围、轮岗条件、轮岗周期、交接流程、责任追溯等缺乏具体制度设计。有的高校职能部门权责边界不清晰,特别是关键岗位权力范围内的禁止事项、监督措施、问责形式不明确,对权力运行过程尚未形成系统有效的管控制衡体系。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健全。有的高校领导班子议事决策规则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的认定标准不明确,“三重一大”事项的提出、论证、审议、决定、公布、实施等程序缺乏细化流程,影响了科学决策的效果。有的高校廉政风险防控意识不强,财务管理、招标采购、工程管理、国有资产管理、附属医院、校属企业等重点领域管理制度不健全,权力运行流程不透明,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机制没有形成闭合链条,特别是对后勤社会化改革中的廉政风险防控不严,以致违规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对高校政治生态带来不良影响。三是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不扎实。一些高校还没有从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高度抓好以案促改、做实以案促治,仅把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简单理解为警示教育,有些高校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排查廉政风险点、制定风险防控措施搞形式走过场,欠缺针对性实效性,以案为鉴、标本兼治的功效打了折扣。以上这些问题,既反映出高校管党治党、办学治校水平与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也让我们充分认识到推进依规治党、依法治校对于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高校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治理对策

高校要解决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存在的突出问题,应当强化系统观念,坚持综合施策,着力在系统化制度机制建构上探索解决问题的治理对策,紧密结合高校实际,建立健全工作机制,优化完善制度体系,增强协同治理效应,切实把党的制度优势更好地转化为治理效能,从而推进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巩固发展。

(一)健全“四责”贯通协同机制,着力完善高校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体系

高校要深入落实《主体责任规定》要求,紧紧扭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健全全面从严治党党组织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贯通联动、协同发力的责任落实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具体工作中,应重点抓好知责明责、履责尽责、督责评责三个关键环节。

1.抓好知责明责这个前提

高校党委要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着力打造横向联动、纵向一体、同向发力的责任链。在责任定位上,要明确党委主体责任是根本,纪委监督责任是保障,党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是关键,党委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是支撑,进一步强化高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责任分解上,要把管党治党责任具体化,建立健全主体责任清单,制定任务分工实施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主体明晰、责任清晰、任务清楚,切实解决好“谁来抓”“抓什么”“怎么抓”的问题。

2.抓好履责尽责这个核心

在履行主体责任上,高校党委要抓好全面从严治党顶层设计,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要问题,督促指导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纪委履行监督责任、院系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在履行监督责任上,高校纪委既要履行好监督专责,也要积极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把督导检查各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监督工作重点,通过廉情抄告、定期会商、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等方式,推动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在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上,高校党委书记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真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支持、指导和督促班子其他成员、院系党组织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旗帜鲜明支持高校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主动接受纪委监督。在履行“一岗双责”上,高校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切实承担起分管领域的全面从严治党重要领导责任,督导检查分管部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对分管部门党员干部从严教育管理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协调发展。

3.抓好督责评责这个保障

高校党委要建立责任倒逼机制,确保督责有方、评责有据、问责有力。建立健全履责记实、谈心谈话、问题抄送等督导机制,综合运用专项监督、述责述廉、约谈提醒、监察建议等督责手段,切实解决责任虚化空转等问题。要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四责”协同要求纳入基层党建考核评价体系,促进责任主体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要动真碰硬追责问责,实施“一案双查”制度,对全面从严治党直接责任、领导责任同查同问,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真正成为常态,以严格问责倒逼责任落实,督促高校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担当作为、履职尽责。

(二)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着力完善高校党内政治监督体系

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是推进政治监督向基层延伸的有效途径。如何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持续推动巡视巡察反馈问题彻底解决,着力提升高校政治监督实效,是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结合河南省省管本科高校巡察工作开展情况,建议从以下三个方面完善高校党委巡察制度,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

1.规范巡察机构设置

健全巡视巡察上下联动机制,高校需要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巡察工作机构协调推进的巡察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当前,河南省省管本科高校均已建立巡察机构,许多高校开展了校内巡察探索,但是从全省高校情况来看,高校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巡察办”)的设置还缺乏统一规范,与上级巡视巡察有关要求不一致,不利于全省高校巡察工作的整体推进。高校应参照市县党委巡察机构的架构,设置本级党委巡察机构,党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统一由高校纪委书记担任,巡察办作为党委工作机构与高校纪委合署办公,通过规范巡察机构设置,充分发挥高校党委全面监督和纪委专责监督合力。

2.深化政治巡察监督

高校巡察工作应坚守政治巡察定位,切实提升政治监督精准度。巡察内容要抓住高校基层党组织工作重点,强化对被巡察党组织“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既要对高校基层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加强党的建设、执行党内法规制度、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等情况进行重点巡察,又要加强对省委巡视反馈问题在基层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实现巡视巡察有机衔接、上下联动,推动巡视整改任务落地见效。巡察监督要与日常监督、群众监督、审计监督有效结合、协同贯通,共享信息、形成合力。巡察工作中既要从学校纪检监察机关、党委工作部门了解被巡察党组织及其班子成员日常监督情况,又要注重发挥密切联系群众的纽带作用,让师生参与到监督中来,同时可探索实施巡察、审计同步开展的做法,着力找全、查准、挖深突出问题,以强有力的政治监督为基层党组织“把脉问诊”。

3.强化巡察整改落实

巡察整改是检验巡察成果的“试金石”,也是打通巡视整改“最后一公里”的关键。高校可建立《巡察整改监督评估实施办法》,健全巡察整改促进机制和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可由监督评估主体、监督督促机制、质效评估机制、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四部分组成。监督评估主体应明确实施监督评估机关部门的责任,对高校纪检监察机关与党委组织部履行日常监督评估职责、巡察办履行综合监督评估职责作出规定。监督督促机制应明确监督督促的内容和方式,重点围绕被巡察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移交问题线索处置办理等情况,制定列席会议、定期报告、重点核查、实地调研等监督督促措施。质效评估机制应建立系统化评估指标体系和检查评估办法,评估指标体系可从“整改责任落实程度、整改组织实施力度、整改任务进度、整改成效满意度”四个方面制定测评标准、赋予量化分值,检查评估办法可采用集中会审、个别访谈、台账验收、实地检查、民主测评等方式,由高校纪检监察机关、党委组织部、巡察办结合日常监督、综合监督情况对指标体系内容打分,并根据检查测评结果作出综合评价、形成评估报告。评估结果运用机制应将巡察整改结果运用于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对整改质效综合评价差的党组织及其负责人严肃追责问责,对未整改到位的问题纳入日常监督事项,持续跟踪问效,促进巡察整改条条落实、件件落地。

(三)健全“三不”一体推进机制,着力完善高校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

新形势下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是对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成效的重要检验。高校健全“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机制,要将正风肃纪反腐与深化改革、完善制度、促进治理贯通起来,注重从违规违纪违法案件中查找治理体系薄弱环节和治理能力不足之处,强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以案促治,推动惩治震慑、制度约束、提高觉悟一体发力,完善权力运行制约监督体系,提升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1.聚焦“不敢”形成强力震慑

高校要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加大案件通报曝光力度,持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要紧盯重要节点、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突出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特别是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顶风违纪,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处靠教育吃教育、侵害师生权益、问题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严肃查处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突出问题,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威慑力。要坚持纪挺法前,深化运用“四种形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筑牢拒腐防变第一道防火墙,实现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2.聚焦“不能”扎紧制度笼子

高校要扎实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围绕授权、用权、制权等环节,堵塞监管漏洞,健全制度体系,完善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合理分工又协调制约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要科学配置权力,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的规范化,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严格落实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从权力配置层面健全制约和监督机制。要健全决策程序,加强重大事项决策前的调研协商,把专家论证、师生听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作为集体决策的前置程序和制度安排,通过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压缩自由裁量权,防范决策“一言堂”。要大力推进权力公开,编制并公开权力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增强权力运行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保障高校师生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要完善监督体系,建立权力运行预警防范和纠偏矫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监督、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组织监督、群众监督等监督合力,对权力运行进行全覆盖监督,努力消除权力运行监督真空地带。

3.聚焦“不想”筑牢思想防线

高校要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的意见》,健全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体制机制,大力营造崇廉尚廉的浓厚氛围。要持续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弘扬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抵制庸俗腐朽的思想文化,以理想信念强基固本,以先进文化启智润心,以高尚道德砥砺品格,教育党员干部筑牢防范腐败侵蚀的思想堤坝。要持续强化以案为鉴典型案例警示教育,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夯实抵制腐败“围猎”的廉政根基。要强化纪法教育,健全学纪学法制度,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常态化制度化,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形成尊崇党章、遵守法纪的文化自觉。

(四)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着力完善高校政治生态评价体系

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对于全面把握一个单位党风政风,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具有重要现实意义。《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提出“探索建立本地区本部门政治生态评价体系”的明确要求,各地积极推进实践探索。高校应借鉴地方有益经验,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完善政治生态评价体系,为精准分析、靶向治疗政治生态突出问题提供有力支撑。

1.构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指标体系

为全面掌握高校院系、部门政治生态状况,提高政治生态分析评价的科学性和精准性,高校应按照可量化、易评价、有抓手的思路,构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指标体系。指标体系要根据党中央关于政治生态的部署要求,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弘扬党内政治文化、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建设廉洁政治等5项内容设为分析研判一级指标,并根据高校政治生态建设需要,结合高校政治生态突出问题,在二级指标中设置若干正向指标和负向指标,通过逐项明确观测点和评判标准,实现多维定标、全面扫描,为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提供清单化、标准化的“画像模板”。指标体系不仅要把高校院系、部门及其“一把手”和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等作为硬指标,更要把整治师生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服务基层和师生情况、师生满意度等一并纳入分析研判范围,确保指标体系科学精准、务实管用。

2.制定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办法

高校开展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具体由高校纪委组织实施。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前应开展专项分析研判。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要以高校院系、部门领导班子及成员为重点对象,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分析研判要坚持点和面结合、民主测评和走访调查结合、定量和定性结合、动态和静态结合,注重运用日常监督、专项检查、巡察审计、信访举报等信息和线索,查找苗头性、倾向性、潜在性、普遍性问题,对高校院系、部门开展全方位、深层次的政治“体检”。政治生态分析研判要注重预警纠偏,应建立政治生态预警机制,加强对分析研判结果的日常监督,及时督促整改、优化提升。高校要高度重视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成果运用,将分析研判结果作为当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专项考核、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参考,以此增强政治生态分析研判工作的实效性,提升高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内生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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